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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县私营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2001年底,全县私营企业1055户,占全县企业总数的68.2%,从业人员16117名,工商税收7100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27%。而且,相对于传统经济组织处于改制改组期而言,私营企业正处于高成长期。针对这一情况,县委一班人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出发,紧紧扣住促进私营企业健康发展这一目标,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勇气,认真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应私营企业发展要求的党建工作新路子。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着力理顺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思路

早在97年初县委就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为促进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迅猛发展,党与私营企业的关系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一是党的工作有被“外在化”的倾向。在传统企业制度中党的工作属内在要素,而在私营企业制度中则演化成了外在要素。伴随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私营企业的经营理念将更趋向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其治理结构对党的工作的接纳程度很低,对党组织没有作制度性安排。二是党的组织有被“边缘化”的趋势。随着传统企业的不断改制,企业党组织也由“核心地位”向“边缘地位”转化。纵向看,私营企业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的松散型挂靠关系,决定了它相对于上级党组织的工作体系而言被“边缘化”了;横向看,私营企业的制度安排,限制了党组织的组织空间和活动空间,相对于企业经营体系而言党组织被“边缘化”了;三是党员价值观念有“市场化”趋向。传统企业中职工是“主人”,党员作为职工中的先进分子理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而在私营企业中,党员职工成了“雇工”,出现了用经济观念代替党的观念、用等价交换原则代替党性原则的非正常现象。上述种种变化,给党建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度,也给党务工作者提出了一个严峻而迫切的课题。

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县委及时组织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倾听基层呼声,经过二十多次的上下交流、左右考察,初步形成了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1、针对私营企业发展较快的特点,提出“企业建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私营企业的大量涌现,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出现空白点,如果不及时跟踪做好党的工作,就可能出现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又是党建工作薄弱点的不正常情况。因此,党建工作必须致力于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创新,实现党建与经济发展的同步推进,达到新形势下“支部建成连上”的党建目标,消灭党建盲点,扩大党建覆盖面,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针对私营企业的趋利性特点,提出“党建为经济建设服务,党员为企业壮大作贡献”的要求。自诞生之日起,私营企业就名副其实地具有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身份,它无时无刻不处于趋利性的冲动之中,其管理的市场性、经济性往往显得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另一方面,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私企党组织的目标取向应定位在企业发展的同向性上,它可以通过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的发挥,而成为企业发展的促进者和劳资关系的协调者,可以扬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之长,补企业刚性管理有余、柔性管理不足之短,把企业求发展的目标引向更高的层面。

3、针对私营企业党员员工与企业隶属关系的特点,提出“经济上当能人、政治上当标兵”的要求。毋庸讳言,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党员与业主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为此县委要求党员首先当好经济上的能人,取得业主的理解和认同。同时要求党员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实践表明,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主要是通过党员个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的,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首先要以党员在经济方面的先进性为前提。

在明确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县委把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体系,明确各基层党委的责任。同时由县四套班子党员负责人、各乡镇党委成员每人分工联系1-2个私营企业,督促、指导其党建工作。县委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不断推进私企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组织,理顺关系,着力抓好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县委于去年上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企业党群组织建设的完善活动”,在先行试点、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和个私企业党群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增强共识。随后组织指导组,分赴基层开展指导督查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全县私营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92个,占应建数的75%,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实践中,各基层党委始终坚持“两稳定一合适”的组建条件,即企业有比较稳定的经营状况,党员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岗位,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做到因企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既重视组织形式的建立,更注重组织建立的效果。全县私企党组织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独式。对于企业规模较大,从业人数较多,党员工作岗位稳定且在3人以上,有合适书记人选的,单独组建党组织。二是联合式。对于党员不足3人的,以同行业或地域邻近的企业建立跨企业的联合党支部。目前全县建立联合党支部38个。三是嫁接式。对于党员不足3人且不宜联合组建党支部的企业,采用嫁接的方式组建,即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的工作指导员到企业帮助建立党支部,等党支部发展壮大后该同志再回原单位。全县先后向无党员或虽有党员但没有党组织的私营企业派出党的工作指导员33名。对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的配备,主要坚持了三条原则:一是党企分设原则。即党员业主不宜兼任党组织书记,不可“一肩挑”。二是优势定位原则。就是依据人选是否具有适应私营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的素质优势来定夺其能否担当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这一职位。三是民主荐举原则。选取私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还应坚持民主选举的原则,以利于村立党的形象。

在健全组织的同时,县委还注重理顺各类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对于新建私营企业,一律按属地原则管理。对于由传统企业改制而来的,分为两类:一种是原县属企业改制的,其党组织关系仍归行业公司党委;另一种原属乡村企业,其党组织关系仍属乡镇党委或村党总支,乡镇党委负责领导、管理本乡镇区域内具有相当规模的私营企业党支部,村党组织负责指导、管理村属区域内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党的工作。

三、开展活动,有所作为,着力促进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党的活动,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套用。为摸索出一条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县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坚持开展活动。在“有利于正常党内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前提下,以“业余、小型、多样”为主要原则开展党内活动。即:以不影响企业正常工作为前提,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利用工作空隙和业余时间开展党的工作,过好党的生活;根据党员人数不多的特点,采取相对集中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法,精心组织,活动少而精;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提高党的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坚持有所作为。围绕生产经营进言献策,在有关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为业主排忧解难。如**县磁性材料二厂党支部,在生产经营中做到保证不代替、监督不挑剔、用权不越权、配合不迁就,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出不少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企业发展壮大作出了贡献,从而树立了自身的威信,以至企业每逢重大决策,业主对党支部都做到“事前有商量,事中有联系,事后有通报”。此外企业党支部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效促进了企业发展。

