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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日常工作;联系;区别

1、工程监理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

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2、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地位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监理工作中的核心人物,起到承上启下、统揽全局的重要作用。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所有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规定,这就决定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中的特殊地位,同时拥有一定的权利,必然成为建设、施工及监理三方的核心人物,总监理工程师也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领导者。

3、总监理工程师的必备素质

总监理工程师要具有较高的对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理解能力;一定的施工经验和监理经验;较强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管理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的水平;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合同争议事宜,及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的工作艺术等等,概括起来一句话,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要懂技术、善协调、会管理,以其高尚的能力、品格和魅力赢得监理机构内部和参建各方的赞誉。

4、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监理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培训,建立监理人员考核、评价、选拔、培养和奖罚制度。严格审查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队伍的技工和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并具有参加过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对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人员强令承包人予以更换。

严格审查进场施工设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的需要,如不能满足则要求承包人予以补充和调整。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指示现场监理人员严格要求承包人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进行施工。掌握质量和进度动态,进行动态控制,实现预期目标。组织或参加工程重大事项处理工作,组织其他监理日常工作,保证监理机构工作正常运转。

5、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原则

监理人员职责而言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大致可以归纳为:一是层次清楚,职责清晰;二是谁的事谁来管,责权利结合;三是下管一级。①层次清楚,职责清晰,就是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与权限界定清楚。比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及预审各类付款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各类付款证书。所谓谁的事谁来管,比如: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由监理工程师独立负责。②谁的事谁来管,责权利结合,通俗地讲就是谁惹的祸谁受罚,谁签字谁负责。③下管一级,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负责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6、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方面的联系与区别

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2.1款和3.2.3款分别进行了阐述,如果将其职责按工作内容进行对照阅读,即可进一步明了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在同一事项上各自的工作深度及其职责,大致归纳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有: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工程计量;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上述所述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职可以看出,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主要是宏观的组织协调方面的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是一些稍具体些的工作,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行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明确职责分工是监理人员做好监理工作的前提,也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升为总监理工程师明确了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孙东新:《浅谈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方法》[J]甘肃科,2013(17)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施工质量控制;组织结构

Abstract: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n the quality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of three main control model is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three kinds of comm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 quality control system of organization structure model for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Organization structure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问题概述

工程监理承担着保障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的技术监督工作。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时间并不长,但在法治层面上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基本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法律体系。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主要的问题还是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模式没有及时更新,导致法律规范所提出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无法真正落实和发挥应有的功效。因此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关键问题是从实际出发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办法。概括而言当前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中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施工单位的问题 由于施工单位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竞标价格往往只存在较薄的利润空间,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的情况并不罕见,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其次,施工单位的指导思想没有把质量放在首位,而是过度追求进度和成本控制,同样影响到工程质量。市场和监理单位的问题 尽管我国对工程质量监理在法律上已经较为完善,但监理市场仍然发育不足。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仍然偏低严重,这使得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受到很大的限制;其次,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资质也同样存在问题,由于人手不足而让缺乏相应资质的人员单人监理工作,这显然无法有效保证监理应有的作用。此外,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方面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也影响到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问题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相当比例的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存在某种默契,表现为“阴阳合同”,这让工程监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形同走过场,这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监理和控制。市场监管方面的问题 这方面的问题表现为工程监理市场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工程监理招投标频繁受到行政干预,各种违规操作屡见不鲜,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假招标、委托和议标的情况很普遍。

2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伴随工程施工的全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是不同的。按照一般的划分标准,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有三种控制方式:即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2.1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的关键是编制和组织有效的监理规划和可行的运行模式,这一阶段的负责人通常都是工程总监。事前控制需要完成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监理规划的制定,二是对监理相关内容的审查。制定监理规划 工程总监需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规划时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工程合同、监理大纲和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三大类。具体的监理细则由监理工程师来编制和组织,完成工程现场的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完成现场工程质量控制系统的准备工作,细则完成后交由工程总监审批。审查工作 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主要有:审查施工组织的设计细则是否合理、审查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是否合理、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是否齐备、审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能否通过。

