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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政府、企业、医院和社会各界对医学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医院管理层“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需要以科研项目带动学科建设为纽带”意识的不断增强,医院科研经费的来源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如何科学有效的管理医院现有的科研经费,合理高效的使用科研经费,成为医院财务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一项重要课题。结合财政部、科技部2006年共同制定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科技部2014年最新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通过对我院2013年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一些相关完善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
科研经费;医院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8012902
1情况分析
本文所指医院科研经费也称项目经费课题经费,是指由医院科研人员获得的,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的,用以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医学科研项目的经费。从广义上分类,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直接费用由十项构成:
(1)设备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购置各项专用设备(仪器),对现有设备(仪器)进行升级改造或租赁外单位设备(仪器)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购买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的费用以及这些材料的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课题研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协作单位的测试、化验及加工检验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课题研发过程中可以单独计量的相关大型仪器设备或专用科学等装置运行的水费、电费燃料燃气消耗费等。
(5)差旅费-课题研发过程中科研人员因开展科学实验、业务调研考察、学术交流等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
(6)会议费-课题研发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发生的会议费用。
(7)国际合作和交流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课题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因需要支付的查新费、文献检索费、版面费、收集资料发生的业通信费(邮电费)以及专用软件购买费、专利申请费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课题研发过程中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费用及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等)的等劳务性费用。
(10)专家咨询费-课题研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咨询费用。
间接费用主要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房屋及水、电、气、暖消耗等的有关管理费用补助支出和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绩效支出,简单来讲就是为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通过整理,本院2013年度科研经费各项开支情况见表1(数据采集来源为本院科研经费管理系统)。
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3年度我院科研经费主要支出用于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劳务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会议费支出和培训费支出六大方面。专业设备购置支出主要指医院采购的电子设备、光学设备、机械设备和其他专业设备的支出。劳务费支出主要指医院支付给外单位个人的劳务费用。差旅费支出主要指医院工作人员国内出差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费及杂费等开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指医院零星日常公用支出。会议费支出主要指医院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会议场地租用费及文件资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支出主要指医院职工的各类培训支出,包括参加培训的差旅开支等。
2问题及对策
(1)从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结合我院2013年度科研经费支出情况看,两者存在口径不一致问题。对于科研经费的明细核算,现行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并未做明确的规定,财务上一般是按照“专用基金―科研科目”来统一核算科研经费的,但是依据2006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共同制定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应该按照前述十一种种类划分,我院科研经费在管理划分上依然采用会计科目划分管理的办法,这无法按照课题项目要求对每种开支进行严格控制,造成科研经费管理控制和数据统计的不便。因此,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会计核算要实行两条线,相互明确不得混淆。
(2)科研经费开支范围比较单一集中。我院科研经费开支主要用于专用设备的购置(占比62%)、劳务费支出(占比15%)和差旅费支出(占比6%),而开支范围规定许可的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和专家咨询费几乎没有。这主要是由于预算编制不合理,缺乏准确性造成的。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特别是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是课题得以顺利进行的经济保障,是科研项目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照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但实际上,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医院科教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强化法律意识。协助项目负责人共同编制预算,三方切实将其提高到执行国家预算法的高度,做到预算编制既符合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又能适应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3)科研经费各项开支合规性有待提高。各项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课题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开支,能够利用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的要尽量利用现有设备,确实需要重新购置的,应对拟新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原有相同或相似仪器设备利用情况以及今后新设备开放共用共享等情况进行充分说明,同时也要积极鼓励通过试制、租赁等方式来解决专用仪器设备的使用问题。