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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小城镇建设

新型小城镇建设

新型小城镇建设范文第1篇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强化特色小城镇发展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对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成为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节点等专业特色镇。同时指出“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发展成为专业特色镇”。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县也相继出台了支持特色镇发展的具体举措,形成了上下衔接、共同支持特色小城镇发展的政策合力。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指导特色小镇建设。按照产业、城镇、土地、生态和公共服务规划五规合一的要求,科学编制特色小城镇发展规划,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旅则旅、宜商则商,以产业所能吸纳的就业人口确定镇区人口规模, 以人口规模确定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努力做到每个镇都有符合自身实际、特色鲜明的功能定位。

三是坚持产业为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坚持“一镇一品”,引导小城镇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对有工业园区(专业园区)的示范镇,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位于中心城区、重要交通通道节点或临近中心城区的城镇,建立仓储配送、采购销售物流园区,培育成为特色商贸大镇;引导具有资源禀赋的镇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成为工业重镇、农业强镇、文化旅游名镇。如许昌市神镇,坚持把钧陶瓷这一历史经典产业发展和特色小镇建设有机结合,围绕“产业+文化+旅游”的发展理念,规划建设国际陶瓷小镇,聚集186家钧瓷企业,从业人员2.1万人,年产值17.9亿元。同时,围绕“千年古镇”与“钧瓷之都”两大主题,加大保护古镇明清民居风貌,大力挖掘、弘扬、宣传钧瓷文化,进一步提升钧瓷的文化品味和神古镇的知名度、影响力。

四是坚持为民惠民,打造优美宜居环境。以开展专项建设为重点,补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小城镇承载能力。实施交通设施建设专项, 加强与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的连接,基本形成覆盖所有乡镇和建制村的农村公路网络;实施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 加强供排水、电力、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打造独特文化标识和特色风貌,建设环境优美、文化浓郁、生态宜居的特色小镇。“十二五”期间,特色小镇用水普及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75.6%、79.1%和24.6%。

新型小城镇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小城镇;建设路径;

作者简介:赵莹,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

作者简介:李宝轩,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新型城镇化是以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为主动力,强调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注重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1]新型城镇化的根本是现实人的城镇化,但从人口结构看,我国农村人口占比较大,单纯依赖城市吸纳农村转移人口来缩小城市和农村发展差距的难度较大,新型城镇化目标也难以真正实现。[2]只有充分发挥小城镇的重要作用,城乡间才更容易形成一种平衡关系。因此,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是实现城乡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重点中心镇建设质量不高,以“点”带“面”示范效应不强

首先,小城镇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从全国范围看,重点中心镇布点呈现西部稀疏、中部居中、东部密集的态势。具体看也就是重点中心镇集中分布在少数相对发达地区。如,从东部地区看,大量综合实力较强的重点中心镇集中在京津沪近郊、河北中南平原地区、珠三角内圈层与西部地区、苏南和浙东北地区,部分地区的中心镇还呈现“临轴”集聚的特点,少数地区甚至出现中心镇轮廓线相接现象。比较而言,京津沪远郊、环京津贫困带、珠三角外圈层、苏北和浙西南地区重点中心镇密度则明显较低,发展也严重滞后于发达地区。这种非均衡发展状况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特定区域间重点中心镇总体生产力水平差异日益加大。

其次,对重点中心镇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受“重城轻镇”的传统思想影响,中西部地区的省、市、县对重点中心镇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在政策、资金、资源的支持上,仍习惯于向城市倾斜。再加上地方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工作主动性缺乏,导致重点不突出,中心镇建设流于形式。

最后,部分地区的培育方法不合理,导致重点中心镇的建设质量难以提高。如,在中西部和东部后发地区,部分地方选择将撤乡并镇与镇镇合并作为重点中心镇建设的“捷径”。[3]表面上,通过调整行政区划,会使中心镇人口数量增加,但这并不是由产业发展、人口自然向建成区集中产生的结果,中心镇人口规模小的局面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可见,中心镇建设并未实现由点到面的跨越,许多中心镇的权利受限,自身发展活力、潜力无法释放,带动区域内其他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作用也难以充分发挥。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速度较慢,小城镇整体经济水平不高

