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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党建工作总结

乡镇基层党建工作总结

乡镇基层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乡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党建基本情况

(一)突出政治统领和思想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纵深推进精神学习,2018年,全乡各支部通过开展“学习精神、助力脱贫攻坚”等主题宣传教育进行了精神轮训。

2、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全局。狠抓《谈治国理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党建、脱贫攻坚等工作全局。2018年,我乡各村党支部开展了“传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有力的推动了中心工作。

3、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3+ x”模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工作实际,系列讲话方面,重点学习了关于精准扶贫工作,视察江西等重要讲话精神,党章方面,重点把握党的关于党章修改和增写的内容,红色故事重点学习了赣南本地的红色故事,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全乡上下掀起了《红色家书》学习的热潮,反响良好。

5、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按规范程序召开以“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积极查摆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加强民主集中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用好班子调研、谈心谈话、纠正问责等形式,不折不扣落实好集体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突出硬件提级和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1、着力推进“三会一课”规范化。通过乡机关支部带头做,组织各支部书记学,安排乡党建办经常教、经常查等方式,着力推进“三会一课”规范化。“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支部“五星创评”、党支部推优评先、党支部和支部书记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强力推进组织发展工作。把党员发展当做夯实党建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2018年,全乡新发展党员8名,其中女党员1名,35岁下年轻党员6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共11名。

 3、奋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强化调度,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8年,我乡树立“党建+”理念,创新探索“党建+产业发展”、“党建+合作社+基地”等模式,发展和稳定了一批收入稳、后劲足的特色产业基地,全乡7个行政村彻底消灭了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年收入均超5万元。

(三)突出实干担当和清正廉洁,打造能力强、作风正的班子和干部队伍

1、打造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效率、讲正气的班子。狠抓党委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的班子;狠抓“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整治,班子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班子成员科学分工,谈心谈话常态化,加强工作调度、督查和考核,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建设讲效率、讲正气的班子。

2、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2018年1月至3月,我乡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共调整村支部书记4人次,新任“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学历结构得到了优化,全乡8个村(社区)支部书记中 “80后”达到了3人。

3、选派和管理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扎实把好选派和调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关口,对工作表现不好的,坚决予以撤换;务实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考核。

4、打造敢担当、肯吃苦、善攻坚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方面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周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经常组织乡村干部到兄弟乡镇、先进县(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一线历练,把年轻干部、优秀干部放到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一线锻炼,增强工作本领。

(四)突出“两个责任”和“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抓好“第一责任”落实,加强“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抓早抓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对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2018年,发现问题线索18条,其中立案3起;收到信访件14件,其中年内信访了结11件。

(五)突出紧扣中心和统领大局,统筹推进其他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紧扣中心工作,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和宣传、统一战线、政法和党管武装等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方面,注重围绕脱贫攻坚、乡风文明等工作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统一战线方面,注重抓好以“百企帮百村”为重点的社会扶贫工作和以基层党组织引领信教群众工作为重点的民族宗教工作。政法工作方面,重点抓实以扶贫领域为重点的扫黑除恶工作。党管武装方面,重点抓好征兵工作,2018年,我乡完成征兵13人,超额完成任务,荣获全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增收缓慢,虽然今年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但总体来说发展途径单一,仍有少数村主要依靠光伏发电、征地拆迁、“空心房”整治经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与后劲不足;二是党员教育不经常,虽然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但由于次数少、范围窄、内容不丰富等原因,使整体培训效果不佳;三是基层党组织制度执行不严,各别党支部“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组织生活会等开展不规范。

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重视不够,且农村人才匮乏、发展经济能力不强及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单一。二是党员培训整体学习意识和强度不够,没有将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化、系统化。三是对基层党支部督导检查力度不强,奖罚力度不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摒弃“重业务、轻党建”的片面认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理直气壮抓党建,义不容辞抓党建,聚精会神抓党建。每年主持召开党建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每季主持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研究破解党建工作难题。督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各党支部要自觉开展好党建日常工作,形成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

乡镇基层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充分认识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工)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少数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和实行镇(乡)、街道(工)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重要举措。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有效强化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管党职责,真正将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保证基层党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镇(乡)、街道党(工)委是关键,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通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回顾基层党建工作,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第三,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创新的有效载体。镇(乡)、街道党(工)委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文明和谐新社区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许多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为各镇(乡)、街道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提供了平台,有利于拓宽视野、共同提高,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规定,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要着力抓好镇(乡)、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建设,明确以下六项工作职责:

(一)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镇(乡)街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二)抓好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坚持经常排查和整建“问题”班子,确保及时转化;抓好“公选”干部管理,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有关规定,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两示范一带动”活动,积极做好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

(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扎实开展以“三双”、“四双”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居)民大会作用,增强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以基层党支部活动正常化为重点,不断完善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农村、社区其它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

(六)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号召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科学发展、管好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镇(乡)、街道党(工)委。

三、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与考核

区委每年七、八月份对镇(乡)、街道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考核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六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考核采用自我检查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认真自查总结。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深入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向区委呈报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以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述职变成“一揽子”工作总结。

(二)搞好述职评议。召开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参加述职评议会的人员范围:本镇(乡)、街道党建联系点的区委常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辖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辖区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全面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书记、主管副书记要对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镇(乡)、街道党(工)委更好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必要时,区委在下半年召开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大系统党组党建工作汇报会,并进行测评。

(三)开展民主测评。区委组织部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书记、主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深入基层单位全面了解镇(乡)、街道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党建工作成效,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情况和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综合评定格次。在镇(乡)、街道党(工)委自查总结、述职、评议、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党建工作格次,考核结果报区委审定,作为评价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政绩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形式向镇(乡)、街道党(工)委反馈。

党建工作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好,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辖区稳定;基本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较好,党建工作目标基本得到落实,辖区基本稳定;不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镇(乡)、街道党(工)委凝聚力、战斗力较差,后进基层党组织比例较大,且较长时间没有明显改观,不稳定因素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镇(乡)、街道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整改。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镇(乡)、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力量抓好整改。对述职中发现的新经验、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大力培养和树立基层党建工作先进群体,把成熟的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

(二)积极探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方法和途径。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着眼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职责的方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实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具体办法,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为基层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遗留问题较多、矛盾复杂、解决难度较大,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问题”班子,镇(乡)、街道党(工)委应如实向区委报告,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认真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业绩突出的党(工)委党委书记,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实行责任追究: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村、社区党支部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员队伍涣散,村、社区“两委”班子关系严重不协调等班子问题比例较大的;

2.管理教育不严,村、社区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对宗族派性及黑恶势力干扰甚至把持村(居)务等严重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解决问题不力的;

4.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三双”、“四双”活动承诺兑现率达不到90%以上,受到有关方面通报批评的;

5.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6.民主测评结果较差,并被评定为党建工作不合格的;

乡镇基层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提高对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的认识

1、乡镇(街道)工会直接面对基层、面向职工,是工会组织承上启下,县(市、区)工会联系基层工会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在工会组织领导体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省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已经建立了工会组织,并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发展也不平衡,作用发挥与党的要求和职工的愿望还有差距。从目前情况看,乡镇(街道)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多,小型单位多,职工数量大且流动性强,劳动关系复杂,给工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履行基本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这一实际出发,建立乡镇(街道)一级工会领导机乡镇(街道)总工会,对其组织形式、工作职责、活动方式等进行规范,符合当前和今后推进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创新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协调稳定乡镇(街道)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组织建设

2、乡镇(街道)都要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经济发达、企业比较集中、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建立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要逐步向乡镇(街道)总工会过渡。

3、乡镇(街道)总工会是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同时要根据实际需要,主动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部分维权职能。

4、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乡镇(街道)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代表总数100名左右的原则要求,由乡镇(街道)总工会根据辖区内会员人数多少确定。

5、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为11—37人。会员在2000人以下的,设委员11—21人;会员在2001—10000人的,设委员21—29人;会员在10001人以上的,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企业比较集中和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9—11人。

6、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实行替补制。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主席、副主席可直接在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也可在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分别报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批准。

7、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一般应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8、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区域内基层工会实行乡镇(街道)总工会与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双重领导,以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为主。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直接接受乡镇(街道)总工会的领导。区域内的各类行业性、区域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由乡镇(街道)总工会统一领导。

三、乡镇(街道)总工会的主要任务

9、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1)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2)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

(3)建立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积极参与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4)组织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制度。

(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化解矛盾,协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6)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8)组织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四、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

10、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是:

(1)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等物质保障。

(2)组织网络健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经费审查组织和女职工组织。乡镇(街道)区域内所有社区和职工人数较多、输出农民工较多的行政村建立工会组织。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绝大多数职工(包括多种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农民工)加入工会。

(3)履行基本职责。积极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帮助和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区域内企业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及。

(4)指导基层工作。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负责相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和服务管理。

(5)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特困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职工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满意度高。

(6)加强自身建设。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是兼职的,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准确及时掌握区域内企业数、工会组织数、职工数、会员数、输入输出农民工数,及时向上一级工会上报工会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会统计报表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会印章,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有独立的工会账户。