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需按流程进行采购招标备案,合同会签。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会议费和差旅费这三项支出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是支出总额要严格控制,不得突破三项支出的预算总额。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要按照科研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列支,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能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尽量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减少现金流支出。其中劳务费没有比例限制,但不得直接开支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内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的人员性费用(2006《国家科技计划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评估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应当遵循以同行专家为主,合理吸收海内外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参与,努力扩大精通和熟悉行业产品情况的企业专家参与市场导向类项目评估评审的比重,另外也要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学会等学术咨询机构更多地参与到项目评估评审工作中来。间接费用的开支应当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体现科研人员价值,要结合一线科研人员的实际贡献,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安排绩效支出。避免个人电话费、交通费等支出占科研经费总支出很大比例的现状。
(4)科研经费管理流程未体系化。医院科教部门应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课题跟踪和反馈机制,及时跟进课题合同执行和各项课题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保证项目负责人在核定预算项目和额度内合理使用经费。财务科主要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经费使用的审批手续齐全,账务核算准确,资金管理规范,各项支出合理、有序。项目负责人在使用项目经费时,要严格按照原先核定的使用范围、用途和标准,合理安排项目经费支出,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内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不定期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或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查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要切实防止扩大用途、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甚至贪污截留科研经费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3结语
医院科研项目的优化管理和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对于一个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不仅有利于资源的调配和利用,还可以促进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新时代新形势下,医院各管理层各部门都要改变原有传统观念,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要不断探索和创新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推进医院科研经费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发挥科研经费的最大效益,以便提高医院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温泉.医院科研经费网络化管理模式的应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
[2]王国权.新编医院财务会计审计制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关键词】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统计分析;财务风险
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为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全国各省市相应的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无偿献血条例,制定了一些无偿献血用血的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无偿献血的发展。
荆门市关于用血的规定是[1]:
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满一个月后,本人和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时可以按下列标准享受优惠。
一、献血量200~400ml,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享用等量免费血液;
二、累计献血600ml及以上者,献血者一次可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免费用血,其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享用等量免费血液;
三、累计献血1000ml及以上者,献血者可终生享受无限量的免费用血,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享用等量免费用血;
四、献血者所捐献的血液经采血机构检验不合格,三个月后,本人可以免费享用等量的血液。
但是,在《献血法》运行十多年后,当初的一些激励措施也累积了很大的风险,如免费用血量占整个用血量的比例在不断升高,享受免费用血的人数也在显著增加。因此,本人对荆门市2004~2009年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数据进行分析,以期得出一些重要结论。
表一 供血量及免费用血量数据对比
年度 供血量 免费用血量(ml) 占供血百分率(%) 返血金额
2004 4144100 105860 2.55 125180
2005 4924200 141670 2.88 170140
2006 5144700 154160 2.99 189985
2007 6039900 209080 3.46 218825
2008 6700300 238190 3.55 226530
2009 6798600 248140 3.65 256400
表二 献血及免费用血人次数据对比
年度 献血人次 免费用血人次 占献血百分率
2004 18409 215 1.17
2005 19192 272 1.42
2006 19244 324 1.68
2007 21447 364 1.69
2008 24043 397 1.65
2009 24977 432 1.73
1 数据来源
来源于荆门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时间从2004~2009年。
2 讨论
表1为6年来荆门市无偿献血临床供给与免费用血的情况比较。从表中数据分析,2004年起免费用血量占总供血量的比率都在2%以上,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表2是无偿献血人次与免费用血人次数据的比较。从免费用血人次占总献血人次的比率看,比率均在1%以上,虽然2008年较2006及2007年稍低,但总体上都有增加的趋势。表2的x 检验值分析表明,免费用血人次增加很快,差异均有显著性。
3 讨论
3.1 从表1的数据分析,荆门市的临床供血量相对稳定, 一个城市的供血量与整个城市的医疗水平相适应,在没有政策干预或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每年临床的供血量变化不大[2]。
