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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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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风险

自然灾害的风险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业;自然灾害;规避措施

中图分类号:F84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069-02

2007年以来,全国遭受大范围、长时间的降雨、高温及干旱,给整个国家农业经济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据统计,2007年全年,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7.3亿亩,其中绝收面积8 620万亩。仅8月份,农作物受灾面积就达到2.1亿亩,其中绝收3 500多万亩,分别占全年损失的28.8%及40.6%。由于特殊的区域结构及气候条件致使部分地区重复受灾、多灾并发,加之脆弱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灾害的监测与预警机制无法承受与防范风险,使得灾情异常严重。

一、规避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的必要性

因自然力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所导致的对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物质生活及生命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称之为自然风险(Natural Risk)[1]。农业自然风险主要涉及水灾、旱灾、风灾、冻灾、雹灾、病虫害等各种自然灾害。自然风险是农业风险中最为主要的风险,同时也是遭受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灾害。

1.农业自然灾害与可持续经济发展。可持续经济发展是一种合理经济发展形态。它主要包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然而农业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及灾害损失的扩大将对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影响。

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扩大,人类消费需求的不断增加,无节制地对自然资源的索取,使得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原有的生态环境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态功能,致使洪涝、台风、干旱、风雹、雪灾、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及病虫害等灾害频频发生。生态环境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决定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协调发展。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使得社会再生产难以维持。严重的自然灾害影响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减少农产品的供给与农民收入,最终影响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破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人类、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相连,农业自然灾害影响可持续经济发展。

2.农业自然灾害影响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更多的是体现在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上。只有稳定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才能够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从历史统计资料分析,中国农业自然灾害涉及的主要种类有:洪水、干旱、霜冻、暴冰雹及病、虫害等灾害。据统计,1961―1990年三十年间中国农作物生产遭受自然灾害的面积年均5.5亿亩(3 700多万公顷),成灾面积2.95亿亩(1 967万公顷),分别占年平均农作物播种面积的29.8%和12.7%,造成粮食减产的幅度多年平均为5%,减产量250亿公斤,远远超过了近几年中国每年进口粮食150亿公斤的水平[2]。从总的趋势来看,各年的成灾面积与受灾面积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从全球各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中,洪水、干旱两大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最高,造成的损失最为严重,如1981―2003年,农业遭受旱涝两种自然灾害的成灾面积达到107.491万公顷,成灾面积55 746万公顷。

国家虽不同程度地对自然灾害预测、防备和减灾等方面做出技术及相关手段方面的支持。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伴而生的灾害隐患不断增多,原有的致灾因素和致灾源不断外延和激化,灾害的“扩大效应”表现得更为突出,特别是在全球变暖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双重作用下,复合型、多变性、突发性自然灾害进一步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强度、频率、变异性。

二、中国农业自然灾害形成的原因

据农业风险的现实特点及中国的实际国情,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有其自身的原因。

1.农业风险的地域性。农业风险的地域性表现在农作物生长的地域性上。中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复杂多样,而且呈明显的地带性与非地带性地域差异。自北至南依次出现寒温带、温带、暖温带、亚热带、热带、赤道带等六个温带。因此,各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会不同程度地受地域差异性的影响。西北高原地带降雨量少,经常遭受旱灾;东北高纬度地区气候严寒,无霜期短,农作物易受冻灾;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及淮河地带,地势低洼,春夏多雨时,水涝灾害严重;沿海地区,易受不可控制的洪水、风暴潮、热带气候和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2.农业风险的关联性。关联性与非关联性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从概率论和大数定律的角度来分析,非关联性即“独立性”。人们在做大量随机事件时,发现事件的结果往往呈现几乎一致的规律。保险公司是基于此规律集合多数可能遭遇同样危险的经济单位的资金力量,分摊少数人将遭受的损害,使每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负担减轻。但因农作物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生态环境及各地区间经济条件、耕作制度、牲畜结构差异,农业风险表现出较强的周期性、辐射性和非控性,即“关联性”。风险关联性导致的最终结果是在同一面积上承保的数目越多,承保的面积越大风险反而越集中,因此保险公司很难集合同类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担。农业风险表现出较强的关联性[3]。

3.农业风险市场化的灾害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现阶段,中国农产品市场化水平低,市场体系不完善,致使农产品比价扭曲及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农业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农民增收难,农民对待风险普遍持侥幸心理,在风险处理过程中,倾向于国家的灾害救济与社会捐赠。实施灾害救济的主体主要来自政府,然而政府可供支配的社会资源有限,实际灾害补偿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政府对农业自然灾害的补偿作用主要是应急性的。

根据中国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与发展特点,选择适合中国农业特点的规避农业风险的有效途径有其现实意义。

三、合理规避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的途径

1.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研究证明,农业保险对农业风险损失的经济补偿功能是其他政府投入无法直接替代的,农业保险是作为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一项政策措施。

坚持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发展模式,兼顾农业保险的合作制度,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从总体框架上看,要充分发挥国家农业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保险相关的政策作用,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首先,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实现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确保农业保险的经营稳定性。其次,农民自愿联合、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广大农民所接受。再次,政府通过分保形式保证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最后,政府直接经营与间接支持,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相结合原则,划分了政策性与其他非政策性保险的界限,明确了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增强地方保险的责任。

