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工程中心是技术创新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我省工程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研究开发机构,享受国家和省给予独立科研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三条省科委会同省计委、经委负责指导工程中心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性质、目的、任务

第四条性质。工程中心是指依托于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质素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条目的。组建工程中心宗旨是推动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科技进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的结合,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商品化水平,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逐步形成现代化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形成我省高新技术系列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加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努力实现技术规范与产品标准国际化,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第六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或领域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在引进技术和自主研究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将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并不断推出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试验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参与引进技术和装备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为企业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提供技术依托;

(四)培养、聚集、输送高层次、高质量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企业和行业提供工程技术培训;

(五)参与企业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并为本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持;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组建省级工程中心要符合省级工程中心建设指南、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和布局原则。

第三章立项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八条申请建立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财力支持研究开发工作,可以落实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3%,并不少于1000万,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销售总额的20%;

(二)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和在全省该行业、领域中领先的科研技术水平,有明确的研究开发任务,已建有研究开发机构并拥有30名以上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0%;

(三)有吸收和吸引研究开发人员的能力,与科技界、产业界有密切的联系。

第九条工程中心的组建采取分批审理的办法,每年三月、九月接受申报。

第十条工程中心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经由所在地级以上市科委、计委和经委,分别报送省科委、计委和经委。

(二)省科委、计委、经委在收到《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初步确定拟同意组建项目。

(三)省科委通知拟同意组建工程中心的申请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交《*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送省科委、计委和经委。

(四)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专家对《*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论证,讲论证意见。

(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批复,授予"*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获批准的项目列入当年《*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

(六)省科委与获批准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企业等签定《*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合同各方按《组建计划任务书》履行职责。

(七)依托单位向当地计划部门申办工程中心基本建设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一条工程中心项目建设期限为二至三年,各有关单位按计划要求安排资金。

第十二条省财政对每个工程中心的资助主要用于购置先进适用的仪器、设备及必要的技术软件,不作为课题研究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工程中心用房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要尽量利用现有设施调剂解决。

第十三条工程中心建设要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中心的建设工作等。

第*条工程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与原计划有重大偏离,经过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专家论证,可以调整建设计划,直至撤消原立项。

第十五条工程中心建成后,由省科委、计委、经委或委托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按《组建*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评议和验收。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予以认定并挂牌。工程中心名称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不得用于工商登记。

第十六条对不能按计划验收的工程中心,省科委、计委、经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协调解决问题。如确实不能继续进行建设的,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发文撤消原项目。

第十七条工程中心在建设期内被撤消项目的,依托单位要偿还省财政补助的投资。偿还的投资继续用于支持其他工程中心的建设。

第五章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工程中心应按照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引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建立富有活力的内部管理机制。

工程中心的管理形式可因组建模式不同而不同,一般采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工程中心管理委员会由依托单位及主要成员单位的行政和技术领导组成,管委会主要职责是:定期听取并审定工程中心的工作报告,审理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工程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方向,协调工程中心成员单位的技术合作和经济事务等重大问题。

中心主任由管委会按依托单位执行的人事干部制度任免或聘任。中心主任的职责是根据管委会的决定,主持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内部组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由中心主任确定。

第十九条工程中心的建设,原则上要充分利用依托单位和成员单位的现有基础和条件。依托单位是工程中心的技术和经济后盾,要为工程中心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条件,为工程中心提供主要建设经费,并负责工程中心组建计划的实施。

第二十条工程中心的人事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保险制度、奖惩制度、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制度等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工程中心实行财政部制定的《科技企业会计核算规程》。

第二十一条工程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依托单位、中心、个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要广辟资金渠道,建立技术研究开发资金,其主要来源包括:依托单位按规定从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的技术研究开发资金、新产品减免税、中试产品和技术贸易减免税、科技开发风险准备金、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的新产品试制资金、国家扶持出口产品开发的经费、工程中心的创收及其它资金。

第六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十三条由省科委、计委、经委联合负责组织编制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和建设指南,并定期公布建设指南;研究有关工程中心发展的重大问题;审批工程中心组建项目,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工程中心项目计划;组织工程中心的验收;工程中心的考核。省科委负责工程中心的综合管理工作。工程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可委托主管部门或市科委会同市计委、经委进行指导、帮助、检查与监督。

