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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惠民服务工作计划

乡村医生惠民服务工作计划

乡村医生惠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情况

8月30日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以后,**市政府把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列入了近期的政府重要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的精神,按照让农民尽量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的要求,对照我市的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副市长与卫生、发改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贯彻实施意见,现正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拟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我们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全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让广大农民尽量少生病

1、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由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我市该项政策已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前落实)。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设立常年体检门诊点,让参保农民免费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建立农户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2、切实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重大疾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市、县两级每年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有效落实肺结核、艾滋病和血吸虫病免费查治等政策。进一步健全农村,尤其是乡镇、村两级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和管理体系,健全“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中儿童和孕产妇居住地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3、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由县级政府安排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经费,坚持“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按照“监督全面,执法有效”的要求,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原则上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加强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企业职工卫生防护、学校卫生等的指导和管理,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4、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保证爱卫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爱卫组织的组织、协调职能,广泛开展农民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力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农民有地方看病

1、切实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根据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明确乡镇政府的公共卫生管理和领导职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设立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落实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协调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的网底,根据省《实施意见》有关“村卫生室由村民委员会举办,可采取乡镇卫生院派出服务、乡村联办或其他多种形式承办,实行乡村一体化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宁波实际,抓紧探索研究村卫生室的举办主体、承办形式和管理体制等。明确乡镇、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和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按照“责任分区、团队协作、综合服务”的原则,组建农村片区责任医生组,明确职责任务,使每个农村家庭都有自己的农村社区责任医生,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3、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省《实施意见》中“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每年每人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要求,我市已明确的每年每服务人口8元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新增7元,市财政根据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按照省里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宁波实际,确定我市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改革补助方式,由市政府制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县(市)、区制订考核办法,对乡镇、村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项目管理和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量化拨付每年每服务人口15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三)巩固完善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让农民看得起病(略)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自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10个县(市)、区及大榭开发区已全面推开,并陆续进入第二或第三个统筹年度。全市参保人数达348.6万人,占应参保人口的91.7%。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性运行机制。首先,合理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两年来,我市“住院统筹、大病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制度总体框架得到初步建立,“保障、救助、服务”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管理组织和经办机构,配置事业编制人员28人,编外人员27人,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因地制宜探索了不同的管理模式。除卫生管理为主外,鄞州区积极探索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运作的模式,宁海县和北仑区尝试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管理运作模式等。这些地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方面的有益探索,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四是较好地保持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从两个统筹年度来看,农民筹资水平和政府资助基本保持不变或略有提高,农民的补偿水平有所提高,信任度逐步增强,参保积极性得到维护,筹资难度一定程度下降,参保率从去年的76.6%提高到今年的91.7%。五是切实加强了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广大基层组织和干部承担了组织发动、经费收缴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各级财政按时足额拨付政府资助资金,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到位。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统筹基金4.05亿,人均年度筹资约80元。其中各级财政2.41亿,人均资助约50元。个人(包括集体扶持)1.64亿,人均筹资约30元。各级经办机构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医药费用审核,杜绝不合理支出。人均医药费用从去年的6920元降到今年的6703元,有效费用控制在85%左右。各地制定了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设立了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了基金的绩效评估和专项审计。到目前为止,已有7个县(市)、区开展了专项的基金审计工作,未发现财务违纪违法事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让广大农民放心。

