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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导师制育人工作总结

小学导师制育人工作总结

小学导师制育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以《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目标,通过构建全员育人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学校统一领导、教师全员参与、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变德育工作以班主任为主管理学生为任课教师全员参与,变学校为主教育学生为学校、家庭共同努力,变注重学生学业成绩为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形成“人人承担育人任务、堂堂渗透育人内容、时时蕴含育人理念、事事体现育人作用”的良好局面,全面促进教育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创新以学习小组为基本单位的德育养成管理机制,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和文明习惯。教会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学业成绩的不断提高。建立学校、责任教师、家庭三位一体合力育人制度,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实施方法

1、健全组织,明确分工。

学校调整充实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班子成员——政教——班主任和作任课教师的全员育人管理网络。校长是全员育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调度;班子成员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全员育人工作;政教处和教导处负责计划制定、落实、督查和考核,整体策划全员育人工作;班主任、教师负责计划实施,形成育人工作由校长亲自抓、政教具体抓、班主任直接抓、任课教师协同抓的“五抓”育人工作局面。

全员育人领导小组: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提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增强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学生的意识,引导教师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思想观念,为全员育人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合理搭配,结对帮扶。

合理划分责任小组。根据本班情况确定每组人数,优等生、中等生、学困生三个层分别按3:5:2的比例组成小组。教师担任平行班课程的,可兼顾所任教班级学生。班主任要综合班内每个学生的情况,合理确定每组学生名单,由各责任教师通过自愿的方式“认领”小组,并给小组命名。

责任教师职责:要通过不同的形式,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管理小组方面进行小课题探究。

4、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学校将制定育人管理档案制度、家访联系制度、谈心汇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全员育人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责任教师根据各自情况,进行细化,制定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管理办法,确保全员育人工作的深入实施。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学校校委会成员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安排,然后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使广大教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学校总体安排部署上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员育人活动。

2、制度、计划制定阶段()。

建立全员育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①《全员育人管理领导小组》②《全员育人管理工作小组》③《全员育人管理责任教师职责及要求》④《全员育人管理班教导会制度》⑤《全员育人管理家访制度》⑥《全员育人管理汇报交流制度》⑦《全员育人满意度测评制度》⑧《全员育人管理工作考核》等。班主任、任课教师根据“组间同质、组内异质”的原则,合理划分小组,责任教师对学生情况进行登记入册,有家庭基本情况、平时表现、近期规划等情况,制定出本组《全员育人管理工作计划》。

3、全面实施阶段()。

责任教师的教育形式和方法。责任教师根据《全员育人管理责任教师职责及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辅导,老师首先要成为他们的一员,成为他们的知心人,成为他们所信赖的朋友,在学习上能帮助指导,在思想上能交流倾诉,在生活上能有所支持,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责任老师主要采用鼓励、谈心、交流、活动和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为主要方式,基本要求是: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以心交心”的教育原则,树立“没有人是不想得到关爱的,没有人是不想表现自我的,没有人是不想成功的”学生观。明确我们的教育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可以起到激励和抑制作用。责任教师要有“三心”,即爱心、耐心、诚心。活动方法是:与每名学生每周互动至少1次,每学期家访至少2次,对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单亲家庭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实行定期不定期家访,每月至少1次,一月小组活动一次。平时不定期和班主任及其他任课老师协调,使每位同学每时每刻都能受到老师的教育和鼓励。谈心的场合、时间、方式和要求要多样,最好不要在公众场合,交心要真诚,态度要诚恳,语言要亲切。要利用书信,日记,面谈,电话等形式开展交流。小组活动要有目的性,针对性,消除他们对老师的隔阂,可以是讲座、帮师批改,唱歌、写诗、作画、体育比赛、阅读比赛、辨论比赛,任务布置、活动安排等尽量的听取他们的建议。学生中如有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和困惑大家一起帮助解决和协调,让学生真正感受到这是一个温带的集体。以上各种活动随时做好记录。

4、经验总结阶段()。

学校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典型案例、日记、经验总结以及优秀家访心得学校结集出版;对育人管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及时进行讨论反思,以制定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五、保障措施

1、保障活动经费,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把构建全员育人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点,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成立学校全员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全员育人工作的策划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小学导师制育人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中小学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作为一项刚刚起步的工作,肯定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还需要我们共同去努力。