第二*条主管部门和市科委会同市计委、经委负责根据工程中心的组建规划,对申报工程中心项目进行审查。协助依托单位实施,协助检查工程中心的计划执行情况,配合对工程中心进行工作评议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管理中的咨询和审议作用,省科委、计委、经委组织有关专家为工程中心的建设方针、政策措施、组建规划、项目选择、技术评估、工作考核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第二十六条工程中心应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向省、市科委、计委、经委及主管部门提交一年的工作汇报。

第二十七条工程中心应按要求完成有关统计报表。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提高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建设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和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指(产业)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由产学研联合组建,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企业法人实体。

第三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和功能:

(一)根据本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培育增强本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

(二)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研究,形成本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及技术系统集成能力;

(三)利用工程中心技术优势,开展重大引进技术及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本领域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四)以产学研联合为手段,促进产业技术的转移和扩散,为产业发展提供先进成熟的产品、技术、工艺装备及设计服务,提高本领域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

(五)完善研发实验基础条件建设,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条件和咨询服务,形成本行业的多方位技术服务能力;

(六)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增强本领域技术竞争能力;

(七)为产业发展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人才,形成本领域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能力。

第四条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工程中心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修订)有关工程中心的政策办法,负责工程中心的审批、验收、运行评估等管理工作。市、县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所属单位工程中心的申报、实施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工程中心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等规划,定期工程中心建设领域指南,明确工程中心建设重点领域及有关申报要求。

第六条申请组建工程中心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研及产业化优势强。在本领域科研及产业化特色明显,成效突出;

(二)研发能力强。拥有一批市场价值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三)基础设施及配套条件好。具有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究所需的必要基础设施和研发实验设备;

(四)支撑能力强。能够为工程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配套保障;

(五)人才素质高。拥有一支研发水平高、市场意识强、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管理团队;

(六)符合省发展改革委的工程中心建设重点领域要求。

第七条鼓励生产、科研等领域独立法人参股联合组建工程中心。参股各方要有实质性资金及资产投入。

第八条工程中心的申请,由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提出工程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一),报当地主管部门。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组建方案(一式四份)及相关申报文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第九条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程中心组建方案进行评审,并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根据专家意见和考察结果,经综合研究后批复工程中心的组建方案。

第三章工程中心建设

第十条工程中心申请单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组建方案开展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工程中心的组建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十一条地方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中心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在工程中心组建期内,地方主管部门应于每年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工程中心组建进展报告,如实反映工程中心建设进展、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等情况。对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工程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等需要调整的,应向审批部门报告。对于不影响实现工程中心功能和任务的调整,由当地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对于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实现工程中心功能和任务的,由当地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十四条工程中心完成组建内容与目标后,应编制工程中心组建验收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二),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工程中心组建验收申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或委托当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工程中心组建的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对逾期不能验收的工程中心,地方主管部门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推迟验收报告,说明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和计划验收日期;对逾期2年不验收的,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终止工程中心组建工作。

第十六条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由省发展改革委行文授予“河北省(产业)工程研究中心”称号并颁发牌匾。

第四章政策支持

第十七条工程中心享受省级独立科研机构有关优惠政策。为开发新技术需要进口国内不能生产供应的仪器、仪表、化学试剂和技术资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规定,工程研究中心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九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属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的工程中心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工程中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按照《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在组建期内的工程中心,可根据经省批复的组建方案提出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省资金支持。

已建设完成并运行良好的工程中心,可根据工程中心研发与产业化实际需求,提出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省资金支持。

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及项目管理按《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中心应组成由本领域、本行业科技界、企业界专家参与的技术委员会,负责工程中心发展战略制定、技术咨询决策、项目评估论证等要相关工作。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才建设 科技创新 管理模式

装备研究院是辽河石油装备制造总公司的技术研发单位,坚持“辽河装备、装备能源”的发展方向,陆续研发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鲜明、技术先进、性能优越的石油钻机、工程船舶、钻井平台、采油平台、车载钻修机及连续油管作业机及配套产品,并形成了系列化,取得35项专利,领先的研发水平,受到了国内外用户的高度评价。这些得益于研究院人才队伍的壮大,与科技创新体系是分不开的。

1.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1 扩大人才梯度

装备研究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规划,通过各种途径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吸引了大量的各类技术研发人才。装备研究院船舶制造、船舶计算、钻机制造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得到不断充实、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目前已形成了一支专业配置完备、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创新意识较强的优秀团队。装备研究院人才梯度良好,凝聚力强,人才队伍不断扩大。此外,装备研究院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业已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目前,装备研究院职工收入凭贡献,建立起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员工对公司认同度和忠诚度不断提高,克服了科技型企业人才不稳定、核心人员易流失的问题。优秀的人才队伍适应了公司快速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快速成长。