2.2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

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实际上就是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正常行使监理职责的过程。事中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通过对施工工序的审核和监督,督促和保障施工单位正确按照施工顺序施工;落实在事前质量控制中所制定的监理规划和质量控制细则,依据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酌情下发监理通知、停工令及复工令;对施工过程中所可能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对工程施工中重要的施工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及时验收隐蔽工程;及时对已完工的分项和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并做好验收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

2.3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实际上已经和现场施工监理关系不大,主要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对各类资料的整理汇编,审查施工单位所提供的竣工资料和组织竣工验收等。因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因此这一阶段的工作更大的意义在于积累经验教训。

3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常用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环节非常多,施工流程也较为复杂,因此需要依据一定的理论方法来对施工质量进行定量的分析。这些分析都是建立在和施工质量有关的数据之上的,以一定的统计方法来监督施工质量的变化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本文概括介绍几类常用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法:

(1)巴雷特图法

这类方法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通过对影响工程质量最主要因素的分析来实现。统计的要素包括:影响调查对象质量的因素重复发生的频数;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各类因素以及相应的次数和百分比;各影响因素的累计频率。

(2)分类(层)控制法

分层控制法的思想是按照不同的工程施工质量相关信息进行分类,以特定条件下收集到一组信息作为一类,并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分类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一般依据监理单位最关心信息来进行分类,如按施工进度进行信息采样时,可以有班次、日期、分部工程工期等;如采用施工类型来分,也可以分为混凝土搅拌、浇筑等。

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多种质量控制方法,如调查表法、相关图法、管理图法等。这些方法的思路大同小异,都是以工程施工中实时信息的总结和分析来发现潜在的问题。

3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

如前文所述,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更应当注重对自身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合理性水平的提高。监理质量控制组织机构的基本流程是:确定质量控制目标监理职能分工划定监理工作范围和具体监理任务选择组织结构形式具体实施。上述流程中最关键的是选择合适的组织结构形式。在本节中初步探讨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组织机构的构建模式。

3.1总体构架

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是围绕质量控制目标来展开的,不同的质量控制目标对应着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在明确了质量控制的目标后在围绕这一目标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从组织模式上看,可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实施,这些标准可以是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不同专业区划和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3.2按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划分

一项工程的监理人员从监理总工程师到下层的监理工程师,随着工程规模的增大,这种层次的分化也越多。因此从监理人员组织的角度来看,可以建立从总监理工程师到各级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和协调下级监理工程师的反馈信息。

3.3按不同专业的监理人员划分

工程施工涉及的专业众多,因此监理单位也需要配备与之对应的监理工程师。由此可建立起以监理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组织结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金字塔顶端,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如结结构工程监理工程师、安装工程工程师、装修工程工程师等位于平行位置,各自按照本专业内的质量控制标准来进行监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调度和协调。

3.4按不同工程项目组成划分

这类组织结构通常应用于大型工程。由于按工程项目组成部分来划分后,各级和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工作存在交叉,因此从形式上看是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领导核心,各级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矩阵型的组织结构。这种组织形式内部关系复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能力要求很高。

参考文献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字】总监理工程师、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

Abstract: How to do a good job supervising engineer,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should have the quality and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capacity.