(一)专职教师缺乏,严重制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

当前,各个市级学校基本都拥有自己的心理咨询室,但心理辅导员水平参差不齐,学科背景千差万别,辅导队伍中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专业人员少,跨专业人员多。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已经成为制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瓶颈。中小学的心理辅导教师严重缺乏,大部分都是由政治课教师或班主任代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虽然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许多重合的地方,但毕竟不同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它们从属于两个学科门类,笼而统之地以思想政治教育代替心理健康教育显然是不合理的。因而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就需要纳入一些专业的心理学工作者,开设一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这样才能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水平。

(二)心理咨询场所简陋,影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

心理咨询室的建立需要大量的经济支持,中小学的心理咨询室相对而言还相当简单,缺少基础的设施和专门的心理辅导和咨询的工具、场所。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政策,大多数中小学设立了心理咨询机构,一般都下设在“德育处”或“政教处”,但实际也就是一间房子和几张沙发、凳子。心理咨询机构设施简陋,布置缺少主题,最关键的是没有专门值班教师,部分有值班教师的也是安排政治课教师和班主任值班,而他们的大多时间又忙于上课和管理班级,所以心理咨询室大多时间都是关闭状态。此外,中小学教学任务和学业任务以考试或升学为主要导向,因而更多的教师只是关注学生的学习,无暇顾及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所以,很多中小学校尽管有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和机构,但心理咨询机构形同虚设,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

(三)缺乏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经验的总结,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都是较为具体和实际的工作,进入中小学的心理咨询室,可以见到许多的原始资料,比如,学生填写的SCL-90测验量表、行为测试的量表以及很多活动的照片、手工制作、心得体会等。但这些工作之后的经验总结很少,没有对前面工作的总结就很难有后面工作的进一步提升,因而在这个方面高校要帮助中小学多总结经验教训,以期促进后期的工作开展。

二、高校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取得的进展

(一)建立健全制度,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纲要》的精神以及甘肃省心理学会下发的相关文件,甘肃省各个市级中小学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和下发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在规划的制定中,中小学的心理辅导教师与高校心理辅导教师多次取得沟通和联系。在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和方法等具体内容的确定中,高校的多名专家教授对此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支持,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得规划的制定更加规范、科学和可行。同时,各中小学纷纷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成立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心理辅导中心负责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工作方案,制定每个学期的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管理全校学生心理档案,指导各年级、班级的学生心理辅导工作,负责校内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收集教育论文、经验总结和优秀个案等资料;安排“知心屋”的值日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心理委员开展工作,撰写每学期的工作总结。严密的机制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保证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通过培训,提高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中小学教师从事的是不同学科的教学工作,大多数教师都是毕业于师范院校,在师范教育中,都接触和学习了心理学知识,对于心理健康教育有一些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高校可以利用这一优势,加强对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专题培训,对班主任进行班级心理辅导讲座和继续教育等,通过这些方式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努力避免师源性心理问题的发生。

(三)互相作为实践基地,使得中小学心理辅导的方法多样化

心理辅导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团体辅导,也可以是个体辅导。在校校联合的过程中,中小学给高校提供了实践的场所,使得多种心理辅导方式都得到了实践。高校心理辅导教师给中小学的学生定期做心理健康教育的讲座是合作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根据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规划,结合学校学生在某一个时期或阶段存在的具体问题,高校可以组织这些方面的专家、教师专门去中小学做专题讲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宗旨是帮助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多体验生活,在体验中获得成长的经验。在中小学的心理健康工作中有一项具体的工作是“成长快乐营”,这项工作主要就是让学生体验生活。在合作中,高校自然成为了中小学生体验生活的一个重要场所。中小学的心理辅导教师带领学生参观高校的实验室、标本室、心理咨询中心等,激发学生对生活的热爱、对探究生命的兴趣和对高等院校的向往,这些不仅丰富了孩子们的知识和内心世界,也激发了他们努力学习的动机。

(四)完善了心理咨询工作室的工作

小学导师制育人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经济的转型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教育领域也同样呈现出相似的发展态势。为了适应这一社会发展的需要,自2009年起,教育部决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结构,逐渐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由此开始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同时为了全面提高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2009年3月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文件就全El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培养模式以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做了详细的说明,尤其是对培养过程中实践环节做了明确的要求:“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可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专业硕士培养的明确目标,实践环节的设计与实施也就成为专业硕士培养的关键所在和重中之重。

