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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核算范文第1篇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在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先冲减尚未弥补的亏损部分。剩余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例1]2006年1月1日,a公司购入合作伙伴财富公司股票10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作为战略投资长期持有。为完成此次收购,a公司共支付现金2400万元(包含相关的税费)。购入股份当天,财富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除表1涉及的项目外,其余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无变化。

表1 单位:万元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存货 1100 1000

固定资产-设备 5700 5000

无形资产-专利权 600 400

合计 7400 6400

说明: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所有存货均在当年消耗。 固定资产-设备剩余使用期限10年,使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专利权剩余使用期限5年,使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2006年财富公司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2006年3月20日,财富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2元。2007年财富公司实现净利润1800万元。2008年财富公司出现亏损3000万元。2009年财富公司出现巨额亏损1.2亿元。2010年财富公司经营好转,实现盈利1000万元。2011年,财富公司实现盈利3000万元。

(1)2006年1月1日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成本)240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0

(2)2006年年底,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1500-100-(5700-5000)÷10-(600-400)÷5]×20%=258(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2580000

贷:投资收益 2580000

(3)2006年3月2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2000000

(4)2007年年底,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1800-(5700-5000)÷10-(600-400)÷5]×20%=338(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3380000

贷:投资收益 3380000

(5)2008年年底,确认投资亏损

投资收益=[-3000-(5700-5000)÷10-(600-400)÷5]×20%=-622(万元)

借:投资收益 62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6220000

(6)2009年财富公司出现巨额亏损1.2亿元

2009年底,a公司应该分担的亏损为2400万元(12000×20%),再加上22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摊销额,共计2422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明细如下:成本2400万元、损益调整(贷方)226万元,冲减2174万元,还有248万元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借:投资收益 217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21740000

(7)2010年财富公司经营好转,实现盈利1000万元,年底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1000-110)×20%=178(万元)

此时应先冲减备查簿中的未弥补亏损,尚有70万元(178-248)亏损没有弥补。

(8)2011年,财富公司实现盈利3000万元

投资收益=(3000-70)×20%=586(万元)

说明:无形资产使用期限已到,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已经摊销完毕。只需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进行摊销。

借:长期股权投资——财富公司(损益调整)

(5860000-700000) 5160000

贷:投资收益 5160000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相互转换

(一)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2]c公司持有兴达公司40%的股权,因能对兴达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2007年年初,c公司将兴达公司30%的股权以2000万元价格对外出售。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其中成本2000万元,损益调整400万元。剩余10%股权改为成本法核算。假定转换日被投资方兴达公司的留存收益为2000万元。2007年3月5日,兴达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元。2007年全年兴达公司实现盈利5000万元。2008年3月8日,宣布发放现金股利3000万元。

(1)2007年初出售

借:银行存款 2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兴达公司(成本)

(20000000×75%) 1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兴达公司(损益调整)

(4000000×75%) 3000000

投资收益 2000000

(2)持股比例下降为10%,改用成本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兴达公司(成本) 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兴达公司(损益调整)1000000

自被投资方分得的现金股利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方账面留存收益中投资方应享有的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确认投资收益。

(3)2007年3月5日

借:应收股利 1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

(4)2008年3月8日

借:应收股利 3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

投资收益 2000000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3]2006年1月1日,b公司购入彩虹公司股票10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10%,准备长期持有,共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515万元。购买时,彩虹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100万元,账面价值5000万元。除一台设备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100万元外,其他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均与账面价值相同。该设备公允价值600万元,账面价值500万元,尚可使用10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没有净残值。2006年彩虹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并于2007年3月2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1元。2007年彩虹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2008年1月1日,b公司再次购入200万股,占总股本20%,支付1300万元。此时彩虹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6100万元,账面价值6000万元。除了第一次购入时,设备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80万元以外,有原材料一批公允价值80万元,账面价值60万元。2008年彩虹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

(1)2006年1月1日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5150000

贷:银行存款 5150000

(2)2007年3月20日彩虹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10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

