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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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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与管理

旅游规划与管理范文第1篇

职业规划是每个大学生入学之后必须思考的问题,这样更有利于学生在大学期间树立职业目标并为之努力,旅游管理专业学生也不例外。为了更加深入了解学生对于未来职业规划的情况,针对各大高职院校的旅游管理专业学生,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研,通过填写问卷的形式开展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对于自己的职业规划情况并不乐观,他们对于自身未来发展并不明确,无论是职业定位、职业认识,还是就业信心,学生职业规划问题十分严重。

1.职业方向不明确。经过调查显示,有超过40%的学生对于自己职业方向并不明确,他们进入高职院校以后放慢了学习节奏,并且对于自己未来的定位非常模糊,导致这部分学生在毕业之后找工作时遇到困难,基本是由于他们自身知识储备不足,还有对于自己的职业规划并不明确,很多公司在选用新人时都希望他们有明确的职业规划,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自己所长,并努力实现职业目标。还有一部分学生在报考志愿选择专业时并不是旅游管理专业,而是被调剂分配到这个专业,他们本身对于这个专业并不是很热衷,因而在学习过程中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对于该专业方向的职业规划更是从未想过。从整体上分析来看,高职学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对于职业规划并不明确,并且这种现象十分严重,亟待解决。

2.职业认识不全面,学校职业规划教学缺失。对于一小部分的学生来说,他们对于自己将来所从事的职业了解甚少,包括职业发展前景、技能要求、薪水情况等等。还有一部分学生存在这样的现象,他们对于所学课程并不感兴趣,只是希望得到毕业证书,方便于日后就业,这些因素也导致学生无法做好职业规划,进而影响他们的就业情况。除此之外,学校教育也存在一定的漏洞与缺陷,他们并未有效实施职业生涯规划的相关教学活动,进而导致学生没有职业规划意识。由于学生刚刚进入学校,对于未来发展还处于迷茫状态,这时需要有人引导他们做好职业规划,针对这种现象,学校应该引起反思,做好这方面的相关工作。

二、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

1.完善政策,打破专业限制模式。调查发现,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学生在入校之后,对于自己所选专业并不满意,因而他们对于专业学习缺乏一定的动力。针对这种现象,高校应该积极调整政策,让更多的学生能就读自己喜欢的专业,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例如,在某高校学校通过考试选拔的方式,让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这样学生才能树立良好的学习态度。对于旅游管理专业而言,它存在一定的优势,即就业率高、工作灵活、极易掌握,但是还是有部分学生对于自己的专业不感兴趣,这就需要通过学校教学得到改善,同时借助政府部门和其它一些文化部门,做好相关调控工作,彼此之间加强沟通互动,促使学生提高学习兴趣,进而拟定自己的职业规划。

旅游规划与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作者:陈娜(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401331)

随着中国旅游行业迅猛发展,旅行社和酒店行业对人才需求量的增加,随之而来的却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跨专业就业,“有业不就”,频繁跳槽,企业招不到人、留不住人,旅游相关专业的人才流失严重。因此,做好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职业规划教育,对促进学生理清就业思路,实现高效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现状分析

1.职业方向不明确

为了更加明确地分析目前学生们在制定职业规划过程当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对此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对自身未来的职业方向比较模糊,甚至可以说是毫无规划。要知道,毕业生如果能够科学准确的认清自身的方方面面,并在此基础之上拥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他们在面试时更加顺畅。除此之外,职业规划还可以让他们在日后的工作当中发挥自身的长处,使得工作更有效率。当然学生们拥有不确定的职业方向是有多方面因素的,除了以上阐述的不能够正确认识自身之外,还有自身对于旅游管理这一项专业的热情程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2.职业认识不全面,学校职业规划教学缺失

虽然学生们是做好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的主体,但学校也要承担必要的责任,只有学校深刻的意识到这一点,才能够适应旅游管理这一门学科的未来发展以及满足学生们综合素质的提升。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学校在此方面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均不到位,无法为学生们正确认识职业生涯规划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这样一方面学生缺乏自主意识,学校也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使得双方陷入恶性循环状态,无法实现预期的目标。