二、辽宁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实践环节的模式特色

作为较早承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的辽宁师范大学在教育硕士培养模式上办出了自身的特色,开创了教育硕士的特有模式。本文通过对辽宁师范大学2009级(7个专业方向的68名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设计与实施过程的分析和总结,归纳出它在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上的特色与成果,即“完善的教育制度、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环环相扣的教育实践运行程序”三者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三位一体”的教育实践模式。

(一)教育硕士实践工作的制度保障

为了确保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把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重点放在了实践环节的设计与选择上。首先,学校制定了详细而规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践实施方案》。这一《方案》共包括六大部分内容:(1)实践的目的与任务;(2)基本内容和实施步骤;(3)教育实践成绩的考核与评定;(4)组织领导;(5)实习研究生纪律要求;(6)实习研究生各类评优标准。在本套实施方案中,学校对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践的意义和所要达到的目的都做出了明确的说明,提出了实践各个环节的考核方式和办法,给出了实践成绩评定标准,并指出:“学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主要领导及聘请的教育督导、实践基地领导、基地导师组成教育实践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的教育实践工作。”在集中实践工作结束后,学校要评出优秀实习研究生、优秀教案和优秀案例,并给出相应的评优标准。同时,各培养学院也积极配合和参与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工作,相应成立“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领导小组”,并明确学院小组的工作内容及职责等。其次,为了保证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实践质量,学校聘请有经验的硕士生导师作为督导教师,并明确督导教师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践基地督导工作职责》。再次,学校专门为教育硕士的教育实践划拨专项经费,并制定《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经费使用制度》和《实践研究生的经费报销方法》。此外,学校还专门制定了《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践安全管理规定》和《实践研究生的请假制度》。完善的实施方案和制度保障,使专业教育硕士实践工作的顺利实施有了政策性的保证。

(二)教育硕士实践工作的基地保障

实践基地的建立是落实教育硕士实践环节的重要一环。为了把教育硕士的实践落在实处,辽宁师范大学在教育硕士实践基地建设上.主要确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1)实践学校应是公立的市级普通高中或区县级重点高中;(2)实践学校要有一定数量的能够指导教育硕士研究生的高级教师;(3)实践学校必须在同一地区或彼此距离较近,但不能在辽宁师范大学本部;(4)实践学校应具有能为实践研究生提供食宿的办学条件。确立以上原则之后,由辽宁师范大学统一出面商谈,先后与盘锦市二高中、盘山县高中、大洼县高中、大洼县三高中、营口市熊岳高中、营口市开发区第二高中达成基地建设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基地实践的研究生名额分配上,采取了男女搭配、专业搭配的方式,使实践研究生均匀地分布在6个实践基地,但每个专业方向在同一基地的人数不超过4人。由此保证了每个学生的实践机会,也没给实践基地增加过多的负担。

(三)教育硕士实践工作的运行程序

教育硕士集中实践工作安排在第三学期,时间为半年。为了保证教育实践的顺利进行,学校在教育实践的具体实施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阶段来进行:实践动员及准备阶段、教育见习阶段、教育实习阶段、实践总结和成绩评定阶段。

1.实践动员及准备阶段。(1)召开全校实践研究生动员大会,由主管校长、研究生院领导、各学院主管领导、导师、督导教师及全体实践研究生参加。会上主要宣讲教育实践的内容,强调实践的意义、重要性、实践期间一些常规事项的处理等。各学院要专门对本专业方向的研究生进行实践前指导。(2)为了保证整学期基地生活的顺利进行,督促研究生在出发前,要做好学习、生活用品的准备、与各方人员通讯联系的准备等。(3)在基地开学前,研究生院领导以及督导教师一起将各专业方向参加实践的研究生集体送往各实践基地。(4)研究生到达实践基地后,在研究生院与基地双方领导的共同主持下,举行研究生与基地指导教师见面仪式。之后,实习研究生的实践工作正式开始。

2.教育见习阶段。实践基地开学后,教育实践进入教育见习阶段。教育见习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教育教学的现状与趋势,培养热爱教育工作的思想,学习中小学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及教育方法。见习的主要内容有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见习教学工作,就是要认真学习如何授课,听课数不能少于4节,公开课不能少于1节,要从课前、课中、课后三个角度总结学习收获。课前观摩教研组的备课活动,课中分析教学目的、内容、方法、课堂组织、语言表达、板书情况、常规及突发事件处理等,课后要及时总结听课心得,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见习班主任工作,要深入到班级中,学习优秀班主任的工作方法、处理问题的方式,争取参加主题班会,学习评价方式和方法。另外,在见习阶段除以上两方面工作外,研究生还要快速完成角色转变工作,并注意自己的言行、仪表。

