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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范文第1篇

一、资产证券化的含义和种类

(一)所谓的资产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未来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

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和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创设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资产证券化包括实体资产的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

二、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如图1)

三、可进行证券化的资产基础条件

(一)能在未来产生可以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的期限、结构清晰

(三)保持一定时期的低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

(四)本息的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续期内

(五)原所有者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且资产达到一定的信用标准

(六)该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四、资产证券化与发行企业债券相比所具有的独特性与优势

(一)传统的企业债券融资方式以企业自身的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的偿付以企业的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本息的偿还不是以企业产权为基础,而是以证券化的资产为限。

(二)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发行债券时资产负债同时增加,负债率会提高;而通过资产证券化后,由于表外融资,资产一增一减,负债率不会发生变化。

(三)如果发起人的整体信用不够好,但有一些比较好的资产,那么,以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通过“资产重组”过程后,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将主要看资产而非像发行债券那样进行信用评级主要看企业,因此取得的评级将比发行债券的评级高,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发行债券的目的是唯一的,就是筹资。资产证券化最主要的目的也是筹资,但在证券化的情形下,发起人通过恰当使用资产证券化所特有的交易构架,在实现筹资目的的同时能够有效实现其他目标,如把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发起人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把长期资产转化成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等。

五、煤炭企业以采矿权收益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一)采矿权收益证券化的总体方案

通过成立spv将募集到的资金专门用于向煤炭企业购买未来特定时期的不超过基础资产预期收益金额的采矿权收益(煤炭销售净现金流量),通过内部、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提高采矿权收益的信用级别,用该采矿权收益向计划份额持有人(证券持有人)支付本息。

(二)煤炭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前提条件

从实质上看,煤炭企业的采矿权收益方案已具备了“一个核心,三个基本原理”的资产证券化的本质特征。煤炭企业的采矿权收益具有能够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原始权益人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且信用表现良好;资产的历史记录良好,违约率和损失率较低等宜于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所必备的条件,因此通过采矿权收益组建资产池,有利于实现资产证券化。

(三)煤炭企业采取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的有利方面

1.不增加负债的同时,获得新的增量资金

煤炭企业以采矿权收益进行的资产证券化采用的是表外融资的模式,因此在移出资产的同时,煤炭企业将获得新的增量资金,使得发起人在不影响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获得了发展资金。

2.资金使用灵活

煤炭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其实质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净现金流的买断,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无限制。因此,与银行贷款、发行股票等传统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资金使用灵活的特点,便于煤炭企业整体调配使用资金。

3.规避宏观政策风险

在政府实施银根紧缩政策的趋势下,依赖银行贷款的煤炭企业,其发展将受到制约。而资产证券化项目则由于募集资金在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时已经一次性全部到位,即可规避此类风险。

4.规避行业风险

煤炭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因此,取得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贷款利率的高低与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资产证券化项目不仅可使煤炭企业在资产证券化发行时全部募集的资金到位,更可在未来3~5年期内向担保银行支付对价,保证了资金的使用安全。

5.筹资成本较低

与目前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按照基准利率下浮10%)的票面利率相比,实施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成本能降低约60~100个基点。

6.资金使用期限较长

目前管理层对于发行5年期、具有一定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持支持的态度。与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或逐年评议的长期贷款相比,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无疑具有资金使用期限较长的特点,有助于煤炭企业长期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需求。

7.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影响

企业资产证券化作为国内新兴的金融衍生产品,在相关法规、细则尚未完善的背景下,能够顺利实施完毕,对于煤炭企业而言,不仅抓住了一次融资的优良先机,铺展开一个融资潜力巨大的良好平台,更于无形中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宣传、树立企业形象的作用。

(四)资产证券化程序

1.成立spv。由投资机构组建一个特别目标公司spv。在组建spv时必须做到:债务限制、设立独立董事、保持分立性、满足禁止性要求。

2.信用增级。为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必须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对于煤炭企业的信用增级可采用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种方式。内部信用增级通过发行优先级债券和次级债券的方式实现。外部信用增级主要通过金融机构担保的方式来实现。