二、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职业规划教育现状分析

旅游行业的各项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相对固定的发展方向。一般都需要从基层做起,比如旅行社,一般从地陪导游做到领队,承接境外团,就需要一定的工作年限。而在酒店行业中,这种情况就更加突出,从服务员到领班,再到主管、经理,一步步向前发展,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必须以平和的心态,踏实的工作态度来正视这样的职业发展路径。很多学生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心浮气躁,频频跳槽,造成旅游行业留不住人,这样的情况不利于旅游行业的发展。因此,对旅游行业来说,做好学生的职业规划教育,使学生了解行业的特点,有明确的职业目标,以平稳的心态理性就业,显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加强高职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的对策建议

1.完善政策,改革专业限制模式

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职业规划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职业生涯规划的程序和设计理念、职业兴趣测试、职业性格和价值取向测试、职业能力测试等。有效的职业规划课程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更新学生的就业理念。现阶段,许多高职院校都会启用开放性的转专业模式,只要学生有意愿并通过转专业考试便可以转变自己的专业,但也有一些学校在转专业方面的限制性比较严格,所有专业安排都按照当初学生填制的志愿来进行,这两种极端性的转专业模式都会对高职院校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具体而言,学生们没有正确认识自身的情况而随便转专业,亦或者是学校的转专业严格限制导致学生们无法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如果不能够及时调整自身的心态,严重的情况下还会产生心理问题,不利于自身的后续发展。因此,政府和教育部门一定要完善在此方面的各项政策,吸取先进经验,及时了解学生们的需求,采用更加科学的方式来改革当今的专业限制模式。

2.教学中职业教育全程化、专业化

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职业规划,要根据专业特点,开设符合学生需求的课程,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通过调查、案例分析、论证和情景模拟等多样的授课形式,将学生摆在教学主体的位置,让学生主动参与,亲身体验、积极思考,从而激发学生对课程的兴趣,避免枯燥的教学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在今后的教学过程当中,老师们是否持有正确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理念是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根本保证,所以高职院校在日后还要加大对于教师的培训力度,将这项职业教育不断推向全程化和专业化。更为重要的是,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当中还要经常有意识地将这种理念传输给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的实习机会,为学生们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这样学生们不仅可以在实践活动当中获得参与的积极体验,还可以真正意识到自己在某方面的特长以及缺陷,帮助他们更加全面的认识自己,从而制定更加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在真正意义上做到学和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3.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内外条件兼创

旅游规划与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全面质量管理;旅游规划;法规

    从2000年开始,中央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多部规范旅游规划的法规,我国旅游规划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在当前我国旅游规划成果良莠不齐的情况下,这些法规把规范旅游规划的编制,而不是旅游规划的实施作为重点,希望借此提高旅游规划成果质量。因此,它们的制订和实施可以纳入质量管理的范畴。现代质量管理学崇尚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然而,分析表明,我国旅游规划法规体系尚未实现对旅游规划质量的全面管理,因而有必要补充完善。

    一、我国旅游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我国现行的旅游规划相关法规有四部,分别是《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旅游规划通则》(2003年)、《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2003年)、《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2005年)。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是国家旅游局的部门规章。前者对旅游发展规划的概念、类型、内容、地位进行了界定,提出了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原则,并对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行政管理程序进行了粗略的规定。后者提出了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认定标准、申报与审批程序,并建立起对具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

    《旅游规划通则》、《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是由国家旅游局起草,国家质检总局的技术法令。前者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各类旅游规划的内容,系统地提出编制、评审旅游规划的技术要求与程序,并对编制、评审旅游规划人员的个人素质、团队构成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后者在对旅游资源进行界定、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详尽的对旅游资源进行调查、评价的工作方法。

    二、TQM的概念与内涵

    TQM是英文Total Quality Management的缩写,意为全面质量管理。它是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质量经理菲根堡姆于1961年最先提出的一种质量管理思想。菲根堡姆认为,质量控制应该由企业所有人员共同承担,解决质量问题不能仅着眼于产品制造过程,质量管理应贯穿于产品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的全过程,且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不能仅限于检验和数理统计方法。在制造业的成功应用使得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很多国家结合本国的实践对其进行了创新和发展,并对其应用范围进行了拓展。