首先,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我国东部地区小城镇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城镇互动、民资与外资的共同带动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部分小城镇产业已具备转型升级的基础。但由于大型企业和龙头企业少、自身发展要素受限,使东部地区小城镇产业(特别是工业)转型升级速度普遍较慢,成效不明显。相对于东部地区小城镇而言,我国中西部地区小城镇经济发展起步较晚。近几年,借鉴东部地区小城镇产业发展经验,中西部地区小城镇强调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吸引外资,承接大城市产业转移。但由于区内多数小城镇区位优势和创新优势较小,对外资的吸引力不强,加上区域内城市发育成熟度较低,对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有限,许多小城镇常陷入产业发展困境,经济转型升级缓慢,产业发展水平难以提高。另外,由于中西部地区一些小城镇盲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风能发电等新兴产业取代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果造成产业结构看似升级,但因发展脱离小城镇实际,使新兴产业转瞬间变成不良资产,反而抑制了产业转型升级。

其次,在推进城镇化、扩大内需方面,小城镇普遍面临内需不足的问题。从区域角度看,我国东部地区目前虽已处于城镇化的中高级阶段,小城镇竞争力较强,带动了农村人口的大规模跨区域流动。但由于农民市民化的成本较高,东部地区小城镇“候鸟型”农民人数颇多。这些农民在小城镇大多没有归属感,用、住、行及文化方面的消费意愿并不强,导致小城镇经济发展缓慢。我国中西部地区目前仍处于城镇化的初级阶段,农民向小城镇靠拢的积极性不大。另外,在产业基础薄弱的背景下,进镇定居的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消费能力有限。而社保制度、信贷体系不健全和公共服务不到位,又制约了农民消费潜力的释放,“新居民”消费对小城镇经济持续增长的积极影响不显著。

(三)城镇化建设障碍重重,建设进展缓慢

一方面,因产业支撑力度不够、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偏低等问题的长期存在,我国城镇化的进展缓慢。首先,近年来我国东部地区小城镇产业投资速度已有所降低,产业规模增幅逐渐减小,创造的新就业机会不多。同时,由于企业的资本、技术对低素质劳动力的替代加快,小城镇就业压力有所上升,而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无法提供充足就业岗位,又进一步阻碍了东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其次,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我国中西部地区小城镇外来人口较少,加上本地60%以上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转移到发达地区务工,剩余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适应能力差,进镇意愿不强,致使中西部地区城镇化速度慢,小城镇始终“人气不旺”。

另一方面,二元体制依然是城镇化建设的深层次障碍。第一,农地产权制度不健全,农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由于缺少制度支撑,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无法真正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弃土进镇”的决心较小。第二,我国小城镇社保制度不健全,多数小城镇户口对农民的吸引力不足。特别是随着农村资源要素价值的不断升高,越来越多的农民认为农村土地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更保险。同时,因小城镇现有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已进镇定居的农民仍需靠自我积累来实现自我保障,这在客观上抑制了进镇农民的消费需求,使其生活方式市民化速度慢,阻碍城镇化进程。第三,成为小城镇永久性居民并获得相应社会权利对农民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但部分小城镇却人为设定本地农民落户附加条件,跨省农民落户更是难上加难,导致大量农民长期徘徊在小城镇“正规”门槛之外。目前,虽有部分小城镇落实了以居住地划分小城镇户口的户籍登记制度,但因未触及户籍制度背后的社会福利制度,新进镇农民与原镇居民始终无法融合成一个“镇民共同体”。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又加大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

(四)小城镇规模与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益不高

第一,从宏观层面看,小城镇高度分散,布局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有30%左右的小城镇建设尚未编制总体规划。因缺少规划,这些小城镇的功能分区不明确,用地布局相对分散;各功能区间距离较远,建设成本较高;单一功能用地比例过大,资源浪费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第二,从微观角度看,小城镇发展与保护土地间存在矛盾。如,我国中西部及东部后发地区许多小城镇建设者并没有按照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的要求利用土地。如,将小城镇发展看成是规模扩张,盲目推进“圈地运动”;以吸引开发商投资来带动小城镇经济发展为目的,随意扩大产业用地规模,粗放利用土地;重视新区建设,轻视旧区挖潜改造,忽视土地利用环境效益的提高等。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的新路径

