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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在建筑领域的发展就比较迅速,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建筑领域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增长有着带动,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在施工过程中带来了诸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在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下,就要能注重对建筑施工污染环境问题的解决。基于此,本文主要就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重要性,以及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加以分析,然后结合实际对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详细探究。
关键词:
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
工程建筑领域在我国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全面改革的环境下,就要能注重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发展。以往由于没有注重环境问题,在当前已经付出了惨重代价,环境污染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严重危害,对可持续发展也有着严重阻碍。当务之急,就要能从实际出发,在建筑施工的污染环境问题层面加大解决的力度,促进环境的良好保障。通过从理论层面对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对促进解决实际问题就比较有利。
一、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重要性及污染问题分析
1、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重要性分析
工程建筑在保护环境当中有着重要的角色作用发挥,建筑活动的开展就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环境问题,而对这些问题的及时性解决就比较重要。在当前的可持续发展观念的逐步深化背景下,人们对可持续发展观念的认识也逐渐得到了加强和深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就要能充分注重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对施工污染环境的问题得以有效治理。将施工中的可利用资源再次利用,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1]。减少资源的浪费。在具体的施工环节,就要能充分注重在每个环节都要能得以充分重视,保障施工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只有在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上得到了解决,才能真正有利于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
2、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分析
从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具体的施工中还有着诸多问题存在,最为突出的就是噪音污染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在每个阶段基本都会产生施工噪音污染问题。例如在土石方的施工过程中,在推土机以及挖掘机和运输机等施工中,就必然会发出噪音。在进行打桩施工的过程中,对振捣棒的应用以及打桩机的使用等,也会不可避免的发出声音[2]。在对建筑结构进行施工过程中,对汽车泵以及混凝土搅拌车等等设备的应用,也会发出噪音。从实际的建筑施工中,人民群众对建筑施工污染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噪声污染问题,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就要能充分重视。再者,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大气污染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具体施工中,在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对砂石料的搅拌以及混凝土结构的剔凿等施工过程中,就比较容易产生废弃以及粉尘。然后向大气中进行扩散,在长期的施工下,就会对大气环境带来污染问题。在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会对涂料以及腻子等应用,这些应用材料的挥发性比较浓烈,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在向大气中进行会发,这也会人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另外,建筑施工中的废水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具体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水资源的应用量比较大。通过水的应用对机械设备的清洗,以及在施工材料方面产生的废水等。有的没有进行加工处理就直接的进行排放,由于这些废水有的含有重金属以及有害物质,排出之后浸入到地下就会对土壤造成污染,也会影响人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有是固体垃圾没有进行科学化的处理。在建筑施工后,就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对这些垃圾没有进行及时性全面性的处理,就会对环境带来相应的影响[3]。对于这些层面的污染问题就要针对性的解决。
二、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防治措施实施
第一,加强施工的噪音污染问题的防治。在对施工中噪音问题的防治过程中,就要能注重对施工的方案加以优化,要将噪音能够最大化的降低,也可通过设置隔离带对噪音进行隔绝,这也能起到良好的隔音效果。在具体的冲击类型的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静力压桩的方式进行施工,这就能够在噪音降低上起到保障作用[4]。对于机械设备的噪音防治,可以在施工的现场进行设置隔音防震墙。这些方法的实施都对建筑的噪音防治有着积极作用。第二,对建筑施工中的大气污染的问题进行解决。在施工中,对施工中的粉尘问题解决,就要能在施工现场进行设置一些保护措施,在防尘的处理工作上加以完善化实施。在运送过程中避免从人群密集的地方经过,在运输的路线选择方面要能优化。在施工中遇到天气比较干燥的问题,就可通过在施工现场进行洒水的方式。在对泥浆进行搅拌的时候,可通过防尘罩加以应用,这对粉尘污染的问题也能饿到有效解决。第三,建筑施工中的废水污染问题的解决要科学性。在建筑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在这一问题的解决上,就要能注重对废水处理之后再进行排放,保障废水的水质达到可排放的标准。可以通过化学絮凝剂的应用,对污染物进行沉淀,以及在有害物质上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消解。总之,只有达到废水排放的标准才能进行排放,严格的按照排放要求实施。第四,加强建筑施工中固体垃圾的处理。建筑施工中会产生诸多的垃圾,这就需要能够在具体施工中,对土方的开挖以及回填的工作实施中,避免过快以及土渣的洒落,要在工作过程中保持稳定度[5]。对固体的垃圾要进行分类处理,清洁工作要做到位。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了加强以及完善,才能有助于固体垃圾的科学化处理。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对建筑施工中污染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就要能充分注重方法的针对性应用。在全面改革的环境下,要能充分注重方法措施科学实施,加强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处理,在这一环境污染问题上得到了有效保证,才能有助于建筑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发展。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有助于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杨林根.浅谈建筑工程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5)
