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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督查工作计划

纪检督查工作计划

纪检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按照中、省、咸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和原则,在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的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主要内容

以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科技教育、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等4个方面24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2个约束性指标实现为目标,围绕重点任务的落实,重点对以下7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转变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各有关部门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省咸水利发展改革监督检查的通知》的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中、省、咸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省、咸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六)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七)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除上述7个方面外,还要根据中央和省、咸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在完成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市纪委牵头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办、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在党委(党组)、政府(行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该市镇办、各部门有关单位抓紧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任务分工。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物价局负责。

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监察局、市水利局共同负责。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住建局负责。

4、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发改局、市信息办共同负责。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6、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7、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共同负责。

8、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环保局负责。

9、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10、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政策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较大或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和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各项监督检查的负责部门要根据已有的监督检查机制或工作需要提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的参加部门,市发改局协调安排。

五、几点要求

一要精心安排布置。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实化措施,重点对今明两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同时,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各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要搞发协作配合。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负责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加强与参加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参加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支持,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项监督检查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纪检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近年来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基本情况

国家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始终坚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力推进政(村)务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证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坚持以评促纠,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

国家人口计生委和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载体,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不断推动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执政为民。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坚持每年征求各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先后制定和落实了43项转变作风的整改措施。2003年3月,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普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国共有1100多万干部群众参加了这项活动。在“十五”时期,多数地区人口计生部门参加了当地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70%的人口计生部门名列前茅。其中,376个县以上人口计生委(局)被评为第一名;842个和1172个县以上人口计生委(局)分别荣获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

近年来,国家人口计生委部署县以下农村基层每年开展一次“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重点推动农村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作风的转变;部署城市社区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国家人口计生委及时出台“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引起了国内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受到了流动人口、农民工的普遍欢迎。

(二)坚持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领导机关的表率作用

国家人口计生委专门制定了《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对新时期人口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制度保证、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机关和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具体目标。

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身体力行,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2007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了抓机关、带基层、树新风的具体措施,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争创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亲自带领委机关百名干部下基层调研,进村入户访实情、办实事,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在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人口计生部门对国家人口计生委13项重点工作的评价中,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获得满分。宁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带领委机关工作人员深入调研论证,在全国率先开展“少生快富试点工程”,深得民心,连续3年荣获自治区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第一名。

“十五”时期,各地人口计生部门重视办好行风热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争创人民满意的作风建设先进单位,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200个单位、402名同志荣获全国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33名同志获得“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荣誉称号。

(三)坚持综合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紧紧围绕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经常性检查督促的监督机制。五年来,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坚持每年开展行政监察,督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点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针对少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违法行政现象有所抬头的苗头性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及时部署各地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社会抚养费执收中的程序违法问题,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坚决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各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集中精力对331个计生工作薄弱县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及时排查隐患,指导和帮助基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国家人口计生委先后派出14个督查组,分赴19个省51个县进行重点督查。委领导亲自带队督查,及时到问题突出地区,深入基层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国家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人口计生系统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五年来,全系统共查处乱收费案件4565件,弄虚作假案件1565件,强迫命令案件888件;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案件106312件。通过开展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行政现象抬头问题,各地因粗暴执法而引发的案件大幅度减少,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对120个县(部级人口信息监测项目点)的1万多名育龄群众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9.66%的群众对人口计生整体工作表示满意。

(四)坚持纠建并举,构建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及时把纠风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构建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了更好地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国家人口计生委先后制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关于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人口计生委要情通报制度》、《人口计生委财务公开暂行办法》、《人口计生委重大决策责任制》、《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与评估基本要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的意见(试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10个规范性文件,基本构建起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制度体系。各地人口计生部门也普遍加强制度建设,已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783个。