2.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如果把“外部性”的存在结果理解为人类无节制地索取资源而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那么可以进一步把“自然”与“人类”的相互“协商与妥协”,定义为类似于科斯所阐述的权利分配问题。“协商与妥协”主要是从利益与成本两方面进行分析。生态环境破坏的最大成本是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不可持续发展,而利益对于经济人来讲则主要偏重于短期效益。从整个社会经济角度出发“外部性”的成本肯定是大于短期利益,要想从生态环境中获取长期利益必不可少的要给予“补偿”。对生态环境的补偿主要是来自社会和政府两方面。政府加大财政预算和人、财、物的投入,提高对生态环境补偿力度,使国家财政救助资金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匹配。并且社会组织机构应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以破环生态环境为代价地进行发展,在考虑短期利益同时兼顾长期利益,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完善农业灾害的减灾及防灾体系。面对自然灾害的“扩大效应”,复合型、多变性、突发性自然灾害进一步的加剧,国家应就自然灾害的预测、防备和减灾体系进一步的完善与构建。据不同地区的气候与经济发展的导向性的差异,有步骤地完善灾害的区划、灾害的预测与监控。在洪水多发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新修水利设施,通过生物技术的运用发展高附加值农业;在干旱地区,加强蓄水灌溉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耐旱植被的种植;病虫害多发时节,通过生物技术的应用,更新优良品种,抵制病虫害的侵蚀[4]。

鉴于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的现实原因及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特点,提出适合中国农业发展的规避农业风险的有效途径有其必要性。

参考文献:

[1]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马九杰.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影响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5,(4):14-15.

[3]黄正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思考[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6,(5):107-111.

[4]王国敏.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建设[J].社会科学研究,2007,(4):27-31.

On Methods of Preventing Chinese Agriculture from Natural Calamities

HUANGZheng-jun

(Teachers College of Appli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ong 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Yong chuan 402160,China )

自然灾害的风险范文第2篇

【摘要】各类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改变了企业生存的环境,拓宽了企业的风险边界并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等级,企业财务风险从广度和深度上较以前也有了大幅提高。本文对国内外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财务问题、我国研究自然灾害财务理论与实践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对自然灾害财务所涉及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探讨, 为形成我国独立的自然灾害财务理论体系与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自然灾害;自然灾害财务理论体系;自然灾害财务管理体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如地震)、海洋灾害(如台风)和其他突发性灾害(如森林与草原火灾)等,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的损害,是人类过去、现在、将来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近年来,我国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的现象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业绩受到严重损失。国家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务院令[1993] 第139号、财税[1994] 001号、财税[1997] 116号、国税发[2000] 38号等法规文件相继规定了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税收优惠政策的若干条款。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但学术界尚未针对自然灾害财务问题作出专门的系统化研究,由于缺乏灾害财务理论的指导,企业灾害财务的实践一直以来处于摸索阶段。基于此,本文提出“自然灾害财务”观念,对国内外公开发表的与自然灾害有关的财务问题进行述评,并基于自然灾害环境和企业风险视角,对发展自然灾害财务的重要意义及自然灾害财务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为形成我国独立的自然灾害财务理论体系与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一、文献回顾

对于自然灾害的研究,国外学者更多关注的是政府危机管理,围绕自然灾害管理法规的建立健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健全和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三个问题来展开。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建立了一整套关于自然灾害危机管理的法规,如美国颁布了《洪水灾害法》、《灾害救济法》、《地震法》和《海岸带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来规定和约束自然灾害发生后政府危机管理的职能及其行使,并规定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为自然灾害管理机构。而日本则颁布了《灾害对策基本法》(1961)、《地震保险法》(1964)、《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1976)、《灾民生活重新安排支援法》等28项防灾法律,并规定内阁府为国家灾害危机管理机构。国外政府建立了比较科学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专项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并由政府对此进行严格监管,对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以外的部分给予补偿,并分担保险公司的风险,为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政府加大在防灾和监测系统等公共品上的投入,加强事前预防,做到把风险分散在灾前;利用国际发达的再保险市场来分散风险,将灾害风险向国际市场转移;发行巨灾保险债券,利用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推出自然灾害金融衍生品,如灾害指数期货,利用期货市场分散风险。在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方面,对自然灾害保险进行政府补贴,建立健全巨灾保险法律制度,规定巨灾保险为强制险种。同时,对自然灾害保险实行财政补贴,将巨灾保险从一般商业性保险业务中分离出来,作为政策性保险业务来经营,由政府采取多种方式给予政策扶持。而保险赔付已经占据灾害损失救助的主导地位,在分担巨灾损失、履行政府责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可见,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在于通过政府危机管理的研究来提高整个社会体系抗灾救灾的效率,而对企业内部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具体财务问题较少涉及,也没有作深入的专题研究,所以联系微观层面研究企业内部自然灾害财务问题还不够。