2、住院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民的因病致贫问题。我市“住院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初见成效,广大农民普遍得益,受益率从单纯的住院统筹3%-4%提高到20%左右。一是住院统筹,对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施补偿,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全市住院结报142082人次,补偿金额25214.5万元,人均补偿1775元,平均补偿水平为25%左右。二是医疗救助,对农村五保、低保等困难对象实施医疗救助,截止今年6月底,医疗救助6020人次,救助金额1220.1万元,人均救助2027元。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各地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有机结合,建立了多种小病受惠机制。如宁海的乡镇卫生院门诊受惠模式,**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免一减”做法,**、**推行的联村责任医生制等。截止今年6月份,全市小病门诊受惠43.3万人次,受惠金额818.2万元,人均受惠约18.9元。特殊疾病门诊补偿1363人次,补偿金额116.8万元,人均补偿约857元。全市2004年享受健康体检50.7万人次。这些地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小病受惠机制的建立,使农民普遍享受到门诊优惠、健康体检、家庭保健、慢病随访管理等服务,扩大了制度的受益面,增强了制度的普惠性,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3、农民欢迎、干部拥护、社会支持,较好地营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推开和实施,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给予了认同和欢迎。从我们跟宁波大学医学院开展地实地进村入户调查来看,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种代表性呼声。一是要求制度持续办下去的呼声。有75.6%的农民对制度表示满意,有93.7%的农民认为有必要实行合作医疗,有89.5%的农民连续两年参加了合作医疗,有86.9%的农民表示以后愿意继续参加。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希望能够持续的办下去。二是要求制度逐步完善的呼声。集中在三个方面:有47.8的农民认为目前补偿水平偏低,有63.2%的农民希望个人缴费适度增加,政府资助稳步提高,保障能力相应提高;有72.3%的农民希望门诊得到一定补偿,增加受益面;有91.2%的农民希望结报手续进一步简化,医疗费用得到进一步控制。三是认为制度没有吸引力的负面声音。对去年参加而今年未参加的原因调查中,60.0%的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太低,对未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原因调查中,32.4%的农民认为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太低,52.9%的农民认为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太窄,说明部分农民不愿意参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程度比较低,从全市来看,这一人群占了10—20%左右。同时,在我们走访过程中,广大基层干部也普遍反映,第二年的筹资难度有较明显下降,他们说,在目前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党和政府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建立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受广大农民拥护,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政府形象。各级人大、政协及残联、慈善、老龄委等社会团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充分的肯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说明建立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困难问题

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已经初步建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的表现在:

1、制度层面。一是个别县(市)、区和乡镇两级财政压力较大,个人缴费相对偏低,一定程度存在由村集体和企业为农民部分垫资缴费现象。二是基金运行不够平稳,由于制度刚刚起步,基金测算缺乏现成的经验等原因,资金沉淀或超支过多。三是医疗补偿流向不尽合理,由于补偿比例设置随着医药费用的增加而提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群体医药费用相对较高,而家庭困难的病人由于自负部分难以承受,医药费用相对较低,造成基金实际补偿过多地流向经济相对较好的群体,使可能因病致贫的农民受益的份额相对较小,一定程度影响了制度的公平性。四是保障能力较弱,受基金总量限制,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限于住院补偿,平均补偿水平仅在25%左右,住院统筹平均受益率仅为3%-4%,尚无法有效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2、管理层面:一是筹资机制相对落后,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收缴工作,基本依靠乡镇、村(社区)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尚缺乏好的机制,牵制了基层政府和村(社区)组织大量的时间、人力等。二是经办机构力量薄弱,目前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近350万,专职管理人员不到30人,经办机构管理力量明显薄弱,有三个地方尚未落实人员编制。三是基金管理尚需加强,信息化建设程度不一,大量工作无偿依托医疗机构和基层乡镇的干部职工兼职完成,无法专业操作,存在基金审核、补偿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影响制度的正常运行和规范发展。四是医疗服务有待规范,尤其是大型医疗机构在参保病人的费用控制、结报资料提供等方面尚存在缺陷,与县级经办机构协调不够,给参保病人结报等带来不便。

3、农民层面:一是互助共济意识不够,疾病风险意识欠缺,更多地认同和习惯于政府和集体的救助,有投入、必回报,低投入、高回报期望与现有的制度保障能力形成了矛盾。二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不足,对“定点医疗、转诊治疗、分段补偿”等制度规定适应性较差。三是医疗消费观念存在偏差,不管小病大病都往大医院跑,从目前的医疗消费流向来看,乡镇卫生院的住院人次、医疗费用和补偿费用分别为14.1%、6.1%、6.2%,而宁波市级以上医院却占了27.9%、46.5%、42.0%,不合理的就医结构对基金支出造成很大压力。