在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以开展政(村)务公开为重点,完善有效预防不正之风的监督制约机制。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各地将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奖优政策兑现和药具发放,以及便民维权措施等,面向社会公开。至2007年底,26个省级人口计生部门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82.97%的乡镇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多数地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利用再生育审批权、社会抚养费征收权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明显减少。特别是“四权分离”机制的建立,有效保证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安全运行,确保了36亿奖扶金及时发放到574万多群众手中,至今未发现一起侵占挪用、与民争利的案件。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一是、与民争利。少数基层干部利用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病残儿鉴定、技术服务、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等,,“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搞“放水养鱼”;个别机关干部要求自己不严,下基层“吃喝玩乐”、收受钱物。二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干部,作风不实,不是对群众负责,而是急功近利,追求个人政绩,工作报喜不报忧,甚至虚报成绩,压报违法行政案件,瞒报重大责任事故;一些基层编造假数字,做假手术、假鉴定,出具假证明。三是滥用权力、简单粗暴。少数基层执法人员思想僵化,服务意识、法纪观念淡薄,漠视社会进步和实践发展,经常性工作不落实,孕前管理服务不到位,不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习惯搞“大突击”活动,擅自强制收缴社会抚养费,强迫群众大月份引产,甚至搞株连、变相关押群众。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四是形式主义、。少数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效能意识不强,习惯于做表面文章,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热衷于搞检查考核和评比达标,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行政效能低,铺张浪费,劳民伤财。这些问题,虽然都是老问题,但在新的形势下,极有可能被凸显为社会焦点。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必然损害人口计生工作形象,妨碍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紧密联系实际,深刻认识全面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权益,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权益,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

2008年人口计生系统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纠建并举,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部门。

2008年,人口计生系统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推进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按照公开、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农村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应包括以下重点内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计生奖优政策执行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及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执行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维权措施及维权监督电话。村务公开的重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各类办事和申报程序,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和数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设立公开办事大厅、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册页等形式,多渠道地让群众及时掌握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容。通过政(村)务公开,切实尊重和保障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基层人口计生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要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决纠正粗暴执法、弄虚作假和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增强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人口计生行风活动。

今年,人口计生系统要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这次评议活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整改重点。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技术服务、文明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通过“双评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各级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双评活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在“双评活动”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技术服务行为。把开展“双评活动”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结合起来,与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与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象结合起来。要始终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行评活动成果的根本标准,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在评议过程中,各地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双评活动”进展情况。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组织检查组,采取查看评议活动资料、召开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到部分省了解评议活动进展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和社会监督。

今年,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开展五项监督检查。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央《决定》和人口发展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按要求坚决清理“小金库”;三是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开展对“两个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五是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执行计生国策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中央《决定》和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计划生育权益。

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合理分配,保证用好每一分钱;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开款物使用情况,防止发生贪污、截留、挪用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严肃执纪,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抓紧完善“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建好电子信息平台,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

(四)严肃查处不正之风问题。

要重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粗暴执法等违反群众纪律的案件;党员干部、带头超生的案件;在检查考评中收送钱物和弄虚作假的案件。要切实重视工作,凡群众举报的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要件件有着落,凡上级批示要求落实的问题,一定要认真核查,及时予以回复。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正之风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对发生重大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究、不了了之的,要严格追究领导失职渎职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和通报。各省级人口计生委,要切实重视发挥典型案件教育作用,对已经结案并具有教育意义的案子要拍出警示片,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五)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在作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各级人口计生委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在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中要做表率。要深入开展“学、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领导机关政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减少会议文件,减轻基层负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继续开展抓机关、带基层、树新风活动,从各级人口计生委领导干部做起,从各级人口计生委机关抓起,坚持轻车简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作风,坚持进村入户访实情、办实事,与基层干部谋实策,坚决反对和纠正收送钱物、吃喝玩乐和提过分要求等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人口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提高纠风工作水平。

