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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

房产中介

房产中介范文第1篇

房地产中介合同范文1甲方(中介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出售位于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出售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权属证明为;

2.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 ;

3.建筑时间 (以 为准);

4.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5.该房地产售价在 元(¥元)以上;

6.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7.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

8.交楼状况及时间:;

9.该房地产是否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

10.其他:。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的权属情况的真实性并应察看该房地产。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3.甲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4.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5.其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提供该房地产的权属资料,以供甲方核对。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取得业主委托有权处置房地产。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其它

第四条 购房定金

甲方如于 年月日前取得买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购买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代乙方向买方收取购房定金元。甲方应在 天内将购房定金转交乙方。 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以合同第一条约定条件卖房,应承担双倍赔偿定金给买方的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购买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

第五条中介服务费给付

甲方在取得买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购买房地产文件,并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后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正(¥)。

甲方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手续。

若买方违约致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乙方不需返还所收取的定金时,鉴于甲方所付出的劳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劳务费用。

其它

第六条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5.其它

第七条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中介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房地产中介加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是经国家工商及有关部门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总公司,乙方加盟后依托甲方成立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公司。

2、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乙方为分公司负责人,营业执照由乙方保管使用,印章由总公司保管,乙方使用时需做登记备案甲方存查。

3、乙方自行选择经营场所,承担一切经营费用支出,并享有和支配分公司经营所得。为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使每一条信息价值最大化,在开展房产业务中,总公司在与加盟店协商同意后可对加盟店内人员进行暂时调动或者调整,总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加盟店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优化组合,并配合制定好分配方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甲方依据本协议为乙方加盟经营提供一定的保障和支持。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等。

第二条 加盟相关费用支付

(1)加盟费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加盟店收取一次性加盟费 元。

(2)诚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同时,总公司对加盟店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在合同期满时如无违规,违约和无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3)经营管理费

经营管理费按乙方销售额的 收取。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管和检查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反上述之规定而引起法律,经济责任和损失,应由乙方自负承担,并有权劝阻和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为了开创公司的品牌、经营活动中,即讲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效益,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营规范程序,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3、甲方负责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房地等各项登记手续,包括(协助)办理每年的年检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负责统计乙方每月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同时乙方每月缴纳实际的税费,超出部分另开发票按 %交纳税费(附同等额度的发票)。乙方必须做好台帐,每月31日前如实汇总给甲方,甲方将统一负责向国家按时交纳乙方税费。

5、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行帐号、支票、发票使用权。

6、甲方统一印制并向乙方免费提供看房单、委托登记协议、买卖协议书、租赁、买卖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书范本以及有关法规、政策资料文稿、各项法规、政策等展示牌由甲方统 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甲方给予的合法经营权,可在当地办理工商执照登记,成立加盟店或分公司。甲方授权乙方特许加盟权,由总公司办理统一资质证书(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的资质),并负责乙方参加有关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班,使培训人员取得合格证书及上岗证。

2、乙方应在工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依法纳税,服从总公司的统一管理。如出现违法行为,后果自负。

3、乙方设立分公司负责一切法定手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合法劳动用工及经营场所有关手续等。甲方给予尽可能的协助和配合,乙方有权对分公司进行人事调配(但必须到甲方备案),安排分公司工资、奖金发放。

4、乙方负责承担自己的房屋租赁费、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装修费等一 切开办费。

5、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统一招牌、胸卡、服装、铜牌等。并按照甲方规定统一设计,配备店面招牌、店内海报等。乙方必须在店面显眼位置设置甲方监督和投诉电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分公司原则上不得办理房地产业务,特殊情况下,乙方在受理业务签订相关协议前,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核批准并将相关文件交甲方备案。

7、乙方因故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理注销手续。并交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注销完毕后同时须递交债权债务承诺书。

8、乙方在开展业务中要积极维护好公司的形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如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并不退回保证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恶意终止合作协议。对以上条款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可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逾期交纳任何费用,应按日万分之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无特殊原因而导致逾期超过30天的,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加盟协议,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超范围经营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经营的,经确认后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加盟协议。乙方应无条件交回分公司执照等手续,注销分公司,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乙方经营不善导致分公司无法再继续经营,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把未履行完的房屋业务无条件转移给甲方,不得从中扣取费用和索要利润;双方共同办理分公司注销或变更登记事宜。