Keywords: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quality, organization, coordination skills, professional skills.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我国自1988年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工作至今已经20余年,在这20多年间工程监理制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作为一个监理项目的灵魂人物总监理工程师,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为总监理工程师对外是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对业主、设计等单位的联络与沟通处于主导地位;总监对内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的全面负责人,包括技术培训、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文件审核、签认、档案管理、经济管理、生活安排等起导引和决定作用。本人通过总监工作实践深刻体会到:要做好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必须具有较全面的技术能力和领导能力。这样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管理中才能产生凝聚力并起到纽带作用。

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监理项目执行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是监理单位委派到工程项目上开展监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在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和工程管理的服务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总监综合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工程监理的服务质量,并直接影响监理单位的外在形象和社会信誉。 总监要精通专业知识,而且应该是工程建设的多面手,应掌握多学科知识,如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等,能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等,以此规范和控制工程建设行为。 总监应有较全面的工程建设专业素质。必须熟悉专业知识,并不断地充实知识面,不仅能看懂工程的图纸,而且能指出图纸上的毛病,对别人提出的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也能较快领悟,而且对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和处理。 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素质

在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要求我们的项目总监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以身作则、行为规范、要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时刻以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对内带领监理机构人员认真、勤奋工作并身体力行、起模范带头作用,平时工作中时时提醒、鞭策自己牢记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诱惑,树立起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形象,加强总监准入制度与思想道德建设,从而推动我国监理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这对于监理事业的发展尤为重要。监理工作很多时候是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打交道,如果没有能使人信服的能力,监理规划、建议、指令、核审意见和处理问题的办法等,就很难得到支持与落实执行,监理工作也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丰富的多方面、多学科的知识外,还必须有全心全意为建设工程热忱及勤奋服务的思想,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勤于调查研究和善于沟通的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监理的威信,使监理工作保持顺畅和取得成效,圆满的完成监理任务。

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细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监理工作的核心任务是 “四控、两管、一协调”。以合同管理为依据,以信息管理为手段,通过协调建设工程各方关系,达到控制成本(投资)、进度(工期)、质量、安全的目的。只有深刻理解合同条款,信息管理工作到位,协调方法得当,才能实现四大控制目标。监理工作实际上是管理工作,是技术管理工作,监理的工作任务就是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使用恰当的沟通、组织、协调方法,使参建工程各方团结一致,为实现项目目标而勤奋、诚恳的工作。四、总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

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总监在主持监理规划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发挥指导作用。依据工程特点和难点,明确提出解决工程建设重点、难点的方法与措施,同时提出监理工作要点和控制手段,使编制的监理规划对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审批的监理实施细则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能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以事前控制为主,并做好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避免或减少由于监理控制工作失误而造成工程建设的损失,以达到控制目标。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2.01.016

11.15火灾的直接原因之一,是施工现场注册执业人员对安全管理的失控,并由此付出生命和财产的惨重代价。通过由此及彼的思考,我们发现在建工程项目中隐藏着同类安全风险。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理师建造师队伍,从根本上扭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是当下建筑业管理和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监理与建造师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一)监理与建造师质量安全责任的分析

1、注册执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的区别

建筑业有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咨询三类注册执业人员,他们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责任有所不同。

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人员为各种专业(电气、化工、土木、设备等)工程师、建筑师,他们处在工程建设的前端,为工程建设打基础和准备。他们的工作不那么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但其工作成果的优劣则通过建造师执业活动表现出来。建造师执业素质高低会影响建设工程质量,以及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频率。

建筑施工类注册执业人员主要为建造师,其工作是使工程图纸产品变为实物产品。建筑施工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其工作成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建筑施工是户外登高作业,既直接影响作业人员自身安全,还直接涉及工程周边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核心。

工程咨询类注册执业人员主要为监理师、造价师,他们为工程建设提供咨询服务。造价师为建设单位提供投资控制、工程结算等服务,其对安全措施费用的控制会部分影响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师是代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管理,主要是施工现场管理,从公共安全和生命价值角度看,其核心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由上述分析可见,监理师建造师处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核心地位。

2、监理师质量安全责任的特点

(1)监理师质量安全责任具有多元性。建设工程活动的核心主体是建设单位。在现代社会分工中,建设单位通过委托专业监理师来实施对工程的管理。由于工程建设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国家通过法律规定明确监理师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可见,监理师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不仅是对建设单位负责,还要对从业人员、周边环境及人员的公共安全负责。因此监理师的质量安全责任既是委托责任,更是法定责任和专业管理责任。