三是坚持依靠工会。确立了“党群工作一体化”的思路,实行党组织与工会组织对应设置,人员相互兼职,努力使工作形成活力。目前全县私营企业工会工作与党建工作在大部分场合是互为表里、相互支撑、同步进行的,通过党组织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有力地增强了党的工作对私营企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是新形势下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加之私营企业又处于高成长期,这就决定了加强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深入研究具有迫切性、必要性和时效性。从**县的实践中,我们认为当前要尽快研究解决以下两大问题: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联席会上的汇报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年月日)

各位领导:

按照省委的要求,省工商局和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以党建促发展、促监管、促服务,积极探索了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抓好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把抓好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毫不动摇,一以贯之

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三大亮点”之一,而且是“亮点中的亮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全省经济发展的希望所在、后劲所在。目前,全省有个体工商户176.1万户、私营企业24.6万户,从业人员751万人。如何管好带好这支宏大的队伍,加强这一领域党的建设,省工商局党组认为,这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个私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抓好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工商部门和协会有基础、有优势,也责无旁贷。基于上述认识,党组确定了“发挥工商职能优势,以个私协会为依托,抓党建,促监管、促发展、促服务”的工作思路,并力求三个到位: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省工商局党组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定期调度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基本做到了民营经济领域党员有人管,党员有组织,党的工作不缺位。

二是,督查指导到位。我们结合实际,省工商局党组先后两次从局机关抽调人员分三组赴9个市,围绕如何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的活动、处理好党组织与私营业主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党组抓好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工商局和省个私协会还组成督查组,对**、**市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总结了两市的经验,向省委组织部写了书面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作用,加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省工商局、省个私协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三是,典型带动到位。近年来,我们对民营经济是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党建,并注重总结和探索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先是在威海市召开党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26个单位的做法,省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与会指导。随后,又总结了**市工商局党组和个私协党总支发挥部门优势、抓好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经验,并作为部门抓党建的典型在省委召开的**会议上作了介绍。对全省工商部门和个私协会开展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成效,2004年12月,省委领导同志曾作过专门批示,给予充分肯定;2005年12月,在省委召开的全省社团党建工作会议上,省工商局党组又作为省直部门的代表,介绍了“履行职责,落实措施,积极抓好社团党建”的做法。这对我们既是鼓励,更是鞭策。

二、积极利用个私协会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增强党组织的覆盖面

1、依托协会,健全党组织。省个私协会目前已建有17个市级协会、1个省属工作委员会、160多个县级协会、2700多个基层分会、1156个行业协会,形成了上下贯通、联系密切的组织网络,是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托和优势。根据省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组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和“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要求,各市县个私协会按照属地和双重管理原则,采取依托组建、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的形式,在基层工商所和个私协分会,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组织管理体系。目前全省民营企业中,凡具备条件的均已建立了党组织。全省市级个私协会已建立党委2个,党总支12个,党支部14个;县级个私协会及基层分会共建立党委8个,党总支61个,党支部2559个;个私协系统共有党员21万多名。**市**区个私协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帮助下,还成立了个体私营企业联合党委。

2、理顺关系,排忧解难。对新建党组织,工商部门和个私协会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建立联系,理顺关系,并及时帮助解决活动场所、活动经费和活动时间等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积极与有关单位协商,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推荐选派党员骨干。

3、积极发展新党员,加强党员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要求,我们认真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2002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主共发展新党员2162名,使党员队伍不断充实壮大。针对个体私营业者党员较为分散和流动性强的特点,还建章立制,采取多种措施,突出抓了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使这些党员人人都在组织之中、管理之中。

三、抓典型,树标兵,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抓教育,讲奉献。近年来,各级工商部门结合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对民营企业中的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带头守法经营、文明服务、奉献社会。2000年和2001年,我们两次组织民营企业家和优秀党员,在**电视台举办了“心连心、面对面”专题节目,谈体会、话发展,激发他们奋发有为、艰苦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民营经济从业人员中的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致富不忘国家,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全省个体私营业者踊跃参加抗洪救灾、扶贫助教、拥军修路等公益事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自省工商协会成立以来,累计捐款捐物达15亿元之多,其中2004年就有5700多万元。

二是,抓培训,强素质。建党83周年前夕,我们配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省民营经济组织党建研讨班”。围绕民营经济组织如何建立党的组织、如何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如何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怎样体现党的先进性以及私营企业主入党等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对统一认识、推动党建起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700余期,培训面达90%以上。全省工商及个私协系统还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建立了168处政治夜校,266处党员活动室,配备了现代化的电教器材,订阅了有关党报党刊,为党员培训提供了场所和阵地。通过强化培训,党员的素质明显提高。全省个体私营业者中涌现了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有1437人被选为县以上人大代表;1773人被选为政协委员;1361人被评为县以上劳动模范;涌现出“三八红旗手”939人,新长征突击手653人;2万多人被评为县以上先进个体私营业者,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是,抓典型,树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市党员个体工商户***,在近20年的经商生涯中,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回报社会,先后被评为市、省和全国三级“光彩之星”。他有一句感人肺腑的语言:“我在商海中,人品是帆,党员标准是舵。”去年2月7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了***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省工商局、省个私协和省委宣传部已于2月28日作出决定,号召全省广大个体私营业者向***同志学习。