1.2 加大培训力度,塑造精良人才队伍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企业要想获得长久的发展,打造一支真正有创造性“群体智力”和有创新意识、创新决心、创新能力的高智慧、高效益的人才团队,是企业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为加快科研建设的步伐,提高队伍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创新能力,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技术生产进度,研究院从内部狠抓人才培训,并根据公司制定的生产运营情况,结合院内研发的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实施。通过请进来自主办班为主,送出去培训提高为辅的方式,加快研发人员的成长成才。

研究院采取导师带徒、培训办班、调研学习三管齐下方式进行人才培养,使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在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中不断提高,意在打造一支“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的研发团队,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资源保证。

2.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2.1 开拓创新,探索精细的管理模式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没有科学严格的管理就没有成功的企业。基层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全局建设的实际进展,只有基层的管理夯实了,全局上才能稳固;研究院领导班子紧跟公司发展步伐,确立了“管理就是生产力”的现念,真正把企业管理当作一门严肃的科学和紧迫的任务来对待,在生产方式、分配方式等多个管理节点,认真地加以研究,不断把管理工作做精做细。就这样在工作中始终以抓研发为中心,坚持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为根本,落实安全环保工作,加快装备研究院科研文化建设。并在多个具体环节中精细管理,如为了进一步提高研发人员的质量意识,研究院根据公司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出台研究院图纸设计奖罚条例政策,制定设计岗位责任制。为了激励设计员工作热情,在研究院内实行“收入凭贡献”机制。多劳多得,个人的收入完全凭借设计贡献。为提高工作效率,降本增效落实工作指标,制定了奖惩办法设立项目经费制,再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名职工身上。建立分工协作体系,根据公司市场订单编制月、季度生产作业计划,加强生产运行计划的考核力度,确保公司各项生产计划有效实施。积极动员职工探寻节约成本的方法,努力降低成本实现创优创效。

2.2不断创新,夯实产品研发工程

研究院始终坚持以项目研发为工作中心,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完善科技管理体系,试行项目管理,激发创新活力,通过技术进步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研究院在提升现有产品性能的同时,不断拓宽现有产品范围,突破现有模式,引进独特的新思维,发展新领域,以技术求生存,以知识求保障,支撑起公司科技领域的杠杆。

从设计源头考虑设计的技术经济性。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和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进一步培育自己的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和特色产品。不断完善钻机、修井机等陆地装备产品的研发,保持住这一技术领先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并把这一技术作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XJ450、XJ550修井机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和制造。

根据船舶市场需求,加快自主研发进度,不断涉足更广阔海洋装备制造,如散货船、成品油轮、原油船等产品及配套项目的研发。研究院还要抓紧海洋配套设备的研发包括众多能够满足海洋环境的配套装备,如“海洋风机安装船”、平台吊机、减少人力成本配套的自动化设备井口机器人的研究。其中“辽河一号风机安装平台”已正式申报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列为装备公司、油田公司及省科技厅未来重点开发项目。

3.以人为本,塑造科研文化示范区

3.1结合实际,确立文化建设内容

科研文化,必须是在长期发展工作生活过程中形成的科研传统、文化精神和基本理念,反映了科研工作者对科研工作的总体认知、理想追求和实践探索,是凝聚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纽带。研究院文化小组结合研究院特定人群,认真研究,初步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等几个方面的内容。上下合心合力,不断追求创新,用创新思维引领技术、管理、服务创新共同营造宽松宽容的科研环境。

3.2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研究院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创新绩效 制造业 研发人员 绩效评价

如何提高研发人员工作绩效一直是管理学、心理学及组织行为学研究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国内外的研究目前大多集中于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制造业研发人员工作绩效管理的研究相对较少,而且实践的指导作用有限。而目前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研究大多基于企业日常管理的目的,通过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行为、工作业绩等指标定期评价,以完善研发人员的常规考核,忽略了“通过绩效管理来引导、激励和促进研发人员个人发展”的重要作用。

因此,本文针对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针对制造业研发活动的特殊性,围绕提高研发人员创新绩效这一关键目标,试图建立基于创新绩效的研发人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制造业企业管理者制定政策、管理研发人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 创新绩效

关于创新绩效(Innovation Performance)的界定,国内外尚未有权威标准,一般是指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效率和效果的评价。