5、如无乙方责任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双倍赔偿乙方所已交纳的保证金,已经所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房地产中介加盟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中介合同范文3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产中介范文第2篇

 

              宁夏宁正律师事务所   姜有育 

 

   [论文摘要]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骤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越来越多。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房地产交易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立法不健全,有些中介服务机构由于利益的驱动,存在许多违规操作的行为。本文拟从规范和调整中介服务行为入手,探讨中介服务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等问题,并对中介服务违规行为的规制及立法提出相关建议,以加强立法和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确立责任保险制度,保障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  房地产  中介服务  违规行为  规制

 

 

 

 

 

 

 

 

 

 

 

 

 

 

                    目    录

 

一、 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3页

(一)对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房地产违规、挂牌出售……………第3页

(二)疏于核查客户、房屋的关键信息………………………………第3页

(三)隐瞒影响交易成功的重要信息…………………………………第3页

(四)为交易双方规避法律出谋划策…………………………………第3页

(五)违规获取额外利益………………………………………………第4页

(六)资金监管存在漏洞………………………………………………第4页

二、 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成因分析………………………………… 第4页

(一)立法层级低、缺乏可操作性,致使规制房地产中介难以做到有法可依……………………………………                                 第4页

(二)市场准入门槛太低,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第4页(三)监督检查执行不到位,也是问题突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第5页

三、规制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的几点建议……………………………第5页(一)严格市场准入并建立等级评定制………………………………第5页(二)设立行业协会……………………………………………………第5页(三)确立过错归责原则和中介机构的免责事由……………………第5页(四)建立中介行业保证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第6页

(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中介机构和人员素质……………第6页

 

 

 

 

 

 

 

 

 

 

浅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违规行为的规制

 

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升温,房地产市场空前活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一方面,中介机构为房地产交易的供求双方起到了媒介和桥梁的作用,促进了房地产交易的专业化、规范化运作;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起步较晚,立法也不够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混乱无序,侵害当事人权益、欺诈消费者事件时有发生。鉴于此,迅速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已成为我国立法必须面对的迫切问题。本文拟从规范和调整中介行为入手,探讨中介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等问题,并对中介违规行为的规制及立法提出相关建议。

一、 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所谓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房地产中介服务违规行为,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操作房地产咨询、价格评估和经纪等中介服务活动,扰乱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房地产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

(一)对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房地产违规、挂牌出售。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对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或具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在实践中,一些房地产中介为了促成交易,赚取佣金,往往隐瞒标的房屋仍为承租公房或为限制年限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事实,或随意承诺短期内即可解决交易障碍,致使买卖双方在随后交易失败后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就中介费应否支付产生纷争。

(二)疏于核查客户、房屋的关键信息。

如中介公司未对客户出示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进行合理查验;未仔细审查待售房屋有无抵押、有无出租及私搭乱建,并核查委托的客户是否是真正有权出售房屋的权利人;对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未要求配偶一方出具同意出售和委托办理的证明;对于待出售房屋为遗产的,未要求全体遗产继承人出具同意出售的书面委托文件。

(三)隐瞒影响交易成功的重要信息。

如不向买受人如实说明其已知的可能不利于成交的待售房屋的历史情况或周边环境或必要生活设施情况。

(四)为交易双方规避法律出谋划策。

如承诺为无实力购房人办理“高评低供”还贷款手续,或帮助外地买受人虚构在京纳税或社保缴费一年以上证明,或为迎合买受人少交税款的心理帮助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恶意促成双方达成不平等或不合法交易。

(五)违规获取额外利益。

如中介公司要求买受人全程通过其交纳钱款、委托办理过户,从而千方百计阻挠买受人与出卖人见面,再通过隐瞒房屋真实成交价、一再加价等手段将多收取的售房款据为己有。又如中介公司怂恿当事人采取恶意毁约、一房二卖的方式高价出售房产以为自身获取更高的居间服务费,从而引发房屋买卖连环纠纷。