3.信用评级。在完成信用增级后,由评级机构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最终的评级结果。信用等级越高,表明证券的风险越低,从而能够降低发行成本。

4.发售证券。由spv在资本市场中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购买被证券化的资产。

5.资产出售。spv获得募集资金后,先支付聘请的各专业机构的相关费用,再以《资产购买协议》的方式由spv向煤炭企业购买采矿权收益,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

6.服务商实施资产和资金管理。服务商对基础资产组合进行管理,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收取、记录采矿权收益产生的现金流收入,并把全部收入存入托管银行的收款专用账户中。

7.清偿本息。spv委托托管银行按时足额向投资者支付本息。本息清偿完毕,各种合同终止,全过程结束。

(五)融资成本分析

1.直接融资成本。(1)利息,即支付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收益,根据约定的收益率按期支付;从联通收益计划的票面利率来看,一年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为2.8%。(2)中介费用,主要是管理费、担保费、托管费、律师费、评级费、评估费、其他费用(包括发行费、上市交易费、登记清算费用等),上述中介费用合计为每年融资额的1%左右。

2.采矿权收益计划融资成本与银行贷款融资成本比较。测算假设:每年的基础资产规模初步假设为4亿元,计划账户的资金存款利息按金融同业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用于比较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采用下浮10%之后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方案(一)

发行总规模为本金12亿元,为期3年,逐月等额偿还本息;

现金流入:11.76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月末支付等额本息3479万元。

方案(二)

发行总规模为本金20亿元,为期5年,逐月等额偿还本息;

现金流入:19.35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月末支付等额本金3594万元。

方案(三)

假设发行到期日分别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等不同期限的共6组产品,每个产品的规模相等,均为2亿元,发行总规模为12亿元;

一年以内的产品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年以上的产品于到期年份前各年末支付上年利息,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年的利息和到期本金。

现金流入:11.75亿元(扣除管理费等中介费用净额),于计划成立日流入;

现金流出:每半年的第5个月月末、第6个月月末分别将1亿元资金划入托管账户,用于各期应偿还的本金;每半年支付各期产品净利息。

上述三个模拟方案的融资成本如表1。

六、煤炭企业在进行资产证券化中须注意的问题

作为一种在国内开始发展的较新的融资工具,煤炭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募集资金投向问题。通过资产证券化借入的资金一般规模比较大,因此必须要对资金的使用做整体规划,避免不必要的资金闲置。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范文第2篇

1.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概念

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于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定义都是基于两点:一是证券化资产必须能够从原始持有人的总资产池中剥离出来,通过一些运作安排实现证券化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的独立性:二是证券化资产必须能够产生未来可预测的收益。本文认为资产证券化融资是指具有某种未来可预见的资产或者资产组合汇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实现与原权益人的风险隔离,再辅以独特的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发行基于资产价值和未来收益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从信用关系的角度分析,资产证券化通常包括一级证券化融资和二级证券化融资;本文所指房地产行业的资产证券化融资属于“二级证券化”的范畴。

2.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运作模式

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运作模式核心在于证券化资产的真实转移、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的操作;这个证券化的过程需要一个严谨而有效的交易结构来保证融资的成功,其交易结构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运行主体:融资发起机构、特殊目的载体、资产管理机构、资产托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证券承销机构等。

3.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核心内容

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运作过程,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风险隔离、信用评级、信用增级三个部分。风险隔离是资产证券化融资成功运作的关键,它是通过证券化的“真实转移”来实现的。信用级别是专业信用评级机构通过一整套简单的符号。信用增级是指在资产证券化融资中被用来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技术。

4.资产证券化的价值分析

(1)从融资者的角度,其价值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增强资产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分离信用风险,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提高资本效率:增加企业收入,提高管理水平。

f2)从投资者的角度.是价值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以及较大的流动性:具有较低的投资风险:突破投资限制,拓宽投资渠道。

二、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改革开放2O多年来.房地产的迅速崛起与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繁荣,使得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成为可能。