国内学者高建首次对技术创新绩效概念进行了定义,指出技术创新绩效指技术创新过程的效率、产出的结果及其对商业成功的贡献。他将技术创新绩效的概念理解为两个部分:产出绩效和过程绩效。前者包括技术创新产出及其效率;后者通过技术创新项目的运作管理影响产出绩效,从而间接影响商业绩效。

本文沿用高建对于创新绩效的定义,认为研发人员的创新绩效同样包含两部分:研发过程绩效和研发产出绩效。其中,研发过程绩效是指研发人员创新工作过程中对技术创新绩效的提升有正面作用的方面,如创新能力、创新互动等;研发产出绩效包括产出的效率及产出的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经济利益。

二 制造企业研发活动概述

据国家行业标准,制造业是指经过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新产品的行业。从生产过程的角度划分,制造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特征如下:有形的原材料投入(如物料、能源等);有形的产出;产品可以批量化生产且边际成本相对较大;容易被模仿。

所谓研发,即研究与开发。理论上将研发活动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三种。目前,制造企业主要从事后两者。也有少部分企业进行基础性研究。比如具有一定规模的化工企业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需要创造一些具有特定功效的化合物,以使其产品更符合市场需求。实际上,制造企业要不断壮大,基础性研究会越来越重要,这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此,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制造企业的“研究与开发”:研究主要是应用性研究和部分基础性研究,开发则是将研究的成果应用形成新产品、新工艺。制造业研发活动主要有三个特征,具体如下。

第一,研发成果的输出形式具有特殊性。制造业的研发成果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三个不同层面,相对应的会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种不同类型的输出。

第二,研发成果具有商业价值,能用于商业化生产。制造业的研发活动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完全服务于企业自身批量化生产、扩大市场占有率、创造利润这一终极目标。

第三,研发工作所需知识面广。制造业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对产品的性能有重要影响,因此制造业研发人员除本行业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对上游原材料有全方位的深刻的了解。

三 基于创新绩效的制造业研发人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1.基于创新绩效的研发人员绩效管理重点

第一,致力于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和科研文化,优化组织内环境。优秀的文化是企业的DNA,优秀的科研文化则是研发部门的灵魂,它们共同构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在研发人员绩效管理过程中,要有目的地去形成一种积极的创新文化、创新氛围,优化组织内环境,从而促进研发人员提升创新绩效。

第二,着眼于提高研发人员过程绩效和产出绩效。技术创新绩效包括产出绩效和过程绩效两方面,除了研发活动所追求的新技术、新产品等直观的产出效果外,还包括研发人员在创新过程中的知识共享、团队建设等过程性贡献。因此,基于创新绩效的研发人员绩效管理应重点关注研发产出效果及研发过程价值的管理。

第三,着眼于提高主管的管理水平。基于创新绩效的研发人员绩效管理对企业研发部门主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主管把属下的绩效发展当作自己的一项基本职责。从创新绩效管理的角度讲,为提高管理水平,主管应在研发人员岗位管理、目标管理、绩效沟通、绩效辅导等方面加以强化:

第四,着眼于建立主管与员工之间的合作交流关系。在基于创新绩效的绩效管理框架下,研发部门主管已不再仅仅是权威,他们更需要赢得部属的信任,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着手,带领部属获得持续的成功,与部属一起共同携手创造更加卓越的业绩。

第五,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的结果。单纯的经济激励是不科学的。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对研发人员有效的激励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薪酬激励、组织激励、职业发展激励、利益共享激励和组合激励等。密歇根大学约翰·特鲁普曼博士称其为“全面薪酬”战略。只有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全面薪酬”激励相结合,才能使绩效管理起到应有的导向作用。

2.基于创新绩效的研发人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原则

第一,结果导向与行为导向相结合原则。在设计指标体系时,应以结果指标为主,有针对性地结合行为指标、能力指标;突出对任务绩效的考核,但同样也要重视行为导向的必要性。

第二,过程评估与产出评估相结合原则。企业不能仅对产出进行评估,而应对整个研发过程为企业带来的价值加以评估,全面反映研发工作的实际价值。

第三,科学系统原则。这里的系统性是服务于提高创新绩效的有的放矢的系统性,要注重对影响研发人员创新绩效的各个关键因素的考虑。

第四,客观公平原则。在设计评估体系时应考虑尽量减少主观性评价所带来的影响。此外,不管评价结果如何,都应让每位员工清楚地知晓其中的缘由,以增强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五,针对性原则。在设计研发人员绩效评估体系时,应充分考虑研发人员工作的特殊性及个性特征,准确把握其关键绩效指标。