(三)下步工作重点

1、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机制。实践证明,建立小病受惠机制是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解决筹资难问题,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总结各地小病受惠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重点研究制定既有利于扩大参保农民受益面,又能促进基层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的科学的门诊受惠办法,全面建立小病受惠机制。同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对重点慢病患者、6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2、逐步增强制度保障能力。建立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投入的动态增长机制,从2006年起,各级财政每年补助提高比例不低于10%。在保持制度稳定性和充分考虑农民对制度的认同及参与程度的基础上,间隔一定年限对个人筹资标准作适当调整,来逐步增强基金实力,提高保障能力。

3、积极探索长效筹资机制。随着制度的深入实施,在依靠基层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个人出资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试点,探索依托乡镇社会保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个人筹资收缴点,或在农民自愿前提下,委托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水电费等收取单位代收,科学引导农民群众自愿缴费,逐步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减轻镇村干部上门收缴工作压力。

4、特别重视基金监管。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设立基金财政专户,保证财政补助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确保基金“钱帐分离、封闭运行”。采取措施通过稳妥调整,使统筹年度与财政预算年度一致。各级财政、审计和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切实承担基金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基金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县级经办机构必须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成立基金稽查组织,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报监管。各行政村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情况。统筹年度末各地基金使用情况在媒体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科学规范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现有多种管理模式的相对统一,合理归并为1-2种,现阶段坚持卫生部门管理运作为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过渡。同时针对当前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的制度和方案设计,积极引导和规范,逐步实现相对统一和有效融合。在管理模式、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时,建议酝酿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依法管理。

6、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建设。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和经费到位,同时加强乡镇相关组织建设,建立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联络员制度,形成三级组织网络,确保工作需要。加强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统一使用省版软件,实现网络互联,实时审核、当场结报,更加有效地实施基金监管和数据的分析决策,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三、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确定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基层网络,巩固公共卫生体系网底,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全面加强疾病控制和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启动实施公共卫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4年全市各地共投入资金6649万元用于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监督执法和报告预警五大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施,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疫情网络直报达100%。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免疫规划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各类传染病的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实验室能力和现场快速检测毒物分析能力明显增强,我市成为WHO流感监测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有了极大提高,2004年62起、2005年38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置。

(二)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针对我市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相对薄弱,管理体制不顺等现象,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在乡镇划片设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分支机构,形成市、县(市)、区和乡镇三级卫生监督执法网络。2004年,我市镇海、江北、江东等地率先建立了垂直管理、规范化运转的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分所。目前,全市144个乡镇街道共设立卫生监督分所24个,占全市计划设置数的40%以上。全市新增卫生监督人员名额202名,其中正式编制161名,合同聘用41名。

乡村医生惠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围绕农民市民化,着力创新优质公共服务普惠机制。着眼于广大农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深入实施“幸福民生40条”,大力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向农民覆盖,让农村群众共享城市市民化服务、社区式生活。

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接轨工程。按照全覆盖、普惠化要求,推动城乡就业和保障体系从“制度全覆盖”向“人人全覆盖”转变。在扶持就业中“减少农业人口”,以“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约2万人。在强化保障中“提高农民待遇”,农民住院和门诊医疗补偿率分别提高到70%和60%,成为全省首个率先实现住院补偿率达到60%以上的医改目标的县(市、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18周岁以上群体的全覆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并轨,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每月525元。

推进公共服务全民共享工程。按照均等、配套的要求,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事业建设新机制。深化农村卫生事业改革,实施医疗、医药、医保、医助“四医”联动,三年内基本完成了所有镇村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分别下降28.4%、9.3%,创建为省首批卫生强区。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配置,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率先实施城乡十二年免费教育,幼儿园公办率和等级率分别提高到31.4%、76.8%,成为全国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基层全覆盖,惠及城乡群众90余万人次,深入基层比例高达94%,成为全国唯一的县(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示范区。