对自然灾害的社会经济研究,近年来成为国内学者的研究热点,研究领域集中在救灾资金筹集机制和灾害经济损失评估两个方面。我国目前灾害资金的筹集机制主要靠政府财政拨款,其他资金形式作为补充。救灾资金的来源渠道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保险理赔、救灾基金、银行贷款和国内外捐赠等(李可可,1996),巨灾证券的发行作为救灾资金来源的一种尝试(滕帆,2002;韩天雄、陈建华,2003)。国内学者从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村灾害等不同的层面和视角探讨了对灾害经济评估的原则和方法,着重从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相结合并以货币计量为主的原则出发,提出了资产价值评估法和资源价值核算法(张文华,2003),并进一步从人力资源价值理论的层面,提出了评估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价值损失的方法和模型(于庆东,2004)。在将农村灾害经济评估划分为预评估、灾期评估、灾后跟踪评估、减灾效益评估四种类型的基础上,严立冬(1998)根据农村灾害的灾前、灾中、灾后三个不同阶段,设计出一套农村灾害经济评估指标。另外,国内学者还对灾害风险的应对、灾害资金的补偿机制和救灾款物审计作了一定的探讨,包括从经济发展理论模型构建的视角提出了灾害风险最小化目标和合理途径(何爱平,2002),从建立地震灾害资金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出发探讨了建立我国多形式结合的灾害资金补偿机制(苗崇刚、侯建盛,2007),从救灾物资管理的视角提出了救灾物资审计的要点。由此可见,目前国内学者对自然灾害经济问题的研究主要局限于灾害经济的资金筹集和价值评估,而对企业灾害财务问题的研究只是在相关文献中零星可见,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二、研究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据统计,世界上1/3的自然灾害发生在中国,这种状况近年来在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每年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中国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公布的2007年中国“十大自然灾害事件”表明,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在2007年都遭受了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的袭击,旱灾、洪灾、地震、台风、强雷暴雨、暴风雪和风暴潮陆续上演,在这短短的一年中,自然灾害席卷了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南方七省以及淮河流域,重庆、四川、济南、云南等许多大城市损失惨重。2008年1月,我国中南部地区迎来了50年一遇的特大暴风雪,停水断电,民航、交通受阻,煤、油全线紧张,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 000亿元人民币。继雪灾之后相隔不到四个月,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大地震,八省市受到震撼,死亡人数超过69 000人,失踪18 000多人,倒塌房屋80余万间,供水、电力、交通及通讯全部中断,余震不断,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创,灾区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汶川大地震后,东汽集团在汉旺镇的一个公司80%的厂房倒塌或受损,1 000多名工人被埋,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50多亿元。地震对四川省旅游业也造成了巨大冲击,全省仅旅游业因地震而发生的损失就超过60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0 000亿元之巨。频繁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不仅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自然灾害已经由以前的小概率事件逐渐演变成为企业环境的常态,极大地拓宽了企业的风险边界,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等级。我国企业必须直面这一环境巨变,强化风险意识,构建新型企业战略,以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微观基础,而企业财务管理则是企业的核心组成部分,结合自然灾害研究企业的财务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构建系统科学的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理论体系,用以指导和支撑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管理实践,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任务艰巨、时间紧迫。

三、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的理论体系

企业自然灾害财务应首先说明对传统企业财务的衔接与拓展,在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成为企业环境常态的情况下,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直接催生了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管理。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理论在内容构成上包括企业自然灾害财务基础理论、企业自然灾害财务应用理论以及企业自然灾害财务发展理论,如图1所示。

1.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的特点。企业自然灾害财务与传统财务的区别首先表现在理财环境的巨变。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研究企业因灾严重受损条件下导致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下的特殊财务问题,主要包括抗灾救灾与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监管问题,具有全局性与专门性的特点;其次表现在要贯彻以人为本、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应放在首位的原则上,要把保护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自救,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

2.自然灾害财务的基础理论研究。自然灾害财务基础理论是建立自然灾害财务应用理论和自然灾害财务发展理论的基础,自然灾害财务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管理环境、自然灾害财务假设、自然灾害财务目标、自然灾害财务对象、自然灾害财务风险、自然灾害财务战略、自然灾害财务投融资、自然灾害财务调控、自然灾害财务机制等基本理论问题。其中,自然灾害财务机制是核心和纽带,它将其他的灾害财务构成要素有机联系起来。企业的自然灾害财务机制包括灾害财务预警机制、灾害财务应急机制和灾害财务补偿机制以及各种灾害财务机制的调控机理、不同灾害财务机制的协调和运转等。

3.自然灾害财务的应用理论研究。自然灾害财务应用理论研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与企业选址、国家自然灾害财务体制建设、企业自然灾害财务机制的设立和运行、自然灾害基金的提取和监管使用、自然灾害财务风险监测、自然灾害损失评估(企业内部损失评估和基于产业链的损失评估)、自然灾害税收问题、自然灾害财务保险、巨灾证券发行、自然灾害衍生金融产品、风险资产证券化、灾后重建财务问题、非灾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捐赠效应以及企业灾后财务战略调整等。

4.自然灾害财务的发展理论研究。自然灾害是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自然灾害财务的发展理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必要将自然灾害财务和可持续发展财务、环境财务、社会责任财务、人本财务、柔性财务、战略财务、风险财务、资本市场财务等联系起来加以研究,梳理脉络,打通相关学科之间的研究路径,为发展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理论与实践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促进我国自然灾害财务学科的形成与发展。

(二)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的管理体系

我国现阶段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管理还处于自发和摸索阶段,缺乏实际经验,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自然灾害财务风险意识薄弱,企业自然灾害财务风险管理手段落后,企业灾害损失预防及投资项目预算缺位,企业防灾抗灾资金救助机制不健全,灾后重建财务管理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等。需要加快推进企业自然灾害财务建设,培育企业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意识,应用先进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技术,形成企业防灾抗灾救灾资金长效机制。

1.企业自然灾害财务风险与企业设立。

自然灾害财务风险巨大,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受灾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必将受到严重影响,不加预防或处置不当,极可能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使其丧失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导致企业灾害财务问题向破产清算财务问题转化。因此,必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发生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发生后的财务机制,使企业财务系统在抗灾、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抵御原生灾害、次生灾害及衍生灾害,减少自然灾害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冲击。笔者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统一的自然灾害预报中心。目前,我国各类自然灾害预报工作隶属于不同的政府机构,即便是同一类型自然灾害,其探测、评估、分析、预报等工作也划归若干部门主管,这种制度安排使得各机构、各部门缺乏对自然灾害的全面、系统把握,造成预报工作效率的低下。实际上,自然灾害发生有很多征兆,包括地质、气象、生物等方面,机构和部门条块分割不利于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也给企业灾害财务风险预警带来困难。企业灾害财务风险预警建立在国家自然灾害预报系统的基础上,依托全国统一的灾害预报中心,企业财务系统可以根据灾害预报所涵盖时间范围(长期、中期、短期、即期)和空间范围(全国、地区、省、地市州等)作出不同的反应,以规避或降低企业财务风险。而且,当企业涉及对外业务关系时,还需关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灾害预报,避开或阻断自然灾害风险链,提升国际财务风险管理水平。