 (六)资金监管存在漏洞。

大部分交易中,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和首付款由中介公司自行监管,有的交易总价较高,定金和首付款的总和可能高达几十万元,这大大增加了交易风险;一些银行只对在该银行贷款的购房客户实行免费资金监管,而对于不在该银行贷款的购房客户不提供资金监管服务或收取高额的监管服务费用,导致购房客户不愿或无法选择由第三方办理资金监管。

二、 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成因分析

(一)立法层级低、缺乏可操作性,致使规制房地产中介难以做到有法可依。

在国家立法层面,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房地产中介管理立法,仅有的几个条文只散见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8条(有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及《合同法》第23章(有关居间合同的一般规定)中,并不足以起到规范现实生活中复杂多样的房地产中介行为的作用。而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及建设部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等均属于部委规章和文件,难以被法院直接引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律对市场的宣示功能,并助长了房地产中介机构漠视法规、不时突破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

而且,有关房地产中介方面的管理规范多系指引性和框架性的规定,缺乏一些必要的明确指引和具体要求。如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条件上,无论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均只要求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但何为“必要”却未进一步规定,这就意味着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下限即人民币10万元即可登记注册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无疑这样的条件设计对于经手大量交易、可能会给客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房地产中介企业而言未免过于宽泛了。

(二)市场准入门槛太低,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我国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入也相当宽松,不仅学历要求低,而且考试也简单,造成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缺乏必要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埋下了诸多隐患。

(三)监督检查执行不到位,也是问题突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对经纪人的违法活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予以处罚。但事实上,每年房地产中介虽然占据经纪类投诉的首位,却鲜见有职能机关监督检查、处罚违规中介的报道。

在美国,由私人推动组建有贯通上下的全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州协会和市协会这样一套金字塔状、网络化的格局建制,如入会会员有任何违纪行为,协会即有权吊销其相应资格甚至对其提起诉讼。但在我国,目前并未建立起全国性的房地产经纪协会组织,一些地方也尚未组建区域性的房地产经纪协会,已经建立的地区性经纪协会在会员数量、服务培训、管理手段上均表现得相当疲软。

三、规制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的几点建议

要解决房地产中介违规行为带来的诸多问题,唯一标本兼治的办法就是加强和完善立法。建议立法应确立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严格市场准入并建立等级评定制。

国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一般都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如美国的执照制度和我国香港地区的发牌制度,都严格限制入市机构和人员的标准和条件。近几年,我国虽然也实行中介机构资质及执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但由于标准及条件规定偏宽,且监管机构把关不严,导致大量的低素质机构及执业人员进入市场。为此,我国要通过立法对从业机构和人员分别实行严格的准入标准,建立中介公司等级评定制,推动中介市场优胜劣汰,并为购房者提供区分良莠的依据。

(二)设立行业协会

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并通过行业协会制订了执业道德规范,对中介违规行为加以规范和限制。行业协会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正当的中介行为进行处罚,如在本行业内部公告严重违规或严重缺乏资信的中介机构或人员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执业以及开除出协会等等。

(三)确立过错归责原则和中介机构的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是指因行为过错导致他人损害时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客观过错说,行为人的行为只要违反了法律所设定的规则、义务,那么即存在过错。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中,中介机构从事违规行为一般都出于过错和重大过失。鉴于中介违规行为的特殊性,为避免诉讼中受害方对中介机构的主观过错举证困难,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倒置。只要中介服务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当事人就可以起诉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观无过错或过失,否则就应当推定其有过错,应当对受害方的损害承担责任。

(四)建立中介行业保证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

为防止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或携款潜逃,相关主管部门应推动建立中介行业保证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以保障整个房产中介行业的良性发展。保证金指房地产中介机构缴纳,用于保障房地产中介行业中消费者权益的专用款项。也可以借鉴我国旅游业明确规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建立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保证金制度。设置房地产中介行业责任险,使作为被保险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承办房屋中介业务过程中因过失给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可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这有利于保障安全交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产中介范文第3篇