3.教育实习阶段。见习阶段结束后,进入到教育实习阶段。教育实习的内容也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两个方面,但它与教育见习阶段有所不同。实习阶段的教学工作,实习研究生要在基地导师的指导下编写教案,送交导师审定,上课前进行试讲,经导师批准后,方能正式上课。课后要进行讲评,对每位实习研究生集体讲评不少于两次,从三维目标、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口语表达及板书、课堂组织、教学效果、评价方式、教学特色等方面,先由研究生本人进行自评,再由听课的其他研究生和老师进行他评。实习研究生的授课时数每周不能少于2学时,总学时不能少于36学时。研究生在教学实习工作中除了上课外,还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平时测试、月考、期中考试以及期末考试的命题、监考、阅卷、试卷分析等工作中,学会如何考评学生和通过考试环节找到解决教学工作问题的方法。班主任工作要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主要内容有参加班级的日常管理卫作,了解班级文化情况,熟悉班主任工作技巧、集体或个别生教育工作、家访、班干部工作等。另外,要注意相关案例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每个实习研究生至少组织一次班集体活动,如主题班会、报告会等,要根据学生年级、年龄特点明确主题,了解学生思想动向。

4.教育实践总结和成绩评定阶段。教育实践总结阶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理论的总结与提升,即在实习过程中,研究生要对在见习阶段、实习阶段遇到的典型案例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并有针对性地查阅参考资料,拟定调查方案和论文写作提纲,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教育教学调查报告或论文。另一方面是对整个实践的总结,即在各基地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教育实践内容全部完成后,实习研究生要写出全面的个人总结,包括主要收获、个人教育教学优缺点、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实习研究生要将整理好的实践总结和撰写的调查报告或论文交给学院实践领导小组。各学院召开实习研究生座谈会,总结经验,同时结合基地导师的评语和学生的实践成绩,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研究生、优秀教案、优秀案例。在汇总各学院推荐的各项优秀后,学校进行最终评选,并召开实践总结暨表彰大会,对获得各项优秀的实习研究生进行表奖。至此,整个教育实践环节全部结束。

三、教育硕士实践模式持续发展的深入思考

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基本上是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只有少数师范专业的毕业生有教育实习经历,大多数人没有教育实践的经验。但在辽宁师范大学独特的实践环节教育下,这些学生获得了良好的教育培训和教育实践训练,为顺利走上教师岗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为未来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笔者认为,要继续做好全El制教育硕士的培养工作,使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获得可持续发展,在教育硕士的实践环节上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没有实践基地,实践工作无法有效开展,零散的、个别地进行无法保证效果;同时实践基地的实践品质也至关重要。实践基地必须能给研究生提供有效的实践机会,使学生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2.教育实践要由学校统一管理。实践工作要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体到基地实践。这样不仅便于管理,而且避免了学生分散实习的很多弊端,如应付、不作为的做法。同时学校统一管理,有统一的计划,使每个研究生都能真正地得到锻炼,保证教育实践的有效性。

小学导师制育人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校长合理流动优化组合学校领导班子,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名优教师流动,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激发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

三、范围对象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和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校长教师总数的10%,其中高、中级教师及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县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校长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教师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1-3年。交流期满的校长教师原则上回原学校任职、任教,鼓励城区学校或者优质学校的校长教师留在交流学校任职、任教,并在职务竞聘时优先安排。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男校长55周岁、女校长50周岁及以下,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交流轮岗可根据需要组成有几名教师参加的团队一并交流轮岗。

(二)教师:教师交流轮岗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年的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三)特殊情况: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相关检测资料,在校内公示并经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后,可暂不参与交流轮岗。

(四)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交流意愿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交流轮岗。

(五)积极鼓励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及教师和各级教研机构人员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幼儿园)交流、支教。

四、交流轮岗方式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培养使用年轻教师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一)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优质学校的校长、名师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该交流方式可用组团交流、对口支援等形式进行。根据片区或学校联盟确定结对学校,结对学校或集体、或小组、或个人结对指导,或派出校长教师挂职学习。具体片区或学校联盟划分及实施细则另文通知。