五、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11、乡镇(街道),总工会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多措并举,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把专职工会干部的人员编制纳入行政编制内统筹解决;通过社会招聘、上级工会选派、争取地方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拓宽选配乡镇(街道)总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渠道,努力形成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

12、加强干部管理。乡镇(街道)党委在推荐本级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时,要征得县(市、区)工会的同意。乡镇(街道)总工会要重视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积极推行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直选工作;要制定乡镇(街道)工会干部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评议工会干部制度。

13、县(市、区)工会要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交流研讨、相互观摩等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适时培训提高。

六、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制度建设

14、乡镇(街道)总工会组织例会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部署工作。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工会日常工作。

15、工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至少要设立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会员、工会工作三类档案。

(1)工会组织建设档案。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的申请及上级工会的批复;所辖区域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的申请及乡镇(街道)总工会的批复;所辖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名册和基层工会组织名册。

(2)工会会员档案。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工会会员(包括输出农民工会员)分类进行实名登记,颁发中国工会会员证,建立会员档案。

(3)工会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教育、安全生产监督、送温暖活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协议、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记录。

16、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加强对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内容、严格组织实施、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17、工作汇报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并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要建立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报告,重点工作随时报告,阶段性工作按时报告,保证基层工作情况和发展动态及时上传。

18、工作考核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的工作考核。量化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七、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19、各市(州)、县(市、区)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实工会工作基础,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推动工会工作上水平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

乡镇基层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机制的意见(讨论稿)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乡镇(场)党委是直接责任人,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效果,直接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整体运作。为认真做好新一轮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农村党建工作“关键在县、重点在乡、落实在村”的要求,不断强化乡镇(场)党组织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责任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职责体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各乡镇(场)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乡镇(场)党委领导落实党建目标工作职责》,明确党政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并把责任落实到党委的每个成员,形成党委统一抓、书记带头抓、党政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乡镇(场)党委要紧紧围绕乡村两级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紧贴乡镇发展实际,建立一套以“五型班子”为目标的乡村领导干部选任机制,以“双培双育”发挥党员先进性为活动载体的党员干部选培机制,以形成科学民主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培育壮大“五大支柱产业”、推进“四个进程”为发展要求的小康建设目标机制,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内容、形式、方法和制度”上的整体创新。在具体工作中,乡镇场党委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党建经济齐抓共管、整体推动,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切实发挥乡镇(场)党委牵头抓总的职能,真正做到抓基层组织建设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二、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制度体系一是针对过去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中零散、繁杂的问题,以“管用、实在、简便、可行”为原则,建立和完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乡镇(场)党委要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重点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度、(乡镇党政干部抓党建岗位责任制度、乡镇干部包村抓党建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年度考评考核制度等。指导村级党支部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重点落实村党支部“”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定期报告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一整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解决有章理事的问题。二是制定落实《乡镇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领导干部分

片包村工作责任制》、《村队干部“民主日”制度》,规定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下基层搞调研不得少于个月,到联系村队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天,认真记写“民情日记”定期汇总向党委反馈,有针对性解决村队党建和经济发展中的各类问题,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三级联创”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同时,各乡镇党委要注意在制度的具体制定和运行方面,坚持上下衔接、互相制约、协调运行的原则,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三、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考评体系建立考评体系的主要内容,就是用细化、量化的党建和经济指标对乡村两级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全方位监督管理的方法,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考评体系。在考评实施过程中,要重点解决好抓好党建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创新党建经济齐抓共管、协调运行的考核评价机制;在考评内容上,要把争创“五个好”乡镇(场)党委、村(队)党支部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并努力实现“转变一个方式”,即:推进“三级联创”以构建工作载体为主向强化效果为目标的创建方式的转变;在考评方法上,实施“上考下评”制度,即乡镇对村队考核,村队对乡镇评议。“上考”,即乡镇对村队、组织对个人的考核。具体办法是每年年初逐级签订《“五好”村队党支部目标考核责任书》、《党员目标考核责任书》,分级分类确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乡村组织和干部考核卡、实绩工作档案,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层对乡村两级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考核;“下评”,即群众和党员分别对村干部、村支部评议,村支部对乡镇党委及乡镇干部进行评议。评议前,乡村领导干部要就一年来落实党建和经济工作的情况进行述职,由党员及村民代表对其认真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考评体系,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抓手”,推进农村党建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四、建立和完善乡镇党委落实党建目标工作的奖惩体系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直接责任