(2)监理师质量安全责任重在现场管理。由于施工活动是户外作业,决定了监理活动必须到施工现场。一般而言,我国建筑施工队伍的素质不高,粗放作业现象还比较普遍,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严格监管必不可少。监理师不仅要在施工现场把握工程质量各环节,还要监督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如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不然就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建造师质量安全责任的特点

(1)建筑业惟有施工企业要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主要是在施工单位工作。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消除或减少建筑活动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国家对部分高危行业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可见,建筑施工企业属于高危企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2)施工企业及建造师是质量管理最后一道防线。工程建设过程是勘察设计在先,施工作业在后。工程质量问题可以是勘察设计阶段导致的,也可能在施工阶段造成。如果说工程设计质量不合格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施工企业及建造师只是简单的按图施工而出现质量事故,勘察设计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施工单位及建造师发现图纸设计有错误,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得到改正就可以避免质量事故。由此可见,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建造师不仅对施工作业的质量负有责任,而且对发现、纠正或消除设计质量不合格可能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有职业技术或道德责任。

(二)监理与建造师质量安全责任的数字解读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是个统称,具体可分为三种:①独立的安全事故。如2010年1月,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②独立的质量事故。如2009年12月,上海市苏州河河南路桥改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主要问题是外挂GRC饰板有明显变形裂缝,饰板外挂构件背面与结构空隙违规使用编织袋等杂物填充作为空腔内膜。③质量事故引发的安全事故。如1999年1月重庆綦江彩虹桥事故是“工程施工存在十分严重的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是典型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上述三类事故在总的质量安全事故中占有的份额为多少,由于需要调查的空间实在太大,也无政府官方汇总数据,我们借用两本专业书本作粗略汇总分析。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警示录》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警示录》汇总了96个质量事故。

从事故责任主体角度有如下数据:在96个质量事故中96%有施工单位的责任,4%没有施工单位的责任。其中41项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单位,24项事故的主要责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10项事故的责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10项事故的责任由施工单位、勘察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共同承担。总之,施工单位是质量事故责任的“大户单位”或“第一大户”。

从事故责任特点角度有如下结论: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是施工单位,其次是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一书汇总了50个安全事故。

从事故责任主体角度有如下数据:施工单位要完全独立负责的安全事故占8%;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负有安全责任的占8%;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负有安全责任的占4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负有安全责任的占40%;施工单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负有安全责任的达100%。

从事故责任特点角度有如下结论:所有安全事故案例100%都有施工单位的责任;只有施工单位存在应该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的安全事故;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的事故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比例最大。

综上数据可见,监理师建造师处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核心地位,承担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最大。

二、监理与建造师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缺失

(一)监理与建造师人员总量不足

我国政府规章规定了监理师建造师可以从事哪些岗位工作,但没有规定过在一定范围或区域内要有多少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在实践中,这种社会需求量全凭市场供求机制的自然磨合。由于市场的局限性,当下监理师建造师数量不能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

据统计,至2010年末,监理从业人员已达31077人。2010年6月,本市注册监理师5797人、外省市备案人员199人,共计5996人。2011年4月,本市3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5373个。以此简单推算,上海市域内的30万元以上规模投资的建设工程,平均每个只有1.11个监理工程师。如果考虑以下3个因素,实际在监理单位的从业监理师就更少了:①监理师注册在上海,工作在外地。②一部分注册监理师不在监理单位工作。③注册监理师挂靠不上岗。如上述3因素按从业监理师作减量15%推算,上海市域每工程平均只有0.94个监理师。如作减量25%推算,平均只有0.84个监理师。

