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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思路为指导。以改革创新城乡社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为重点,结合“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和“十户联防、三群联创”等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紧扣农村稳定和发展的主题,结合部门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科学引导和合理帮扶,维护农村基层稳定,使帮扶点实现提升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并逐步迈进新型农村行列。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安排,挂点帮扶XX乡XX村建设,按照“创建新面貌、提供新服务、完善新机制、营造新风尚、构筑新格局”的示范化创建要求,我局力争实现如下目标。
1、为挂点村争资1万元以上。
2、积极协助挂点村推进网格化管理。
3、指导村构建新型社区(村)治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一站三室一校”,即社会管理服务站,综治室、说事室、警务室,以及法律夜校,实现社区(村)服务管理与公共服务代办无缝衔接。
4、协助村庄开启邻里守望模式。协助组建邻里互助组,成立志愿服务和“红袖标”义务巡防队伍,引导和鼓励局干部职工,参加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定期上门为空巢老人、妇女儿童和精神病患者等弱势人群服务,给予适当物质帮助和精神慰问。
5、积极搞好协调,化解矛盾,确保挂点村社会稳定。协助挂点村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协会,实现全村零发案、村民零犯罪、事故零发生、矛盾零上交,确保挂点村平安、和谐、稳定。
6、协助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挂点扶村工作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日常性工作由XX同志具体联络负责,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下村时间要求
挂点扶村工作组成员,下村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时间必须每月2次以上,必要时可与业务工作脱钩,驻村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3、充分利用部门优势,扶持挂点村发展一项富民产业,解决该村贫困群众的生活困难。
4、协助挂点村建立完善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协会,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现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切实关心和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在提供物质帮助的基础上给予心灵上的关爱和援助,确保挂点村全面平安、和谐、稳定。
5、积极营造平安法制氛围。协助挂点村设置普法长廊,做好法制宣传栏,积极开展法律讲堂和法制祠堂等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形成人人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
最终取得三创四建工作的胜利而努力奋斗。
2020年以来,武汉肺炎疫情严重,但县司法局党级及全体工作人员,不畏艰辛,一面努力做好防疫工作,一面把正常的司法行政工作做到实处,更是把三创四建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落实好。
局党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
制订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成立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三创四建”活动协调推进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服务、考核等工作。制订了县司法局“三创四建”活动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到科室、到人员并严格按时间进度逐项推进工作开展。
截止到第一季度,县司法局在完成工作谋划、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协调推进小组、完成责任分解表的同时,具体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优化高效服务政务环境方面:广泛开展调研,学习先进地区“无证明城市”创建的工作经验;探索推动我县“无证明城市”工作。
2、打造保障权益法治环境方面:深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农民工法律咨询专线。
3、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发动全县人民调解员防控疫情同时做好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建设。
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的权力高度集中、政府统管一切的社会管理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然而,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仍难以适应快速而深刻的社会变迁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治保持总体稳定、社会问题多发凸显。社会问题多发凸显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而深刻的变化。这就迫切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格局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面临一些重大变化的挑战。一是阶层结构的变化。原有的利益分化较小的、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干部和知识分子组成的简单阶层结构,已经转化成利益分化较大的、由许多不同利益群体组成的复杂阶层结构。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整合和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形成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相处的秩序,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二是城乡结构的变化。先后有2亿多农民离开耕作的土地和生活的村庄,转变为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工人,而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渴望过上不同于父辈的生活。如何使转变了职业的农民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的新生活,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大挑战。三是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衡量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的基尼系数逐步攀升,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些分配不公现象引起群众不满。如何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四是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几千年来家庭代际的金字塔结构,在城市里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开始出现倒金字塔家庭结构,社会流动的加强和代际关系的转变使城乡家庭小型化、居住人少化趋势明显,很多过去可以由家庭和代际帮助解决的问题如养老、单亲抚养、疾病照顾等逐渐成为社会问题。这些都是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任务。
社会组织方式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组织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变化可以概括为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变化。一方面,随着“住房自有化、就业市场化、社会保障社会化、后勤服务市场化”等改革的推进,作为传统管理体制基础的“单位组织”把社会问题解决在基层的能力弱化,有些单位组织则彻底解体;另一方面,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使社会流动加快,改革开放后大量新产生的就业组织大都采取了“非单位”的管理体制。在城市就业总人口中,“单位人”由过去占95%以上下降到现在占25%左右。在政府和分散的“社会人”之间,原有的单位管理网络在弱化,而新的社区管理网络还不够完善,导致出现社会整合的缺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要直接面对分散的个人,加大了治理的成本,自上而下社会事务的落实和自下而上社会问题的解决受到阻碍。同时,基层的一些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无法解决在基层,导致上访案件增多;在一些地方,有些社会问题由于多年积累,形成民怨,很容易因意外事件造成。因此,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需要进行新的探索,走出一条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的新路。