1.从游击散漫型走向职业化、正规化

近几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如雨后春笋,其从业的机构和人员不断增加,业务量也不断扩大。但是从整体上看,这支队伍还是“散兵游勇”,行业信誉不佳,社会地位不高。一方面少数“害群之马”侵害服务对象利益败坏行业名声,导致客户“谈中介色变”、“谢绝中介”的现象经常发生;另一方面其执业及应得的正当利益又得不到保护。因此,这一行业一直停留于低水平运作。由于经营得不到发展,无法通过资产增值达到做大做强的目的,因而也就难以形成职业化、正规化的队伍。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正处于建立框架过程中,体系尚待完善,尤其是较高级别的法律政策文件仅有《城市房地产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许多方面法律关系的调整还难以涵盖。因此,我们应加大立法力度,通过法律法规形式确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职业地位,提出正规化执业的具体化要求,包括职业界定、业务范围、市场准入、培训、考试、考核、执业、再教育、运作方式、程序、行规行约、合同、收费等方面的规定,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从业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要依法从严管理,保护正当经营和合法收益,打击非法经营,建立政党的执业环境。

(2)确定行业地位。国外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是一个独立的并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职业,而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社会地位和劳动价值尚未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买卖双方拒不接受中介服务以及提供中介服务拿不到报酬的事时有发生。由此可见,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保护和支持显得特别重要。首先,政府要运用各种手段倡导和引导开发商逐步实行产销分离,尤其通过政策导向构建专业化房地产流通企业,让其专门从事咨询、评估、项目策划、营销及销售服务。其次要从关心爱护及培育的角度出发,在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注意适度暴露问题。要把握舆论工作的主旋律,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提供宽松的舆论环境。再次要适当提高拥金率,严格规定佣金支付方式,维护中介服务合同的严肃性,确保从业机构和人员的劳动价值得以实现。

(3)严格市场准入。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通过立法对从业机构和人员分别实行严格的准入标准。在机构资质管理方面,对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业务人员等要设定更高一些的“门坎”,并划分不同等级资质的标准,规定其相应承接不同标的、不同价值量和不同复杂程序的业务。在人员资格管理方面要创设执业资格制度,并严格标准,对学历、实务年限、专业知识、犯罪记录限定等要求再提升一个档次。要通过审,逐步淘汰不合格者,以确保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准不断提高。

(4)坚持从严整治。美国各个州的房地产委员会一般都有一个调查机构,可以在任何时候到任何一个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他们的业务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房地产委员会讲座决定是否向法院控告,同时,各地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此类案件,他们接到控告后立即去调查,问题严重的将处以暂停营业或吊销执照。在发达国家或地区,中介服务人员只要违规或违反职业道德就会因情节不同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实际上一旦发生此类事情被公分开查处后,中介执业人员声名狼藉,便再也滑人委托他中介,他也无法再从事这一职业。当前我国在这方面违规或违反职业道德现象比较严重,如有的拿“回扣”,搞低价格恶性竞争,迎合委托方对标的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评估,甚至欺诈客户,这种非正当经营的中介商颇有市场。根据美国、香港等地的经验,要提高该行业的地位,必须从严整治、扶正祛邪。首先,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要统一立法,密切配合,加强管理。要克服互不照应的做法,联起手来,将执照、资质和资格三方面的管理融为一体,落到实处。其次,要加大查处力度,以儆效尤,纯洁中介队伍,净化市场环境。除了每年要对中介机构检查一次以决定是否通过年检外,还必须经常检查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执业情况,并建立举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清除“害群之马”,取缔无资质(格)经营,处罚并淘汰一批违法违规操作、信誉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与此相配套,各级人民法院应积极受理和审判房地产中介案件,既维护合法经营者,又打击非法经营者。

2.从零星分散型走向社会化、系统化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分布呈如下特点:一是各自孤军作战;二是横向分布无序;三是纵向分布没有梯度,无法延伸;四是相互之间和上下之间都缺乏联系,不能形成网络,这种状况不能适应住房市场梯度化的需求。尤其是住房的消费需求出现多方位、多层次、大众化、存量化的趋势,这就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业调整结构与布局,以优良的服务面向社会,面向社区,面向市民。