企业设立时的地址选择必须依据全国灾害预报中心提供的各地区灾害预告信息进行正确决策,尽可能避开地层断裂带和灾害频发地区。所以,正确的企业选址是企业应对自然灾害财务风险的一种初始投资策略。汶川大地震使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损失惨重,企业管理当局没有重视汉旺处于地震断裂带,长期内将会发生地震这一长期预报信息,企业选址失误,最终给企业造成巨大投资损失。所以,结合灾害财务风险预警作出正确的企业选址决策是十分必要的。

2.企业自然灾害损失预防与投资项目预算。

企业自然灾害损失预防要求企业必须对经营环境及其所蕴含的风险进行动态的、全程的监测,发挥财务系统的预测和事前控制功能,主要包括以人为本的企业生活设施投资项目预算以及高强度抗灾的生产建筑物与设施投资预算。企业建厂之初,应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对关系职工生命安全的厂房、宿舍和其他生活与生产设施的投资要优先考虑抗震防灾的资金需要,坚决纠正只重生产忽视职工生命安全的错误观念。其次,在编制和执行投资项目预算时,要严格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施工、采购、监理、验收、审计等,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建设项目规范,保证建筑物和设施的施工质量,建设和谐、健康、稳固的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企业应该积极承担起这一社会责任,同时,这也是实现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3.企业自然灾害救助机制重构――基于企业自然灾害补

偿基金的设置。

(1)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形成机制。按现行制度规定,中央财政设立的特大、重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和地方各级财政设立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用于解决灾民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费用,以及按规定设立的专用救灾物资储备资金,并未对受灾企业救助进行专门规定。我国企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企业自有资金、财政拨款和税收减免,国际社会援助、国内社会捐款在企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中所占的比重较低,缺少灾害保险险种,能够抵抗重大风险的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还没有形成。面对重大、特大自然灾害,仅仅依靠企业自有资金一般不能解决问题,而能享受到财政拨款的企业仅限于少数国有大型企业,多数受灾企业不得不自行承担自然灾害带来的主要损失。因此,必须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来源渠道。首先,可考虑借鉴我国设置交通强制保险险种的经验,建立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新设企业抗灾防灾救灾强制保险险种,即“灾强险”,用法规形式规定各企业每年按一定保险费率向国家社保部门上交灾害保险费,交由财政专项监管与拨付使用,形成抗灾防灾救灾长效资金的来源。其次,加速推进建立一个围绕重大自然灾害的保险体系,把目前保险公司无力承担的风险逐级分散到直保公司、再保公司、国际再保险公司、结构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市场、国家和地方财政等各个参与方。最后,积极开发其他形式的企业自然灾害救助手段。例如,发行巨灾债券和赈灾福利彩票,提供企业自然灾害政策性贷款,开发自然灾害金融衍生产品等,都是未来值得努力的方向。由此逐步形成由企业、金融保险机构、政府和社会各界等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由内到外共同出资的立体的社会救助机制,有效地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在更广泛、更深层面上给予灾区企业员工生活和生产以更有效的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笔者建议,在最近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各种灾害发生后的企业灾后恢复重建的制度规定。

(2)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监督机制。仅有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形成机制还不够,还必须建立、健全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监督机制。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形成机制反映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来源和取得,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监督机制则对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提出要求,旨在提高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企业之间、保险公司与企业之间以及银行与企业之间均存在委托关系。鉴于委托人和人利益目标的不一致性,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各级人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和法律法规的制度缺位更加扩大了这一风险。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监督机制,充分发挥预算、会计、审计和财政等监督主体的职能,对受灾企业补偿范围、补偿额度以及使用过程进行监督。鉴于我国地域辽阔灾害频发的实际情况,笔者建议国家审计署成立企业灾害补偿基金审计处,直接履行企业自然灾害基金的监督职能,及时在审计公报中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收缴、使用和结余情况,杜绝贪污、挪用、截留等腐败行为。此外,还应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力量,为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创造良好环境。

4.加强企业灾后重建财务管理。

(1)基于产业链的灾后损失评估。对受灾企业灾后损失进行专业化、系统化评估是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定企业因灾补偿范围和补偿额度的直接依据。笔者建议组织力量开发一套企业自然灾害损失评估信息系统,结合企业所处的产业链,对受灾企业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客观、综合、全面的评估,为企业灾后重建提供依据。(2)构建企业灾后重建资金的筹集机制。通过企业自然灾害补偿基金、保险、银行、证券、非营利性组织以及社会捐赠等多个渠道来解决重建资金的筹集问题。灾后重建资金筹集必须充分考虑是否异地重建及技术改造升级等问题,以增强建筑物和设施的抗灾能力。(3)构建企业灾后重建资金投资机制。确立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灾后重建投资必须充分考虑是否异地重建及调整产业结构等要求,恢复重建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满足发展循环经济与减排的投资需要,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使企业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4)企业灾后重建资金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体制,加强国家审计、财政、纪检、监察、企业内部审计、媒体及公众的综合监督作用。

5.非灾企业社会责任与捐助效应。

(1)非灾企业的赈灾责任。当代企业肩负着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双重使命,提供税收、就业和产品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最低义务标准。此外,还应在确保最低义务标准能有效完成的基础上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当代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使命,作为一种国际普遍认同的理念,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环境等的社会责任。随着企业大规模生产方式的采用和工业化的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经济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失业、贫穷、污染、犯罪等社会问题都与企业的经济活动有一定关联,企业理应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对此加以修复和补偿。强化社会责任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在新的环境下,非灾企业要提高竞争能力,保证生存和发展,必须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在巨大的自然灾害面前,非灾企业在参与赈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2)非灾企业的捐助效应研究。非灾企业捐助包括向受灾对象捐款捐物,提供人力援助、心理援助,甚至包括书面或口头上的支持、激励和承诺。在我国,社会责任可以视作“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世界银行,2003),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构建企业与社会和谐关系的基本思想。非灾企业积极投入到赈灾活动是其愿意并实际履行社会责任的最直接体现,那么,非灾企业的捐助行为就至少会导致其改善自身经营环境,形成积极的道德资本等积极效应,最终通过改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来实现非灾企业的经济可持续发展。非灾企业安排特定的捐助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次重大的战略投资,或者是一种改善形象和公共关系的广告策划,对于提高非灾企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扩大市场销售份额、增加企业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 彭韶兵,刑精平. 公司财务危机论[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 王锋.发展财务战略研究[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3] 何爱平.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灾害问题及其对策[J] .中国软科学, 2000,(6).