人奖惩办法》,把落实党建目标工作机制、推动一方经济发展作为考核乡镇(场)党委和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倒排法”、位次管理,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得好、出成效的党委和主要领导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抓得不好、工作不力、位次靠后,领导长期不过问党建工作,以致基层组织建设起色不大的党委,要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党不管党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抓与不抓一样,抓多抓少一个样”的问题。各县(市)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乡镇(场)党委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党性强、素质高、作风正”的乡镇(场)党委书记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乡镇(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真正把乡镇(场)党委党建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党委落实目标工作机制的党建工作意见》党委落实目标工作机制的党建工作意见

乡镇基层党建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抓特色、树典型,使基层党建工作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呈现出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局面,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创建标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级联争”活动,各乡镇党委要不断强化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在乡镇、村、党员干部中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格局。年内,全县要争创党建工作特色乡镇10个、党建工作示范村100个、党员干部创业先锋100名,树立一批成绩突出,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公认、具有广泛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业典型,以点带面,从整体上提高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二)主要内容

1、争创党建工作特色乡镇

各乡镇党委根据本乡镇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年内选择一至两项创新性工作,所选择的创新性工作要突出本乡镇特色,突出体制和机制创新,创建本乡镇党建品牌,以此激发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模式,不断拓宽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形成“干有抓手、看有亮点、比有特色”的新格局,进而使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遍地开花。

争创标准:(1)制定符合本乡镇发展实际的**年创建党建工作特色乡镇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2)选择一至两项具有本乡镇特色的创新性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3)完善本乡镇特色党建工作创建标准、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及各项规章制度;(4)按照规划和目标要求,年内至少有一项特色党建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部门以转发文件或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5)所抓的特色党建工作党员干部群众认可,对本区域经济及其他各项事业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

2、争当党建工作示范村

各乡镇党委结合所辖建制村实际,按照“五个好”农村党组织标准,以打造党建精品村、创建党建名牌村为目标,规范运作,提高质量,有针对性地创建时代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较强、党员群众公认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村,认真总结能够指导全局的成功经验,进而使本乡镇村级党组织学有标兵、赶有目标,所创建的党建工作示范村成为全县“党建精品工程”村。

争创标准:(1)“两委”班子团结共事,配套组织助手作用突出。村党组织每年为群众办3件以上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受到广大群众认可,达到“五个好”标准。(2)推行党员干部承诺制或开展党员干部设岗定责活动,有能力的党员干部年内至少为群众办一至两件好事实事,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3)有高标准的村民中心。村民中心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功能完备、管理和使用达到规范化标准,充分发挥在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教育管理、科技培训、文体活动和组织党内“”、村民参政议事、实行村务民主管理等方面的主阵地作用。(4)充分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和设备,开展培训活动。(5)乡镇党委制定操作性强的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具体措施,年内召开本乡镇争当党建工作示范村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明显。(6)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带动作用,群众致富增收明显的主导产业。同时,根据党员年龄和从业情况,按照产业和年龄等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党组织,党组织在产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引导示范作用明显,党员干部带动能力强。(7)年内无及其他影响镇村稳定的事件发生。

3、争做党员干部创业先锋

农村党员干部要围绕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科学选择经营项目,采取合股创办、独资领办、引资共办等形式创建农业产业基地或企业,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争创标准:(1)带头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日常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威信高。(2)掌握一至两项农业实用技术或市场经济知识,有科技致富项目,率先使用新品种、新技术,创办产业基地或企业,在学技术、闯市场、奔小康上走在全村前列。(3)热心向群众提供创业、就业、品种、信息、技术、管理、销售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帮助和带动周围群众致富。(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比表彰

年底前,县委将对“三级联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召开专题评审会,评选出党建工作特色乡镇10个,以县委名义命名表彰,并作为县委评选基层组织建设先进乡镇党委的重要依据和推荐出席县及县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候选对象。乡镇党委书记、主管领导和组织委员,作为县及县以上评选表彰“两优一先”的推荐人选。

对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村,各乡镇党委要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向县委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领导小组申报,每个乡镇根据分配名额申报4-6个。县委将根据实地考核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评选出100个党建工作示范村,并以县委名义命名表彰。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县及县以上评选表彰“两优一先”的推荐人选。

对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干部,各乡镇党委要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向县委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县委将根据考察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评选出100名党员干部创业先锋,以县委名义命名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责任机制。县委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各乡镇党委要成立本乡镇“三级联争”活动领导机构,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责成专门人员,抓好“三级联争”工作落实;要定期分析研究活动进展情况,落实推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