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纪检监察信访思考

纪检监察信访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实现我们党执政的历史使命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重要目标,就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以人为本,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通好人民与党和政府联系的通道,为民排忧解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

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在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1、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促进社会和谐。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工作。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能够及时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和政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而且,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大案要案,大多数是通过群众的信访举报揭露出来的。同时,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实施信访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止了问题的蔓延和恶化,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2、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隐患。纪检监察信访部门通过直接受理群众对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的举报,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查处、及时解决,就能够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3、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而要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是有很大责任的,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只有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妥善处理党员、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才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4、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畅通党员、群众的信访渠道,保证他们畅所欲言,充分表达意愿,发表意见和建议,保证他们依法有序地提出检举、控告和申诉,并且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和申诉权,不仅有助于揭露腐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而且对于保证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不断创新纪检监察信访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作用

一是建立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和协调、指导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总体部署,旗直各部委办局、乡镇、苏木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同时,确立相应的组织形式,建立信访协调的长效机制。乡镇建立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信访协调中心,统一受理信访举报。旗纪委通过信访联席会议等形式发挥协调作用,使各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而使信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是建立畅通无阻的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必须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反映。自2004年开始,敖汉旗纪委、监察局就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旗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到信访室做班,处理并协调解决群众的来信,接待群众的来访。同时,敖汉旗纪委监察局全面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下乡”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组现场办公,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畅通人民群众信访的渠道,使许多发生在基层的信访问题得以“就地解决”。自2004年以来,敖汉旗纪委监察局开展干部下访工作以来,已成功地制止了多起集体访和越级访,对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完善的信访网络机制。第一,建立健全了旗、乡、村三级信访网络,配齐配强了信访工作人员,使基层信访网络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敖汉旗纪委监察局每年将乡镇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在农村建立和完善村级信访民调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第二,建立信访动态、信访信息专报制度。要求各乡镇每月都要围绕旗委、旗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纪委的工作部署,特别是对本地区所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集体上访和恶性信访事件以及带有普遍性问题的信访问题都要及时报送。第三,建立信访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形成党纪、政纪、法纪监督的完整体系。

四是建立信访举报查处机制。第一,建立有效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改进信访工作方式,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做好初信、初访苗头性问题的排查分析。第二,建立和完善重大信访举报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第三,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筛选、案件督办查办责任制信访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信访监督、署实名举报答复、网上举报、信息报送和情况反馈、信访协调等制度。利用规章制度来规范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五是建立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在旗乡两级纪委推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通过推行“双向承诺”,一来可以促使信访问题的受理部门尽快解决信访问题;二来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化解矛盾,缓解干群关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制度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确保群众权益不受侵犯

建立初访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接访人员、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与机关的职责,做到感情接访、妥善处访、责任回访,力争使每一件初访问题都做到案结事了。

健全信访办事公开制度。要公开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要公开办理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公开处理结果,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建立落实保护举报人制度。建立以如何办理打击报复举报人信访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保护举报人的规定,明确受理、办理此类信访问题的机关、时限、职责。

全面落实实名举报制度。对署名信访件加以核查,提高实名举报率;签定双向承诺,保证举报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召开信访听证会,说清事实,明辨是非;双向通报办理结果,保证件件有结果。

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目标、新要求,就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为促进和谐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意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树立促进和谐的新理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与和谐和社会建设联系在一起,积极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新办法,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协调利益纷争,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

发扬爱民为民的优良作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沟通、和谐的“快速通道”,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沟通、和谐的使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把握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要求。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反映,让他们难有处诉,冤有处申,愿有处偿。这样,才能营造和谐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积极探索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的规律,提高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法律、政策,还要学习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在工作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为群众送温暖,传真情,想点子,解难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树立为政清廉的公仆形象。要通过思想作风建设,使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权力观,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在每一天的工作、每一件信访的处理上。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进一步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耐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守得住气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