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市场取向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显著地改善了民生,也带来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变化。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获得了正当性和合理性,但约束、监督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规范系统还不完善;社会生活和生产行为的复杂性大大提高,但适应这种复杂性的社会管理技术还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理念发生深刻变化,但与这种变化相适应的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等等。因此,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硬件建设,而且要注重软件建设。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完善与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道德秩序、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
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目标和路径
现代社会管理是一个以政府干预和协调为主导、以基层社区自治为基础、以非营利社会组织为中介、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会管理的基本体制是政府承担着几乎全部社会职能,以单位为基础对社会实行总体控制,社会运行成为政府运行的组成部分。这是一种行政吸纳社会或社会运行行政化的管理体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组织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行政化单位体制逐步弱化,国家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依托单位承担社会职能的组织基础,同时强调在改革中剥离单位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以及某种程度的市场化)。但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在一段时间里仍然习惯于以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这样,一方面国家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时努力把组织社会生活的职能转移给社会,而另一方面社会却因为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的延续而不能有效地自我发展和组织起来,难以承接这种职能转移。要解决好这一矛盾,就必须在社会建设过程中构建现代社会管理体制。从宏观上说,这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科学认识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的主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一般而言,现代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依法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调节的过程,也是社会自我服务并且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自我规范和调节的过程。这两个过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更不能相互替代。因此,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就包含着两个基本目标,即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要加快社会的自我发育,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扩大社会自我管理的范围。鉴于目前我国社会的发育和发展明显滞后的现实状况,第二个目标的确立和实现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社会领域的发展必然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不仅仅是相对于国家和政府的民间社会组织。推动社会领域的发展,应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事务,是公民个人、家庭、基层自治社区和非营利社会组织所不能办理的公共社会事务,这些社会事务涉及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必须依靠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予以办理。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公民权利、协调社会利益、回应社会诉求、规范社区自治、监管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以及应对社会危机等。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促成公平公正的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从而构建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环境。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法规和社会政策。要不断完善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推动社会发展的社会法规体系,制定各种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有针对性的社会政策。这四个方面构成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逻辑和路径。为了构建现代社会管理体制,一切与此相矛盾或背离的现行社会管理制度都应被纳入改革和完善之列。目前,尤其需要深化对城乡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公共资源投入管理体制的改革。
大力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以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为主体的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是现代社会管理体制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培育和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空间,是推动社会管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在现代社会,形成政府与其他社会管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努力降低社会管理的行政成本和总成本,已成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面临的问题是,社会自我发展空间仍然较小,相对于强大的国家和市场而言,社会还处于弱势地位,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条件有限,甚至难以有效承接经济组织在改革中剥离出来的以及国家相对退出后留下的社会管理职能。因此,要大力发展和培育我国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社会管理的资源保障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源投入。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条件来满足社会管理资源投入的需求,现在的关键是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动员,以及大规模的人力资源培育发展。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国家公共资源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投入,是社会管理最重要的财力资源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投入。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投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公共资源一直呈增长趋势,但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来看,我国公共资源的投入仍然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财政社会净支出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实际上,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央(联邦)政府直接承担着广泛的社会服务供给职责。这也是避免出现区域公共服务差距,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化的重要条件。二是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社会事务公共资源配置体制。进一步完善1994年以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为社会政策提供资金配套,减少只给政策不给钱的做法。三是推动公共资源社会投入配置重心向下。注重充实基层财政,有效提高基层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并把基层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广泛动员社会资源。从国际经验看,社会管理的社会资源投入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各种机构的内部社会管理投入,如作为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组成部分的企业社会投入;二是各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投入,这些组织在启动以后也部分地通过非营利的有偿服务来实现自我维持和发展;三是各种形式的社会捐赠,包括慈善捐助。