    如今,全面质量管理已发展成为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在全球企业界和其他各类组织的管理活动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大力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在此过程中,我国专家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提出了“三全一多样”的观点,即认为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必须达到全过程、全员、全面、多方法四个基本要求。“全过程”是指对质量产生、形成、实现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全员”是指组织的全体成员都投入到质量管理活动中去;“全面”是指质量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等方面;“多方法”意为综合采用管理技术、科学方法、专业知识进行质量管理。

    三、完善我国旅游规划法规体系的建议把我国旅游规划相关法规的内容与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对比发现,现行旅游规划法规体系还需从四个方面进行完善:1、对旅游规划编制过程进行更科学、更严格的控制。旅游规划编制、实施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影响规划成果的质量。然而,在当前我国旅游规划成果整体上质量较低的情况下,现阶段不宜通过立法强行干预旅游规划的实施,尽管规划实施对规划成果质量有检验、反馈作用。法规应致力于对旅游规划编制过程进行更有效的控制。在此提两点建议:其一,对旅游规划编制程序进行更科学的设计。近年来,学者们就如何编制旅游规划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不乏有关创新旅游规划编制程序的理论成果。建议立法者分析、评估这些研究成果,并据此修订旅游规划编制程序。比如,有的学者提出了利益相关者参与旅游规划编制的步骤与方法;其二,法规对旅游规划编制程序的表述应体现充分的强制性,以实现对旅游规划编制过程的严格控制。现行法规的强制性明显不够。比如,关于委托方确定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方式,“通则”只是概括了实践中有哪几种方式,而不是要求委托方必须采用相对公正、透明的竞标方式。

    2、加强对参与旅游规划编制工作人员的管理。参与旅游规划编制的工作人员主要有四类:规划团队、委托方的官员或管理者、规划评审专家、委托方办事员。要做到全员管理,关键在于两点:一是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质量责任;二是设法保证他们具有优良的业务素质,既有控制旅游规划质量的能力,又有高度的质量责任感。

    明确工作人员的质量责任比较容易,而要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则相对困难。我国已建立旅游规划单位资质认定制度,试图控制规划团队的业务素质。然而,单位和个人毕竟是两码事,所以还应建立旅游规划师资质等级认定制度。建议旅游规划师不但要分级,也要分成旅游地学、景观设计、旅游历史文化等多个专业类别。这既符合一个人很难精通旅游规划所需全部知识的客观规律,又方便委托方识别规划团队的学科构成。参与评审的专家也应具有旅游规划师资质。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旅游规划,评审专家小组的资质等级结构、资质专业类别结构应有所差别。旅游规划的委托方既有政府,也有企事业单位。委托方参与规划编制的人员构成复杂。受权力范围的限制,旅游主管部门无法确保他们每个人具有优良的业务素质,但完全可以做到提高旅游系统人员的业务素质。

    3、对旅游规划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精确的控制。法规对旅游规划质量的控制应该是宽泛的,不仅是规划成果的质量,也包括规划编制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规划成果质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划的内容是否符合委托方需求;二是规划的技术方法是否科学。

    现行法规规定了各类旅游规划的主要内容,但比较粗略,无法对规划内容进行精确的控制。因此,建议颁布详细的旅游规划内容纲目,进一步明确旅游规划的内容体系。当然,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旅游规划应执行不同的内容纲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具体规定了旅游资源调查分析的技术方法,而其他旅游规划相关法规中关于规划技术方法的条款比较原则化,执行起来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论。因此,建议颁布更多详解规划技术方法的法令。旅游规划实践也表明,旅游市场调查、旅游产业规模预测等工作亟须规范。因为技术方法有因时、因地、因情况而变的问题,而且有的工作有多种较为可靠的技术方法,所以关于技术方法的法令应留有一定的弹性,并根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

    在我国旅游规划编制实践中,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比较普遍地存在或轻或重、这样那样的问题。规划团队调查研究敷衍了事、委托方主要领导重大决策独断专行、评审专家顾及熟人面子口下留情、委托方办事员不能按时提供数据资料等现象屡见不鲜。这类质量问题会对规划成果质量、规划完成时间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现行法规中有关工作质量的条款很少,需要补充完善。