四是,抓特色,多活动。实践证明,个私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我们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指导民营经济党组织围绕“五促五带”,开展了“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科技标兵”、“党员挂牌经营”、“党员带头致富奔小康”等主题竞赛。省工商局还积极配合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和“巾帼建功”活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中个协的要求,组织广大个体私营业者争创“光彩之星”,全省先后涌现出全国“光彩之星”63名,省级“光彩之星”612名,其中共产党员占了绝大部分。

四、以党建促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省工商局党组和个私协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决策,把2005年确定为“民营经济服务年”,实施“红盾帮扶工程”,为广大民营企业搭建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先后举办了“**省民营企业家WTO高级培训班”,“**省民营企业人才招聘洽谈会”,“****民营经济南北论坛”,在省、市、县三级相继成立了个体私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个体私营企业中的广大党员选准民营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唱好主题歌,成为做大做强的主力军。2005年,全省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实现了在扩大招商引资、运用高新技术、加快园区建设、优化所有制结构和推进农业产业化五个方面的突破,可以说是“好戏连台”。全省民营经济向国家缴纳税金第一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各市也从实际出发,以党建、促发展。**批发城依托个私协会建立的市场管理处党总支,发挥400多名党员经营户在市场中的带动作用,目前各种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到49个,经营摊位2万多个,从业人员6万多人,吸纳下岗职工8000多名,每年商品交易额近300亿元,直接经济效益7亿多元,综合效益一直稳居全省工业品批发市场首位,在全国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中排名第三。

我们在加强民营经济组织党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省委的要求、与省直有关部门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会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委的指示精神,立足职能,加大措施,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不辜负省委领导和民营企业家的期望。

两点建议:

1、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很好,形势喜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迅速增加,队伍不断扩大。因此,民营经济越发展,越要加强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建议省委在组织调研督查,发现、总结和培养典型的基础上,适当时机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以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私营企业;学习型党组织;重要原则;路径

私营企业党组织作为党的基础组织因资产的私有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加上私营企业的运行机制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最为薄弱,私营企业党组织的有效建设也日益迫切。

一、建设私营企业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原则

1.“有理”是指党组织在私营企业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必须理直气壮。根据新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私营企业党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是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能,是完全有必要的,对创建学习型企业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因而,私营企业党组织要与企业主及时沟通并尽力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有用”是指党组织在私营企业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必须从私营企业的实际出发,在学习目标的制定、学习内容的选择等方面必须依据企业的发展实际,不能泛泛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毕竟私营企业是以追求最大化的利润为根本原则的。重点结合国家关于发展私营企业的政策、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研讨如何促进私营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路子和谐发展,如何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论实现企业的科学化管理。总之,学习内容安排上侧重于科技创新、攻关解难,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替企业主排忧解难,立足于私营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才可能顺利开展下去,才有说服力和实际意义。因此,私营企业党组织必须以“有用”作为学习活动的基本原则。

3.“有效”是指私营企业党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必须在“有用”的基础上力争效果好、效率高、效益大。具体地说,是强化效益意识,使党组织在私营企业投入必要的精力、财力、物力后能产生最大化的效益,就是既能保持党性,体现出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性,又能使学习成果及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使党组织为私营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通过卓越的工作、优秀的业绩,确立党组织在私营企业中的牢固地位,真正实现密切联系党和私营企业桥梁的积极作用。

“有理、有用、有效”的原则是相辅相成的,三者的有机统一是私营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

二、建设私营企业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路径

1.明确学习目的,统一思想认识,避免形式主义。建设学私营企业习型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机关、学校、部队等基层党组织。机关、学校、部队等基层党组织一般都较健全,党员和工人的主人翁意识较强,思想认识较统一,因此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比较顺利;私营企业党员职工有的是国企下岗职工,有的是农民工,他们普遍存在受雇意识、职工党员思想认识很不一致,政治素养参差不齐。在私营企业推进学习型党组织,解决思想问题是先导。党的工作者应从党性的高度出发,善于做人的工作,胸襟要宽阔,大局意识要强,在广大私营企业党员职工中加强动员工作,使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统一思想认识,使广大党员真正意识到学习活动不仅仅是整个党集体的活动,也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工作使私营企业党员普遍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的行为;普遍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是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理念。

2.要积极借鉴国有企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先进经验,加大创新力度。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开展的迟,在实践经验方面不如国有企业丰富,要想在私营企业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就必须努力寻找捷径。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其中有些做法和经验对私营企业是可借鉴取得良好成效的。

(1)私营企业党组织要调动各种资源理直气壮地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并非只有公有制经济组织才能调动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最为薄弱,加之资产的私有性和经营机制的特殊性,单靠自身无法很好地开展学习活动和党建活动,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在开展学习活动时组织部门完全有必要联合宣传、统战、工会、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进行宣传、布设和开展。私营企业党组织要依据《》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放开手脚,大胆创新。

