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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计划方案

招商计划方案

招商计划方案范文第1篇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外事办公室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将原市对外开放办公室承担的外资管理职能划入市商务局。

(三)加强招商项目策划包装服务职能。

(四)加强投资环境治理服务职能。

(五)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职能。

(六)强化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联会办事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商引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修订全市鼓励市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

(三)负责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并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筹备投资考察和招商洽谈活动。

(四)负责协调我市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建立全市招商引资网络和客商资料档案。

(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客商及投资企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受理并协调处理投资商及企业的投诉。

(六)负责全市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实行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的市级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督查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提出招商引资奖励意见。

(八)负责汇总、分析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协调指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全市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经济协作工作;承担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济联合会办事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招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项目管理科

负责研究分析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开展项目包装的前期论证、评估;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计划、编制中长期规划;负责策划、包装、编制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印制《招商引资项目册》、《投资促进指南》等各种招商宣传资料;负责指导县(区)、园区招商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对各县(区)、园区项目包装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负责落成项目的档案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客商信息库的建立工作;负责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三)投资促进科

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负责策划、承办、组织、协调境内外各类投资促进活动;负责联络、邀请、接待境内外知名企业和重要客商来考察;负责指导县区、园区开展各类投资促进活动,进行项目洽谈、对接、落实;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全市境外资金引进和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区、园区年度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的考核检查。

(四)考核信息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起草和修订工作;负责定期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促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统计分析和信息通报;负责全市签约项目的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国内外、县区、园区各类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和通报;负责招商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编发《招商信息》。

(五)经济协作科

承担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济联合会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在经联会年会闭幕期间代表经联会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决定;负责配合执行主席方和承办方为经联会年会及西交会的召开做好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区重大联合项目的论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市各县区、市级部门参加“中国西部商品交易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友好城市的缔结和交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

(六)市投资商及企业投诉中心

负责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案件的受理、交办和移送;负责对受理范围的投诉案件进行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县区、市级部门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投诉案件;负责为投资商及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对投资环境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和修订改善投资环境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保障单位确定、任务下达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承办“市改善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招商局机关事业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市投资商及企业投诉中心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8名。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沪联络处、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市政府驻乌鲁木齐办事处整建制划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二)保留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济联合会办事处牌子。

招商计划方案范文第2篇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负责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期限:委托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

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时,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见附表b)。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条 指标

10.1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b)。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

11.1 本案项目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1.2 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营业发票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详见附表b);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详见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销售租赁招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面积由乙方独家,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2.3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商计划方案范文第3篇

(一)夯实基础,强化项目工作。

2、强化项目投资信息搜集和追踪。主动和产业龙头企业、商会、协会搞好联系,充分发挥驻外窗口的作用,多渠道搜集项目投资信息,建好信息档案,及时与客商联络,为小分队对接洽谈项目提供目标。要把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的重点和主要着力点来抓,努力发展、延伸产业链,逐步形成以大产业、大项目为核心,中小产业、项目为依托的产业招商格局。

3、加大项目跟踪落实力度。建立在谈、签约、开工、投产项目跟踪管理台账,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全程跟踪,一月一督查、一月一上报。每季收集更新一次推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一次项目促进工作运行情况。

4、切实做好项目统计分析工作。按省、市统计要求建好统计项目档案,按月向省、市招商引资局及县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按季做一次统计分析,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参考意见。统计工作要深入全县所有乡镇,做到全面、具体、科学,以确保市政府下达我县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额完成。

(二)明晰思路,创新促进工作。

2、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一是例会招商。积极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西博会”、“西交会”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二是登门招商。组建小分队主动走出去,积极开展有针对性项目对接活动。计划今年3-10月,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小分队招商活动。三是以商招商。要创造良好的外商创业条件,提高投资回报率,增强外商满意度,通过他们的宣传和推介,形成以外引外、以商招商的效应;四是委托招商。在平昌籍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东部沿海城市和成渝两地,选定一些事业有成的乡友或者考察一些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实行有偿委托招商,引进项目资金,使招商引资工作逐步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市场化运作为主转变;五是驻点招商。充分利用招商局现有人员结构,在广州、北京两地设立驻外招商窗口,扩大招商视野。六是要以乡招商。要充分利用我县在外工作、务工、经商人才多的优势,鼓励他们多为家乡发展献计出力,引导他们回乡创业和引进外面的大公司、企业来我县投资置业。