[2]靳全星,常跃军.建筑的环境污染与健康安全问题[J].河南科技.2013(16)
[3]张明,陈明,李新永.信息时代下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探讨[J].电子测试.2013(09)
[4]滕晓敏,王志霞,龚郁杰.垃圾对建筑周边环境影响的调查研究[J].工程质量.2014(09)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农业生产中大量的废弃物致使农村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加之城市垃圾大面积的相农村转移,也会让农村的环境污染程度日益增加。故此,当前对农村的环境进行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先要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的具体问题进行简要的概述,提出对应解决措施,强化污染治理效果。
1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困境
1.1农民环保意识薄弱,重视度缺失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关键要素是农村的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农民的环保意识不足。近年来国家以及地方政均在提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特别是各级政府在政策落实的初期,就不能全面的重视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在部分与城市接轨的乡镇村等地方,这种环境污染问题更是严重。农村生产与生活中,受到当地生产技术的制约,人们普遍科学文化素养偏低,所以对环境保护意识有较大的缺失,很难认识到环境保护意识与自己有哪些切实的联系,导致农村居民任意的堆放垃圾、滥用化肥等。总之,全体居民的整体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是严重制约农村污染治理的关键要素之一。
1.2农村资金治理不合理,设施缺乏
乡镇企业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有极大的不足之处,导致环卫经费出现匮乏严重的状况,农民的整体收入严重不足,建立对应的收费机制显得异常困难,在缺乏政府扶植的情况下,垃圾中转站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致使垃圾清理不到位。另外,部分农场环保设施重建中轻视管理,导致垃圾池残缺、垃圾桶丢失等状况频频发生。还有部分小的垃圾池由于不实用而闲置,垃圾设施的效用不能真实的发挥出来,这会影响到农村环境治理的整体效果。
1.3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不够
我国在相关环境保护中虽然存有诸多的法律内容,但是受到环境因素影响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较多,这就使得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还有诸多不健全的地方。另外,部分地域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但是在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会为执法环保部门带来很多困境。总之,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与城市的环境污染有很多不同的之处,如排放的主体极为分散和隐蔽,排污有很多的随机性等,这些问题都是我国环境管理系统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在进行农村环境治理的时候由于重视度缺失,使得农村环境问题的执行力度十分薄弱,且适用性也不是很强。基于此,有关如何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是相关部门需要迫切考虑的问题。
2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的思考
2.1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要将农村环境治理看成是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工作中本着集中精力办大事的原则,对农村的环境进行专门的管理与保护。分级别的成立专门的环境污染治理小组,并由政府部门分头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本着领导负责制,将农业、环保部门看成是工作的主要部门,并配合建设、经贸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这样在多方配合的前提下才能真正的将缓解污染治理落实到实处。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另外一种方法是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可以借用大众传媒的形式,为农民朋友推广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让他们有着环境保护的意识,这有利于强农民的科普教育和培训,通过提升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能让农民自己树立其良好的环境意识,最终才能促使农民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在抵制污染的同时,能起到监督和督促政府工作的要求。
2.2加大财政收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建设
各级地方政府应将环境保护列入到预算的刚性支出中,重视农场的环境保护经费支出。由于农村的很多垃圾均是堆放到露天的环境中,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致使当地的环境状况每况愈下,同时要注意农村的很多垃圾是可以二次利用,变废为宝的,所以政府部门需要加大相关技术的研发,力争让所有的垃圾都能物尽其用。这样能解决垃圾堆放的问题,也能避免畜禽养殖中产生的污染。另外,可以在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多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到环境污染治理中,这样能让政府、企业和社会投资融资机构更好的配合在一起,从根本上能让环保基础有效的运行下去。
2.3完善农村法律保护体系
农村环境污染面临的问题是点多面广,且情况极为复杂,若单使用专项环境保护治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借用法律这一武器让农村的环境体系建立起来,也让农村的污染治理能真正的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使农村的环境治理能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环境标准体系,严格的执行法律法规,重视监督执法,这样才能让各项法规制度的作用发挥出来。
3结语
对农村进行管理治理主要的问题是周期较长,投资较大,见效较慢。因而治理期间有很多问题需要得到切实解决,为更好的强化农村的环境治理问题,使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切实的提升,就要缩小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力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前农村治理中存有很多较为严重的治理问题,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解决,使其实行的效果更优是我们有待考虑的重点问题。根据研究,能够获悉农村环境治理中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严格各项规章的前提下,让农产品的质量达到最优状态十分必要,这也是提升农村质量安全的关键性要素,能让农业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俊哲,梁晓庆.多中心理论视阈下农村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J].理论探讨,2015(06):14~15.