(二)合作型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和学校联盟内交流方式进行,交流轮岗具体人员数由教育局下达指标,结对学校或联盟学校根据科目、教师人数等确定具体交流的科目和教师。该交流方式为双向顶岗交流,时间1-3年,不调整人事行政关系。

(三)优化型交流。一是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进一步加强特色学校和特色项目建设;二是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优化学校编制结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以上几种交流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交叉使用。

五、实施步骤

(一)坚持先行试点,积极稳妥推进。2015-2016学年进行试点。以片区交流和联盟学校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应交流轮岗人数的10%;2016-2017学年扩大推进,以片区交流为主,全县范围内调剂为辅,力争2017-2018学年实现全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教师必须提出申请,或不符合交流轮岗要求但自愿申请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教育局、人社局、学校各留一份存档备案。

3.单位推荐。学校根据本校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校长教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经公示后报教育局安排实施。教师交流轮岗为对等顶岗交流。

4.校长交流岗位确定。校长交流轮岗岗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校长(副校长)带领几名教师组团到同一学校交流,以提高交流轮岗指导工作的实效。

六、激励监督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和评选评优机制。自2018年开始,逐步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副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时,参评人须具有2所学校的任职经历,或在农村学校有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有关评先树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二)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县直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职称评聘时向交流轮岗教师倾斜。

(三)培养培训。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

(四)交流补助。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的校长或教师,按规定享受聘用单位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待遇,并根据各级政策享受其他补助待遇。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切实解决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的校长教师食宿问题。

(五)加强考核监督。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派入学校负责,派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考核结果可在派入学校使用,也可根据位次在派出学校使用。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方有评优评先、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和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优先。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出现拒不到岗、不履行岗位职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县教育局按照《教师法》及组织人事管理相关法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县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校长教师交流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共同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县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指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各部门、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广大校长、教师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校长、教师合法权益。注意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教育、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联系协作,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县管校聘”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实现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筹管理校长教师的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委托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牵头协调我县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建立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班额、生源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并到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机构编制部门会同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我县专任教师“退补相当”。

人社部门:调整农村偏远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均衡。根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小学导师制育人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以提高每个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充分程度为着眼点,以提高区域内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通过深化小班化教育,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促进每个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与办学质量,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实施与分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小班化教育是创建我县区域性教育特色和品牌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方向,但小班化教育是一个复杂的、渐进的、持久的系统工程,所以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点带面、分步推进,通过不断总结经验,由小到大,分批达标,整体推进。

2.坚持教育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既要切实保证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小班化教育的整体推进,同时也要注意量力而行,科学制定加快推进小班化教育的政策标准,规范实施活动,用足用好现有教育资源,防止出现教育资源与办学资源浪费现象,促使学校在实施小班化教育过程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3.坚持科研引领与校本研究相结合的原则。教科研机构与教师培训部门要围绕学校小班化课堂教学,加强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大对学校的教学指导与服务力度,培养学校业务骨干,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校本研究制度。同时要尊重教师与学校在小班化教育教研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自主意识和首创精神,引导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与教育科研中转变观念,把握小班化教育实质,使学校逐渐形成民主、开放、有效的小班化教育教学研究氛围和校本研究机制,实现学校、教师主动发展。

4.坚持开拓创新与继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小班化教育是一个新兴课题,既需要借鉴和学习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同时也要在实施过程中,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重视保留和发扬传统教育教学中好的经验与有效的方法,承接和贯穿基础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小班化教育的实践能力。

三、工作目标

实施小班化教育,要对全县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充分的优化和整合,全面改革教育方法和管理模式,突破制约我县教育发展的瓶颈,实现教育质量的实质性提高。“十二五”期间,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实践价值和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初步形成区域小班化教育特色。具体体现在:

1.小班化教育的普及率及办学规模跻身于全市先进行列,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机制、教育管理、教学改革亦达到较为先进的水平。全面实现小学30人以下、初中35人以下、高中40人以下的小班化教育班额,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60%以上学校与班级硬软件通过小班化教育督导评估。

2.形成一支教育观念、管理水平、教学技能均能适应小班化教育的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校长能在实践中深刻理解小班化教育的内涵,并成为小班化教育实践与研究的先行者,在研究中找准学校的定位与发展方向,培育学校特色与优势,教育部门在探索小班化教育教学实践中,能总结提炼出具有实用价值的实践成果,为全省推进小班化教育提供经验。