[4] 滕帆.巨灾风险债券及其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 .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2).

[5] 韩天雄,陈建华. 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的定价问题[J] .保险研究,2003,(12).

[6] 严立冬.农村灾害经济评估指标系统与估值技术[J] .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8,(10).

[7] 于庆东.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价值损失的评估[J] .防灾减灾工程学报,2004,(6).

[8] 于庆东,沈荣芳. 灾害经济损失评估理论与方法探讨[J] .灾害学,1996,(11).

[9] 于庆东,沈荣芳. 试论突发性自然灾害灾害损失评估的特点与原则[J] .自然灾害学报,1995,(4).

[10] 张玉,宁大同. 中国荒漠化灾害的经济损失评估[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6,(6).

[11] 张文华.地质灾害受灾体价值分析[J] .山西统计,2003,(3).

[12] 苗崇刚,侯建盛. 建立我国地震灾害资金补偿机制的思考[J].中国地震动态,2007,(2).

[13] 杨恒田,谢新年. 地震救灾款申报管理问题多[J] .中国审计,2004,(14).

[14] OECD.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Market Issues Related to the Management of Large-Scale Disasters, Financial Market Trends, No. 86, March 2004.

[15] GAO. Financial Market Preparedness Improvements Made, but More Action Needed to Prepare for Wide-Scale Disasters, September 2004.

[16] Armed Forces Comptroller. Financial Management in Support of Natural Disasters, Richard Flores, CDFM. Spring 2006.

[17] Edward J.Kane. Using Disaster Planning to Optimize Expenditures on Financial Safety Net. AJE: September 2001, vol.29,no.3.

自然灾害的风险范文第3篇

关键词:石油行业;重大损失风险;风险分析

一、引言

风险一词来源于英文“risk”的中文翻译。学术界对风险始终没有得出统一的定义,通常情况下,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国际保险业界趋向于把由于自然力或人为因素导致偶发事件出现的结果的风险,通常被定义为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当重大灾害风险甚至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可以称为巨灾风险,然而针对石油行业风险特点,本文提出重大损失风险的概念,从不可抗自然力造成的重大损失风险和可以通过人为加以管理控制的重大安全事故风险两方面,分别对重大损失风险进行讨论。

二、石油行业重大损失风险分类和特点

1、重大损失风险分类

重大损失风险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自然因素或非自然因素导致偶发事件出现的结果。下面将石油行业重大损失风险分为重大自然灾害风险、重大安全事故风险和环境责任风险三方面进行分类说明。

(1)重大自然灾害风险

根据自然灾害的成因和我国灾害管理现状,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将自然灾害分为七大类: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

(2)重大安全事故风险

石油行业日常生产风险高,极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石油行业重大事故又可分为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生产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以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5类。

(3)重大环境责任风险

石油行业的原料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了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对周围人员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及对周围环境产生重大污染和破坏。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风险必须引起行业的关注。

2、石油行业重大损失风险特点

重大损失风险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以及环境破坏引发的社会责任问题,对石油行业的相关企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相对于普通风险来说,重大损失风险具有:风险损失程度巨大、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影响范围广,相关性高、责任风险巨大等风险特点。

石油石化行业是国家重点监控的六大高风险行业之一,生产工艺具有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一旦发生灾害,不仅会引起连锁反应,而且涉及面大,易形成次生灾害,导致严重损失,在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同时,对周围地区的人员、生态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石油企业的声誉。

对于石油行业的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来说,尽管采取了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但是从安全理论上来说,绝对的安全是不可能的,一些偶然的、意外的、甚至有意的人为破坏事件必然会发生,这就导致了石油行业一些重大的灾害损失发生。

三、重大损失风险分析

引发重大损失的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自然因素和非自然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重大损失风险包括地震、洪水和其他严重的暴风雨、龙卷风等。而对于非自然因素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物料因素、管理因素等多方面,具体表现为:人为的误操作(人为安全事故),人为有意的行为,设备故障或意外事故等。

1、自然因素风险分析

从技术层面上讲,自然灾害风险分析是通过自然因子发生时、空、强的可能性数值和各种破坏的可能性数值,推测各种损失的可能性数值,最后,将3个可能性数值组合起来,得出损失风险。以地震灾害进行致灾因子风险分析为例。

2.非自然因素风险分析

石油行业的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和杂质等,很多都是易燃易爆品;很多物质还含硫等腐蚀性物质;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极易由于人为原因、设备等非自然原因引起火灾、爆炸、化学品泄露、放射性污染、环境污染等重大损失事故。通过对石油行业的勘探与开发、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三个不同板块的危害性分析,以便采取控制措施有效降低损失。

(1)石油勘探与开发

石油勘探与开发属于石油行业上游过程,其大损失风险因素包括:火灾爆炸风险、物理性爆破风险、中毒风险、井喷风险、环境污染风险。

(2)油气储运与销售

在这个过程中最严重的危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压力容器的物理爆炸和运输过程的重大交通事故;其次危险是排放的有毒废水、废气等引起的环境风险事故。