一、美、加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历史回顾
在越界环境污染方面,法学界一直高度重视曾发生在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一件经典判例――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是,该案件的解决过程及其裁决结果至今在国际环境法领域影响深远。案情是这样的:特雷尔冶炼厂位于原英国自治领地加拿大哥伦比亚省,这家工厂因排放过量的二氧化硫给美国境内的农作物、牧场、森林造成损害引起环境纠纷。该厂从1896年起开始冶炼锌和锡,到1930 年,每月的排硫量高达10000吨。该厂含硫烟气随气流南下,沿哥伦比亚的溪谷越境进入美国的华盛顿州,污染了该州的土地、农作物、森林、牧场,使美国蒙受损害,为此,美国将此问题提交给美加联合委员会审理。1932年2月该委员会向冶炼厂发出劝告,但未能满足美国的要求。双方为了谋求该问题的彻底解决,于1935年将此纠纷交由一个比利时人任主席和美国、加拿大各一人任仲裁员的仲裁庭裁决。仲裁庭于1938年和1941年分别发出第一和第二裁决书。法庭认为:根据国际法原则,“任何国家无权使用或允许使用其领土,在他国域内或对着他国国民财产,以这样一种方式施放烟雾,只要这种施放具有严重的损害后果和明白可靠的证据。”还认为“国家有义务尊重他国及其领土,有义务对他国领土给以保护,使之不受由于自己领土内的个人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根据国际法,加拿大自治领地应对特雷尔冶炼厂的行为负责。加拿大政府有责任弄清它的行为是否与加拿大根据国际法所应负的义务相称。”纠纷随之得以解决。
此案是国际法历史上第一起越界环境污染案例。该案的裁决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时仲裁庭作出裁决依据的是英美法系公害法理论的一个基本原则,即“自己财产的使用不应损及他人的财产”。据此该判决确立了国际环境法中的“各国环境和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责任原则”。这为跨国环境损害所引起的国际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基本准则。针对该案的上述裁决,不仅为美加两国,并且逐渐被各国所接受,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
二、越界环境污染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分析环境和发展的曲折历程,不难发现,在发展过程中,许多国家都比较偏重经济指标的增长,甚至会一度忽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即环境污染和破坏。等到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已经严重阻碍到了本国经济发展时候,政府才开始猛然醒悟,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抑制因发展而产生的不良环境后果,降低其损害程度。这几乎成了规律。但是,如果发展过程中损害的环境成本是具有国际性的,如:上游国家对界河或者国际河流产生了污染,污染物顺流而下,最严重的损害情况反而发生在下游国家。这时候就容易产生跨国界的环境污染纠纷。其实从预防的角度来看,如果相关国家事先能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越界环境污染是有可能被避免的。但是,单个国家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时,不排除其首先要考虑其经济效益以及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如何。因此,就容易形成如下局面:一方面,对于跨国环境污染,需要相关双方或多方共同合作进行防治;另一方面,由于相关国家为环境保护而付出大笔费用将削弱其产品的竞争力,使其在国际市场上丧失价格优势,从而使国民经济受到影响。因此,在自由竞争的世界市场上,各国都不愿付出巨大费用来整治环境污染而削弱本国产品的竞争力。这是越界环境污染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由此可以看出,越界环境污染未必在经济上缺乏效率,但必然产生国家间的环境不公平。因此,越界环境污染的实质是国家间的环境不公平,即环境污染的外部不经济扩散到污染国之外的国家,一些国家从产生污染的发展中得益或者虽受损但获益较大,另一些国家从污染中受害,而受害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总体上可能有效率的经济收益只为污染国占有。因此,为弥补受损的环境公平,一国的行为若对别国管辖下的环境造成污染,则应承担制止这种危害结果的责任。
从国际法律责任的视角分析,一国在其境内从事的行为,如果对它国环境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则构成了国际不当行为。尽管该国在其境内的行为有可能是符合本国法律的,或者是法律未加以禁止和限制的,甚至可能大多数是对该国至关重要的,该国仍然需要为其行为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在“特雷尔冶炼厂案”中,仲裁庭的裁决已经清楚表明,国际法对越界环境污染造成的别国环境或者国际公域受损认定为是一种国际不当行为,如果后果严重,污染国应当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毫无疑问,这体现了人们对环境公平的追求,但由于越界环境污染的复杂性与领土障碍,公平的结果往往不易实现。在通往最终解决方案的路途上,不同国家往往会斟酌解决越界环境污染纠纷的各种可能备选方法,衡量拟采取的方法对本国以及本国企业的利益影响程度,最终作出决策。
三、越界环境污染的几种国际解决途经
根据国际环境保护的有关实践,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有如下几种途径:
1.外交途径。外交解决途径主要包括谈判、协商、斡旋和调停方法。其中,谈判和协商是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办法,许多国际环境条约都规定了这种解决办法,如《联合国》第33条就是明确地把谈判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首要方法。例如,我国2005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影响到了下游俄罗斯渔民的相关活动,中俄两国就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了解决协议,顺利解决了该污染事件。一般来说,谈判和协商的基本操作途径是,与越界环境污染事件有关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国围绕彼此间的环境争议而进行交涉。其中,外交谈判方法由来已久,也比较成熟,已经有了较固定的一套形式和原则。在谈判过程中,应遵循利益均衡原则。以谈判和协商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或者二者同时并用;可采取双边形式或者由有关国家召开国际会议的多边形式进行;可由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参加,也可由环境部长、驻外使节或特派全权代表参加。在采用该类方法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平等原则,在谈判中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各方在平等基础上,互谅互让,解决争端。由于具有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特点,谈判和协商方法成为解决跨国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途径。