3.基于创新绩效的研发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具体内容

在学习了大量参考文献后,笔者结合创新绩效理论、主流的研发人员绩效评价体系,以及现实中制造企业的评价实践,针对制造业研发活动的特殊性,从研发过程绩效和产出绩效两个角度出发,建立了以研发项目为考核周期,以创新能力、创新行为、创新过程、创新成果为一级指标的研发人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创新能力、创新行为、创新过程是研发过程绩效的体现,创新成果是研发产出绩效的体现。(如图1所示)。

第一,创新能力指标。创新能力反映了制造业研发人员完成各种研发任务的可能性。本文将创新能力界定为:研发人员在研发项目周期中所表现出来的动态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静态能力不在本体系的考核范围内,因为它们通常已体现在研发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级别中。

创新能力中的项目意义体现了研发人员的创新敏感性;学习能力是指研发人员在项目进行中及时补充新知识以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是指研发人员在遇到技术困难时,灵活运用现有的知识、资源、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先进工具的运用能力是指研发人员在创新过程中能积极思索,将行业内外先进的方法、理念等转化到自身创新实践中,提升研发活动质量和效率的能力。

第二,创新行为指标。创新行为反映了制造业研发人员为完成研发任务所表现的积极性。其中,工作态度主要考核研发人员基本的工作积极性、纪律性、责任感等;学习行为是指项目团队内外部各种技术交流或技术讨论活动的参与度;组织沟通是指能否及时地与负责人或项目团队内的同事进行沟通,以把握研发过程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阶段性目标达成率则是指能否按照项目用计划,及时完成任务。

第三,创新过程指标。创新过程反映的是研发人员在项目周期内对于创新环境的过程性贡献。其中,知识共享是指将自己的经验或创新发现以成果的方式供内部交流、学习。比如将项目周期内的创新成果、技术发明等以论文的形式供内部学习或者将自身的经验或某一创新性突破以讲座、培训等形式传授给大家等;新人指导是指在项目团队中对新人的指导,以帮助他更好地融入团体、开展工作;技术支持是指同事在研发遇到技术困难时,能否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团队建设是指积极组织参加团队活动、与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工作协作性等有助于形成良好团队氛围和促进成员间更好地工作的行为。

第四,创新成果指标。创新成果,顾名思义是项目周期结束时创新产出的体现。根据前文对制造业研发活动特征的阐述,本文将制造业研发成果分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类,并且分别从研发项目完成的时效性(研发周期或改进周期)、研发成本控制(项目费用控制率)及产出带来的效益三个角度进行评价。需要说明的是三者不同的效益评价。这是区别于其他行业研发活动绩效评估的重要方面。

新技术研发类包含技术先进性和新技术潜在商业价值。前者是指新技术的含金量,或者说在专业领域的技术领先度,是研发成果创新性的体现;后者是指新技术在未来可达到的预期的商业价值,是制造业研发成果商业化的必然要求。

新工艺创新类包含工艺适宜性和新工艺产生的效益。前者是指新工艺在商业化生产过程中的应用范围的广泛程度;后者是指新工艺对企业批量化生产效率的提高率,或者成本的控制程度。

新产品研发类包含新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前者是指新产品在市场上的领先程度,后者是指新产品的经济效益。

四 结束语

本文在充分了解了制造业研发活动的特殊性后,结合创新绩效理论,建立了基于创新绩效的制造业研发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以制造企业为研究对象,拓展和补充了现有研究中制造业行业背景下的研发人员绩效管理机制,并且从创新绩效的角度对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进行了诠释和突破,试图关注研发人员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从提升研发人员个人创新绩效的角度,帮助实现企业的整体绩效。不足之处在于指标的选取是否完全合理、指标能在多大程度上量化及各指标的权重,这些还有待在实践和统计中不断检验并修正。

参考文献

[1]高建、汪建飞、魏平.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指标:现状、问题和新概念模型[J].科研管理,2004(25)

[2]赵心颖.W企业软件研发人员绩效考核方案设计[D].兰州大学,2011

[3]万利龙.FORSTAR公司研发系统绩效评估体系研究[D].西北工业大学,2006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研究与开发业务流程

企业应当着力梳理研究与开发业务流程,针对主要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不断提升研发活动全过程的风险管控效能。图1列示了一般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业务流程图。