推进农村新居社区管理工程。按照融入、提升的要求,加快形成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新机制。连续十年实施农民安居工程,为农民群众提供了近9万套新居,新村建设总规模超千万平方米、投入超百亿。与此同时,同步推进“社区化、一站式”服务,配套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施新村物业社会化管理,对农民新村住宅小区实行与城市住宅小区全面接轨的物业管理:同步推进“村改居、农转非”工作。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62个村经济合作社的改革,5.5万名社员成为股份合作社股东,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有效配套。

围绕农村城镇化,着力创新城乡建设发展联动机制。坚持实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联动互动”,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推进农村城镇化的突破口,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调动乡镇积极性的切入点,2008年开始实施小城镇建设三年计划,累计拆旧457万平方米、建新1101万平方米,集士港镇成为市卫星城市,一批特色城镇快速兴起,小城镇对农村的带动、辐射作用更加突出。

放权扩权,激活乡镇内在活力。以宁波市小城镇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突出“活机制、强建设、重保障”,联动推进扩权强镇改革。依法赋予镇(乡、街道)或部门基层站(所、队)部分相当于区级的投资项目决定权、规划建设用地自、监督管理执法权、公共事务服务权等方面管理权限,增强行政综合执法效能、公共事务服务能力和人事管理调控力度,共计扩大并下放40项权限,免收166项行政事业收费,有效激发了乡镇的发展活力。

政策创新,增强乡镇综合实力。实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区、镇两级财政超收分成政策,进一步促进乡镇财政实力的增强,全区90%以上的镇乡(街道)财政收入超亿元。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补助政策,对镇乡(街道)区域范围内经营用地出让所得和建成区范围内、城乡结合部、街道功能区工业用地出让所得净收益部分,全额补助给镇乡(街道),增强了镇乡(街道)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的能力。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加大财政对镇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实行与项目相挂钩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四年来共安排45亿元。

项目扶持,增强乡镇发展后劲。在符合小城镇建设规划布局前提下,坚持重大项目布局倾斜,优先把一些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产业性项目以及重大公建配套项目安排到小城镇,增强区域发展的联动性、均衡性。整合集聚教育、文化、体育、交通等公共资源,四年来全社会累计投入275亿元,建成社会公共事业项目230个。同时加大项目引进力度,鼓励镇乡建立低层次产业退出机制,四年共计完成“退二进三”项目140个,有力促进了产业升级。

围绕资源配置一体化,着力创新要素保障倾斜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创新要素引导机制,拓宽资源流动渠道,推动更多的资源向农村倾斜、更多的资金投向农村、更多的人才流向农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成效显著。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围绕土地这一核心要素,积极创新、积极探索。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的综合作用。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率,健全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和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区土地流转比重达83.1%,其中10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率达40%。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积极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去年实施的7个整治项目土地复耕面积381亩。探索建立宅基地的置换退出机制,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开展新村建设,目前通过拆旧方式盘活土地9300多亩,多层公寓式住宅节地率达42%,成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提高农村产权有序流转率,以创新土地供应为突破口,实施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全区71%的农民新村以国有行政划拨形式供地并转为完全产权房。

乡村医生惠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全州“两会”刚刚胜利闭幕,州政府紧接着召开这次全州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刚才,元波和亚琴同志分别作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形势客观周全,安排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我完全赞同。希望与会同志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立足实际,进一步增强做好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

公共卫生和人口计生是造福人民的事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和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过去的一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卫生和计生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求真务实,攻难克艰,全州卫生和计生事业继续实现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全州年度人口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地区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目标,注重统筹协调,坚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降低人口出生率,实现了人口自然增长率始终控制在9‰以内的目标,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明显增强。在应对乌兰、天峻、都兰县洪水灾害,大柴旦地区地震、4.10交通事故、防控手足口病、救治“问题奶粉”婴幼儿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卫生行政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显著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三是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州卫生系统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病专防”战略,始终把强化重大疾病干预措施摆在提高群众健康指数的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疾病专防策略,重点传染病、地方病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四是人口计生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区以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契机,继续把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首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财政投入加大,二零零八年我州人均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超过全省20元人均标准达到27元。五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提高筹资水平、增加家庭账户基金、提高补偿比例,加大优惠对象补偿力度等十项措施,使此项惠民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务院关于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翻番的目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政府主导,项目拉动,多元筹资,德令哈、格尔木两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牧区“一村一室一医”目标实现和193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有力带动了全州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六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两项制度和各种奖励扶助政策、优惠政策得到全面执行,《海西州关于鼓励计划生育的若干政策规定》惠及更多家庭。自二零零八年起,州、县两级财政投入奖励资金800余万元,重点惠及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和城镇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进一步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以上成绩的取得,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级卫生和计生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为我州卫生和计生事业作出努力的广大干部群众、向全州卫生和计生战线的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把握全局、抓住机遇,进一步促进卫生和计生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