3、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平昌县招商局》网站阵地,精心组织投资商密切关注的资料及时上网;制作平昌县大交通建设、生态资源优势、“2+2”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平安、诚信、生态、和谐”的地域形象等专题ppt演示文稿,结合广播电视、光盘、户外广告、宣传图册等常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平昌的优势资源和潜在的区位优势,提升平昌的知名度和诱惑力。

4、加快推进区域合作。主动融入成渝经济区,建立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机制,采取组织乡友会、缔结友好县区、开展商会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化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努力把平昌建成达渝经济区的劳务输出基地、绿色食品和特色农产品的供应基地及相关工业产品配套基地。

(三)健全机制,加强服务工作。

要突出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加强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投资环境的改善。要继续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服务责任制和领导跟踪服务制。要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下,执行好有关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办事环节、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做到服务零距离、规范零投诉。要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服务投资环境建设的制度,敦促县政府尽快出台平昌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使各级、各部门都可以在为投资项目服务中得到利益,从企业发展中得到好处,逐步形成企业发展,财政增收、部门获利的良性循环,力争从根本上扭转平昌投资环境欠佳的局面。

(四)内强素质,抓好管理工作。

(五)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和、安全目标责任制,扎实抓好安全稳定及防邪工作,确保县招商系统和诣稳定;二是继续深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是抓好招商网站建设,搞好对外宣传和各类信息的及时报送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惠民连心行动,做好挂联帮扶村的扶贫解困工作;五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继续做好阳光党务、政务工作。建立健全科室职能职责和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努力把县招商局打造成为“学习型、阳光型、高效型、清廉型、服务型”机关;六是扎实做好外事工作,加强涉外管理。对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申报,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任务审核、行前教育和回国报告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检查指导,切实做好来平昌的外国记者和专家的管理工作及外宾接待相关工作的服务指导,确保外事平安;七是严格执行基本国策,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的延伸阅读:如何写好你的工作计划

招商计划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10月,完成工业投资52.6亿元,占市上年度计划150亿元的35.1%(区上计划为146亿元),同比增长21.1%(区县报统数是58.6亿元);工业投资规模在全市排第16位,在渝东北排第2位;增幅在全市排第13位,在渝东北排第2位。

一季度,完成工业招商引资15.78亿元,同比增长15.1%,占区上年度计划120.79亿元的13.1%。1-5月,完成工业招商引资   亿元,同比增长   %,占区上年度计划120.79亿元的   %。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招商引资。一是完善体制机制。起草了《区工业招商团工作规则》,待正式印发;二是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业招商团各成员单位及分产业招商目标任务,组织2名同志参加招商首席项目官培训;三是力促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与双兴能源、紫建电子等9家企业积极对接联系,起草《山东潍坊-重庆(开州)东西部协作产业扶贫项目书》等重点项目合作协议,促成了双兴能源项目、紫建电子公司总部搬迁开州、国能动力、天伦凯达等4个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的签约。四是促进项目落地。对已签约的天伦合成焊割气项目、双兴能源、紫建电子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积极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五是邀请市经信委领导及相关处室开展了全区招商引资专题培训会。六是编印了《开州区部份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情况宣传册》,到西安博览会上进行大力宣传,帮助企业招商引资,盘活困难企业。

(二)产业规划。一是完成了《开州区临江家居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定稿,区政府已正式印发。二是形成了《开州区化工产业可行性分析报告》上报市经信委,正在争取市经信委布点支持。三是开展“4+3”特色产业论证,已形成初稿。四是起草《共建纺织服装加工贸易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开州区与市经信委、市商务委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五是促进轻纺服装行业联合,组建了开州区轻纺服装行业协会。

(三)天然气管理。一是开展对乡镇天然气经营企业设施设备建设、供气区域等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二是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专项自查整改;三是起草了《开州区乡镇天然气经营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待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实施;四是指导安康CNG加气站完善压缩天然气经营许可前置要件,可望近期发放经营许可证。五是指导平桥CNG加气站开展试运行前期工作。