(一)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宏观环境日趋成熟

1.宏观经济需要房地产有效投资和有效需求进行拉动。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新的积极增长点,发展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我们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发达城市进行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初步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土地产权和房地产权改革为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前提条件。产权明晰是房地产证券化的必备条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房地产权益的分割提供了条件,为推广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做l『积极的准备。

3.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是经济基础。从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基础看,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运行状况良好,发展势头强劲。

4.国家针对房地产金融领域的违规操作现象,自2001年以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房地产金融政策,繁荣的房地产市场和规范发展的金融市场为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提供了经济基础。

(二)初步具备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微观基础

1.房地产市场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只有推行房地产证券化,在金融市场上直接向社会大众融资,才能较好的解决房地产开发资金短缺的矛盾;庞大的住房消费市场的资金来源也不可能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或者银行存款,住房消费的直接融资势在必行.推行房地产证券化成为一种必然

2.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基本成熟。我国随着住房货币供给体制逐步取代住房福利供给体制以来,住房抵押贷款不断上升已初步形成规模

3.庞大的房地产证券化投资需求群体

4.日趋规范的资本和证券市场。以买卖发行各种债券和股票的资本市场在我国已形成基本框架,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为房地产证券化提供了市场规模,也因资本市场证券品种丰富而使房地产融资形式有多样化的选择。

(三)政府的推动作用

证券化是一种市场行为.但也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特别是在制度的改革和金融政策的推进方面上。综上所述,房地产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虽不具备大规模推进的条件,却也有一些有利因素。因此,有选择地渐进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三、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分析

(一)国外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融资平台的基本模式

在国外,已逐渐形成了两种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分别是以股份制项目公司为平台的公司型模式和以第三方信托机构为平台的信托型模式。不同平台开展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有不同的核心运作,不同平台也会有不同的优势。房地产企业设立股份制项目公司是为了使后者成为项目资产的载体并充当特殊目的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是国外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融资普遍采用融资平台,适用于大型或者特大型的长期房地产项目融资。从制度功能上讲,信托具有的财产隔离机制能够很方便实现资产证券化融资要求的风险隔离,因此它在国外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融资实践中使用得很普遍。

(二)对我国实行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难点分析

1.体制的制约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投资与金融体制正在进行重大改革.专业银行商业化、利率市场化、项目业主负责制等举措都是改革的重大步骤,但这些目标的真正实现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房地产证券化进程。

2.资本市场的制约

(1)现阶段.国证券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属于初级阶段,市场容量和市场规模十分有限:

(2)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很不规范,难以识别证券的优劣;

f3)房地产证券流通市场要承受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双重风险:

f4)我国现阶段还没有真正权威性的评级机构;

(5)缺乏专门的政府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和推行房地产证券化所需的专门人才:

3.房地产法律及其监督的滞后性

我国现行《证券化》的相关条款中,缺乏对资产证券化在房地产融资业务应用的规定,这势必会增加住房贷款证券化的推荐难度。同时,建立风险隔离机制的相关法律有《破产法》和《信托法》,但因为在国内出现的时间还不长.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种种困难。4.信用制约

现阶段.我国尚无完整意义上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很难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对信贷业务的前的贷前调查和对贷款风险的评价显的困难重重。

5.房地产金融市场一级市场欠发达

我国长期实行的福利住房制度使房地产金融市场一直没有获得真正的发展.尤其是国有四大银行在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决定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以非专业性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为主体。

四、国外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一)国外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对我国房地产证券化的启不

1.创造良好的房地产汪券化的制度环境

继续深化房地产制度、金融制度和企业制度改革,规范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交易市场的运作,加快制定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房地产证券化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房地产权的独立化、法律化和人格化

2.建立房地产金融体系特剐是抵押贷款及其担保体系,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建赢专门的政府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各种信托业务;成立由国家控股或政府担保的抵押证券公司,收购各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并以此为基础发行抵押贷款证券。