比较起来,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资源投入主要还是国家财政投入,社会资源投入比较有限。例如,2009年我国慈善捐助总额为509亿元,相当于当年GDP总量的0.17%、财政总收入的0.75%。而同期美国社会慈善捐款总额达到3000亿美元,相当于美国当年GDP总量的约2%、财政总收入的约10%。因此,完善有利于慈善捐助健康发展的税收制度和慈善组织制度,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投入社会管理,形成参与社会管理的宏大志愿者队伍,是我国创新社会管理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发〔〕号、政〔〕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签署的《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作备忘录》精神,实施服务立社、网络强社、项目兴社的科学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培育商贸流通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家,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重大突破;规范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个、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个,建设废旧物资批发交易市场个,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个,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个;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为重点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覆盖全市以上的村镇;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个,入社农户占到全市农户总数的以上;充分发挥供销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基本确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三农”需要的合作经济发展新框架。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农资市场建设,整合网络资源,建设一批农资商品配送中心。规范发展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和农资店,形成覆盖全市农村、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为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放心农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资企业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
(四)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农家店和便利店等农村流通设施和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县城和大多数乡村的现代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等连锁经营业务。
(五)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经营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培育一批大型农副产品流通企业,搞好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推动农超对接工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与城镇连锁超市建立直接购销关系,建设一批农副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和连锁收购站点,提高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解决农副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六)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进绿色回收进社区工作,建设一批废旧物资交易市场集散中心和社区回收站。支持供销社物资回收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构建集收购--集散--加工--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的网点收购作用,搞好农村废旧物资的回收。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及网点建设的用地和筹资要纳入所在地城镇发展规划,地方政府给予支持。
(七)加快发展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继续实行烟花爆竹由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归口管理,杜绝任何转让经营权行为。严格执行张家口市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资格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安监和公安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好烟花爆竹业务,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历打击私炮贩销行为,打造贯通城乡、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三、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八)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按照组织实体化、体系科学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能,强化服务能力。支持各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积极开展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发挥指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作用。
(九)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网络、人才、设施等条件,围绕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采取多种方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人员培训。
(十)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在农资、茶叶、果品、食用菌、畜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政府及有关部门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一)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在村镇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和新民居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在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家电、农机维修、餐饮、洗浴等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红白理事会、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村民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社会化服务。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延伸到村级的服务,可以供销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共同打造村级综合服务平台。
四、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二)深化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县级社担负着对县域供销合作社改革统一指导、发展统一规划、资产统一调配、网络统一建设的重要职责,处于整个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要以建设资产管理运营中心、流通网络配送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重点,积极推进县级社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能力。要保障县级社组织机构完整和队伍稳定,县级社建制不健全的要恢复建制,领导力量薄弱的要调整充实。要在严格核定人员的前提下,把县级社机关纳入事业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市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十三)加强基层社改造。基层社植根农村,是为农服务的基础环节。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不断增强流通功能和为农服务功能。要坚持合作制原则,实施开放办社,鼓励民间资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基层社改造和建设,通过改造建设,努力构建布局合理、产权清晰、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基层组织体系。要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的完整性,基层社的资产,统一由县级供销合作社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并受上级社监督。