(2)私营企业党组织要将其政治功能与经济功能结合起来 。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是明确的,党组织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尽管私营企业党组织只是企业职工的政治核心,但是党组织应把成为私营企业的政治核心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私营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将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与经济功能结合起来,把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促进企业发展的专业知识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党员的理论素养与企业改革的难点、生产经营的重点结合起来,以此作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所以,私营企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必须具有更高的视野和更宽广的胸怀,跳出就党建而党建的圈子,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让实践的光辉成就证明私营企业党组织既可完成党的政治任务又能切实承担帮助企业发展的经济功能。让私营企业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更具长久性和现实意义。

(3)私营企业党组织在发扬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把党员的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结合起来。不同企业中职工的利益诉求和精神面貌不同。在国有企业,党员职工在政治上积极性较高;在私营企业,党员职工很容易被私营企业的经营理念所感染,重视物质利益,轻视政治的进步;而国有企业中的党员职工一般有较高的自信心和荣誉感,在响应党和国家政策时有较高的积极性;私营企业中的党员职工很多是从国有企业里分流出来的,心理上有某种挫败感,政治上积极性不高。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时,私营企业党组织在发扬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应结合本企业党员职工的思想实际,采取必要的手段把他们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结合起来,甚至更加注重对他们的物质奖励,使他们有更高的积极性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不断加强党性,旗帜鲜明地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有的是企业党建工作中碰到的共性问题,但更多的是我们过去未曾遇到过的问题,是党建工作在拓展新的领域、发展新的空间而出现的新矛盾和新挑战。私营企业党的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和应把握的原则,与国有、集体及股份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总体上是一致的,在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各项任务也同样适用于私营企业。但是,私营企业的运行机制有着自己的一些特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本上与这些特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私营企业自身发展中的一些特殊性制约着党建工作

1、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最为薄弱。在国有、国有控股和城镇集体企业,党组织与企业是同步组建的,而私营企业基本上是在较长时期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情况下运转的。因此,在私营企业,无论是业主还是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建立、地位及作用的认识与国有、国有控股或集体企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同时,国有和集体企业党组织一般都比较健全,党员和工人的主人翁意识较强,因此党建工作的基础比较稳固。而私营企业资本属企业主个人所有,职工普遍存在受雇意识,这种意识比少数大股东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职工还要强。私营企业主与普通职工的地位不平等,工人甚至党务干部都有随时被业主炒鱿鱼的可能。因此,党建工作的组织和思想基础与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存在明显差异,与股份制企业比也有差异。

2、在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和股份制企业,党组织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尽管这一规定由于种种原因在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受到了程度不同的制约,但只要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配套的制度措施,特别是在实施细则上加以完善,这一问题还是可以得到逐步解决的。但在私营企业,由于财产完全归业主个人所有,具有自主经营自主决策的特点,就连企业能否建立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都要取决于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态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私营企业党组织根本无法参与企业的决策,甚至党组织要不要活动和怎样活动都往往要视业主的态度。

3、私营企业利益主体的特殊性,给开展党建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国有企业,国家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党和国家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目的性与企业自身发展的目标具有同向性。在股份制企业,利益主体是多元的。而在私营企业,其利益主体是企业主个人,同时又是多元的。加上市场经济趋利性原则的作用,这必然带来国家与企业、企业主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的不协调性和矛盾性。企业党组织既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又要保证企业最大利益的实现。当双方利益发生矛盾时,相当多的私营企业党组织感到无所适从。而企业员工对于党组织所代表的利益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也有不少疑惑,这影响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4、私营企业党组织的独立地位受到一定的制约。在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是明确的。但在私营企业,相当多的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未能得到应有的体现。不少私营企业主对企业党组织的功利倾向比较突出,有的是为对外摆样子,用来提高知名度;有的是把党组织作为一种需要时派用场的“工具”使用,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应有作用难以发挥。

5、受私营企业规模和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制约,企业党组织难以巩固和正常开展活动。私营企业目前还处在发育、发展阶段,呈现出“小、散、流、变、杂”的特点。“小”就是规模小。10年前,我省1.1万家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5.4名从业人员。到2000年,企业家数增加到17.88万家,平均每个企业的人员规模仍只有16.8人;在这些企业中,职工100人以上的仅有5124家,占2.9%。(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资料选编》(2001年),第50页。)由于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带来了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的简单直接,在这些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就有一定难度。“散”就是分布散,特别是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的情况比较突出。“流”就是流动性大,在私营企业,企业可以选择职工,职工也可以选择企业,职工队伍的不稳定性很大。私营企业中从事第三产业特别是商贸型的占了大多数,这类企业中的人员多数处于流动状态。相当多的私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档次较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而且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性现象,客观上造成了职工的流动性大,特别是许多私营企业用工更多的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招募工人,人员的流动更是十分频繁,这就使企业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以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比较困难。“变”就是变化快,企业不稳定性强,省内每年大约有10%的私营企业关闭或到异地经营。“杂”就是人员构成和经济构成复杂。虽然股份制企业也具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但私营企业表现得更为明显。这使得在时间和空间都要求相对稳定的党建工作难以适应,也使得党组织建设边建边瘫现象相当普遍。许多党组织的党员数刚刚达到规定的3名党员,这样的党组织很容易因个别人员的变动而引起反复。