当越界环境污染当事国不愿意直接谈判或者虽然谈判了但是仍未能解决双方分歧时,第三国或国际组织可以出面协助当事国解决,这就是外交斡旋和调停方法。斡旋和调停本身并没有实质的区别,不同之处仅仅在于斡旋是第三国以各种有助于促成当事国进行直接谈判的行动,但是斡旋者本身不参加谈判;而后者则是第三国以调停者的资格直接参与当事国的谈判,如缓和紧张气氛、主持谈判、调和双方的分歧、提出折衷建议等。应当明确的是,在斡旋或调停中,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当事国都保留了完全自由,斡旋或调停无论最后结果如何,第三方的任务也就终止了,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仲裁途径。除了外交途径,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还有一种常见方法,即仲裁途径。仲裁是一种古老的争端解决方式,早在12世纪,就已经被瑞典、英国等国家所应用,成为与司法途径并重的纠纷解决办法。具体来说,仲裁是争端当事方根据协议,约定把争端交给他们所选择的仲裁员处理并接受和遵守仲裁员作出的裁决。使用该方法必须具备几个条件:一是双方应当达成仲裁的意愿,即具有仲裁协议;二是裁决应当依据国际环境公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作出;三是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由于该解决方法既能够充分尊重越界环境污染当事国的意愿,又能体现国际法保护全球环境的立法宗旨,所以成为许多越界环境污染案件解决的首选途径。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发生的的著名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特雷尔冶炼厂案件最终也采取了仲裁途径解决。
3.司法途径。司法途径的基本做法是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争议双方在共同同意的基础上,把争端交给一个国际司法机构,以判决来解决该争端。目前,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能够受理国际环境诉讼的司法机构主要有联合国国际法院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国际海洋法庭。此外,欧洲法院可以受理欧盟成员国提起的环境诉讼,在一定条件下个人也有权向欧洲法院提起司法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和仲裁方法一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越界环境污染案件也必须以争端各方的同意为前提条件,并依照国际环境条约、协定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等作出判决。例如,国际法院自设立以来,曾解决过多起跨国污染事件,包括1949年的科孚海峡案、1974年的核试验案和1997年盖巴斯科夫-拉基玛洛水坝案等。
四、中国在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过程中的立场
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各类环境问题,有些环境问题明显具有越界环境污染的特征,如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特大污染事件。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类似的问题仍然有可能发生。那么,我国在面对和解决这些越界环境污染问题时,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立场,如何才能充分体现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形象呢?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坚持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国际环境问题林林总总,但是,无论是从工业化的时间还是从对全球环境资源的占有和耗损比例上看,发达国家都对全球环境恶化负有较大责任。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紧迫的经济发展任务,因此,在解决越界环境污染问题时,在坚持保护国际环境要素的前提下,也要区别对待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其次,寻求国家间的合作解决。由于越界环境污染问题的复杂性,没有一个国家或集团有能力在一个时期只依靠自己保护环境,但秉承国际合作精神就能够以全球伙伴关系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包含越界环境污染在内的环境问题的解决还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需要各方面的专家和专业性的国际组织的参与,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和治理方案。
关键词:污染 农业源 新特点 措施
纵观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GDP增长与生态环境脆弱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环境污染与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加剧业已成为政府、企业、百姓既关注又头痛的瓶颈。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交织、工业生产污染与农村生活污染叠加的现状下,以农业污染源为突出代表的农业环境污染又呈现出新的特点,更给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1.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
1.1农民增收的喜悦与自溅家园苦果的酸涩