从当前形势看,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转折点,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具体来讲:一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深入持久地把农村卫生放在突出重要位置上来,加大投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力度、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和完善卫生支农政策,促进健康公平。这些政策的施行也将有利于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更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二是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藏区医疗卫生服务,着力解决最直接、最紧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卫生和计生工作将大有可为。三是中央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见效的政策措施,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措施作为保持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把加大包括卫生事业发展的社会事业投入作为重要的拉动内需引擎,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中央、省、州财政对卫生和计生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四是为提高将要启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国务院提出了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卫生部制定了实施措施,省有关部门也将拿出更加符合青海实际的具体办法,计划用三年时间初步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人民群众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五是随着我州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和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我们也有能力加大对“三农”和民生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卫生和计生服务能力。

多种机遇汇集而来,我们必须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保持“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状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公共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全局,立足卫生和计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筹规划,更加自觉地把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布局,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从最薄弱、最困难方面入手,从“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着眼,积极谋划项目,形成跑项目、争项目、干项目的浓厚氛围。依托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人口计生和公共卫生工作,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突出重点、攻难克艰,着力推进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零零九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州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不断推进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卫生工作,着重要在以下五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促进健康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稳定的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开展疾病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及人才培养等工作的经费需要。扩大农村牧区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继续落实专病专防策略,扩大重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职业病监测范围,加大干预力度,推进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指数。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下大力气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诊疗设备和实用型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州医院为龙头、县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四级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卫生下乡、卫生帮扶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继续加强社区卫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行社区家庭责任医生制度,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人性、综合、连续。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不断加强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和基金运行监管,提高农牧民受益水平,增强保障能力。在民族医药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大力推进民族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三名”建设,深入开展“三进”活动,不断增加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三是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首先,牢固树立生命无价、病人至上的理念,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以良好的态度、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将诚信医院、平安医院

建设落到实处。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努力降低医疗差错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水平。第二,严格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目前,各级医疗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计成本、大手大脚的现象,与建设节约型社会极不相符。医疗单位要建立起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管,杜绝浪费,加强节约型医院建设,将政府的各项投入和医疗服务收入用在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条件和服务质量上。第三,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目前,我州仍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健康在内的老百姓生活成本仍然较高,许多群众承受能力十分有限。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务必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施治,尽最大努力以合理的价格实施诊疗,坚决杜绝大处方、滥检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千方百计减轻患者负担,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降低或取消药品加成,各级医疗单位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第四,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是卫生行业建设的重点,各级医疗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始终把病人当亲人,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促进医患和谐,构建和谐卫生。四是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州现有人才队伍结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尤其是缺乏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各地区和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增加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卫生人才培养工作,采取富有成效的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大学科骨干、地方名医等的培养。五是深入调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种问题。国家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省卫生厅正在积极争取将我省纳入试点地区。当前的重点任务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按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立足州情、突出海西特色,认真研讨我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卫生体制改革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之即符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总体要求,又符合州情民意。

人口计生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围绕当前人口形势和政策环境,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结合中心工作,将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行为模式传播给社会公众,把实行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真正变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二是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要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三是健全服务网络体系。落实好7个乡镇中心服务站建设项目,各地区要把实施好项目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同时,推广三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模式,健全服务网络覆盖面。把少生优生作为民生工程之源,大力推进知情选择。继续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三查”覆盖率。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始终是计划生育管理的难点。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努力形成部门配合、城乡联手、区域合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法维护权益”的管理体制,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五是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切实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营造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完善定期分析调研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难点问题。切实加大对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员、职责、资金”三到位。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推进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合力。