据统计,至2010年初,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为88.88万。至2011年6月,本市注册建造师35394人,外省市备案人员9125人;持本市临时执业证书的8098人,持外省市备案临时执业证书的2280人,共计54897人。2011年4月,本市3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5373个。以此简单推算,上海市域内30万元以上规模投资的建设工程,平均每个有10.21个建造师。如果考虑以下4个因素,实际在施工单位的从业建造师就更少了:①建造师注册在上海,工作到外地。②一部分注册建造师不在施工单位工作。③30万元以下小型项目中有注册建造师在工作。④建造师挂靠不上岗。如以上4因素按从业建造师作减量15%推算,上海市域每工程平均有8.5个建造师。如作减量25%推算,平均只有7.6个建造师。

上海城市处在持续发展状态,监理师建造师数量不能满足需要,导致施工现场管理力量不足,给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留下风险隐患。企业为了满足日常运行需要,项目上的监理师建造师按照低标准配置,各项目上的监理师建造师相互兼职,使项目管理无法真正到位。

(二)监理与建造师执业行为不端

在制度设计上,监理师建造师两者相互牵制,监理师制约着建造师的行为。但现实中,一部分监理师行为不规范不检点,难以管理和制约建造师的不当行为。又由于监理师自身的不检点,更加深了工程质量安全的危机。

1、监理与建造师违规挂靠执业

建筑业注册执业中存在的挂靠现象不是秘密。百度百科上“建造师挂靠”条目这样解说:“为了满足建筑企业施工资质中对于建造师数量的要求,一些建筑企业寻找一些建造师注册到该公司,而不用直接到该公司上班的行为,这就叫建造师挂靠。”同理可说明“监理师挂靠”。挂靠分为挂证不挂章、挂证又挂章两种,前者仅用于资质,后者用于工程业务。所谓挂证不挂章就是只把建造师注册证挂出去,注册章在自己手里。注册证挂到企业里,企业只可以用来申请资质或者资质升级,并不能去接工程。所谓挂证又挂章就是注册证和注册章都要放到挂靠的企业,企业可以拿此去投标、去接工程等。

挂靠执业是监理师建造师的假象执业。挂证不挂章的后果是提高了企业资质,但增加了该企业所接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风险。挂证又挂章直接增加了企业所承接工程项目的风险,危害是明显的。当前建筑业工程质量安全形势颇为严峻,监理师建造师挂靠执业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2、监理、施工及建设单位互相通谋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相互通谋并谋取经济利益,监理师对施工单位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就视而不见,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互通谋谋取经济利益,忽悠监理单位,给工程建设留下质量安全隐患。

3、监理、施工及供应单位关系复杂

由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存在投资关系、人事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因此监理师难以真正公正独立的履职,建造师在经济利益上会“胳膊朝里拐”。监理师会干扰建造师对建筑材料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质量检查;建造师或者主动降低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或者放松放宽对建筑材料设备的检查检验。

4、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项目过多

监理单位总监短缺使得总监身价飙升。同时担任几个(有的远远超过法定标准)工程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往往对外交往应酬多、出差外地外国多,真正在施工现场的时间极为有限。有的总监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担任了哪个施工项目的总监,总监代表远远不能挑起总监的责任,质量安全管理中就出现空白和走过场。

5、施工项目负责人社交过于繁忙

有些施工项目负责人热衷于社会交际,打开社会关系。他们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很少,有的关键时刻也不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就自然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排除。今年7月住建部颁布《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希望新规定能得到真正执行。

(三)监理与建造师质安意识薄弱

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警示录》两书分析,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故,因为他们的技术能力不足、技术水平不够而导致的占极少数。而质量安全意识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当、技术措施不到位的占绝大多数。

1、安全事故方面:上海的11.15火灾事件项目,施工单位违法中标,施工中转包和层层违法分包,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电焊危险作业,施工现场混乱,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等,终于导致大火发生。安全事故不是因为技术能力不够,而是安全意识不足。

2、质量事故方面:1995年,上海奉贤贝港桥坍塌质量事故,原因是施工单位擅自越级施工,承包桥梁下部结构后,转包给私人承包施工。施工时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导致施工质量低劣。质监站在事故前检查施工质量后指出5个问题,要求弄清情况后再施工。施工单位对质监站提出的质量问题,既未进行检测,也未予答复而继续施工,导致大桥坍塌。