    4、丰富旅游规划质量管理手段。现行的旅游规划相关法规对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资格准入制度。其实,还有必要采取教育手段、业务检查手段。教育能使工作人员被动地提高业务素质,而业务检查可促使工作人员主动提高业务素质。现行法规控制旅游规划成果质量的主要手段是规划评审,但规划评审属于事后控制,而不是全程控制,它能检验规划成果的质量,却无法控制规划工作的质量,当然也就无法预防规划成果出现质量问题。因此,必须创造更多的质量管理手段,以实现对规划编制过程的全程控制,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质量的控制。比如,可以引入标准合同制度,统一旅游规划编制合同的内容、格式,合同中把委托方、规划团队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工作质量问题列为违反合同的行为,从而通过双方的相互监督提升双方的工作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全面质量管理(第3版)[M].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旅游规划与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旅游规划;问题;优化措施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旅游业也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近年来,城市旅游在发展古城中呈现出布局雷同、千城一面的特征,没有挖掘出城市旅游的地域文化特色,这都是由于城市旅游规划不合理造成的。城市旅游的实质是对现代城市文明的向往和追求,为了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合理规划城市旅游,探寻城市规划制定的科学方式和对策,有利于城市旅游产业的平稳发展。如何优化城市旅游规划是当前城市旅游规划关注的重要课题。因此,研究优化城市旅游规划的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笔者对优化城市旅游规划的措施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旅游规划的关系

城市旅游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城市旅游规划来指导,为理清城市规划与旅游规划的关系,下文将在从城市规划与城市旅游规划内涵和协调城市规划与城市旅游规划的关系两个方面,重点探讨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的关系。

(一)城市规划与城市旅游规划的内涵

城市规划是一门综合性规划, 它是在城市这个特定空间内的实体性控制与建设规划,它通过对城市发展的宏观调控,使城市在纷繁复杂的关系中系统地、合理地发展,以期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城市规划是在宏观上对城市进行的战略部署,从整体上对城市进行的规划。城市规划的实施是具有法律权威性的,实施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为达到最大城市总效(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规划,可以使城市在纷繁复杂的关系中系统、合理地发展。在城市规划中,以城市内部发展为主,侧重点在城市居民利益要求上。而城市旅游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侧重点在城市旅游方面,城市旅游规划是为了满足旅游者对城市的要求,对城市旅游资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城市旅游进行的规划与设计,城市旅游规划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旅游者。在进行城市旅游规划中,科学性是城市旅游规划的第一要务,城市旅游规划表现出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目的地规划,二是目的性规划,三是目标性规划。其中,目的地规划包括对城市旅游路线和景区的规划,以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的综合属性。目的性规划是指城市旅游发展的目的、方向、指导思想,离开目的性,城市旅游规划就失去了实用性。目标性是指旅游业发展的目标和指标,城市旅游的目标性,体现了城市旅游发展的定位,要与城市的承载力相适应。

(二)协调城市规划与城市旅游规划的关系

城市旅游规划是城市旅游发展规划以及发展城市旅游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和城市旅游规划之间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适应的。协调城市规划与城市旅游规划的关系,对于城市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城市规划方面,鉴于城市规划作为指导和控制城市发展的综合性规划的优势,应借助城市规划去弥补城市旅游相关规划由于其部门性、依托性和关联性特征而产生的实践问题,以此来确定城市旅游的性质(主体和形象)和发展目标,保证旅游用地的开发合理性,确保城市旅游的各项专项规划的现实性,协调城市旅游发展与其他方面发展的关系。城市旅游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安排城市旅游发展的诸要素,从而有效地避免城市旅游发展的盲目与无序状态,实现城市旅游的发展目标与城市社会、经济、生态目标的协调与统一。此外,在协调城市规划与城市旅游规划的关系上,还要把握好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城市规划必须考虑城市旅游规划的要求,因为城市旅游规划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城市规划的不足。另一方面,为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其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城市规划与城市旅游规划的关系,已经成为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由此可见,只有将城市旅游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的体系,城市规划才能发挥更大的实际作用。