(四)项目推进。一是指导企业做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上半年,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6个;二是2017年我委牵头的区级重点项目总共13个,其中续建项目3个、新开工项目7个、前期准备项目3个。13个项目中已有6个项目开工建设,7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大进35KV输变电项目存在的项目设计变更问题,提请区领导召开协调会5次以上,协调镇安220KV输电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新选定弃土堆场问题,提请区领导召开协调会5次以上。

    (五)科技创新。一是制定2017年度创新驱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建立20户规模企业研发投入台帐;三是加大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指导,积极组织12户企业开展了2017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工作,待市经信委审核;四是上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紫建、欧华)。五是上报润江羊绒第一批工业振兴项目,已通过市经信委专家评审。

    (六)环保工作。一是推进落后砖瓦窑淘汰关闭工作。对全县所有砖厂的产能、设备设施、证照情况再次进行了详细摸底,已初步形成《开州区落后砖瓦窑淘汰关闭工作方案》并经2017年第一次环委会审议通过,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二是推进黄标车整治工作,分解落实黄标车整治任务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有力推进。三是开展“地条钢”清理排查工作,通过市上检查组验收。

(七)盐业改革。根据重庆市盐业体制改革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开州区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形成《开州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但由于市政府时间变更,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常务会审定。

(八)行政许可。将管道天然气经营许可、压缩天然气经营许可、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等3项工作纳入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内容,编制服务指南、办理流程、资料模版、资料审查要点等,报行政服务中心按标准统一接件运行。

(九)招投标管理。一是履行工业和信息化技改项目招投标行业监管责任。参与公安局智能交通设施项目设计招投标工作招标文件会审、备案工作,监督业主单位按程序依法招标;二是牵头启动经信委需通过招标确定编制中介机构的4个项目(富余纸厂产能认定工作、《开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环评》《开州区全域及城区通信设施及走廊规划》《天然气管网规划》),已落实招标机构,按程序招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当前工业投资增长压力大。上半年,我区已签约的新入园项目有63个,但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只有4个(国能、双兴、润江、紫建),存量企业技改扩建的项目只有6个,投资额均在1000万元左右;二是关闭淘汰任务重。按照今年的环保目标任务,需淘汰关闭32家24门以下轮窑企业,面临较大的信访压力;三是乡镇燃气经营市场亟需规范,无证经营、供区混乱、管道建设未按基本建设程序、五是安全压力大等问题突出。三是盐业体制改革经信委需增加职能职责和机构编制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一是加强汽车整车项目、嘉卡变速箱等重点项目洽谈力度,力争尽快签约。二是督促一季度签约的双兴能源、紫建电子等进行跟踪服务,促进尽快落地。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4+3”产业论证,编印成册;四是做好工业招商团协调服务工作。

(二)持续推动产业规划。一是继续跟踪化工产业布点进展情况;二是落实专人,跟踪《开州区临江家居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后续工作。三是开展《开州区天然气供区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通过市经信委审核。

(三)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加大协调服务,加快建设大进35千伏输变电、竹溪220千伏输变电、竹溪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完成南门、长沙片区天然气供气工程。建成关子口加油加气站。

招商计划方案范文第5篇

一、2010年第二季度招商引资完成情况

2010年通过对全年招商项目进行盘点,经高新区领导班子讨论,确定了2010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7.5亿元,力争达到10亿元,计划全年引进项目30个以上,其中引进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6个,储备招商引资项目15个,走访企业120家。