(1)建立服务全社会的机构网络当前,为活跃中国住房市场,满足百姓对住房服务的需求,应该大力发展交易网点,并且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地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中介服务网络。点,即市一级交易中心;线,即与市交易中心相连的若干区域中心;面,即遍布全市各街道、社区的服务网点,可以是紧密型的,也可以是加盟连锁店。总之服务的机构要形成网络,让老百姓通过网点,享受便利的中介服务。

(2)建立沟通全社会的信息网络。国外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靠信息运作,信息的集中储存与分别享用都有固定的渠道。在这方面我们尚未形成气候,信息基本上是分散且又为各自垄断,没有形成统一的大容量的信息储存,因而信息共享就是一句空话。这就必然形成分割的市场,分散的运作,零星的成交,交易的人气不旺,市场红火不起来。为此,我们应借鉴外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各种信息网络。首先,可利用专业手册、新闻媒体、局域网等载体建立中介信息、文选信息、价格信息、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等,有的可对外或公示,有的可对外开放供查询。其次,可利用联网这一高新技术,建立房地产公众信息网络,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全、容量大、时效快等优点为市民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3)提高服务水平。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中服务机构一般都能提供深层次、高附加值的服务,能满足客户高难度的服务需求。而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基本上是浅层次的,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准。使服务领域从项目后期扩展到前期,为发展商提供高品位的策划书、项目包装、广告及服务,为购房者提供以人为本的高质量的住宅产品设计模式以及高水平的顾问服务。还要突破传统业务的限定,将服务向更宽的领域延展,开拓新的服务市场,如房屋置换、房屋吞吐、房屋银行、置业担保、电子商务、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等。其次,要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带有中国特色的服务方式,逐步形成各项业务的程式化。

(4)加强行业自律。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执行业行为有很大的自由度,其职业道德和形象欠佳。因此,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要从上至下成立行业协会,由协会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付员的管理,对违规违约的会员,可给予处分甚至开除出协会。二是要普及建设部组织16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承诺提供“放心中介”的做法,以公开办事程序的收费标准,规定服务时限和服务质量,违者受罚为内容,向全社会作出郑重承诺,接受全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中介机构法人责任制和业务失误赔偿制。四是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会计账簿,绘制财务报表,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和收费规定。五是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以备管理部门和协会检查。

3.从传统粗放型走向专业化、现代化

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机构规模偏小,专业人才结构人合理,科技含量低,掌握信息少,专业性不强,难以形成规模经营。为此,必须采取措施,全面提升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水准,使其走向专业化、现代化,以形成集约化经营的产业。

(1)提高业务素质。国外房地产中介服务执业人员除了精通房地产业务外,还熟悉法律、营销、建筑、评估、金融、计算机等多方面的业务,职业技能比较全面。为此,我们必须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队伍建设着手,全面提升其业务素质。

一是要完善专业体系,具体应设立包含策划师、经纪人、估价师、工程师、房地产专职律师、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师等在内的职称系列,并使人才划分等级合理搭配。如策划、经纪、估价执业资格均应分高、中、初三个等级。

二是要优化执业队伍,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各类专业人员的结构标准,逐步淘汰低层次人才,吸纳中、高级人才,使中介机构通过吐故纳新,形成一支专业齐全、人才荟萃、技能较高的队伍。同时,还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专业培训。

(2)实行规范运作。目前我们的房地产中介服务运作方式原始,程序简单,运作水平不高,其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应的规范。为此,我们必须针对目前市场最常见的运作方式以及一般的业务程序制定业务规范。在运作方式上,对每一种方式的办定及其业务范围、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操作方法,尤其坚价格、合同、结算以及违约责任等做出限定。在运作程序上,美国中介商带有共性特征且比较科学的规定,可以直接为我所用。