五、切实推进社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
(十四)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合作社具有联系农民、网络完整、熟悉市场的特点,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独特优势。要引导社有企业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建设各类优质农产品基地,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对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有关部门要列入重点扶持范围。
(十五)推进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为农服务的骨干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要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要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制定的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适用于供销合作社企业。
(十六)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加快系统同业整合步伐,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和系统联合,着力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实力强、规模大、行业影响大的企业集团。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供销合作社连锁企业拓展经营网点、建设配送中心及其加工、仓储等项目用地,享受国家、省、市有关物流项目用地优惠政策。
六、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七)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改制后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剩余资产归同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所有,用于发展合作经济。要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因城镇建设需要拆迁供销合作社设施的,应先建后拆或依法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十八)支持发展供销合作事业。支持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参股农村信用社。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保险、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的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效解决供销合作社企业及其领办的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协会申报国家、省、市科研和农业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和参与农业技术研发推广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网络优势,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的知识技能培训。各级政府要把由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承担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新网工程”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专项支持资金
(十九)强化供销社重要商品的储备职能。供销合作社承担着全市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职能,要依法加强盐政管理,搞好食盐专营和储备,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供销合作社在农资经营上仍发挥着主要力量的作用,要做好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淡季储备,发挥平抑农资价格的作用,确保农资供应。支持供销社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任务。
(一)着力先行先试,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取得新突破
积极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放开竞争性社会领域准入门槛,不断激发社会发展活力,逐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让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惠及社会大众。一是逐步健全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的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谋划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的1+X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意见(试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并在规划选址、土地供给、政府采购服务、人才流动、行政审批、税费管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等专项扶持政策,为社会力量进入养老、医疗领域提供财政支持和政策保障。二是大力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医养结合”养老工作现场推进会,慈溪乐成恭和苑成为全市“医养结合”试点项目,根据“一事一议”原则,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项目扶持政策,恭和苑亲情社区体验中心投入使用。三是积极推进民营资本投建社会项目。建立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项目库,完善项目扶持推进体系,推出老年病护理医院等一批面向民资招商的重大项目,东钱湖柏庭高端养老等重大项目签约落户,宁波江北慈孝乐园、慈溪乐成恭和苑等项目被列为全省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示范项目。
(二)着力提质增效,社会领域重大改革取得新进展
紧盯国家和省级层面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改革问题,结合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力抓好牵头改革任务,配合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扫清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一是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研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宁波市文化产业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改革文件相继出台。二是推动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编制完成《宁波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明确今后三年全市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多元办医、扶持中医药服务等1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将出台实施。建立全市健康服务业项目库,筛选收录医疗卫生、健康养老、体育健身、健康文化旅游、健康管理、支撑产业等领域项目100多个。三是深入推进医改工作。以宁波成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推动市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政府社会合作办医、外资办医、智慧办医等模式取得突破,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实行“公办民营、管办分离”的新模式,宁波市福利院引入上海管理团队,开展管理合作。全市首家综合性外资医院对外营业,全国首家云医院成立,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形成。四是教育改革积极开展。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技工学校通过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验收,首个由政府统筹、发挥行业合力、涵盖中高职教育的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授牌成立,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推进。