二、一些地方党组织指导不够到位,影响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发展

一是有些地方党组织对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还比较重视,但由于私营企业党建工作难度大,没有现成的成熟经验可借鉴,因此对如何经常性地抓好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有畏难情绪,往往每年召开一、两次会议或发文件进行面上部署,很少深入私营企业针对实际进行指导。

二是理论研究的严重滞后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形成制约。目前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还很不够,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没有从理论上进行科学分析,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缺乏令人信服的理论支撑。从已出台的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一些文件来看,有些思想和方法仅仅是嫁接于国有、集体企业党建的那一套做法,有些也仅仅是将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经验进行简单的归纳。虽然一些相关指导文件都明确强调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是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的还提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但在理论上,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这种地位和作用与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比有什么异同,至今并没有完全搞清楚,也没有较为明确而稳定的政策规定和系统可行的操作程序,导致私营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缺乏理论指导和政策、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三是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还不够明确,党建工作的责任还不够清楚。私营企业是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其管理教育和经营方向受工商局私营企业家协会及工商联民间企业家公会指导,在经营活动上私营企业又受工商局等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指导关系错综复杂的问题。不少地方党务部门的工作手段比较陈旧,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客观变化和私营企业的特点,照搬照抄传统的党建套路,停留在党务部门自我封闭抓党建的层次上。

三、结合私营企业特点开展党建工作的若干思考

私营经济组织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同样是党的组织活动,在私营企业中,它的活动空间、活动形式以及活动内容的安排,与我们的传统方式会有所不同。对私营经济的运转规律要积极的探索,要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一套与私营经济运转规律相适应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这就给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

1、关于私营经济组织党组织设置原则的思考。

我们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是“支部建在连上”。这一原则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都有坚持的必要。在战争年代,这一原则既保证了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也确保了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人民军队是我们党领导下的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组织严密、体系完整而且又相对稳定。在这样的军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完全可以保证其自身的稳定性,并确保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经济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的附庸物。在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下,坚持“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党组织作为政治组织存在于以“抓阶级斗争”为中心工作、组织严密、体系完整且属于超稳定的经济组织中,也同样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企业的兼并、破产、重组非常普遍,私营企业中各类人员的流动也很频繁,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中国的入世,全球性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导致的私营企业和人员的高变动性和高淘汰率更造成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不稳定性。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原则必须有大的突破和创新,唯其如此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讲求实效,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把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放在那些真正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而不应该把精力耗费在即将被淘汰的企业。同时,也不宜提倡在私营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中要“消灭空白点”。那些稳定性不强的私营企业显然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就不要硬性规定非得建立不可。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摊派数字,搞形式主义。

2、关于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的思考。

由于私营企业大多数具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因此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方面的难度很大。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凡在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关系及时转入。工作6个月以下的党员可作为流动党员管理。但在私营企业,不少党员隐瞒党员身份。即使公开党员身份的,其中也有一些不愿及时转入组织关系。

党员流动要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这是一个党员党性的体现。作为一个纪律严明的党,我们认为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当及时转入现单位。但仔细分析不愿公开党员身份,不及时转入组织关系的原因,却是多种多样。其中确有一部分党员党性不强,甚至有的对是否继续留在党内都无所谓。但更多的人是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由于身份的限制和户籍制度依然存在,党员从原支部迁出可能意味着利益的损失。有些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党员到私营企业工作时采取停薪留职的形式把自己的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一些农村党员也不愿意把组织关系迁出,确有自身一部分利益方面的考虑。私营企业大都有“小、散、流、变、杂”的特点,使得员工普遍对所在企业没有一种长远的组织归属感,而是抱临时的观念,所以相当多的党员并不愿意放弃既有利益而转入组织关系。这就给企业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带来了两难的困境。如果不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这就违背了党的有关规定;而要求所有党员都一律必须及时转入组织关系,那就势必影响到一部分党员的切身利益。对此,我们的看法是:党员必须首先考虑党组织的利益。我们党是纪律严明的党,在一般情况下所有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应当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但同时要看到,现阶段出现的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党员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由于经济和社会变迁所出现的结构性问题。既然我们承认党员也可以考虑自身的物质利益,那在实际工作中就应当考虑党员的切身利益。从党的组织角度来看,重要的是在社会变迁中,逐步完善党组织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措施。党员参加党的某个支部,就要在这个支部内参加活动,这个规定从原则上说是必要的。但对于处在私营企业流动性比较大的党员来说,能否在强调原则性的同时,考虑一下某些党员的实际情况。能否考虑让其组织关系留在原支部;并由该支部出具证明或介绍信,再参加所在企业的支部活动。组织部门加强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应该考虑到私营企业有别于国有、集体企业的特殊性,不能仅仅从形式上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更重要的在于更加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发挥党员的作用。当然,这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选择。随着实践的发展,应逐步地加以健全和完善。

3、实事求是,明确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私营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形式,其党组织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的途径与方式同国有企业党组织有差别。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如何定位?发挥作用的实质内容是什么?相应的工作机制如何建立、如何运作?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态度,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研究、去探索。我们认为,探讨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充分考虑党组织“应该干什么”与“能干什么”的辩证统一关系,注重可行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效果,不能从“本本”出发。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党组织在不同性质企业的地位、作用的实现形式与途径也应该有所不同。