(3)加大科技含量。加大硬件和软件的投入。

(4)推选集约化经营。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由于起步晚、规模小、素质差、不规范且处于粗放式经营,因而从总体上看还属于幼稚行业,像“美国二十一世纪不动产”这样的公司在国内尚无一家。一旦加入WTO,我们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就处于弱势,会受到较大冲击,甚至难以生存。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危机感,充分利用WTO的市场准入条款及其入世后的缓冲期,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业进行调和改造,以提高其竞争能力。

首先,要创造条件切断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与其母体?开发商之间的脐带,加速产销分离。如,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从事自己开发建设项目的中介业务,在有些城市认为是合法的,但这样做既分割了市场又搅乱了市场,最终将阻碍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只有让开发公司从营销中逐步退出,才有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生存发展空间,集约化经营才有适宜的外部环境。

房产中介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房产中介范文第5篇

在日益板结的社会里,深圳依旧可以不断“创造神话”―且,神话每天都在上演。房子,毫无疑问就是一个非常快速“造神”的平台。

以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小区为例,这里的房价在2014年是每平方米4万元至5万元,但2016年9月初,这里的房价飙到每平方米8万元至10万元。

“足足翻倍!原来300万元的房子变成600万元。原来500万元的变成1000万元!而且还在涨!”9月11日,袁斌在和《南风窗》记者聊起房产行业时,眼里是满满的渴望,“几百万、几百万地赚啊!”

袁斌是深圳一家房产中介的业务员,他对行业的套路非常熟悉,也很精明,“的每件事,包括租住在高档小区里,都有目的―就是要和这个小区的业主交朋友、一起玩,打探买卖消息。”

深圳的房价已很高了,但聊起未来走势,“涨!肯定会涨!毫无疑问!”这是袁斌说得最多的,他目光坚定,看不出究竟是不是在说谎。而他认为的涨,是有背景支撑的,比如“国家不可能让房价大起大落。”

在外界看来,中介人士更像是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吹鼓手,他们期待在虚假的繁荣中趁机捞一把。不管这是不是人们的偏见,但深圳楼市异常飙升的当下,作为地产行业的寄生者―房产中介,无疑具有观察样本。

乱 象

在公司的《入职修炼手册》里,袁斌所在的这家地产中介宣称:全国有12家子公司、19家分公司,年销售额2200亿元,服务经纪人22万余人。不过,袁斌认识的就是他所在门店的40多人。

9月11日,《南风窗》记者来到深圳市龙岗区万科翰邻城。袁斌所在的中介门店,就位于这里。他所在的公司旁,还有中原、Q房网、链家等地产中介。记者刚踏入袁斌所在公司的门口,前排几个西装革履的业务员几乎是同时“嗖”地站起来,“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这一幕,如果是发生在饭馆、酒店等,记者可能会认为自身备受尊重,服务态度很好,可在中介,当你看到他们如狼似虎的眼神,感觉享受到的不是尊重,而是格外谨慎,因为你不知道进入后,他们会不会“咬”你?

这不是记者的偏见,而是这个行业在野蛮生长时,乃至当下都已深深烙下的印记。因为是老乡,且彼此关系很好,所以袁斌在和记者聊起这些现象时毫不掩饰,他说“中介从业者给客户的感觉就像一帮野狗,但你要尽量理解”。

他所说的理解是,他们公司刚刚进行“改革”―零底薪,高提成。没有底薪的业务员必须像野狗一样,到处疯狂寻找猎物。“这种背景下,如果有猎物主动上门,你说我们会放弃吗?”袁斌说。

所以,个个西装革履的背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行业的极端无序和混乱给“逼”出来的,“你内在的东西很差了,如果形象再不行,如何让人信服?”袁斌的同事张耀隆这样说。

目前就职的这家中介公司,是张耀隆就职的第二家中介,4月前,他刚从另一家中介公司跳槽过来。

23岁的张耀隆和公司很多初中生的同事不一样,他是一名大专生。和很多同事容易被洗脑的情况也不一样,张耀隆对这个行业保持足够清醒,也因为清醒,他得罪了上一家中介公司的经理。

张耀隆所在的上一家中介公司,员工级别从低到高分别是:业务员、经理、区域经理、片区董事、总监,再往上走就是老板级别了。“中介行业基本就这样,通过金字塔的结构,形成对员工层层压榨。”张耀隆说,所以在区经以下,基本都是区经的朋友、老乡,他们形成一个小的利益团体。