3.创造适宜的房地产资产证券化需要的环境

加快商业银行的转制步伐;组建全国性的住房银行;完善一级市场的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和资信评级业。

4.构建房地产信托投资资金

借鉴美国模式,由金融机构组织发起,具体资产管理由专业的投资顾问操作。

(二)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选择

不同的房地产证券化模式,其运行方式也各不相同。尤其在制度框架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这种不同会更加明显。在我国还是半空白的情况下运作.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索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道路:

1.确定证券化资产,组成资产池。原始权益人在分析自身融资需求的基础上,确定需要证券化的资产,然后进行清理、估算和考核,最后将这些资产分类汇集形成一个资产池。基础的资产的选择直接关系到以后证券化的成功与否。

2.资产转移:这是证券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典型的资产证券化模式中,会通过一个专门的中介机构,也称特殊目的机构(SPV),通过对原始资产的“真实转移”,实现基础资产和原始权益人之间风险隔离和破产隔离。

3.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为了吸引投资者,改善发行条件,必须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以提高所发行的证券的信用级别。

4.发行证券及支付价款;专门机构将经过评级的证券交给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商去承销,可以采取公募或私募的方式来进行。一旦发行成功,专门机构就将从证券承销商那里获得的发行收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原始的权益人。

5.资产的管理与证券的清偿;资产池的管理必须由专业的服务商来进行,这个服务商可以外请,也可以由原始权益人来担任,因为原始权益人已经比较熟悉基础资产的情况,一般也具备管理基础资产的专门技术和充足人力。至此,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告结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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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嵩.房地产信托融资探析[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5.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融资租赁 资产证券化 风险控制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我国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准则(租赁)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为“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融资租赁的行为是20世纪80年代初从日本引进的,以1981年中日合资的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经过二十多年时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回顾这些年,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是曲折的,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开始—高速膨胀—行业停滞整顿—规范化发展。在高速膨胀的阶段,融资租赁业对我国的整个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引进外资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加快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与国际水平还有差距。

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对于融资租赁机构来说,绝大多数资产是以应收租金的形式存在的。如果将这些资产通过证券化方式进行运作,无疑会大大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也会得到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合理调整公司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财务安全性。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实施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租赁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租金)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并将租赁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的过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基本过程可描述如下,由融资租赁公司将预期可获取的稳定的现金收入的租赁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然后将这个“资产池”销售给专门操作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由SPV以预期的租金收入为保证,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

(一)运作机理

1.隔离风险机理。本质上讲,租赁资产证券化是租赁公司以可预期的现金流为支持而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现金流剥离、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构成了租赁资产证券化操作的核心。隔离风险机制是金融资产证券化交易所必要的技术,它使租赁公司或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资产风险、破产风险等与证券化交易隔离开来,标的资产的风险不会“传递”给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者。

2.组合资产机理。组合资产机理是指依据大数定律,将具有共同特征的租赁资产汇集成资产池,虽然并不消除每笔租赁资产的个性特征,但资产池所提供的租赁资产多样性可以抑制单笔租赁资产风险,整合总体收益。组合资产机理是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基础。

3.配置资源机理。配置资源机理是指将各种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实现多方共赢。配置资源机理是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推动力。就租赁公司而言,可以通过租赁资产证券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改善自有资本结构,更好地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就证券化特设机构SPV而言,可以通过收购租赁资产,发行LBS,从中获利;就投资者而言,可以获得新的投资选择机会和较高的收益。而承销、评级、担保等中介机构参与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也可以扩大业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模式选择

美国等国家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表明,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表外模式、表内模式和准表外模式。

1.表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资产经过整理分类后“真实销售”给SPV,真正的实现了风险隔离。SPV合法持有资产后,将它们重新组合建立“资产池”,经过担保机构对该证券产品进行担保,再经过信用评级机构对该证券产品评级后,通过券商发行,最后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买卖。

2.表内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并不需要将融资租赁资产出售给SPV,而是将其融资租赁资产继续留在公司内,即债权资产仍留在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由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以融资租赁资产为抵押发行抵押债券。融资租赁公司虽然能筹集到资金,但租赁资产还留在租赁公司,那么公司就有产生风险的可能,表内模式并没有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