(一)妥善处理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择优发展重点中心镇

首先,择优发展重点中心镇,避免因重点中心镇分布不平衡带来的弊端。各地可考虑选取差异化路径建设重点中心镇:东部地区城乡、镇、村间的界限模糊,城乡一体化特征明显,中心镇建设应以条件较好的建制镇、县城和城关镇为重点;中部地区城乡差别较大,发展中心镇应以城关镇和少数建制镇为主;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经济不发达,应按实际情况重点建设城关镇。

其次,应继续探索中心镇发展新模式,通过中心镇带动一般小城镇发展,提高小城镇建设的总体水平。中西部地区应转变“重城轻镇”的观念,抓准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机遇,采用非均衡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中心镇。加快制定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发展中心镇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具体的调查研究、政策拟定、督促考核等工作,引导中心镇在各方面先行一步,使之成为带动作用较强的区域经济中心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如,可在农业产业化、工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市场建设的项目安排方面优先向中心镇倾斜,并出台“高含金量”的产业扶持政策,推动中心镇经济发展;优先安排中心镇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可采取联合、集团化等模式,推动大中城市的优质资源向中心镇延伸扩展;适当增加中心镇建设用地指标等。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地方应努力做好重点中心镇社会资金筹集、科技创新、镇村统筹等工作,带动小城镇整体建设水平提高。

最后,中西部和东部后发地区在引导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中心镇集聚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地理区位、土地面积、经济和人口规模、财政收入等指标,有针对性地推进中心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管理权限,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力争将中心镇率先建成“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带动效应好”的现代化小城镇,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小城镇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推动小城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小城镇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功能完善,全面提高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应成为我国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小城镇培育中,应注意把握以下“两个结合”。

第一,小城镇建设应与较高水平的产业发展相结合,在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打造根植性强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对我国小城镇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应选择“竞争性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比较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作为小城镇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夯实小城镇发展的经济基础。为此,应制定特色产业培植计划,引导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4]基础好的小城镇应实施园区化战略,以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园区为平台,吸引与特色主导产业相关的大中小企业向园区集中。走“高、精、尖、优”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如,以大型企业为创新主体,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制度环境,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突破关键性技术,重点培养创新型企业;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打造共生性技术创新平台等。另外,积极实施品牌培育战略,以骨干企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打造具有全国性、国际性影响力的品牌。充分发挥特色产业集群的优势,形成小城镇品牌,提高镇域产业品牌效应和产业竞争能力。

第二,小城镇建设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首先,东部地区小城镇必须从自身优势出发,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就业门槛低、资金投入少的社区服务业,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进城农民的收入,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5]中西部地区的小城镇应立足于本地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富余农民、外出打工的成功人士、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带资金、带项目在小城镇创办实业,并积极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努力增加当地的经济总量和就业机会。同时,中西部地区小城镇应结合实际,走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发展道路,注重发挥“后发优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劳动密集型产品。其次,坚持“进得镇、留得住、富得起”的原则,着力破除城乡二元化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6]一要完善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较多的农地财产权;完善农村地价的评估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市场交易制度,加快农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建设,探索农地有效流转方式,鼓励农民割断与土地的“脐带”,使其真正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增强农民完全融入城镇生活的能力。二要逐步构建以居住地为基础、以身份证为核心的身份统一的户籍管理体制,为农民市民化创造条件。三要加快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小城镇社保投入,完善社保体系,提高社保水平,吸引农民进镇定居。制定面向全体居民的基本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层次,使每个居民都有一份医保、社保。四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培训投入,鼓励企业参与“新”居民技能培训,培养专业技能型劳动力,增强“新”居民就业能力,从而带动“新”居民乐业,确保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合理规划,走紧凑型小城镇发展道路

第一,应制定小城镇布局的优化策略,形成合理的小城镇发展规模和布局。一是客观分析小城镇当前的综合承载力,科学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小城镇的发展状况,把小城镇放到区域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综合考量,明确小城镇在区域内的功能定位。二是小城镇建设要坚持有限扩展理念,结合小城镇具体定位,从区域整体发展的高度来设计小城镇空间扩展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引导小城镇进行有序的空间扩展。三是形成以重点镇为枢纽的小城镇总体布局,形成布局合理的小城镇发展态势。