团体利益也好,个体利益也罢,要运转下去,就需要一套说服自己和别人的文化机制。

文 化

在袁斌和张耀隆工作的这家中介里,《南风窗》记者看到了一长条一长条的桌子,每排桌子上都并排地坐着十来个员工,桌面清一色的是黑色外壳的电脑,旁边是一部部白色的座机,员工正忙碌拨打电话。

电话也频繁遭到拒绝、挂断甚至是责骂,但他们不会就此气馁或放弃,而是像打了鸡血一样,持续不断发力。偶尔遇到因被骚扰而咆哮的业主,他们也会拿出来分享―“这个业主好好玩,他竟然说你们再打电话,我就报警啦!”一个业务员把自身的遭遇说出来后,其他业务员也调侃他说,“你和业主说,你再拒绝或挂我电话,我就报警啦!”当然,这些话,是在挂电话后才说的。

在袁斌和张耀隆工作的这家公司里,员工的指纹打卡机旁,张贴有红字打印的标语:迟到毁一生,早退穷三代,按时上下班,必成高富帅。

公司墙壁上,也都是企业文化宣传阵地,比如公司左墙是他们制作的龙岗区地图,上面有各楼盘的位置、朝向等,地图上方是公司的口号:平凡创造奇迹,XX(公司名)成就梦想。地图旁是“喜报园地”,上面张贴类似于奖状的《业绩喜讯》,如“XX于9月10日喜签售单一张”、“XX于9月11日喜签租单一张”,旁边是业务员的照片。

在公司正后方的墙上,醒目挂着一排业主或顾客送给公司或某业务员的锦旗―但锦旗都是同一字体。记者注意到,上面有“业主”送给袁斌的锦旗,主要夸他“服务周到、专业独到”。

对此,袁斌坦承,那是假的。“你想啊,我帮你买房,该收的佣金也收了,你会特意跑到门店给我送锦旗吗?”袁斌说,这锦旗是他花50块钱让别人弄的,自己送给自己,能提高信任度,忽悠客户。

在墙壁右侧,主要是张贴“超级店长、超级经纪人”的照片以及概述他们的业绩。

在公司的内部刊物里,记者留意到,内容充斥着“英雄”、“颠覆”、“蜕变之路”、“变革”、“荣誉殿堂”等激进的溢美之词。刊物充斥着员工西装革履的大照片。

记者翻阅公司2014年和2015年的年刊发现,里面的语言极富煽动性。如2015年年刊,封面名是《时代英雄》,里面充斥着董事长的格言“人生为一件大事而来!只活一次,必须精彩!你是自己的英雄!”。2014年年刊封面是《超级平台 超级经纪》,董事长的卷首语标题是“变革的力量”,年刊里,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足足放两页。如提升员工士气的口号就有六条,分别是:1、超级平台,超级经纪!2、超级经纪,超级无敌!3、好,很好,非常好!4、我相信,我行动,我成功!5、相信自己,优秀到底!6、颠覆传统,解放经纪人!

此外,公司提升员工凝聚力的口号是:对内团结一致,对外寸土必争!

内刊对佣金收得多的员工,更不吝美言,如打出的标题就有《XX一单收百万,变身黄金单身汉》,《XXX,“侠女”风范的开单能手》,在栏目设置方面,也打出“年度销冠”、“年度领军人物”、“精英会”等。

在这种氛围中,你很久没能开单就感觉低人一等,不管用什么手段,开到单就是英雄。

不过,和过去的那家中介公司相比,张耀隆感觉以前的中介公司有底薪,但管控和利益导向的氛围更浓。

早前那家中介,张耀隆的底薪是2030元,但要求早上9点打卡上班,晚上10点才能打卡下班,很多员工甚至工作到晚上11点才能离开。

这也是为什么房产中介很少有上年纪的人的原因,因为有家室的人不可能把时间都耗在公司。而底薪低也不可能招到大批大学生或高素质人才,所以大部分中介招收的都是初中生或同行互相挖人。

2030元底薪对张耀隆的硬性考核包括:每天必须在办公室用座机打够100个电话,每天必须有100条以上的跟进情况录入电脑系统。这个过程中,业务员每天向顾客或业主重复简单而同样的话语:你好!你的房子要不要卖?现在市场低迷,能不能便宜卖?你最近有没有购房投资需求?你房子现在是什么状态?