关于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现在具有代表性的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私营企业党组织也应成为企业的政治核心;二是认为私营企业党组织只能在员工中处于政治核心。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忽视了私营企业的特点,因此在实际中根本做不到。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不同,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也应该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套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否则就会带来许多难题之题。所谓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有其特定的内容和要求,主要有:生产资料是公有制的,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同其他组织一样,都有权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财产和生产经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所遇到的主要矛盾,是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问题。私营企业的领导体制、领导原则是相当明了的,即生产资料归业主所有,企业就归业主领导,在生产经营上具有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点。私营企业党组织不具有国有企业那样的政治核心地位。第二种观点把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围限定于“职工”,虽然从实践层面上看,这是比较切实可行的,但党组织与企业、与企业主究竟是什么关系并没有界定清楚,企业党组织怎么能在政治上起到保证监督企业经营方向的作用呢?

私营企业党组织地位的确定、作用的体现,必须满足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二是充分兼顾私营企业的特点。这两方面的要求,忽视和缺少了哪一方面都不行。据此,我们认为应该把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定在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和在员工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这主要通过五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党组织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澄清私营企业员工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纠正其错误思想,保证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的主导地位。二是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上,使企业行为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始终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三是利用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四是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业主与职工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内在发展动力。五是教育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企业生产、技术改造及新产品开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召企业主,去影响和带动其他员工。这样,既能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又兼顾私营企业的特点。