三、提升监理与建造师安全质量管控能力的对策

上海市监理师建造师队伍建设面临壮大队伍和提高素质的双重压力。

(一)壮大监理与建造师队伍,提供质量安全管理人才保障

1、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改为每年两次

现行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每年一次。每年一次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至少有两个缺陷:一是部分当年考试没通过的考生,由于没有趁热打铁的机会及时再考,第二年的考试成绩则更差,再以后就可能放弃考试。二是他们“工作旺季”和“考试复习”正好发生在同一时段,由于社会就业压力大,考生就自然放弃考试转而工作,而这一等至少是一年,一年后由于种种原因也未必再考。建议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一年两考,可加快壮大建造师队伍,也给“应考者”更多的考试机会。实行若干年一年两考后,使得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与社会需求基本平衡的后再恢复每年考一次的制度。

2、改进和沿用执业资格的“认定”方式

建造师考试执业资格中,“会考的不会做,会做的不会考”现象十分突出。不会考的人往往是年龄偏大,长期在施工一线工作,是生产和管理骨干,他们没功夫去复习迎考。弥补书面考试的不足或缺陷,可以借鉴“考核认定”办法。我国的土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都曾经适用过“考核认定”。

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就建造师考试,能伴之于部分的“考核认定”方式,设定年龄或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标准,对达到标准的人员,其部分课程可以用“认定”替代考试。这不仅能更好的鉴定出他们的个人执业能力,解决经验丰富但学历不高的矛盾,也是为社会造就更多的高级紧缺人才。

3、培育优质培训机构,提高考试合格率

当前监理师建造师考前培训市场是全开放的,但其副作用也是明显的。当下考前培训机构星罗棋布,虚假培训宣传层出不穷。商业网站、咨询公司、大学内设的院系、基层政府部门、报刊杂志、工会技协都在办考前培训。由于办学资格没有门槛、办学过程没有规范、办学效果没有评价,监理师建造师的考试出考率在下降,考试合格率在下降中。

据近三年统计,上海市监理师出考率从92%下降到85%,合格率从39%下降到31%。优秀的考前培训机构最高合格率为45%,最次的合格率为6%。上海市一级建造师出考率从78.9%下降到70.0%,二级建造师出考率从82.7%下降到70.0%。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率平均在13.0%;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率平均在23.3%。优秀的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机构最高合格率不超过30%;二级建造师不超过35%。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用竞争机制遴选监理师建造师考前培训机构,淘汰一部分三无(无资质、无场地、无师资)培训机构,政府公布考前培训机构评优名单,使正规培训机构集中用好培训资源,提高考试合格率。

(二)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监理与建造师继续教育制度

2006年9月颁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了必修课四项内容: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选修课也为四项内容:地方及行业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专业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需要补充的其它与工程监理业务有关的知识。

2010年11月颁布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四项必修课内容: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选修课原则规定为:各专业牵头部门、各省级主管部门认为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

应该说这两个暂行办法的规定比较全面系统。我们认为,由于当下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形势的严峻性,在未来若干年内,监理师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内容应该突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教育,包括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技术及推广应用、职业道德教育。特别需要拓展见识,学习国际社会和发达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经验。通过继续教育提升监理师建造师的安全质量管控能力,从而提升整个建设工程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理与建造师管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

1、以施工项目为单位,设置监理与建造师配置标准

我国部门规章对建筑企业设置了注册执业人员配置标准,但没有建设项目注册执业人员配置标准。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和《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的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设置了最低配置标准。2000年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但对人员配置只有“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的原则规定,没有监理师配置的数量规定。2001版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但没有注册建造师配置的数量规定。