当然,也可以带客户上门看房,但需向经理报备。不过,如果不能成交,每天100个电话、100条跟进还是要完成,否则面临20元、50元、100元不等的扣罚。

“有时客户骂我们很晚还打电话,或是午休两点刚过就接到我们的电话,主要是因为要完成任务。”张耀隆说,他对一些中介公司的不满还在于,一些洗脑很没水平,因为它的教育是不断刺激你的底线。但对张耀隆这样的大学生而言,有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比如早会时,经理会说,“假如你妈妈现在生病了,你100块钱都拿不出来!XX刚刚签下一个佣金十万的单,他就可以拿出钱来给他妈妈!”不断的刺激,形成了强烈的“有钱就清高、有钱就是老大的氛围”,这是张耀隆无法接受的,他认为,经理这是在诅咒他妈妈生病。

这种机制下,员工一旦成功开单,经理请他吃饭,带他去玩。开早会时,让他站到最前排讲授经验。这名成功开单的员工想休息,马上批假让他休息。张耀隆说,“相反,长时间开不了单,经理看你在办公室抽烟或和同事聊天,就看你不顺或直接说你。不开单想请假更不可能。”

每天早会,经理反复强调的就是,能力是要拿出业绩来证明的,总之,一切工作都围绕着“开单”转。其中也有的人“半年不开单,开单吃半年”。

在房产中介做业务,最核心的环节是谈单。不过,这个环节,张耀隆没有告诉记者,“我好不容易月入过万,”他说,“谈单过程就是一个局,是我不断摸索、总结出来的,不可能告诉你,因为我还得靠这个吃饭。”

不过,张耀隆也比较坦诚,他说,既要说服买家,又要说服卖家,而双方的需求是两个方向,要糅合他们形成共识,肯定需要“想办法”。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张耀隆抛下一句话,“中介两张嘴,做人又做鬼”。

方 向?

对行业更多黑幕,张耀隆不肯说,但有人肯说。9月12日,在深圳福田区一家咖啡厅里,家家顺一位营销副总向《南风窗》记者道出行业黑幕。

这位副总说,行业问题不外乎这几种:服务不好;接私单;不专业;吃差价。他说,比如接私单,就是业务员私下让买卖双方成交,没有通过中介公司的平台交易,但这是存在风险的。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因为有的业务员几个月没有单,如果平时又没有底薪,很容易铤而走险,比如拿了买家的3万元佣金就跑了。这样,顾客找到公司,但公司不知情,也拒绝对此负责。顾客嫌麻烦,通常没有,但对中介行业造成极坏影响。

另一种私单是逃避应给公司的那部分佣金,按行规,顾客要支付3%的佣金,假如300万元的房子,需要支付佣金9万元。按照分成,个人和公司各占一半(具体每个公司的分成制度不一样,也和业务员的级别有关),这样,个人拿到4.5万元,但个人为了多拿就走私单,“比如和顾客商量,你给我6万元,不走公司流程,我帮你办好。”一些顾客为了省几万元就同意了,但按揭、过户等有一系列流程要走,一旦没有通过公司运作,风险很大,可能按揭搞不下来,结果得不偿失。

吃差价,是指除佣金之外的差价,如一套房子业主放盘要价300万元,业务员找到买家时说,业主要价350万元。这50万元差价就是业主和中介业务员约定或通过其他渠道私吞。这样顾客会非常恼火,“可能会砸门店”,这对行业影响很不好。

针对行业乱象,家家顺尝试做一些改变。2013年10月,家家顺成立了首个大学生团队,有的门店从业者全部是大学生,如今公司给大学生每月的底薪是6000元。目前家家顺的大学生团队已达2000人,占公司总员工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