(3)炼油化工风险

对于石化装置而言,火灾爆炸是炼油化工生产中最显见的,也是破坏程度较大的危险,其次是中毒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炼油化工废气以及石油化工废水是造成重大灾害损失的主要原因。

结束语

通过对重大损失风险的特点和分类的阐述,以及在自然因素和非自然因素两个方面对石油行业重大损失风险的研究,进一步对引发重大损失的风险进行分析表明石油行业重大损失风险研究至关重要。

通过对国内外历年来石油板块重大损失事故原因进行统计分析,石油板块事故比例为

炼油化工:储运与销售:勘探开发:其他=62%:29%:7%:2%。

从统计数字来看,炼油化工板块事故比例最高,这也进一步印证了在重大损失风险理论分析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参考文献:

[1]黄崇福.自然灾害风险评价理论与实践,科学出版社,2004年.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会司质量安全与环保部编.石油风险评价概论, 石油工业出版社,2001年.

[3]尹之潜,杨淑文.地震损失分析与设防标准,地震出版社,2004年.

自然灾害的风险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际投资 灾害风险 风险防范

近年来,日本海啸等世界范围内重大自然灾害日益频发,对当地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影响巨大,同时也重创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部门,对国际资本流动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2011年自然灾害导致世界范围内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800亿美元,其中因灾导致的国际投资损失超过2300亿美元。因此,如何有效防范灾害风险已成为国际投资环境风险评估中的重要内容。

一、国际投资灾害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

灾害经济影响过程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加大了国际投资风险评估的难度,但是,如果按照灾害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两方面进行了充分调研,掌握丰富的第一手调查资料,通过进行综合评估将灾害风险控制在有效范围之内。首先,需要确定投资国所处的自然地理、资源禀赋方面的条件特征,大致确定可能发生的灾害种类、发生频率与周期;其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结构、产业类型、技术特征,评估灾害损失分布范围。最后,将灾害的自然特征、地理分布、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影响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评定未来若干年内灾害对所在国家投资产业、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采取有效的金融、技术、政策应对性措施,从而大大降低灾害发生对国际投资的影响。

二、影响国际投资的主要灾害类型

国际投资必须综合考虑所在国的具体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以此确定可能面临的灾害种类。综合来看,按照致灾因子的不同,我们可以将世界范围内的灾害现象划分为自然灾害、人为灾害。自然灾害与地球及其各圈层运动变化规律存在着必然联系,即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岩石圈等相互对应不同类型的灾害现象,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气候灾害、水文灾害、海洋灾害等。人为灾害是指在一定自然环境下,由于人类社会活动引起的自然变异所造成的灾害,主要包括:破坏水土生态环境引起的自然灾害,例如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土地盐渍化等;过量开发水资源引起的自然灾害,例如地面沉降、塌陷、地裂缝、海水入侵等;因物理、化学、生物污染环境引起的灾害,如赤潮、酸雨、大气污染等;采矿引发的自然灾害,例如岩浆、突水、瓦斯爆炸等;工程与生产活动引起的自然灾害,例如滑坡、塌方、水库诱发地震等;人类过失行为引起的自然灾害,例如森林大火等。

三、灾害风险防范评估的主要因素

在国际投资环境分析中,灾害经济影响具有不确定、不可控、动态变化的特征,因此,灾害风险评估必须结合具体灾害的类型、地点、时间、物理化学特征以及发生国家地区的社会经济特征,

(一)灾害类型

按照气候地质条件与水文方面的特征,我们将灾害区分为气候水文性灾害与地理性灾害。前者指洪涝、干旱、飓风与风暴潮等灾害现象,后者指地震、泥石流等地质构造类灾害现象。

一般来说,气候性灾害对经济的影响范围要大于地理性灾害。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农业部门遭受洪涝、干旱等气候性灾害影响的可能性最大,对于那些以传统农业作为支柱产业的中小国家来说,气候性灾害对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往往造成全面深重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地理面积狭小的岛屿型国家或地区来说,飓风、热带风暴等灾害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过量降水与降水稀少导致的洪涝、干旱都会对农业生产形成不良影响。干旱持续时间长,分布地区广,对农作物种植和牲畜养殖影响是广泛的,有时若干个国家同时遭受干旱的影响,如非洲撒哈拉地区曾出现过连续几年的持续性干旱,东南部非洲地区的干季和湿季持续时间有时能达到10年以上。台风(飓风)等热带风暴性灾害对经济的影响可能是区域性的,但是对于斐济、多米尼加这些岛屿型国家的影响则是毁灭性。这些周期或半周期性气候性灾害不但对农业造成直接危害,而且导致公共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的毁坏,降低社会总产出水平。相对于洪涝、干旱等气候性灾害,地震性灾害的影响面积较小,但是,它们对有形物质财产、社会基础设施、工农业生产设备等破坏性较大,且发生不确定,较短时间内自然变异力量集中爆发,产生极强的破坏力,特别是对于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大城市。

另外,不同灾害类型所具有的风险发生形式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台风、飓风等气候性灾害具有明显的规律性和周期性,这将使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一定的适应性。同时其具有的持续性、周期性特征,也有利于人们掌握灾害发生周期、风险分布状况,将这些因素作为大规模商业性投资决策风险的评估因素。相比之下,从公共性和私人性投资决策角度,地理性灾害发生规律则不易掌握,特别是一些极端性地理性灾害事件发生不确定性更高,不利于积累灾害影响的历史资料,因而地理性灾害较之气候性灾害对国际投资的影响也最大。