第一,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积极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近两年,由于部分省(区、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退休和转任,新任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陆续到位,这些同志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的同志还是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优秀干部。希望这些同志在新的岗位上,尽快熟悉业务,继续发扬好传统、好作风,取得新成绩。目前,各省(区、市)需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设,积极协调设立机构,配好人员,切实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第二,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和作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做好与驻国家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局的信息沟通交流。既要抓好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又要加强对人口计生系统纠风工作的指导,特别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在反腐倡廉工作和纠风工作中的好经验。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提高纪检监察信息质量;对于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主动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纪检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监察

(一)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足额发放和按时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农村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和城镇享受低保的独生子女,其父母每年享受60元钱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这项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是否足额发放到位是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能否得到落实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组织政策法规股、纪检监察室和规统财务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或明查暗访,看是否真正发放到独生子女父母手中。

(二)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扶助金进行监督检查。

截止20*年底,全县累计已*到3612人,这是党和国家对过去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奖励政策,也是解决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的惠民政策。检点放在奖扶人员上报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对那些已死亡人员该退出是否退出和奖励扶助金是否本人领取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强对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要对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和下属单位在计划生育服务过程中有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损害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在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再生育手续过程中有无收取工本费,服务费和搭车收费等现象,发现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和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一)严格征收程序,杜绝白条收费和村组收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先征收后处理,不得使用非合法票据征收和白条收取,更不得由村社收取,不得降低标准处理和收费,一但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社会抚养费留成部分的管理也是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截留、坐支、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人和事,构成违纪的坚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效能监察的力度

要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坚决纠正乡镇计生办和直属单位等部门的工作作风漂浮,华而不实、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贪赃枉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以权代法等问题。

四、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纪检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2019年上半年,中心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管理局有限公司纪委和中心党委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管理生态,为中心高质高效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洁建设

中心各级纪检组织把压实“两个责任”作为主要抓手,坚持把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实到“两个责任”要求上来,体现到“两个责任”考核中,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认领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两个责任”在中心落地生根。

1.统筹安排部署,把准工作方向。**2019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心纪委于2月28日组织召开了中心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下发了《2019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同三级单位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对全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对责任进行了明确。各三级纪检组织坚持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学习精神与落实**2019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同单位实际相结合,同实现中心“一年强基础、促转型,两年创品牌、争一流,三年进百强、大发展”的愿景目标相结合,做到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2.严格监管责任履行。制定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两个实施办法”,从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三个层面,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履责要求,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252份,并同步开展了责任约谈;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内容,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清单》,细化责任清单内容,着力夯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履行对党员干部的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紧压实。

3.着力强化监督考核。制定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督促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清单抓好相应责任落实。制定了《**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细则》,把“两个责任”考核情况作为评先树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使“两个责任”落实真正成为硬指标、硬任务,目前中心纪委正在对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开展半年考核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党风廉洁建设的闭环管理,确保管理局有限公司党委和中心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严厉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以严明的纪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在中心网站设立了纪检监察举报平台,及时受理职工群众的信访举报。下发《建立科级干部廉洁情况“活页夹”的通知》,把中心在职科级以上干部、主任师、安全主任监督等重点人员全部纳入“活页夹”工作范围,通过建立廉洁情况“活页夹”,及时、准确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活情况”,为推荐、提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目前,“活页夹”正在收集汇总过程中。

2.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密切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前夕下发提醒通知,并组织开展提醒谈话,持续释放扭住不放强烈信号,把节前警示提醒、节中督促检查衔接起来,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制定了《**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把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严查严改,对违反纪律的,严肃处理。

3. 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减少问题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上半年,共立案审查3起,先后对4名党员干部作出党政纪处分。收到局纪委批转信访举报件3件次,均进行了初核,协助开展信访件初核2件次。针对初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杜塞了管理漏洞,提升了基层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按照**要求,协调各管理中心对2013年以来的处分决定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深化监督监察,发挥从严监管综合效能