乡村医生惠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山西省科普惠农计划自2005年8月实施以来,“五大工程”齐头并进,为全省农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信息、技术、人才、物资服务,让农民真正从中受益得到实惠。去年,全省建设市级科普惠农服务中心6家,旗舰店10个,标准店118个,新培训农民43.5万人次,农科110服务体系全年共解决农民咨询3.3万人次,下乡现场服务100余次。

2011年,山西省科协大力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全省有59个农村专业技术、15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被中国科协、财政部评选为2011年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个人,获得奖补资金1 540万元。17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3名农村科普带头人获省级表彰,共获奖补资金229万元。全省科普惠农服务站服务手段更加齐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范围更加广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去年3月,山西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和省科协在全省拉开了“科普惠三老”活动的热潮,为全省14 250名在乡老红军、老八路、建国前老党员提供系列科普服务,成为新时期科普惠农的创新和延伸,并和山西农大联合组织1 060名学生,利用暑期分赴全省10个地市18个县区看望“三老”人员,开展红色寻访活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山西省科协还将科普惠农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去年组织各地市科协,开展面向全省贫困户摸底调研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贫困户的具体需求,针对共性问题编制并印发了《山西科技扶贫农业致富实用技术手册(一)》3 000册,对660户贫困户提供了科普惠农的相关服务。在对定点包扶村方山县麻地会乡郝家庄村的扶贫中,省科协为全村303户村民加入科普惠农会员,让科普惠农的优惠政策在这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与此同时,山西省科协加强大联合大协作,科普惠农社会化格局正逐步形成。2011年7月,省科协与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了“山西科普惠农数字图书馆”,之后赴全省各市进行了9期面对面的辅导培训,与其它培训方式有机整合惠及35 000名农民。9月,省科协与省邮政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原有科普报刊发行、科普惠农专供物资配送、科普惠农绿色通道会员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品牌融合、渠道共建、项目互促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双方将用3年的时间,共同打造服务“三农”科普惠农绿色通道,探索“农资产品下乡,优质农产品返城”双向服务的新模式。11月,省科协与长庚耳鼻喉医院达成合作意向,共同开展“健康科普三晋行•耳鼻喉311援助计划”,由省科协聘请100位长庚医院耳鼻喉专家为健康365专家开展义诊,预计为1万名科普惠农会员及其家庭成员、家庭困难的农民朋友减免治疗费用300万。此项计划已开始试运行,并于近期正式启动。

乡村医生惠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挂点乡镇卫生院时间为两年。建立完善挂点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使受援卫生院逐步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使农村百姓在就医保健过程中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方式

1、依据需求,双方协商。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要,注重改善其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和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适宜技术服务能力。本着缺什么、帮扶什么的原则,由支援和受援单位双方协商项目。

2、帮扶项目,注重实效。要制定资金、人员、设备等对口帮扶计划,使受援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与发展。支援单位要有计划地选派思想作风好、医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疗骨干到受援单位,进行挂职锻练,并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晋升职称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工作任务

1、提供服务:支援单位要派医务人员定期到受援单位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可选择受援地墟日期间组织中高级职称医生在卫生院开展专家门诊,也可预约到挂点卫生院开展手术指导、专题业务讲座、病例讨论等服务。医院、中医院的人员选派可以千名医师下基层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业务指导:重点指导受援卫生院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中医中药、产科和急救技术服务,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规范防治;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运用适宜技术的能力;帮助受援单位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

3、培训人员: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应帮助受援单位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对该院医技人员实行技术服务传、帮、带;免费接纳受援单位医技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受援单位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活动。

4、卫生管理: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主动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管理,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5、经费和设备支持: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经费或适宜的医疗设备,促进受援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原则上每个卫生院帮扶经费不低于1万元。

四、工作要求

1、支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卫生下乡”工作的领导,遵照市、县主管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好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加大医改政策的宣传,落实农村防控非典、人禽流感、甲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要把“卫生下乡”工作作为惠民利民的一项活动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