鉴于监理师建造师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重大责任,建议政府部门在规范性文件中规定每个施工项目中的监理师、建造师的最低配置标准,规定项目经理部中分管质量安全的副经理必须是注册建造师。为了防止监理师建造师在同一个时间段内过多的在建设项目上兼职,还要同步规定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师、建造师的兼职数量,以及在什么情况和条件下可以在多个建设项目上同时执业。

2、完善制度严肃执法,杜绝监理与建造师挂靠注册

我国部门规章规定了监理师建造师申请执业注册的条件。2006颁布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2006年1月颁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明确,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工程监理执业活动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但在实践中,假受聘真挂靠十分张狂,公开标价,甚至还有专业挂靠服务的机构和网站。

建议政府部门细化对监理师建造师“应当受聘于”一个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的规定,确认“挂靠”执业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的无效民事行为,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杜绝挂靠执业的漏洞或缝隙。建议建筑行政执法部门提升监理师建造师注册执业的常态执法要求,没收个人挂靠的非法所得,对被挂靠企业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封杀挂靠现象。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因“挂靠”给建设工程带来的质量安全风险。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高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必要性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是撬动教学质量提升的杠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要求高校“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其目的就在于更好地发挥教学质量评价的杠杆作用,撬动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高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有利于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教学质量高低最终取决于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教师如果缺乏教学积极性,在教学中不作为或敷衍塞责,潜在的教学质量就无法转化为现实的教学质量。通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有效地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断激发教师教学工作的热情。有利于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通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可以使我们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教学质量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地改革和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使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在管理的循环往复中不断得以提升。有利于促进教师自身发展。通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可以使教师清醒地看到自己在师德、师智、师能、师情、师风等方面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二、改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态度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要求是客观、公正、准确,这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发挥杠杆作用的支点。评价工作只有尽力达到了这个要求,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杠杆作用。否则评价工作不仅不能很好地指导我们的管理,反而可能误导我们的管理;不仅不能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反而会挫伤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但评价永远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准确。教学不像企业生产,生产过程和产品都比较容易拿出一个非常具体的量化标准。尤其是大学教学,学科门类多,课程属性复杂,教师分类管理,学生需求多样,这些都使得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异常复杂,都决定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必须经历一个持续不断地修正、完善的过程。同时,评价只是管理的一环,尽管重要但也不是管理的全部;评价是必不可少的一剂良方,但也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因此,我们不能为了片面地追求评价结果的完美而把过多的精力耗散在评价上,影响了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况且即使投入相当大的管理成本,但往往受到目前理论和实践的局限,也很难达到理想的结果。总之,对待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改革工作应具备三个基本态度:一是积极推进。评价与评价改革不能不搞,要永不言弃,永不言败。二是认真对待。评价与评价改革不能不努力搞好。三是正确面对。对待评价结果,既不能不闻不问,也不能斤斤计较,过分苛求。对待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不能漠然视之,也不能因噎废食,从而否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回避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改革。

三、当前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分析当前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评价结果得不到普遍认可。从教师群体来看,评价结果尚且能够概括地反映出一些问题。比如汇总我们近年来的评价结果,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呈现出这样一些基本趋势。一是学生对教师上课的认同度逐年提高,这说明我们的各项提升教学质量的措施发挥了有效的作用,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总体上是持肯定态度的。二是不同类型的课程,其评价结果得分由高往低依次是:专业课、选修课、基础课。说明教师对专业课教学更加重视,投入更多。三是不同层次的教师,其评价结果得分由高往低依次是: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说明教师的教学质量水平总体上是与其职称高低相一致的。四是不同的评价指标,其评价结果得分由高往低依次是: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说明教师的师德水平普遍较高。而在教学内容、方法、能力水平等方面,评价结果个体间差异显著,这说明在部分教师身上确实存在明显不足。这些评价结果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教师教学质量的总体状况,也能够被普遍接受。但具体到教师个体,评价结果不够客观、公正、准确的问题便凸显出来。一是大家公认的好教师往往得不到高分,二是教师间差异不显著。评价的体制、主体、指标、组织、政策是导致这种评价结果的主要因素。