紧紧围绕中心重点人员、重点工作和重要领域,拓展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效果。

1.抓好重点人员的监督。组织开展处科级干部投资入股、兼职情况调查工作,全面统计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投资入股和兼职情况,中心有3名科级干部存在兼职,均符合规定。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以完善制度、健全规范、理顺程序为目标,组织对各工作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廉洁风险,制定管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目前,该项工作正由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牵头组织运行。

2.筹备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结合中心实际,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把物业专业化管理中的资产分离移交、物资管理领域的风险隐患、外闯市场收入的规范管理、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列为专项检查的重点。目前正在制订分离移交资产和物资管理工作检查方案,计划由中心纪委牵头,从机关相关科室和各纪检监察协作区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协作区互查的形式开展专项检查。

3.规范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按照**要求,中心统筹纪委、组织、审计、工会、法律、财务、宣传等部门监督力量和资源,成立了中心监督委员会。6月7日中心监督委员会召开了季度例会,学习了有关文件要求,听取了各监督部门监督工作计划,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交流监督工作信息,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方案和措施,进一步丰富监督手段,强化监督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4.抓实纪检小组工作。中心现有纪检小组102个,纪检委员102人,各纪检小组按照《****纪检监督工作小组“五个一”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廉洁提醒、监督检查和廉情分析等工作,尤其围绕绩效工作分配、重大决策、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等方面积极开展监督。同时各纪检小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创新,辛兴物业服务公司拓展基层班站监督体系,全面推行廉洁建设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充实监督力量,把党风廉洁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实现廉洁监督全覆盖。锦华物业服务公司以廉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纪检小组工作开展。结合实际,实施了两线三区管理方法,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及时提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懂规矩、明底线,始终保持高度的警醒认识,始终做到干净干事。

四、注重教育预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坚持把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作为提高纪律观念、提升红线意识的重要内容,不断涵养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1.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坚持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中心纪检监察工作群,定期在群内法律法规解读、廉洁警示录、廉洁微课堂等内容;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的必修课,推动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组织开展了党内法规知识网上答题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知识水平;筹备中心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政策法规、制度规定、业务知识等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中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目前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正在筹备该项工作。

2.深化廉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先行先试、总结提炼、复制推广的创建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各单位把廉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党风廉洁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突出特色创建和全员创建。一是细化创建工作内容,各单位制定创建任务清单,确保创建工作进度。二是把廉洁示范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三基”创建等“捆绑”起来,推动创建工作与基层日常管理紧密融合。三是突出特色创建,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针对不同的重点开展创建工作,中心将于适时推进廉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创建工作。

五、凝聚力量,整合资源,推动形成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新模式

1、整合三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针对中心市场化发展方向和管理模式,在纪检监察人员少的情况下,中心纪委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管理新模式,结合基层单位多且分散的特点,将中心42家三级单位划分为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每个协作区设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一家,由单位的党组织书记担任协作区组长,副组长单位的纪检委员担任副组长。中心纪委将工作范围缩小到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由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对各区域内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资料整理、材料汇总等日常工作。各协作区还承担中心纪委交办的信访调查、纪律审查、专项检查、调查研究等工作任务。

纪检督查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闸门”作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在环境保护中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着力解决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全面转型、跨越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环保系统各个部门、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个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分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主要要内容: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编制完成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制订和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总量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是否到位,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的总量来源是否落实。

(二)流域污染防治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对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

(三)农村“以奖促治”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对此类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查找出的环境保护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

(五)加大对涉铅等重金属、化工、造纸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检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否达到要求,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控,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有效。饮用水源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六)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

三、监督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监督检查负责部门要结合平时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牵头领导审批后实施。做到与其它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把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首位,要把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大检查力度,在检查工程如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

(三)搞好协作配合。各科室、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各项监督检查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需要其他科室(单位)参加时,要主动沟通协调。

(四)严格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企业确定整改目标、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检查中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查处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及时宣传总结。局有关部门要及时编报监督检查有关政务信息,各责任部门在7月底前安排一次监督检查,并在8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送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后根据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