新型小城镇建设范文第3篇

进入2017年,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再次加快。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表示,要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他强调:“要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城镇有序设市,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

事实上,早在今年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牵头,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等14个部门组织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提出了2017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落地生效,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新型城镇化又成为了今年各级政府的工作热点。

顶层设计

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这就是“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注重”。

自2012年中共十首次提出“新型城镇化”概念,新型城镇化建设已在全国遍地开花。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

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的发展理念促进四化同步发展,这是我国“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引领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行动指南。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已经站在新起点上、取得新进展。不少城镇正在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胆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着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离不开核心产业的支撑,尤其是综合性和关联性强的支柱性产业,是新型城镇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而旅游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以其综合带动功能,成为不少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首选。

地方实践

众所周知,新型城镇化是关系现代化全局的大战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其建设为旅游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旅游产业升级的重要契机。而旅游业发展的新格局――全域旅游更是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载体。这就让不少坐拥传统文化宝藏的城镇首先找到了一个发展方向。

特色是一个城市的永恒生命力,在基本满足于实用和物质功能之后,良好的外部景观、和谐的生存环境、独特的文化空间、生活的艺术美感,就成了人们的必然追求。当前有一批特色小镇风生水起,比如云南省丽江的玫瑰小镇、江苏省的“中国蚕丝之乡”震泽镇,它们有自己的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管理机制等,作为链接城市和农村的县域经济发挥了比较优势的作用,具备了“小而美”的特色。浙江省大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创新理念也值得一提,但是对其发展模式不能生搬硬套,必须结合各个地方自身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文优势等等,综合分析研判,对特色小镇科学定性,明确特色小镇的内涵。

其次,坚持绿色高效的城镇化,一定要绿色发展,走资源节约型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找到社会和生态的平衡点,才能持续发展。

2017新年伊始,作为国家批复的西部整省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的唯一省份贵州,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城镇化建设的全过程,对环境倍加呵护,对资源精打细算,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绿色城镇化,从“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和谐社区”四个方面因势利导建造绿色家园。

新型城镇化建设再上升一个新的高度在于将其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城镇化合作,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建设、国际合作走廊建设惠及沿线的大、中、小城镇。

此外,还应当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施脱贫攻坚工程,y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新型小城镇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传统农区;产业选择;城镇功能定位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4.06.019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以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伴随产业升级、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地区转移聚集的城乡一体化过程。我国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高度重视。中共十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明确指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为“长远的城乡一体化,包括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必须符合我国基本国情、适应各地区的实际发展状况。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各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既有以工业为主的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也有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城镇化发展水平较落后的传统农区,而传统农区的城镇化进程将直接影响整个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传统农区通常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其城镇化水平受小农经济结构和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认为,解决传统农区的产业选择问题可以促进传统农区的产城融合发展,对推进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传统农区城镇化进程中产业选择的误区和原则

1.城镇化进程中传统农区产业选择的误区

传统农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是科学选择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目前,根据“三规合一”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各级政府积极制定并实施了当地经济发展规划、新型城镇社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但是在“三规合一”的具体实践过程中,规划之间不能相互配合,常常出现效率低下与资源浪费现象。由于追逐政绩、目光短浅、缺少科学决策等原因,大多数管理者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么不切实际地追求高新技术产业,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产业,要么盲目引进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工艺或淘汰技术项目,从而造成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不和谐。具体来说,传统农区在产业选择过程中存在两大误区:一是舍近求远,重工轻农,忽视农业产业的升级,无法形成支撑农业生产的产业集群;二是顾头不顾尾,产城分离,产业发展不考虑城镇建设规划或者城镇建设规划不关注产业发展,形成了脱离农业发展工业、脱离城镇发展产业的局面。产业发展缺少城镇依托,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城镇建设没有产业支撑,缺乏就业吸引力,人口分散,城镇成为“死城”。

2.城镇化进程中传统农区产业选择的原则

城镇化进程中传统农区的产业选择必须坚持优先选择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的产业的原则。首先,可以依托传统农区小城镇的区位优势或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与当地的资源、区位相适应的产业;其次,可选取当地实力雄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为龙头企业,带领其他中小企业与当地农户形成规模化的产业集群;再次,推进新型工业化,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能够充分发挥综合优势或比较优势的产业,以形成主导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传统农区的城镇产业功能定位