二.城市旅游规划的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城市旅游规划的实施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旅游规划中旅游部门协调规划不力、旅游规划缺乏法律保障和难以与传统规划相适应三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旅游部门协调规划不力

旅游部门协调规划不力,是当前城市旅游规划的实施面临的困境之一。在城市旅游规划中,规划内容的复杂性决定了旅游部门不能独立进行实施。总的来说,旅游业设计的领域和范围非常广,而旅游部门在协调旅游规划方面的能力极其有限,由旅游部门去协调的各相关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规划的实施。另外,在城市旅游规划中,规划资源往往受多头管理,这样也给旅游部门协调规划造成了不便。目前,很多旅游资源分散在各个部门手中,多头管理师的旅游规划的很多内容没有办法产生实效。

(二)旅游规划缺乏法律保障

在城市旅游规划中,旅游规划缺乏法律保障,也影响着城市旅游规划的实施。就目前而言,现有的有关旅游规划实施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使得旅游规划缺乏法律保障。具体而言,目前只有《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通则》,这两部法规分别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且属于部门立法,层级效力较低,法律的威慑力不大。面对环境保护、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等相关方面的平级甚至高一个层级的法律法规,一旦与之发生冲突和不协调,这两部法规能够发挥出来的作用实在是非常有限的。

(三)难以与传统规划相适应

现有的城市旅游规划难以与传统的规划相适应,也是困扰城市旅游规划实施的重要因素。对城市规划部门而言,缺乏对旅游规划的重视,使得现有的旅游规划无法得到有效实施。在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上,与传统的规划没有进行有效衔接,也没有考虑到城市旅游者的相关需求,旅游规划很难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找到自己适合的指标与位置。加之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在人员学术背景上的差异,也为旅游规划在规划的内容和数据上造成诸多不便之处,以上这些很难通过规划协调来帮助旅游规划的实施。

三.优化城市旅游规划的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旅游规划,促进旅游规划更好地实施,针对上述旅游规划的实施困境,城市旅游规划的实施要则,可以从加大旅游部门协调力度、提高旅游规划法律效应和建立旅游规划统筹机构三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一)加大旅游部门协调力度

由于旅游规划是一个需要多部门合作参与实施的,加大旅游部门协调力度是促进城市旅游规划实施的有效途径之一。城市规划是在城市这个特定空间内的实体性控制与建设规划,旅游规划要得到有效的实施,必须与城市规划相适应,这就需要旅游部门加大协调力度,促进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协调发展。在协调方式上,旅游规划和城市规划协调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式协调;另一种是被动式协调。其中,主动式协调是指在编制阶段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就相互协调,相辅相成。而被动式协调则是指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各自完成编制后,两者出现矛盾和冲突后再进行协调。

(二)提高旅游规划法律效应

为了让旅游规划的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提高旅游规划的法律效应势在必行。提高旅游规划的法律效应,可以制定《旅游规划条例》或《旅游规划管理办法》,通过出台与旅游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弥补旅游规划相关法律缺乏的现状。与此同时,提高旅游法规的法律效应,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规划实施过程中旅游规划被领导者随主观意志修改的行为。因此,提高旅游法规法律效应,在城市规划中,增加旅游规划的部分内容,尽快完善现有的旅游规划相关法律,这样不仅有助于城市旅游规划的有效实施,而且还有助于城市旅游的内容规范化,为城市旅游规划的制定提供支撑和保障作用。

(三)建立旅游规划统筹机构

建立旅游规划统筹机构,有利于城市旅游规划的实施。在城市旅游规划的实施中,应建立起强有力的工作机构,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如成立更高级别的旅游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分层管理相结合的旅游管理新体制,以改变旅游业体制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现状。旅游委员会作为旅游规划实施的主要机构,由旅游委员会负责委托制定城市旅游发展战略, 以良好的旅游资源为依托,以丰厚的历史文化为载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城市旅游环境和基础设施、旅游交通、商贸购物、住宿、旅游文化娱乐等各类资源的整合、优化配置与规划指导, 旅游规划统筹机构的建立,可以很好地协调旅游规划所需的资源以及规划实施所需的各种力量,保证旅游规划的有效实施。