按照高新区下达招商局7.5亿元,力争达到1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为使目标层次化、数量化,年初对新建、续建、扩建项目进行梳理摸底,确定个数,明确投资计划,并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思路对招商引资任务进行按月分解。上半年任务完成数重点放在结转项目上,下半年任务完成数重点放在新建项目上。截至5月底,根据梳理共有项目32个,全年计划投资31.3亿元,其中新建项目15个,计划投资20亿元,续建项目17个,计划投资15.8亿元,上半年完成招商引资合同总额31.3亿元(不含已签约项目),累计完成到位资金26169万元人民币,完成招商引资总任务75000万元的34.9%。国家投资项目1个,年储备40亿吨天然气项目,投资总额76亿元,计划到6月底能按照预定计划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目前在新签约项目中已有9家企业举行奠基仪式,近日已有10家企业施工人员已进入现场,引进项目中上亿元项目4个(永成拖拉机项目、汇源二期项目、益海循环产业园项目和索斐娅生物科技项目),其中一家世界500强企业新加坡益海嘉里集团投资5亿元在园区内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

二、围绕招商引资中心工作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一)事先进行招商预算,稳步推进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我们按上年结转、新建项目进行投资计划预算,对原有企业续建和2009年未完工项目进行结转,通过走访摸排和企业对接明年共有17个项目,预计到位资金能完成3.5亿元;经过对意向性项目和重点跟踪47个项目梳理,初步确定15个项目,合同总额20亿元,预计完成到位资金5.4亿元。鉴于此,以上计划项目能预期开工建设,按照今年的7.5亿元,力争完成10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可以完成。

(二)及时更新六级客户档案,强化项目跟踪

一是对2009年各小分队外出招商成果进汇总,梳理出150家客户做为跟踪目标,现在根据跟踪情况做客户升级。

二是梳理出2010年度1—3月要对接的百强企业120家并建立客户档案。

三是组织四个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3月下旬高新区组织了4支招商小分队分赴广东、福建、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甘肃、宁夏、天津、河北、河南、北京、河北、广西、四川、重庆和兰州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走访企业102家,新拓展项目70个。

(三)加大服务力度,建立项目推进责任制。高新区围绕全年动工30个项目,采取项目通知单方式由各部门限时办结各项手续,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当年达产,对2009年结转、扩建项目和2010年新建项目实行领导挂牌负责制,由领导和部门牵头进行重点对接服务。力争使结转、扩建和新建项目开工率达100%,协议项目履约率达90%,重点跟踪项目签约率达25%。

(四)夯实平台,做好招商引资基础工作。根据已收集整理出六级客户档案,制作项目投资分析方案(含PT文件),同时制作15个对外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五)“三会”工作开展情况。“西洽会”签约项目2个,即昌吉金海达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番茄酱小包装、杏酱、玉米罐头加工项目,投资总额4000万元;天津市禹红建筑防水有限公司投资的800万㎡/年建筑防水材料项目,投资总额6000万元。

(六)做好接待和项目落地手续的办理工作。本季度接待50批次的投资商,办理了7家新建企业的公司设立手续。

(七)除业务工作外还积极配合高新区申报部级开展各项工作,参加了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组织的三八节徒步以及业务学习等活动,在各种活动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善于思考工作。按部就班,说一说动一动,总是被动接受,缺乏工作热情。

(二)招商基础资料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议书制作要追求专业化,才能提高招商的说服力和成功率。

(三)办公设施没有尽快配置,对工作也有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打算和工作措施

围绕招商局核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职责明确,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做到分工不分家,各岗位相互关联,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强化招商工作:

(一)建立对招商人员的考核机制。制定项目信息档案表,项目信息跟踪周报、客户洽谈记录表、客户接待登记表、质量目标考评表、客户意见反馈表、合同明细登记表。通过各类考核促进招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7—11月根据已确定61家重点跟踪客户,强化跟踪并汇总跟进情况。

(二)分解招商引资任务进度,做好项目考核基础工作。按照时间进度完成下半年招商引资任务,对现有32家新建、上年结转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分解和量化,7-11月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6796万元,力争到年底完成1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

(三)加大协调力度,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建立畅通渠道。进一步与市招商局、州招商局对接,了解考核要求和认定标准,并邀请相关领导到开发区调研指导。

(四)加大服务力度,建立项目推进责任制。对现有10家新建开工项目抓进度、对新签约未开6个项目抓督促、对上年结转17个项目抓投产,并对重点跟踪项目进行责任分解,由领导和部门进行重点对接服务。力争使新建、结转项目开工率达100%,协议项目履约率达90%。重点跟踪项目签约率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