根据对传统农区的城镇产业功能定位与发展条件的分析,城镇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培育具有各自特色的主导产业,强化产业支撑,逐步构建比较完整的特色产业集群。因此,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要将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融合起来,即传统农区的城镇建设要注重产业的选择,产业发展要以城镇建设为依托。通过产业发展促进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吸引人口的集聚,通过城镇建设带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传统农区的城镇产业功能定位具体可分以下几种类型。

1.以特色农业与农产品深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小城镇

拥有特色农业和农产品优势的传统农区的城镇功能定位,可根据资源优势发展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种养殖业或农产品深加工。具体的产业选择可以有以下三种。一是标准化的蔬菜、水果种植业。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蔬菜需求量不断增多,传统农区可以通过发展大型的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传统农区的农业产业结构。二是特色农产品的种植与精加工业。小城镇可利用自身拥有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化的农产品种植及精加工业,打造小城镇的“城市名片”。如河南省信阳市盛产毛尖茶叶,主要茶叶产区可围绕毛尖茶的种植、加工、交易、流通等环节形成茶叶产业集聚区,通过茶叶产业链的集聚实现规模效应,扩大信阳毛尖的品牌影响力,通过产业的繁荣进而带动城镇人口的集聚,促进产业与城镇的协调发展。三是品牌化的生态畜牧业与相关产品深加工业。对于传统农区来说,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可以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做文章,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的发展,如河南省潢川县的华英集团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成为当地的龙头企业,同时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形成产业集群,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2.以物流业为主导产业的小城镇

拥有交通区位优势的传统农区的城镇功能定位,可以利用便捷的空间优势、区位优势发展物流业。通过建立农产品物流园区,形成农产品收集、储存、深加工、运输、批发、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系统,成为农产品流通的枢纽,进而带动传统农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3.以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小城镇

对于传统农区拥有良好工业基础的城镇,可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参与大城市产业分工,为大城市的工业产业提业配套服务。规模化工业产业的集聚,可以促进人口、资金、物料等生产要素的集聚,相关深加工、服务业的集聚及基础设施的集聚,从而优化小城镇的产业结构,形成独具特色的工业型小城镇。

4.以生态旅游与休闲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小城镇

传统农区的诸多小城镇都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或人文优势,因此可以依托环境优势发展生态旅游与休闲农业,具体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生态农业型小城镇。这种类型的小城镇可以以有机农业为主导,发展有机农副产品及其深加工业,在利用资源优势的同时最大化地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产业与生态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形态,打造低碳、生态型城镇。

二是民俗文化型小城镇。这种类型的小城镇可以以传统的民俗文化为基础,利用当地传统民俗文化资源,拓展相关产业,如民俗文化展示、民俗手工艺品加工、民俗文化体验服务等。通过打造当地传统民俗文化品牌,推动文化资源向多元化产业转移,进一步提高小城镇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打造文化型小城镇。

三是生态旅游型小城镇。这种类型的小城镇可以以风景名胜、生态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古迹等自然、人文景观为依托,将观光旅游业与生态农业融为一体,优化传统农区小城镇的产业结构。如江西省婺源县,以建设“世界文化生态公园与中国最美乡村”为目标,通过科学统筹城乡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城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了“一个中心城区、三个副中心郊区集镇、一百个文化生态景观村”的三级城镇框架体系,使婺源形成了城乡协调发展、城镇建设与特色产业互相促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另外也可通过建立农业标准化试验示范基地,以农村、田园生活体验等形式打造生态农业旅游园区。如河南省安阳市近郊的几个乡镇打造了包括休闲、娱乐、采摘、餐饮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园区,将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与农业观光旅游,综合应用到农业标准化试验示范基地,既促进了传统农区小城镇人口的聚集,也促进了产业的聚集;既加快了特色农业的发展,也完善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从而实现了“四化”的协调发展。

三、促进传统农区产城融合发展的路径分析

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以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为基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通过产城融合,使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使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实现“四化”协调发展。