二、研究与开发业务的主要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立项环节

立项主要包括立项申请、评审和审批。该环节主要风险是:研发计划与国家(或企业)科技发展战略不匹配,研发承办单位或专题负责人不具有相应资质,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评审和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立完善的立项、审批制度,确定研究开发计划制定原则和审批人,审查承办单位或专题负责人的资质条件和评估、审批流程等。第二,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及技术现状,制定研究项目开发计划。第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可以组织独立于申请及立项审批之外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出具评估意见。第四,研究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审批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研究项目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成果转化的可行性。第五,制定开题计划和报告,开题计划经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开题报告应对市场需求与效益、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主要技术路线、研究开发目标与进度、已有条件与基础、经费等进行充分论证、分析,保证项目符合企业需求。

(二)研发过程管理

1.自主研发。自主研发是指企业依靠自身的科研力量,独立完成项目,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消化基础上的再创新3种类型。其主要风险包括:第一,研究人员配备不合理,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第二,研发过程管理不善,费用失控或科技收入形成账外资产,影响研发效率,提高研发成本甚至造成资产流失。第三,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时,相互争夺资源,出现资源的短期局部缺乏,可能造成研发效率下降。第四,研究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导致修正成本提高。第五,科研合同管理不善,导致权属不清,知识产权存在争议。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和研发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第二,合理设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和组织结构,跟踪项目进展,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第三,精确预计工作量和所需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第四,建立科技开发费用报销制度,明确费用支付标准及审批权限,遵循不相容岗位牵制原则,完善科技经费入账管理程序,按项目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准确开展会计核算,建立科技收入管理制度。第五,开展项目中期评审,及时纠偏调整;优化研发项目管理的任务分配方式。

2.委托(合作)研发。委托研发是指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外部承办单位进行研究和开发。合作研发是指合作双方基于研发协议,就共同的科研项目,以某种合作形式进行研究或开发。其主要风险是:委托(合作)单位选择不当,知识产权界定不清。合作研发还包括与合作单位沟通障碍、合作方案设计不合理、权责利不能合理分配、资源整合不当等风险。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加强委托(合作)研发单位资信、专业能力等方面管理。第二,委托研发应采用招标、议标等方式确定受托单位,制定规范详尽的委托研发合同,明确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第三,合作研发应对合作单位进行尽职调查,签订书面合作研究合同,明确双方投资、分工、权利义务、研究成果产权归属等。第三,加强项目的管理监督,严格控制项目费用,防止挪用、侵占等。第四,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国内外技术最新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对项目的目标、内容、进度、资金进行适当调整。

(三)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是对研究过程形成的交付物进行质量验收。结题验收分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专题会议等方式。其主要风险包括:由于验收人员的技术、能力、独立性等造成验收成果与事实不符;测试与鉴定投入不足,导致测试与鉴定的不充分,不能有效地降低技术失败的风险。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立健全技术验收制度,严格执行测试程序。第二,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重新进行验收申请或补充进行研发,直至研发项目达到研发标准为止。第三,落实技术主管部门验收责任,由独立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测试人员进行鉴定试验,并按计划进行正式的、系统的、严格的评审。第四,加大企业在测试和鉴定阶段的投入,对重要的研究项目可以组织外部专家参加鉴定。

(四)研究成果开发

研究成果开发是指企业将研究成果经过开发过程转换为企业的产品。其主要风险包括: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导致资源闲置;新产品未经充分测试,导致大批量生产不成熟或成本过高;营销策略与市场需求不符,导致营销失败。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立健全研究成果开发制度,促进成果及时有效转化。第二,科学鉴定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成熟度,力求降低产品成本。第三,坚持开展以市场为导向的新产品开发消费者测试。第四,建立研发项目档案,推进有关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应用。

(五)研究成果保护

研究成果保护是企业研发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有效的研发成果保护,可保护研发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主要风险是:未能有效识别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属未能得到明确规范,开发出的新技术或产品被限制使用;核心研究人员缺乏管理激励制度,导致形成新的竞争对手或技术秘密外泄。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进行知识产权评审,及时取得权属。第二,研发完成后确定采取专利或技术秘密等不同保护方式。第三,利用专利文献选择较好的工艺路线。第四,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及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借阅和使用。禁止无关人员接触研究成果。第五,建立严格的核心研究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并与之签署保密协议。第六,企业与核心研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特别约定研究成果归属、离职条件、离职移交程序、离职后保密义务、离职后竞业限制年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七,实施合理有效的研发绩效管理,制定科学的核心研发人员激励体系,注重长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