(一)体制因素

出于便于操作、节约管理成本或者维护评价的权威等考虑,当前绝大多数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普遍由教务处包揽,一般是在学生选课前由教务处依托网络和选课系统统一组织实施。这种组织体制最大的弊端在于无法发挥学院的教学管理主体作用,使学院成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旁观者。

(二)主体因素

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主体缺乏积极、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一是领导评价,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利益和形象,对本院教师评价偏高。二是专家评价,一般是由退下来的老教师承担,他们工作认真、作风严谨、教学经验丰富,但由于长时间离开教学一线,缺乏现代教学理念和意识,而且人数有限,对每位教师了解有限,评价结果难免有较大偏差。三是教师互评,碍于情面,也普遍会偏高。四是学生评价,由于对评价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比较多的代替评价的现象;同时由于责任意识、公正意识淡漠,仅凭个人的好恶、需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严重影响了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指标因素

评价指标不尽科学、合理。一是制定指标的管理者往往不是依据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科学原理,而是凭借经验来设计,缺乏科学性;二是全校一个评价指标,而评价的是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指标太具体、太客观了,无法照顾到各类课程的属性和教学实际;指标太笼统、太主观了,不同的评价主体会有不同的解读,其评价结果可想而知,都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四)组织因素

评价组织工作不够科学、严谨和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评价方式上,一般采用集中评价的方式。其弊端在于,一些结束早的课,学生对老师的印象已经淡漠;同时也给学生造成比较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学生的逆反情绪。二是评价前缺乏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三是评价时间一般采取选课前评价,先评价才能选课,这使得学生有被胁迫的感觉。四是教学班人数差异显著,大到二三百人,小到二三十人,会影响结果的精确度。五是对结果的处理比较随意,缺乏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致使评价工作在指导教师教学和改革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方面没有充分地发挥作用。六是缺乏配套的规范教师行为的措施,导致极个别教师以放松对学生的要求、承诺给学生好的成绩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学生的好感和好评。

(五)政策因素

尽管评价结果与技术职务聘任等挂钩,但相比科研来讲,缺少硬性的规定和奖惩政策。比如在技术职务聘任中,绝大部分高校只把教学作为一个基本条件,满足这个基本条件后,考虑教学的就比较少了,而绝大部分教师又很容易能够达到这样一个基本条件,这就必然弱化了教学在技术职务聘任中的作用。另外在用人制度上,存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以致拿不出有效的办法处理评价结果差的教师,这也使得教师对评价结果无法足够重视。

四、改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着力点和基本原则

基于以上对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状的分析,我们认为改革与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要着力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在评价什么的问题上,着力解决评价标准的问题。二是在如何评价的问题上,着力解决评价主体的问题。三是在评价结果如何处理的问题上,着力解决相关政策问题。针对这“三个着力点”,改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应坚持以下“三为主”的基本原则:

(一)在评价标准的制定上,体现学术为主的原则

一门课、一类课,采用什么样的标准评价更准确,更能引导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本上讲是教学学术问题,而学术问题应该由教授委员会、由教师说了算。为此,在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上,学校只负责设计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便于学院、教师间的横向对照和比较,而具体到每一类课程确定哪些考核指标,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制定。

(二)在谁来评价上,体现以学院、学生为主的原则

学院更靠近教学一线、最贴近教师,由学院为主体组织实施评价,能更好地体现和反映教师的意愿。教学的一切是为了学生,教学质量最终体现在学生身上,教学质量优劣、高低,学生最有发言权,因此评价最终要依靠学院、依靠学生。山东农大的做法是,按照“校、院两级管理,学院为基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组织评价工作,即学校教务处只负责指导和协调,学院具体承担评价组织工作,包括教师最终评价结果的确定;同时把学生评价作为质量评价的主体部分,其他评价作为辅助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