1.产业规划与小城镇发展规划相结合

新型城镇化发展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密不可分,而在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镇发展规划要先行。从某种意义上讲,传统农区的城镇总体发展规划过程中,产业发展规划是其关键所在,是其先决条件。因此,要通过做好产业规划,使小城镇发挥出其自身功能,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当经济产业相对合理时,城镇化发展速度才会相对更快。当然,传统农区小城镇的产业选择能够做到低能耗、轻污染、可持续发展即可,不一定要同时满足新型工业化的五个要求。具体来说,经济基础较好的小城镇可以优先引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和资金密集型产业,以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经济较为落后的小城镇可以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提高小城镇的人口集聚性。

2.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相结合

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根据小城镇的经济基础和区位优势,选择特色化的城镇产业功能定位――特色农业与农产品深加工业、物流业、深加工工业、生态旅游及休闲农业等,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带动产业集聚。一方面,可以通过产业集聚形成工业园区等形式的产业集聚区,扩展传统农区小城镇的地域空间;通过对小城镇与产业园区的空间合理布局,同步规划小城镇的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相应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城乡共享共用的社会事业,使小城镇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促进劳动力的集聚,而生产性人口的集聚最终会带来生活性人口的集聚,使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可通过提高传统农区城镇居民的整体素质,使农民就近转岗就业转化为产业工人,实现劳动人口层次的整体提高,带动产业进一步发展。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要提高,重点需要解决基础教育问题,加强农民的业务知识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应合理控制人口总量,继续实行适当的生育政策。

3.新兴产业培育与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瑞典著名经济学家纲纳・缪达尔认为,当城镇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时,决定城镇增长的不再是本地的资源禀赋,而是其本身吸聚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的能力,这种能力取决于城镇能否形成一种繁荣的主导产业。因此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寻找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兴产业的培育。培育新兴产业可以实现传统农区产业水平的整体提高,优化产业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产业园区建设与小城镇承载力提升相结合

作为产业集聚主要载体的产业园区,因其拥有政策支持、区域优势、产业配套设施和先进管理体制等,通常能够吸引人、财、物等资源的集聚。因此,传统农区的小城镇承载力提升要着眼于产业园区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产业园区建设的关键,也是小城镇产业集聚的关键;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房地产等社会服务配套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产业园区建设的保障,也是小城镇承载力提升的保障。因此,政府应在产业转移、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土地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产业向产业园区集聚转移,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促进传统农区小城镇向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对小城镇的管理体制进行变革,促进产城融合;对传统农区的小城镇与城市进行合理分工,使之优势互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生态优美的小城镇发展格局。

总之,传统农区的城镇化建设不同于发达地区的城镇化建设,必须根据其自身的资源、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选择主导产业,将产业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特色化的城镇产业功能定位,促进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培育新型产业,使传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王新涛.产城融合理念下中原经济区小城镇产业选择与培育[J].企业活力,2011(8):26.

[2] 仇保兴.新型城镇化:从概念到行动[J].行政管理改革,2012(11):11.

[3] 李程骅.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型城镇化战略[J].求是,2012(14):35.

[4] 杜永红.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战略模式的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2(4):92.

[5] 唐娅娇,李晓燕.低碳路径下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新型城镇化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1(7):199.

新型小城镇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金融;体系;保险

中图分类号:G812文献标识码: A

一、新型城镇化的涵义

何谓新型城镇化?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从内涵上看,可理解为由初步阶段的城镇化向更高层次的城镇化转化的过程。基础层次的城镇化指的是农村城镇化,强调农村不断向城镇转化的过程;更高层次的城镇化是指突出城市功能的城镇化阶段,既包括城市聚集的过程,也包括城市要素向农村扩散的过程。因而,新型城镇化至少包含三方面的含义。

一是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是一种相互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新型城镇化是工业化的依托,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实现三者的有机融合。

二是新型城镇化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拥有量较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要与我国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形成新型城镇化与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是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性。新型城镇化必须转变发展方式,以新型工业化支撑新型城镇化。要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把重点放到中小城市与城镇上来,保障新型城镇化的质量,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农村金融的困境分析

(一)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单一

基础设施建设常需要大规模、长周期的资金投入,且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在市场经济主体中,除政府外一般都不愿意涉足该领域,造成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基础设施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化。要解决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庞大资金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根本无法满足;而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政府不能作为贷款主体来获得信贷资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不能贷款给政府部门。在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农业发展银行只对农产品流通和农业技术改造等项目贷款,国家开发银行主要支持国家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并不针对具体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依靠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农村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中小企业在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因为中小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它能够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化。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有体制的缺陷,我国金融机构偏向公有制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和保障措施还很少。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比较少,这必然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也影响了我国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三)金融支持体系不健全