3.准表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成立全资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SPV,然后把融资租赁资产“真实销售”给SPV子公司,经过该子公司的一系列操作,再经过相关的机构进行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最后将该证券在证券市场发行。

表外模式相比较表内模式,租赁资产真实销售,融资租赁公司和租赁资产脱离关系,完全实现了风险隔离,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风险更小;准表外模式和表外模式相比,融资租赁公司得成立一家子公司作为SPV,但是融资租赁公司可能对SPV的业务并不擅长,自己经营SPV难免会有风险。通过对比表明,表外模式具有很大的优势,也是最适合我国的情况。

(三)过程设计

第一步,融资租赁资产的分离。融资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资产按不同的期限不同的规模进行归类整理,以备出售给SPV。第二步,SPV的

设立。SPV是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而专门注册成立的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作为证券化机构的实体,本文假设SPV设立在国外。第三步,出售融资租赁资产。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资产整理后合法的出售给SPV,由SPV运作资产支持证券。第四步,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发行这种资产支持证券时,得寻找一家公司对租赁债权给予一定的担保、支持,从而提高债券的信用等级,吸引投资者购买证券。第五步,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一般来说,各种债券的发行都需要有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信用评级机构对这种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从而扩大债券的影响,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欲望。第六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证券公司根据该证券的实际情况编制发行说明书,向发行对象阐明发行证券的性质、数量、面值、认购方式、回报率、回报方式、内在风险、市场交易等相关内容,并向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登记,经许可后向社会公开发行。第七步,证券交易。投资者购买证券后,可以持有至到期日结清本息,也可以在证券市场出售兑现。第八步,租金的管理。受托人(一般为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租赁资产,按期收取租金,并在证券到期之后,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

从2007年开始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至今已经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风暴。使很多人谈资产证券化色变,原因是美国次贷就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可见资产证券化也会给银行、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比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等。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也同样会面临这些风险 。但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世界 金融 领域最重大的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是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极大地促进了一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这种优质的金融创新,完全可以在总结我国资产证券化探索中的实践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和提高监管质量来防范风险。

(一)构建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需要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行为能力、证券发行、二级市场转让流通、投资主体、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以及相关的 会计 、税务、土地注册、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降低风险。

选择信用高、实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SPV。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增级制度与评级中介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营造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基础。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渠道。

(二)强化业务监管

资产证券化衔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其涉及部门众多。而我国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如何形成合力,达成共享利益、共同监管的局面,这是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1.监管理念。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动态博弈。从博弈论观点来看,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好似跷跷板的双方,他们不断地适应彼此,形成“管制——创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创新”的辩证形式,共同推动金融深化和发展的过程。

激励相容。金融监管成为金融创新动因的重要条件是激励相容、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应当是符合和引导而不是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经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融资

高速公路是我国路网建设的核心,其建设规模决定了我国公路运输效率以及运输成本。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五年内高速公路里程达6.5万公里,增加2.4万公里。按照每公里3500万元计算,全国新增高速公路预计耗资8400亿。准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高速公路建设采用完全“财政支持”模式是不可取的,在当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也是很困难的。资产证券化这种结构性融资方式,可以拓展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和国际资金投入到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中。

一、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的涵义

资产证券化产生源于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按揭贷款二级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和贷款出售(Loan Sale)。它打破了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传统金融格局,形成了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资产融资三分天下的局面。