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明确后,我们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而应深入探讨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手段和途径。只有这样,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客观地讲,前几年我们有关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研究,往往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作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理论研究的滞后是导致实践中问题较多的一个原因。私营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就是一例。现在有一些文件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对本企业工作要承担管理与监督的职能,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党组织的作用。我们觉得这种规定在原则上是必要的,但不同条件下的私营企业,其党建工作所处的环境也有着程度不同的差异性,况且私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又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于不同条件下的私营企业党组织,其职能的定位和作用,应该有所区别。目前对于相当多的私营企业来说,监督职能实际上是虚设的。在明确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时,应该注意在政治上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方法上是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在国有企业,党组织可以就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而在一些私营企业,党组织只能用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式做好企业主的工作,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即便是出现了企业违法经营的情况,党组织也是采取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式使私营企业主合法经营。既然法律上对企业经营已经有规范性的文件的规定,政府的有关部门和执法部门更应当负起对私营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这一主要责任。又如,私营企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特点,决定了私营企业中经常出现的是私营企业主与雇工之间的矛盾。一般情况下,私营企业党组织不宜直接介入私营企业主与雇工的矛盾之中,而应以《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领导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并以其为基本依托,协调私营企业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调解纠纷,解决矛盾,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健康顺利地发展。这实际上是要求私营企业党组织既要体现党的性质和原则,通过党组织的工作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又要能够为企业主所理解和接受;既要协助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主的团结、教育、帮助,又要特别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在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是国家、集体和工人利益的代表。而在私营企业,利益主体多元化,既有国家、集体和工人利益,又有企业主利益。私营企业党组织要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发挥好作用,就必须妥善解决在企业主、工人、经营管理者等多种利益主体中党组织与各种利益主体的关系以及处理利益矛盾中的作用问题。党组织所代表的不应是哪一方单独的利益,党组织不同于工会,不是只代表工人利益;更不能只代表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党组织应代表国家、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工人的总体利益,即从企业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问题,在企业中起一种利益整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凝聚人心、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这是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在实践中,私营企业党组织要独立地开展党的活动,保持党组织的独立性,这是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件。既然党的组织是政治组织,就不能成为私营企业主的“附庸”和“政治花瓶”。调查中发现,一些私营企业党组织被私营企业主当作解决劳资矛盾的工具,党组织唯业主利益是图,一味迎合业主的需要,当党的主张与企业眼前利益出现不一致时,往往将党的主张让位于业主的个人意志,缺乏党组织的独立性,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私营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渊源的思想包含着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思想萌芽。提出了关于私营企业党建的可贵思想,这些思想无疑是当今形势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思想的理论渊源。深入研究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思想,有助于全面了解我们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形成的来源和发展的脉络,对于当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私营企业党建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私营企业党建思想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社会主义因素逐渐增多,资本主义因素逐渐减少,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最终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同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解决当时国内主要矛盾,推动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私营企业党建思想,正是适应这一时代要求,在围绕实现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心任务这个历史背景下产生的科学思想。 (一)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是增加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适应党的工作中心转移的现实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中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党面临着建设城市、发展工业的任务。随着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中国工业有了初步发展,工人阶级队伍也随之不断壮大,由全国解放时的800万人到1952年发展到1580万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也随之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党员人数从1949年底的450万人,发展到1951年3月的580万人。但是产业工人中的党员所占比例不大,按成分来讲,党的绝大多数党员仍然来自农民,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不大。见下表所示:通过此表统计可见,在1953年,工人党员仅占党员总数的7.31%,而农民(贫下中农与中农)占86.04%。工人党员的数量比重很小,工人党员成分同其他成分比,仍然是少数。以东北地区为例,东北工人中的党员是比较多的,但据统计,到1949年3月,在90万产业工人中,也只有党员16508人,仅占1.8%;而在解放较早的哈尔滨,7万多产业工人中,只有党员845人,牡丹江3万多工人,党员更少,只有100人。〔1〕党员成分的这种构成状况,同革命胜利后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是不相适应的。而当时的私营工商业占有大约380万工人和店员,他们是工人阶级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增加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应该着重考虑这一重要队伍。 (二)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是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国初期,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还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力量,在社会主义工商业未能充分发展时,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增加物质生产、扩大商品流通、培养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积累建设基金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2〕正如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总结发言中所说的,资本主义经济在建国以后还占有很大比重,对国计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这一事实,中央政府采取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五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保护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和城乡个体经济的政策。资本主义经济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建国初期,其工业产值、商品批发额和零售额分别占全国的63%、76%和83.5%。〔3〕我国“占有大约三百八十万工人、店员的私营工商业,是国家的一项大财富,在国计民生中有很大的作用”〔4〕。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大批的党员充实到资本主义工商业各个部门中去,以切实加强党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巩固党在这一领域的领导地位。 (三)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是“五反”运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 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揭发出党政军内部的贪污分子,多数与资本家有关系。因此,中共中央决定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五反”运动。根据中央的指示,要求全国各大城市(包括各省城)在1952年2月上旬均应进入“五反”战斗。这样,“五反”运动就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中国共产党为检查资本家的“五毒”行为,检举和揭发资本家的一切违法行为,党组织有国家干部和工人、店员积极分子参加的“五反”工作队,分批进驻私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党组织担负着发动群众揭发不法资本家的违法行为,同时号召一切不法资本家坦白交代自己的“五毒”行为的重任。针对运动中一些资本家惶恐不安的情况,党组织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工作,以稳定局势。因此,为配合“五反”运动的顺利进行,加强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是1951-1954年整党建党运动的重要内容 1951年2月,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党进行整党和建党工作。提出用三年时间,实现整党任务。同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确定了全国基层党组织整顿的方针,具体部署了整党建党工作。根据中央的决议,从1951年下半年起,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并结合整党在城市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和农村,积极慎重地进行建党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的组织和吸收新党员的工作。在已经完成的新区农村和工厂、矿山、企业、机关和专科以上学校,发展新党员和建立党组织。同年10月,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接收新党员的规定,指出在没有党的组织的地方和党员很少的地方,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的组织,是党的一个严重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5〕 而当时的私营企业大多没有建立党的组织,党员也非常少,因此,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成为此次整党建党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外,这次整党的一个特点就是结合各项政治运动和工作任务而进行。