在我国,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体系不健全,来自地方财政自筹和上级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占主导地位,无论是商业性金融机构,还是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没有将农村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信贷投资的重点;且作为市场化融资手段的市政债券还没有发展起来,民间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还没有上升到政策高度,农村保险和农民市民化所需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整体上还缺乏统一、有效的顶层设计。

(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低,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支农的力度逐渐加大,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依然很低,不能适应农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我国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真正能扎根在乡镇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几乎不在乡镇设点,特别是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正规金融机构更少,存在着很强的“马太效应”。很多乡镇的金融机构网点数量远低于全国3.7个的平均水平。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信息化严重滞后,甚至有的金融网点还没有ATM自动存取款机和POS机,其业务主要限于存贷和汇兑,而适应广大农村发展特点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开发新型产品以满足城市客户,而忽视对农村的金融产品供给。新兴的中间业务、代收代缴、票据承兑和贴现等服务相对较少,理财咨询、外汇业务等更为鲜见,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性与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矛盾突出。

三、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农村金融困境的对策

(一)扩大融资渠道,增加新型城镇化资金来源

首先,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由于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具有公益性、社会性系统工程,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这种特点与商业银行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相冲突。这个冲突的解决离不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特别是要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的作用。在当前,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中,一是要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的中长期债券提供的信贷融资,二是要赋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中长期债券支持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功能,并把政策性银行提供的中长期融资支持作为我国今后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的主要来源。这就要求继续深化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改革,解决提供中长期债权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债信、监管等问题,以便更有效地支持我国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

其次,发行地方政府市政债券。在西方许多国家,地方政府在投资修建公路、桥梁、学校和医院等基础设施或公用业时,一般借助发行市政债券来筹资。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融资也呈现出向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趋势。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让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也是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筹措资金的重要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能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城市公用事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二)创新农村金融体系

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农村的集体土地、农民的房屋都不能成为银行的抵押资产,甚至城镇化后的住房也缺乏抵押功能。为此,必须创新金融体系。本质上,金融创新是对各种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变革,使其产生新的金融合约。因而,创新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1、改变现有的金融合约条件

新型城镇化会使大批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居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但仍保留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农村房屋,如果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农村房屋可以进行抵押,就可以解决当前农村贷款普遍面临的抵押物不足问题。

2、创造新的金融合约

新型城镇化能创造出可观的未来收入流,如人口集聚使土地升值带来的大量土地出让金、城镇化形成的农业休闲旅游收入、现代农业经济创造的各种收入。这些收入流如果能通过金融合约,将其予以折现,就能成为新型城镇化资金的重要来源。

(三)完善农业保险,进一步改善支农再贷款制度

农业保险可以为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活动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市场价格变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补偿,能够让农民或其他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农业生产,也使金融机构的贷款没有后顾之忧。在当前我国的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应该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发展商业保险,探索适合农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保险模式,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同时,还要设立再贷款制度。虽然我国已经在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设立了再贷款制度,但是再贷款对象范围有限,且与我国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庞大资金流不相适应。

在当前的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让支农再贷款制度服务于我国农村新型城镇化,关键是进一步改善支农再贷款制度,扩大支农再贷款对象,把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其他支持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机构都纳入到再贷款的范围内,鼓励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敢于将吸收的存款用于对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放贷款,增加我国农村新型城镇化资金来源,也有利于保障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的安全流动。

(四)开发与农村新型城镇化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新型城镇化中的农村金融困境,根源在于当前缺乏与新型城镇化相匹配的金融制度创新与金融产品创新。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尚没有新型城镇化贷款的操作制度,也没有开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专项贷款,更无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贷款优惠政策。通过金融创新以化解当前的农村金融困境,是顺利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本身的要求。新型城镇化强调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农业与人的协调发展,需要金融机构创造更多适合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及农业转移人口素质提高的新产品、新服务,积极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邱俊杰,邱兆祥.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困境及其突破[J]. 理论探索. 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