(三)着力提升服务,社会民生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难题,切切实实做好民生实事工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不断简化重大项目审批程序,强化服务,推动重大社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一是全力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建设。2014年公共交通、环境治理、食品安全、教卫文体以及水利防洪、公铁立交改造等领域的42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和“四联四促”活动,主动帮助破解建设中的难题,工程学院杭州湾校区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特教中心等项目建成即将投用,报业传媒大厦、市艺术剧院、市第二医院改造等项目进展顺利。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全年卫生、教育、儿童福利设施、社会养老服务等公共事业领域项目争取到中央投资补助资金近4500万元,带动地方投资6.35亿元。同时,通过信息化网络手段,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等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中央资金扶持重点和申报流程进一步明晰。
二、宁波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2014年以来宁波社会发展工作进展良好,部分领域改革涌现出一些创新做法,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观念转变还不到位、方法运用不够对路、工作手段不够有力、新老问题交织的复杂局面依然存在。
(一)社会领域评价体系和项目建设标准不完善
社会民生领域扶持政策对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估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民生政策出台的多,有效落实的少,后续评估手段缺乏。社会民生项目有效评价体系较为薄弱,对项目社会效益的系统性评估和考量欠缺。项目建设标准衔接统筹不足,部分领域项目标准已不适应新形势,而新标准并未及时出台,项目标准不统一甚至互相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社会管理和扶持手段仍较单一
社会领域的管理手段依然较为简单传统,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技术等信息化手段仍未得到全面有效应用。资金直补是目前社会事业项目扶持的主要方式,但随着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成为迫切要求,项目扶持方式亟需从单一直补向运营补助、政企合作开发、政府采购服务等多样化补助方式转变。
(三)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与群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虽然全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公共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群众整体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但社会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仍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社会管理和社会信用基础较为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下阶段全面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依然较大。
三、新常态下社会发展阶段的新特征
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条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内涵出现深刻转变,发展阶段出现重要转折,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
(一)社会发展质量有新要求
在解决好温饱之余,居民对生活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清洁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领域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传统的以数量和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方式越来越难以为继,逐步为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新范式所替代,社会发展步入更加注重服务品质和居民感受的新阶段。
(二)就业结构变动有新趋势
随着人工成本持续上涨,“机器换人”快速推进,制造业领域不少工人面临再就业风险;同时,市场需求加快转换,一批传统产业加速消亡,另一批新型产业不断兴起,“一盛一衰”的更替极大地加剧了结构性失业和结构性人才短缺的“双重矛盾”,给就业保障和人才引培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三)居民消费需求有新动向
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凸显,信息消费等一批政策利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以通信、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在线体验等引领的新型大众消费时代加速到来,引发产业体系重大变革,社会服务领域的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行业之间界限日益模糊,融合发展趋势更加明显。
(四)社会治理模式有新突破
伴随着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最新科技手段的升级和推广应用,公共服务的虚拟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需求越来越迫切,不同行政区域、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公共资源要素的重新整合和高效利用越来越普遍,对社会服务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均带来新的变革和冲击。
四、新常态下社会发展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一)总体思路
新常态下,社会发展工作既承载着托底的基本功能,也肩负着促转型、增和谐的重要使命,必须主动适应,加快调整,积极引领。要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满足民众多样化需求,更加注重系统谋划,坚定不移改革攻坚,积极推进创新转型,着力丰富社会领域政策“工具箱”,完善社会项目投资“工程包”,创新社会服务工作“方法论”,谋划社会规划研究“蓝图集”,加快推动形成政府与社会统筹发展、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横向与纵向协同共进的社会发展工作新格局。
1、加快调适理念,更加开放务实。改变政府包打天下的传统观念,在积极做好托底筑基工作的同时,坚持开门办事业,更多、更好、更主动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努力打造多点开花、多方共建、社会事业与产业同步发展的良好格局。
2、加快转变职能,更加主动有为。明确政府自身职责定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加快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着力加强观大局、谋大势、干大事的能力,强化对人口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更加注重对规划实施、政策落地和项目推进的事中事后监督和管理。
3、加快创新机制,更加普惠高效。联系地方实际,找准社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针对“人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网在哪里建”等关键性问题,积极创新人口发展政策、社会投融资体制和社会治理机制,灵活融合线上线下两种资源,加快最新科技手段运用,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提升社会效益。
(二)对策建议
1、助力稳增长,积极扩大社会领域有效投资。在强化政府引导的同时,抓住居民需求变化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带来的契机,加快放开竞争性领域,强化扶持力度,促进社会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社会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生力军作用,提升社会发展拉动消费、“反哺”经济的功能。
2、全力促转型,加快打造创业创新良好环境。更加注重高等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细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大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企业创新的制度环境,逐步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提升,加快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提升人力资源对宁波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
3、着力解民忧,切实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筑牢底线,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的现实问题,加快完善制度,精准发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营等多种模式,运用信息技术打通“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居民幸福度。
4、努力增和谐,稳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外来人口融入城镇的政策体系,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设计,稳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多方参与,提升自治能力,同时,加强重大项目和重大社会政策制定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