3.构建并逐步完善适合小班化教育,并能与个别化教育等其它教学组织形式优势叠加的课堂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民主的课堂氛围,在尊重学生主体选择的基础上,小组合作教学法、分层目标教学法、和活动式教学法得到有效运用,学生个体接受教育的程度得到切实提高,小班化教育的独特优势和本质特征得到充分体现。

4.初步形成小班化教育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的管理规范制度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小班化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学校与班级评价体系、教师与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等,保证小班化教育有效、有序实施。

四、实施步骤

采用“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先小学、后中学”的行动策略,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逐渐达到全县中小学基本实施小班化教育的目标。

1.近期规划(2011年9月—2013年8月)

以深入推进小学小班化教育为重点。在巩固小学试点学校小班化教育成效的基础上,自2011年秋季起,全县所有小学起始年级均实行35人以下班额的小班化教育,同时成立小班化教育工作指导小组与小班化教育课题研究组,基本完善小班化教育的组织体系、项目实施方案与政策保障机制,并落实好校长、教师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中期规划(2013年9月—2015年8月)

以在中学实施小班化教育为重点。在巩固总结小学小班化教育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秋季起,在小学、初中、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现30人以下、35人以下、40人以下班额的小班化教育,深入开展小班化教育的核心领域——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班级管理、评价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并完成小班化教育阶段性总结评价工作。

3.远期规划(2015年9月—2020年8月)

以优化中小学小班化教育配置为重点。在小学试行班额25人以下的小班化教育,在初中试行30人以下、高中试行35人以下的小班化教育,开展小班化背景下学生个体性学习策略研究,基本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小班化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成立县小班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府办、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总体负责全县小班化教育工作的政策制定及组织协调。县教育局成立小班化教育工作指导组和课题研究组,具体负责全县小班化教育的组织实施、过程指导、课题研究、考核评估等工作。各中小学成立由校长为组长,骨干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小班化教育工作小组,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推进小班化教育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2.师资保障。根据“减人不减班”的要求,调整教师编制核定工作,变师生比为班师比,并结合实际与教师实际,做好教师结构优化工作,按小学1:2.5—3,中学1:4—4.5小班化教育专任教师班师配置标准,生辅老师按规定配备,分阶段分步骤地增核教师编制,确保专任教师工作负荷适度,保证他们有自主学习、教学研究的时间,保护他们改革的积极性。

3.经费保障。县财政自2012年起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小班化教育经费,且逐年增长。同时调整生均公用经费额定办法,对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根据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小学35人/班、初中40人/班,高中45人/班额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顺利实施。

4.条件与安全保障。以“校安工程”实施为契机,在保证安全标准的前提下,逐步优化校园环境与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标准化、个性化教室、一对一数字化教学平台及环境建设工程,逐步实现两班三室的小班化教育要求,为学生提供更加安全、更有利发展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加强师资培训,建立研讨合作机制

1.加强理论学习。充分发挥教育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学习培训制度,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与研训人员增强实施小班化教育的自觉性与责任感,能胜任小班化教育的培训指导工作。

2.完善研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县、校两级研训制度,建立与小班化教育相配套的师资培训体系,根据师资培训方案,组织开展以小班化教育理论学习与教育教学行为改进为重点的教师全员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教师进行针对性的提高培训,使广大教师掌握并具备小班化教育必要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

3.建立合作研讨机制。县教育局成立全县小班化教育课题研究组,确定研究课题,明确课题分工,实行项目管理。聘请国内小班化教育专家为研究顾问,建立小班化教育研讨合作机制与学习交流平台,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会、典型经验推介会,定期组织小班化教育课题论文和课题成果评选,有组织地开展县内外学校校际交流活动,加盟或参与全国性、全省性的小班化教育研讨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网络平台,开设小班化教育专栏,增加教师学习培训与合作交流的机会,促使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更主动地适应并参与小班化教育实践与改革,促进小班化教育有效深入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以小班化教育理念为指导,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与管理机制,促进学校教学策略、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方法的优化,促进学生情感、习惯、学习方式的转变。研究制定小班化教育学校与班级督导评估办法,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小班化教育督导评估与诊断活动。建立年度专项考核制度,并同学校年度发展水平考核相挂钩,同校长、教师晋级评优相挂钩,对在实施小班化教育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学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