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美国学者格顿((Gardener)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工具。这里的证券化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指融资证券化,即资金需求者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从资金提供者那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一种增量资产证券化,又被称为“一级证券化”;二是指资产证券化,是把缺乏流动性的,但能产生可预见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及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这种证券化是在己有的信用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基础资产之上衍生出的资产(Derivatives),是一种衍生金融产品,所以又称为“二级证券化”。Gardener认为证券化的发展过程是从一级证券化向二级证券化过渡。在资本市场上和货币市场上发行债券或股票筹资,称为一级证券化,它动摇了银行作为传统资金提供者的地位,所谓的银行“脱媒”、“非中介化”危机,就是针对一级证券化而言的。本文所述证券化,是指二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银行按揭抵押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金融不良资产证券化、收费类资产等。高速公路证券化是一种典型的基础设施证券化,在我国高速公路已完全具备证券化融资条件:其一,高速公路属于国家基础运输设施产业,具有高成长性。其二,高速公路行业具有较好的现金流,经营业绩含金量较高。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 (Expressway-Backed Securitization)是一种以高速公路资产为支撑,以其预期未来稳定的现金流收入(未来通行费等收入)为保证,最大限度的对该现金流实现破产隔离,通过对现金流进行资产重组并通过特有的信用增级方式提高其信用等级,最后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高档证券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就投资方而言,它依据于某一己建成高速公路项目或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未来预期,一次性支付给原始权益人一笔款项或股份,以取得该项目运营未来的现金收益权,原始权益人则得以实现其己建成项目或在建项目资产存量的变现和流动,从事新的建设投资。

二、我国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证券化在我国已从单纯的理论研究走向实践探索阶段。截至2006年10月末,我国证券化市场规模约为405亿元,包括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跨国资产证券化以及准证券化信托产品等。从目前我国实践来看,资产证券化正在沿两个方向试点:一个是银行和银监会推动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另一个是证监会推动的专项理财计划(SAMP),是非信贷类资产证券化类型。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信贷资产证券化(尤其是MBS)构成了证券化的主流形态,也是市场份额最大的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构成了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法律基础。由于近期资本市场利空因素不断涌现,加上已发产品流动性不佳的现实,最终导致了本年度的第一单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无人问津”,2007年6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不在债券网上宣布此次债券发行不成功。

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己经有了成功的尝试。早在1996年,珠海市人民政府就在开曼群岛注册了珠海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功地在境外发行了资产支撑证券。1997年,广深高速公路也实现了离岸的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融资,等。2005年,东莞控股通过广发证券公司设立了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东莞计划以莞深高速一、二期的公路收费权中未来十八个月的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以专项理财计划为平台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所得的5.8亿资金用于收购莞深高速三期东城段高速公路。这些个案都贯穿了资产证券化(ABS)最基本的融资理念,但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ABS特征。

资产证券化区别于股票、债券等其他融资方式,是一种资产融资而非产权融资,其信用基础是一组特定资产,而非原始权益人的整个资产。为了实现成功的资产证券化,在交易结构设计中必须引入SPV,由原始权益人将证券化资产真实出售给独立法人实体的SPV,再以SPV为主体发行证券。如果支持证券发行的基础资产没有通过SPV实现真实出售,那么该证券不能称为资产支持证券(ABS),至多只能称为资产抵押证券。学术界提出我国高速公路资产证券化多种可供选择模式:类担保公司债信托模式、政府型SPV模式、特殊目的信托SPT模式、离岸模式,等等。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与法律环境,特殊目的信托SPT模式和离岸模式是高速公路证券化的理想选择。