农村大部分养殖场,受资金条件局限和养殖户传统习惯的影响,很少有相配套的畜禽粪尿处理利用设施,致使大量畜禽粪尿随意排放或只简单堆放在养殖场和农户院外,造成大气恶臭污染、周边地表水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造成地下水污染。养殖户和其他农户生活在畜禽粪便的环境中,病原体直接威胁人身健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2010年2月9日,农业部王衍亮巡视员指出:“从这次普查的结果看,在农业源污染中,比较突出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分别占农业源的96%、38%和56%。”以成年牛为例的调查显示:每头牛每日食干料8kg,引用大量水,以每户养殖50头计算,排出粪便量可想而知。
1.2经济提速的光环与突发事件恶劣的偏颇
李干杰提出: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还很严重,重化工业等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在工业污染排放中的所占比重还很高。污染源找到了,但污染的地域在哪里?城市产业升级换代和城市环境改善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的,以电子废物为例,城市回收利用的部分只能是一小部分,大部分污染只能由农业环境承载。“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事故进入了高发期,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突发性强、伤害性大、恢复难度大的现实,为全社会敲响了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的警钟。
1.3今昔欠帐的继续与子孙买单的无奈
随着我国人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农村垃圾数量和结构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垃圾总量变大。农村养殖业粪便、房屋建筑、生活自有垃圾不断增加。二是垃圾结构冗杂。不可降解塑料地膜的大范围使用和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无控制使用,农村的白色垃圾污染不断增加。农业外部污染如城市工业延伸和农村工业发展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排放量日益加大,农村内部污染如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二污合流”、垃圾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质、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等问题日益加剧。老污染问题尚未解决,新污染问题逐渐显现,灰霾天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湖泊富营养化等新的污染问题出现增长趋势,农民及子孙来承载污染的历程还要继续。
2.应对措施
笔者通过大量的调研体会到,针对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应采取新的应对措施。
2.1摸清底数跟踪监测
长期以来,“底数不清”制约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和农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对策,结果只能是“影响工作”。规划、措施是以掌握农村各类污染源的行业、数量及其分布地域为基础,以了解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去向为依据,以农村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膜污染和施用农药、化肥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程度为参照。要想早发现、早防治、早见效,必须随时掌握农业环境污染第一手材料,真正全面摸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家底,才能有“防”有“治”,防治兼备,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使农业环境污染少发生、早治理并且成本降到最低。
2.2明确标准快速判断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符合我国具体实际的计量标准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衡量、裁定、监督、治理,实现规范化计量、标准化。例如,最新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结构已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多种污染物都以高浓度同时存在的污染状况。而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API指数)体系不能全面表示城市空气质量等级。应借鉴国际空气质量监测评价方法,重新修订我国现行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农业环境污染特别是突发性污染事故,具有时间突发、形式多样、危害严重和处置复杂的特点。快速判断污染事故的类型及污染状况,是污染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恢复措施得以及时制定、不良影响得以及时消除的前提和关键。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把污染物质的种类、污染物质的浓度、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在最短的时间,采用最简便的方法,取得最直观的数据,得出最准确的结论,提供第一手资料,为事故处理抢抓时机。
2.3普及常识应急演练
环境污染防治和处理不仅是环保等几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全社会的事情,是时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普及防治知识,常抓现场演练,提高防范能力,是应对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的有效机制。现场演练旨在提高对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参考文献:
[1]李干杰.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中国新闻网2011年06月03日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法律;对策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下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全方位可持续发展都在大跨步日新月异。全国各地的农民物质以及精神生活质量提高了很多。与此同时在也出现了农村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正在遭受污染的威胁。因此,怎样治理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恢复那里原有的天蓝地绿水清,成了不可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
一、农村环境污染成因分析
(一)农民滥用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农耕大国,农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支柱。然而当今时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农民为了快速增产增收,普遍、大量使用了化肥、农药以及农用薄膜等,过量的化肥、农药残留在农作物体内形成一定的累积,很容易引起人畜中毒,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农用薄膜的大量使用与焚烧,严重造成了的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从而直接影响人类的健康。如果不加以治理将产生灾难性后果。这样的场面不仅造成农民经济损失、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造成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农业生产化过程中,养殖、畜牧业的大规模发展,动物排泄物、饲料残留物、植物秸秆等残留物大量增多,这些残留物通过水产畜牧的生物链循环进入大气、土壤,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三)农村居民生活垃圾造成的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现在农村生活开始形成集聚效应,而因为原来的分散随意的生活习惯,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放置,造成生态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缺乏规范的收集站点和排泄渠道,形成许多了露天的垃圾堆和污水沟,严重污染土壤、空气和水体。
(四)城市污染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城市污染已经越演越烈,进而不可避免的波及到了农村。城市大量无法消化的工业废料、废水、生活垃圾先是污染河流,进而垃圾占用耕地,使得农村脆弱的环境进一步恶化。甚至一些企业的有毒废弃物通过非法渠道全都排往农村,蔓延的各种污染源甚至已经威胁到了广大农村的生命安全。
二、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从法律角度来看,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由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低,他们对环境污染的后果理解的不够深刻。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环境保护的宣传,倡导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提升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环境保护的治理和教育,从而促使他们养成自觉参与环保的行为,把保护环境理解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总而言之就是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法制化
由于农村污染源复杂,要堵住源头,唯一的措施就是加大立法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污染的进一步恶化。比如从基层入手,将农村治理纳入法制化程序,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对农村环境保护法各级政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作出相关规定。并尽快制定配套的,违反这项法律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相应处罚措施规章,做到奖惩分明,保障环境保护法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坚决遏制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泛滥势头
法律法规制定后,下一步就是执行的力度问题。首先要培训一支有责任心的执法队伍。第二就是要设立相应的农村执法机构,特别是乡镇等基层党支部要建立专门的环境执法大队,专人负责。第三要根据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特点和规律,摸索一套行之有效执法方式,堵疏结合,以预防教育为主,以理服人。最后在执法监督的过程中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公信力和执法透明度达到新层次,才能使农村环境执法活动真正走向正规。
三、结语
对于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渗透性、传播性,一个小小的局部环境的破坏,都有可能造成大规模的环境问题从而导致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条件都会因此受到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有着全国乃至全球的重大意义。倘若农村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其危害势必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影响到每一个人。关注农村、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保护农民环境权益是当今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与否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命运。只有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家园,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祖国乃至整个地球。
[参考文献]
[1]张小红.城乡污染转移的原因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