(二)自然地理条件与资源禀赋

灾害现象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与时间性,一些特定类型的自然灾害只发生在特定地理位置、地形、气候与水文条件之下。例如,台风(飓风)等热带风暴生成的前提是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定海洋低压气旋以及大洋环流,这些特定的地理气候条件只存在于东亚太平洋沿海地区和北美洲南部大西洋地带。同样,日本多地震、火山灾害是和日本列岛位于太平洋板块与亚欧板块交接地带的环太平洋地震带有关。因此,灾害类型、自然特征与灾害发生地区的生态环境、地理特征密切相关,多样的生态环境与复杂的地理特征影响到该地区的生态环境脆弱性。在通常意义上,生态系统中凡处于两种以上的物质体系、能量体系、结构体系和功能体系之间所形成的界面以及围绕该界面向外延伸的过渡地带或边缘地带统称为生态环境脆弱带。在相对稳定的地理环境下,某一地区所拥有的资源禀赋状况往往决定着区域内人口密度、产业类型与分布、生产技术等经济要素的空间配置,这也是我们评估国际投资风险的重要内容。人口越密集,工业越发达,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就越高,而且各种人为性灾害发生更为频繁,因此,国际投资必须综合考虑投资项目的产业类型、资源储备、技术特征、空间布局,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不必要的灾害性损失。

(三)社会经济结构

社会经济结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构成情况、工业部门构成以及区域经济分工、地区工业布局。

经济结构作为影响灾害影响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体现在产业关联性、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农业生产部门对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可能性大,因此,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传统经济结构易受气候性灾害影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部门,这又可能要影响到农业关联部门,如食品、服装等行业。在区域经济联系方面,根据刘易斯模型传统经济在不同地区之间发展程度存在较大差距,地区之间经济协作性、互动性不强,所以农业部门或农村地区遭受到自然灾害影响,但也仅限于对某一产业的影响,通过产业之间与地区之间经济联系渠道扩散灾害经济影响的可能性低,表现为一个由强到弱逐渐扩散、递减的影响传播过程。相反,对于一个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其分工专业程度高,地区经济布局合理,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很高,灾害不但对农业等基础性产业部门产生影响,还能扩散波及到制造加工业、金融、运输、通讯等产业部门,通过产业部门之间与区域经济之间的经济联系而扩散传播起来,各产业、地区经济影响系数越高,影响波及效果越明显,则灾害经济易损性程度就趋高。例如,2003年,横扫美国南部地区的“阿卡里娜”飓风灾害对当地社会经济的最大影响不在于物质财富损失,而是间接导致的国内汽油价格的上涨,影响到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石油期货甚至联邦基准利率,从而引起美国国内不同部门与地区之间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在1400多亿美元的全部经济损失中间接损失就达到860多亿美元。

参考文献:

①吴定富. 中国风险管理报告2010[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②刘新立. 风险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③邹铭,范一大等.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与预警体系[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④杜玉平. 跨国信贷业务中的国家风险评估[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6(4)

⑤徐丽娜,王新新.浅谈跨国并购中的国家风险评价[J]. 上海会计,2006(1)

⑥王红蕾,吴晶妹.国家风险测评方法研究[J].经济经纬,2008(3)

自然灾害的风险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突发灾害;财务管理;企业

一、引言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如地震)、海洋灾害(如台风)和其他突发性灾害(如森林与草原火灾)等,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的损害,是人类过去、现在、将来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近年来,我国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的现象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业绩受到严重损失。2008年,从年初南方的冰雪到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我国发生了多起突发灾害,除了给人民群众带来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外,对受灾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造成了严重影响。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但学术界尚未针对自然灾害财务问题作出专门的系统化研究,由于缺乏灾害财务理论的指导,企业灾害财务的实践一直以来处于摸索阶段。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如何采取应急措施予以积极响应,是一项紧迫任务。本文对突发灾害下财务管理问题进行初步的研究。

二、加强突发灾害下财务管理的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据统计,世界上1/3的自然灾害发生在中国,这种状况近年来在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每年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因此,加强突发灾害下的财务管理具有特殊意义,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突发灾害下的财务管理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汶川大地震后,东汽集团在汉旺镇的一个公司80%的厂房倒塌受损,1 000多名工人被埋,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50多亿元。地震对四川省旅游业也造成了巨大冲击,全省仅旅游业因地震而造成的损失就超过60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0 000亿元。频繁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不仅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自然灾害已经由以前的小概率事件逐渐演变成为企业环境的常态,极大地拓宽了企业的风险边界,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等级。我国企业必须直面这一环境巨变,强化风险意识,构建新型企业战略,以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微观基础,而企业财务管理则是企业的核心组成部分,结合自然灾害研究企业的财务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大灾后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力度,提高预算编制效率

虽然企业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由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层层把关,来确保预算的科学合理性。但是,由于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如信息的不对称性、原有的预算预期的乐观性、企业所采用的预算法缺陷等,使得企业存在预算宽松问题。而灾后企业的财务预算重在及时、客观、实际、执行的适应性。那么,灾后财务预算应增大编制力度,强化各级预算责任,简化程序,且在有限的期间内完成,采取统一决策和分散决策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效率。

(三)有利于恢复投资者信心

当突发灾害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时,投资者信心的恢复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过程,需要监管部门、公司和中介机构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其中,公司更应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和投资者的财务沟通活动,通过一切可行的方式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经营发展状况等信息,做好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充分沟通,争取投资者的理解、支持和认同。财务管理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种重要途径。相对于控股股东和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由于缺乏分析手段、调研成本较高等原因,难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信息的了解存在一定时滞,导致其投资决策受到影响。及时的财务管理与沟通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缩短这一时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三、突发灾害下财务管理的措施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遭遇灾害可能属于小概率事件,但也要有防范意识。首先,应加强自然灾害财务的理论研究。自然灾害是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自然灾害财务的发展理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必要将自然灾害财务和可持续发展财务、环境财务、社会责任财务、人本财务、柔性财务、战略财务、风险财务、资本市场财务等联系起来加以研究,梳理脉络,打通相关学科之间的研究路径,为发展企业自然灾害财务理论与实践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促进我国自然灾害财务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突发灾害下的财务管理,可能有如下措施值得考虑:

(一)给企业的重大项目和重要资产进行保险

通过保险,企业虽然不能降低发生这些自然灾害的概率,但却可以降低它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就目前而言,全球各地的保险业对地震风险予以承保的比例都是非常小的。由于地震属于巨灾型风险,一般在财产险保险条款中都把该风险列为除外责任。所以,保险公司通常的做法就是把地震保险作为附加险产品进行开发,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普通财产险的同时额外投保地震保险,对于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才能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而对企业而言,投保附加险意味着企业的保险费用会提高,所以对于发生概率极小的地震风险,企业一般为了节省成本而选择不投保,只有大型企业或者大型项目才对地震风险进行投保。但是,经过这次大地震后,企业还能抱有侥幸心理而放弃投保吗?所以,对于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项目和重要资产一定要进行保险。也有学者对巨灾风险提出了其他应对措施,其中很多人都建议企业采取“巨灾风险证券化”。资本市场的确是个能将企业的风险分散的市场,但是我国资本市场本身不够规范和发达,通过资本市场化解风险的成本较高,且流动性难以保障,透明度也令人担忧。

(二)适时改进企业预算办法,建立适应灾后企业发展的财务预算

考虑到突发性灾害对企业所造成的严重损坏,以及对企业近几年的经济效益和战略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应结合企业灾后发展战略调整,打破过去预算依托的“基数+比例增长”、“零基”指导思想,适时改进原有的预算办法,重新建立适应灾后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自身内在发展需求的财务预算。一是预算编制基础。要以“现有企业存量+前期恢复生产高投入成本”为基础,体现出企业特殊时期财务预算的鲜明特点;二是预算编制方法。动态预算,即参照企业超越预算的思想,以阶段性或中短期的目标作为替代,时刻关注灾后企业在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下的发展状况,便于企业管理层和相关利益者能掌握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市场地位及前景,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充满期待,也利于使企业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促使企业走出灾害阴影,树立发展的信心;三是预算编制责任扩大。为尽快确定财务预算,保证灾后企业资金运转,企业管理层可适当使决策分权化和权力下放,扩大预算编制责任,增大预算灵活性,让不同部门之间关系对等,自由决策,绩效责任自担,也使得预算在各部门执行过程中保持稳定协同,及时分散风险。

(三)自愿性披露内容

自愿性披露内容包括公司基于改变投资者预期、恢复投资者信心等动机主动披露的一些其他信息。如管理者对突发灾害发生后公司长期战略的评价;哪些对公司来说属于具有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的项目没有受到破坏;公司在灾后重建中的企业文化,以及其他一些前瞻性预测信息等等。自愿披露的信息是对强制披露信息的补充和扩展,以提高强制披露信息的可信度和完整性,可以逐步提升投资者出于对不对称信息的担忧而降低的投资信息和意愿。

(四)建立多指标预算评价体系,使得灾后企业预算绩效评价有效,具有激励性

传统的预算评价基本以最初预算为基础,通过对比预算制定与预算执行结果评价企业绩效和企业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然而由于传统预算的基础和执行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二者之间所反映的结果无法真正体现出客观、公平、公正,对企业员工的预算激励作用达不到满意的效果。相反,单一的财务预算指标极易导致决策者的短期行为,难以实现预算执行过程控制。因此,应借鉴战略预算管理思想,建立多指标预算评价体系,即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设立各指标的权重,据以进行综合性评价。财务指标以预算报表为基础,通过报表情况评价各部门经营业绩;非财务指标则通过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与服务指标、生产率指标、人力资源指标等常用指标来衡量,有效地克服单一财务指标的缺陷,综合评价,相互制衡,既有利于结果考核和过程控制的结合,也有利于增强预算的激励效果。

(五)充分利用外部各种资金来源

自然灾害发生后,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收和信贷等优惠政策,及时同税务机关进行沟通,通报企业的损失和面临的困境,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或延期缴税;及时同银行进行沟通,享受利息减免的优惠政策或延展利息和本金的支付期限,减少灾害时期资金的流出,同时争取新的贷款和政府无息或低息贷款,充分利用增量资金。对于企业在灾前投保的产品、设备和厂房等,及时统计企业受损的金额,通报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尽快展开理赔工作,获得赔偿资金,增加企业的资金流入量。同时对于政府设立的各种补贴和资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争取,增加企业一定的资金流入。对于社会捐助资金、海外慈善资金等也要积极争取。符合国家条件的,可以尽量争取发行债券和股票获取长期资金来源。

此外,对特大灾害,为使灾害造成的损失能及时、公允地表达给报表使用者,准则制定机构应根据已有的准则,颁布专门针对灾害损失相关确认、计量会计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特定地区的自然灾害,如果可以预见将来灾害会再次发生,应该把灾害造成的损失构成营业利润的一部分,而不是确认为营业外支出。为与企业其他营业利润构成相区别,建议单独在相应项目下添加“其中:灾害造成的损失”项目。对于灾害造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预测现金流量现值时,考虑的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最新规定,结合企业行业和自身特点,提供合理的、公允的时间估计。因灾害造成其他损失形成的负债的确认、保险公司赔款和政府补助的确认的计量问题,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对灾害损失计量中估计的不确定性和显著风险,监管层应特别规范受灾害影响的经营业务的性质、重要的估计数字、财务报表中对灾害损失计量使用的估计方法、估计方法的局限性说明等内容的披露。

【参考文献】

[1] 郭复初,王海兵,郭群力.企业自然灾害财务风险与治理对策[J].财政监督,2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