以信托形式设立的SPV被称为特殊目的信托(SPT),即证券化资产从原始权益人信托给受托人之后,受托人发起设立信托,该项资产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三者任何一方的债权人都无法主张以信托财产偿债,法院也同样不能以信托财产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使信托财产能够在封闭的安全环境内不受干预地灵活运用,从而实现了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要求。目前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SPT模式的法定地位和运作规则。在SPT模式下,高速公路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和确立资产,然后将其以真实出售的方式卖给特设目的公司SPV。资产标的物是高速公路公司所拥有的已建成公路的特许经营期内的收费权。SPV通过证券承销商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用销售收入向高速公路公司支付购买证券化资产的价款。高速公路公司将募集来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SPV委托资产管理公司或高速公路公司为受托管理人,管理证券化的资产,受托管理人用资产的现金流(高速公路收费的收入)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本息,在资产支持证券到期后,向投资者还本付息,资产所有权及资产收入流仍完全归属于高速公路公司。目前,SPT模式在各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在我国不仅有较为充分的法律基础,也有良好的现实运作经验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国内融资方通过国外的SPV在国际市场上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向国外投资者融资的方式即为离岸资产证券化。广深珠高速公路是我国离岸资产证券化的成功案例,目前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已具备了良好的国际环境,我国以优质资产为支撑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国际资本市场是欢迎的。我国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面临着一些难点,表现在:首先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实行的是一种购存售汇自相分离的外汇管理体制。我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除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保留经常项目外汇交易额的15%外,其它的一律进行结销汇,需要外汇时,再进行购汇。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中规定,境内机构向境外出售房地产及其它资产的收入,属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该收入必须通过外汇专户进行专项留存,不得随意结销汇。这些规定给离岸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要进行离岸资产证券化,就必须将基础设施及其它资产的未来收入出售给国外的特殊目的载体,并且,为了实现破产隔离和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这种出售一般是真实销售。如果按照资本项目的规定对此进行严格的外汇控制,则势必使离岸资产证券化业务难以开展。其次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所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债务人在向境外的SPV支付利息时是否需要缴纳预提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非居民在其税法管辖地获得的利息收入征收预提税,税率通常是贷款利息的10%―30%,一般由借款人代扣代缴。进行离岸资产证券化之后,国内债务人要按期向国外的特殊目的载体还本付息。如果我国对该利息征收预提税性质的所得税,会增加离岸资产证券化的成本,加大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的难度。

为了推动我国离岸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吸引外资。我国政府应采取扶持措施,放松外汇管制,尽可能给予发起人全方位的资金调度权和税收优惠待遇;如不设立预提税,也不对它征收预提税性质的所得税。要加强监管,严禁逃汇行为,使离岸资产证券化能够稳定健康地发展。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经管学院

西安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徐进.资产证券化――高速公路融资的新途径[J].交通企业管理,2006,6:10-11.

[2]何小峰.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陈云.信托模式在资产证券化运作中的两个法律问题[N].中华工商时报,2003-12-16.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结构性融资 监管 信用评级 金融改革

一、资产证券化定义、发展及特点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即期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收入流的资产进行组合和信用增级,并依托该资产(或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美国是资产证券化业务最早起源的地方,资产证券化业务距此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中国的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于2002年,但真正受到政府支持是2005年,而后来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而停滞。当前中国正处于金融改革的创新时期,未来资产证券化发展将加速。

目前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工具主要分两大类。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

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基础资产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截至2012年底,中国已累计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22支,筹资总额达775.60亿元。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

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基础资产为企业所拥有的收益权及债权资产。截至目前,中国已累计发行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13支,筹资总额达325.05亿元。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的结构性融资模式,其融资方式也具有灵活、创新的特点,具体的融资特点为:

一是融资的方式具有结构性的特点。首先,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要对拟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以下称“基础资产”)进行一定的分解,按照基础资产的资产结构和回报利息率的特点,对基础资产进行一定的拆拼和组合,再根据重新搭配好的资产进行定价,确认新的风险和收益;其次,国有银行及商业银行的中介功能也可以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得到分解和组合,从而将单一的贷款回收风险转化成为多家中机构共担风险和获取回报的活动。

二是融资的方式具有收入导向性的特点。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基础资产的收益高低是决定资产证券化业务融资规模的先决条件,其次,当资产证券化业务面向投资和发行时,投资和也会对基础资产的稳健性、预期现金流量的规模及资产的优良性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购买。

三是融资方式具有低成本的特点。资产证券业务的融资利率一般低于其他债券类融资业务。首先,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资产必须经过专业评级机构的评级,并适当的采用担保方式进行增级,增强了债券的发行条件;其次,通过设定优先级及劣后级分级的产品结构方式可以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所以,资产证券化业务很少折价发行,且债券发行支付的佣金费用较发行其他债券类产品低。

二、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

(一)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阶段

1998年起,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就开始讨论在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为通过设立特定目的信托(SPV)的方式开展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法律空间。