3.2 随着无偿献血的推广,能够享受献血优惠政策的人越来越多,免费用血量占总供血比例在逐年增长,虽然目前还不到2%,但这已经潜在财务风险,而且,由于供血量相对稳定,增长的速度远赶不上免费用血的增长速度。6年中,荆门市供血量平均的增长率在10% ,而免费用血量的平均增长率在19% 。
3.3 从表2的数据分析,献血总人次数有增加的趋势,但免费用血人次数增加比率更快。献血人次数与临床供血量是相对应的,特别是在开展无偿献血初期,每人次献血量大多是在200 ml,因此为保证临床供血,必须招募更多的献血者。随着无偿献血的深入发展,宣传力度的加大,每次献400 ml的人数比例不断增加,2009年本市献400 ml的人次已经占总献血人次的65% 。而免费用血人次10年内平均增长率为24.6% ,使得免费用血人次占总献血人次的比例增长过快。
3.4 从表1分析看,免费用血人次的快速增长,使得免费用血的金额也会相应增加,从2004年125180元增长到2009年256400元,平均每年的增长率在19.2% 。特别是近几年,增长幅度更为突出。
3.5 纵观上述数据,本市的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荆门红十字中心血站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返还的血费资金来源于无偿献血基金,而无偿献血基金已于2006年后不再提取,面对如此高的免费用血的费用,血站的负担将越来越重[3]。而目前制定的免费用血政策只是推动无偿献血的一个过渡措施 ,无偿献血工作立法已经10余年,《献血法》实施初期的一些过渡措施也应随着无偿献血发展而进行修改。
参考文献
[1] 荆门市人民政府.荆门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见:荆政发【2005】25号
[2] 罗志红. 2004-2008年湖南省临床用血情况和未来用血变化趋势分析[D]中南大学, 2009.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铁路建设项目拆迁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开设唯一账户,禁止多头设置或混用账户。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补被拆迁户”的管理办法,从省市区(市县)乡(镇)被拆迁户,均由所委托银行按照专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五方签章的拆迁补偿兑现表,将资金及时足额直接补偿到被拆迁户,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调度使用专户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及配套工作经费由铁路建设项目业主负责筹措安排,市铁路建设管理机构按相关项目拆迁补偿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对资金进行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审计检查。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严禁截留、侵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禁止用专项资金进行拆借、投资和捐赠、赞助,审计部门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专项资金
第五条专项资金直接用于铁路建设项目所界定拆迁补偿内容的摸底调查、鉴定评估、行政裁决、审计审价及按政策进行的拆迁补偿、拆除代办及安置过渡等相关费用。产权调换安置房的购置或安置点建设方案,需报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市铁路建设管理机构按相关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第六条由相关区(市、县)铁建部门根据项目的阶段性工作量测算资金需要量,向市铁路建设管理机构提出拨付预算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拨付资金,配套工作经费按比例一并拨付。每次申请必须详细上报上一轮资金使用情况,市铁路建设管理机构根据项目进展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七条开户银行有责任按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对相关区(市、县)专项资金进行监管。严格依据《拆迁资金拨付通知书》和《拆迁资金拨付兑现表》,按工作程序将补偿费直接发放到被拆迁单位、集体或被拆迁户。
第八条在相关手续完善的情况下,开户银行及拆迁工作机构应按程序及时发放补偿款,做到便民、利民,手续简便可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拖延和占用。被拆迁单位、集体以转帐方式领取补偿款,被拆迁户原则上用存折方式领取补偿款。
第九条发放补偿款时,开户银行需审核验明:
1.核对区(市、县)铁建部门提交的《拆迁资金拨付通知书》、《拆迁资金拨付兑现表》及相关附件。
2.核对被拆迁单位、集体的银行帐号和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第十条各区(市、县)铁建部门按月向市铁路建设管理机构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报表,接受相关检查和审计。对违反使用规定的,可停止拨付或收回专项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结算审计
第十一条拆迁工作结束后,区(市、县)铁建部门要及时提出审计申请,省、市铁路建设管理机构应尽快组织核查审计,逐级开展资金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章工作经费
第十二条工作经费是指市及相关区(市、县)铁建部门为组织推进项目拆迁工作,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计提比例在专项资金中提取的经费。
第十三条工作经费按拆迁补偿总费用的5%另行计列,供省、市和相关区(市、县)铁建部门及承担拆迁安置工作的部门使用。
第十四条工作经费原则向工作量大、工作难度较高的基层部门倾斜,按省铁建办计提1%,市级机构统筹计提1%,项目相关区(市、县)铁建部门计提3%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工作经费实行专帐、专款、专用管理,总额控制,直接用于相关项目的公告公示、拆迁代办及与拆迁工作相关的开支(如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差旅培训、接待协调费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野外津贴、误工补贴、误餐补助、加班费用、表彰奖励等)。任何单位及部门不得将工作经费挪作与项目无关的其它用途。
一、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同志任主任,负责“三公经费”管理及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事务。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1、公款出国(境)费
今年上半年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费
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今年上半年,公务用车费为20981.3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6%。
3、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公务接待费为1222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1%。
4、公务卡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公务卡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开支用公务卡结算,只有少数临时性开支用现金结算。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九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七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08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08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