四. 结语

总之,城市旅游规划是城市旅游的重要部分,城市旅游规划的实施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在进行城市旅游规划的过程中,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城市旅游的实际情况,加大旅游部门协调力度、提高旅游规划法律效应和建立旅游规划统筹机构,不断探索实施城市旅游规划的有效路径,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发展城市旅游只有这样,才能为城市旅游规划的制定提供支撑和保障,进而促进城市旅游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岚,郑雅慧.城市规划中的城市旅游规划的新探讨——以武汉城市旅游为例[J].艺术与设计(理论).2007,(02).

[2]陈杰明.浅谈城市旅游发展规划[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5).

[3]罗晓黎,闵剑.湖北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及对策[J].科技创业月刊.2007,(12).

[4]索生安.基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视角的乡村旅游发展思考[J].湖北农业科学.2012,(17).

旅游规划与管理范文第5篇

(一)旅游规划水平较低

(二)很多旅游规划缺乏系统性和地方特色

旅游规划是一项非常深奥的学问,规划的编写要是多角度多科目的要具有一定的系统性,规划的内容更要充分融合当地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三)与当地相关规划缺少协调与衔接

旅游规划并不是一个单独的过程,它是通过联系同级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划的联系,进行自身调整和规划的过程。比如,在一个地区的旅游规划过程中,它的规划要结合城市的规划,城市规划又需要根据旅游规划进行调整,二者相辅相成,互相带动与促进。旅游规划还涉及很多领域,比如交通,电业、环保、服务业、医疗、安保业等很多社会组织,所以,在制定旅游规划的时候要与这些部门达成一致,才能使规划顺利进行。

(四)部分旅游规划实施难

据调查分析,世界上的旅游规划和旅游方案只有大概百分之五十五被真正的利用实施,将近一半的规划方案没有被落实。我国也是如此,很多旅游规划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被任意改动,面目全非,这种现象在自然景观的规划中体现的比较多。

(五)专项旅游规划与总体旅游规划脱节

在很多的专项旅游规划中,规划的内容在项目建设上过于抽象化,很难让人理解深层的含义,具体内容的分析又不够详尽,所含有信息量少、或者不高,和整理的旅游规划往往脱离关系,很难与整体规划联系起来,缺少连贯性,使规划再进行专项规划时不能连贯起来,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整体。

二.加强与改善旅游规划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实行市场化运作

当前,我国旅游规划的专业部门没有形成,很多旅游规划项目编制人都是一些大学院校,社会组织、研究协会的专业人员来完成的,在工作上有一定的麻烦和不便利因素,并且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规划又有很大的难度,在信息的采集上就不一定十分全面。

(二)完善对旅游规划单位资质的认证管理

当前大多数的旅游规划有资质进行申请的是那些专业学院、社会团体,研究所等等,所创作出的旅游规划受到相关专业的影响,结构趋于单一化,不能很好的适应旅游规划的多元化多角度化的特征,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将旅游规划机构专业化分类,结合自身特点分为森林旅游类、城市旅游类、自然生态旅游类、人文风情旅游类、生活度假旅游类等,使各个旅游规划单位充分运用自己的特色,让需要旅游规划的委托方可以精准的找到自己想要的规划项目类型,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三)实行旅游规划师考核制度

现在我国的旅游规划师人才匮乏,缺少相关培养机构和组织,造假现象频频出现,既威胁了社会又阻碍了旅游业的发展,虽然已经出现了一些专业水平的旅游规划师,但是这完全适应不了社会的需求,这时就势必要实行制度的改革,建立相关旅游规划师考核制度,在各方面加以规范,保证旅游规划的质量。

(四)加强对旅游规划的实地考察、调研过程的重视

没有实际经验的结合,单纯的编制旅游规划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通过对旅游规划地的考察和探究、挖掘旅游地的历史内容,设定考察人员、考察时间,保证旅游规划考察的有效性和必要性,要体现考察的意义,保证旅游规划的完成质量,不管委托方是否哉昌都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独立完成任务,不能偷工减料,减少出现不必要麻烦。

(五)对旅游规划项目的后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