2005年3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获得第一批批试点资格,标志着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大幕徐徐拉开。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设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正式发行,标志着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正式开始。

2007年4月,国务院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六家银行进入试点范围;9月以后,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先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志第二批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正式启动。

2008年,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出现,各金融管理部门态度谨慎。

2009年至2011年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暂缓,期间未有新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产品面市。

2012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暂缓了四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式重启,总规模500亿元,2012年9月7日,国开行发行重启后首单产品。

(二)项目发行情况

截至2012年底,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合计约872亿元,其中2005年至2008年发行规模约668亿元,2012年重启后发行规模约205亿元。

三、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

(一)中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阶段回顾

1.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第一批试点。2005年8月,“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设立,第一单专项计划业务正式诞生。截至2006年8月末,专项计划模式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共推出9单,募集资金总额达到260多亿元。

2.2006年9月至2009年5月,试点总结与研讨。2006年9月以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暂停专项计划新项目的申报审批,进入总结阶段;2009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专门的研究团队研究和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3.2009年5月至2012年,第二批试点。2009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通报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情况的函》,标志着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重新启动。2011年8月5日,远东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发行,成为第二批试点中的第一单项目,总规模12.79亿元。

4.2013年3月至今,试点转规模化。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对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基础资产的资产类型、交易业务的结构、交易业务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设计和定义,进一步延伸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范畴。

(二)已发行项目主要情况

1.项目发行规模。自2005年8月至今,共有13个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顺利发行,累计融资超过300亿元,其中7个专项计划在深交所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

2.项目发行特点。行业分布方面,截至2011年末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范围包括高速公路收费、网络租赁、设备租赁、电力销售、BT项目、污水处理和股权转让等相关的各种挂应收账款或未来现金流(收益权),共涉及电信、交通、租赁、电力、市政设施等5个行业。其中,电信行业发行额占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总发行额的71%,电力、市政设施、租赁以及交通行业占比分别为10%、10%、7%和2%。

在期限结构、交易方面,现有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目存续期由60天到64个月不等。

四、未来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相关建议

最近十年,中国的实体经济和虚拟金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已经为进行大规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从大的角度观察,中国的市场经济日趋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建立,资本的流动达到了较高水平;从小的角度看,中国的大中小企业及银行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具备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初始条件。另一方面,自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内的金融市场不断进行改革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已与国际资本市场实现了对接,这也为中国的资产证券业务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但是,中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起步晚,发展缓慢,各项业务的发展仍处于试点阶段,资产证券胡业务的发展还面临着国内政策的各项约束,未来的资产证券业务的道路仍然很长。为了保证未来资本证券化业务的蓬勃发展,政策制定者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参与者仍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断把资产证券化业务做大做强

当下的中国仍处在城镇化的过渡阶段,政府仍在加大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而基础建设需要大量的长期资本金的投入,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缓慢,如果单一依靠政府税收投入难以保障和满足;通过将基础建设的资产的未来收益打包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有效的缓解政府融资难的问题,降低银行的坏账风险,提高资金的周转利用率。

(二)适当放松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上的案例,若一国的政府对资本市场的监管较少,则一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良好,例如资产证券化业务全球排名第一美国。反之,若一国对资本市场监管较严,则会阻碍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例如日本。在资产证券化的初期日本层实行严厉的监管政策,严重阻碍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

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一直较为严格,在过去,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降低了中国金融危机爆发的风险,所以中国一直未有大型的金融危机爆发。但现在,在中国资本市场已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情况下,严格金融监管制度反而限制了中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因此,中国需要进行适当的金融改革,放松对资产证券业业务的监管,从而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三)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的同时,进一步丰富资产证券化产品种类

在国际市场上,任何与其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都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而在国内,由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处于试点阶段,资产证券化种类的品种仅仅集中于基建资产及应收类账款等,没有充分发掘出更好的投资品种。政府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大力拓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产品种类,实现资产证券业务的多样性。

参考文献

[1]杨农.中国企业债券融资:创新方案与实用手册.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