次年2月,当“三反”运动开始后,党中央于当月3日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认为:工矿企业支部的整顿,与“三反”、“五反”运动及民主改革、生产改革以及增产节约、生产竞赛等运动结合进行。到1954年春,整党工作基本结束。经过整党,提高了广大党员的觉悟,纯洁壮大了党的组织,增强了党的战斗力,为完成党的各项伟大任务在思想上组织上作了重要准备。〔6〕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扩大党员队伍,开展党的工作是这次整党建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了此次整党建党运动的顺利进行。#p#分页标题#e# 二、私营企业党建思想的提出与发展 私营企业党建思想,是在他的企业党建思想基础上形成的,是在“五反”运动中正式提出的。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基本被消灭之后,它也随之失去了其存在的实践基础。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企业党建思想的萌芽 很早就注意到了企业的党建问题。建党初期,在领导湖南建党的过程中,就极为重视在产业工人中建立党的组织,重视增加党的工人成分。在每一个工厂,每一个行业里,都努力发现积极分子,培养干部,为后来发展、壮大湖南地方党的组织创造了条件。1929年4月,在《红军第四军前委给中央的信》中认为,无产阶级领导是革命胜利的关键,为了实现党的领导,必须加强产业党组织的建设。“党的无产阶级基础之建立,大区域产业支部之创造,正是目前党在组织方面的最大任务。”〔7〕不仅如此,始终关注党员成分比例问题,同年6月,在《给的信》中对红军中党员的成分做了统计:“我们千万不要忘记红军的来源和它的成分,五月份统计,全军一三二四名党员中,工人三百一十一,……工人与非工人的比例是百分之二十三对百分之七十七。”〔8〕还对这一状况形成的原因给予了正确的分析,指出由于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所以在党员成分上农民占绝大多数,工人家庭出身的占少数。针对工人运动的薄弱和党员队伍中工人成分太少的现象,1939年6月10日,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强调指出:“工人运动在群众运动中是比较薄弱的,党的成分中工人亦太少,今后应该在这两方面有进步。”〔9〕除此之外,还特别关注企业内部党的工作、行政工作、工会工作三者之间的关系。1942年10月,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一个工厂内的行政工作、党支部工作、工会工作分裂开来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三者必须统一在这样一个共同目标之下:成本少,产品好,销售快,这就是行政、党支部、工会的共同任务。次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召开了直属公营工厂的厂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决定建立“厂务会议”制,对“三权鼎立”现象有所克服,但是又出现了厂长包办过多,削弱了党支部与工会独立工作的问题。〔10〕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企业党建工作做了初步探索,尽管不够成熟,但却有力地配合了当时党的武装斗争的中心任务。 (二)新中国成立后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的企业党建思想的初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中心由武装斗争转向城市建设,发展工业。但是党的工人成分依然很少,在企业中党的组织仍然没有强大的无产阶级的基础,这与党的城市建设、发展工业的中心任务不相适应。因此,更加重视吸收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和增加党的工人成分,提出了今后应重点在工人中发展党员的方针。1950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提出了在人民群众中“公开建党”的方针和任务。按照党确立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鉴于广大农村尚未完成,党把建党工作的重点放在产业工人中。〔11〕同年6月6日,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中,指出:“必须注意有步骤地吸收觉悟工人入党,……扩大党的组织的工人成分。”〔12〕1951年2月18日,在为中央起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又明确强调,在整党、建党中“城市及新区建党必须采取慎重的方针。城市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建立党的组织”〔13〕。在“工厂内,以实现生产计划为中心,实行党政工团的统一领导”〔14〕。同年3月召开的党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作出决议:“目前首先应该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吸收新党员与建立党的组织。”〔15〕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对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努力探索,提出了很多重要的企业党建理论,为建国初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以及开展大规模的国家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三)“五反”运动中私营企业党建思想的提出 在重点在工人中发展党员的方针指导下,“五反”斗争开始后,私营企业中的党的建设任务更突出。1952年3月23日,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五反”斗争必须达到八项目的的指示中,提出:“在一切大的和中等的私营企业的工人、店员中建立党的支部,加强党的工作。”〔16〕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关于私营企业党建的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对于当时发挥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领导,从而加快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步伐,起到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央的部署,到1952年底,全国500人以上的公、私工矿企业中,都有了党的基层组织。同年9月,在给黄培炎的信中,指出资产阶级应该“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工人阶级对于资产阶级的领导,也就是共同纲领所规定的”,“资本家应充分接受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17〕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关系是:“一个是领导者,一个是被领导者。”〔18〕次年9月召开的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为了使党的组织建设适应于党的当前政治任务,今后应特别注意做好在国营、公私合营及私营厂矿企业的产业工人中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尤其应注意在各厂矿企业的重要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和重要车间的技术工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发展新党员,建立党的组织。”〔19〕 (四)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私营企业党建思想 1956年底,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完成,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基本上被消灭,私营企业党建思想也随之失去了其存在的实践基础。随后,党的指导思想逐渐“左”偏,企业党建理论也随之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至“”时期,企业党建思想的发展出现重大偏差。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党的私营企业党建理论才逐步走向正确的、健康的发展轨道。#p#分页标题#e# 三、私营企业党建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私营企业党建思想,是党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党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的完成,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一)工人成分的党员比重提高,加强了工人阶级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领导 鉴于党执政后党的工人成分少的状况,认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必须重视扩大党组织中的工人成分,以适应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适应党建设城市、发展工业的中心任务。为此,《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明确指出,党的发展工作必须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步前进的方法。今后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城市中,首先是工人阶级中,在3年至5年内,要从产业工人中接收1/3的工人入党。在老区农村,一般停止吸收党员;在新解放区农村,也暂时不发展党组织,而要集中力量在各种斗争中组织、教育广大农民,发现与培养积极分子,待完成后再进行发展党员的工作,今后3年至5年之内,农民党员以不超过人口的1%为标准。〔20〕1952年,进一步提出要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吸收更多的觉悟工人入党,以此进一步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在这一重要思想指导下,工人党员数量有了显著提高,产生了一批忠于党的新生力量。截至1953年6月,全国各地共接收新党员107万人,新建立支部8.2万个。全国党员数由1950年年底的582万人发展到636.9万人,党支部由1950年年底的24.6万个增至32.8万个。〔21〕截至1956年6月底止,全党共有党员10,734,384人,……其中,工人党员1,502,814人,占党员总数的14%。〔22〕这时工人党员已经由1953年的7.31%提高到14%,提高了接近6个百分比,使党的组织深入到全国各厂矿企业(职工人数50人以上),从而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力领导,大大加强了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 (二)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科学地预见到:“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是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在各种程度上和各种方式上的反抗的,特别是私人企业中的大企业主,即大资本家。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23〕新中国成立后,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限制、利用的政策。同时,资本家反限制、反利用的斗争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在这种情况下,在私营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做好资本家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通过私营企业党组织开展的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得资产阶级内部涌现出一批接受共产党的领导,靠拢工人阶级的进步分子,这就为随后进行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良好的内部条件。伴随着在私营企业建立党组织,在企业内部也建立起工人、店员监督生产的制度,从而加强了对资本家的监督。这不仅巩固了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而且为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创造了必要的前提。1953年7月中华总工会发出的《关于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的指示》就明确指出:通过公私合营或其他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我们的在资本主义工业中各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党、青年团和工会的工作,资本主义工业是可以逐步改造以至最后使之国有化的”〔24〕。在私营企业中开展建党和党建工作,确保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三)有力地配合了“五反”运动的开展 “五反”运动过程中,提出了私营企业党建的重要思想,促进了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进一步拓展。私营企业党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直接配合了“五反”运动的顺利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政治优势。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充分利用这一政治优势,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利用矛盾,分化瓦解,采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等政策,安定了占总户数95%的大多数工商业者,从而达到了团结多数、孤立打击少数的目的。正如主持起草,1956年2月24日中央政治局正式通过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指出的“1952年的‘三反’‘五反’的斗争,开始造成了我们国家有可能完全控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局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