(3)2008年1月1日,由于b公司再次购入彩虹公司20%的股票,持股比例达到30%,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进行调整。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调整权益。计算过程如表2所示:

表2 投资收益影响数计算表 单位:元

间 成本法下

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

投资收益 税前

差异 所得税

影响 累计

影响数

2006 100000 190000 90000 0 90000

2007 0 290000 290000 0 290000

合计 100000 480000 380000 0 38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成本) 5150000

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损益调整)380000

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6100000-5100000-380000) 6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150000

盈余公积(380000×10%) 38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42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20000

(4)2008年1月1日b公司再次购入彩虹公司20%股份

借: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成本)13000000

贷:银行存款 13000000

(5)2008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400-10-20)×30%=111(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彩虹公司(损益调整)1110000

贷:投资收益 1110000

[例4]d公司持有隆达公司60%股权,账面余额为7800万元,没有提取减值准备。2006年12月10日,d公司将20%股权对外出售,获得价款3000万元,出售当日隆达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d公司取得隆达公司60%股权时,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假设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自d公司取得隆达公司60%股权后至本次出售前,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假设隆达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实现净损益外,被投资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权益部分的金额为100万元。盈余公积按净利润10%比例提取。

(1)2006年12月10日

借:银行存款 3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8000000÷3) 26000000

投资收益 4000000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200万元,小于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隆达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800万元(15000×40%-5200),该部分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

(2)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隆达公司(成本)5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2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隆达公司(成本)8000000

贷:盈余公积(8000000×10%) 8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200000

原取得投资后至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投资方权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隆达公司(损益调整)

(40000000×40%) 16000000

贷:盈余公积(16000000×10%) 16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隆达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1000000×40%) 4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0000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权益法核算范文第2篇

投资,是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内容,它在投资准则中有两种核算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通常投资单位对另一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个逐步介入的过程,可能最初在被投资单位只拥有相对较少比例的股权而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确认也仅公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此后投资单位可能通过证券市场或其他途径而逐步提高其在被投资单位享有表决权的资本比例,从而开始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是共同控制或是直接控制,这就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使得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被投资企业所有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当我们在解读《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指南时,对其中有关成本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方不示禁产生了疑惑,下面是《投资准则》指南中所列举的业务处理方法。  

例:a企业于1997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1997年5月2日b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a企业可获得现金股利40000元。1997年7月2日a企业再从180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股数的25%,另支付9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至此持股比例达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如果1997年1月1日b企业所有的权益合计为4500000元,分派现金股利为400000元;1997年度的净利润为600000元,其中,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300000元。  

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1997年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

522000  

贷:银行存款

522000  

(2)1997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

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

40000  

(3)1997年再次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

1809000  

贷:银行存款

1809000  

(4)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投权投资差额=(522000+1809000-40000)-(4500000+300000-40000)×35%=2291000-1540000=751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

751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

751000  

假设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751000元,1997年应摊销37550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3755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东投资差额) 37550  

(5)计算1997年投资收益  

1997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300000×10%+300000 ×35%=13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

13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135000  

上述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似乎是相当的清晰、完整,但是仔细地进行推敲,不免就会发现整个会计处理实际上不甚妥当,因为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在上述会计处理后出现了虚增。分析如下:  

1、根据投资准则,在权益法下若不考虑股权投资差额时,a企业对b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等于b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和a企业所拥有的股权比例的乘积。  

1997/12/31 a企业对b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应等于b企业的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扣除股权投资差额后的余额=522000+1809000-40000-751000+135000=1540000+135000=1675000…………………①  

1997/12/31 b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4500000+600000-400000=4700000  

1997/12/31 a企业在b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为=4700000 ×35%=1645000…………②  

通过上述计算我们发现①式和②式的值并不相等,出现了3000元差额(1675000-1645000),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投资的投资成本和损益调整之和应该反映投资单位按比例在b企业实际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回过头仔细检查前面的会计处理,我们就会发现1997年1-6月份b企业所实现的300000元利润已在第(4)笔分录处理股权投资差额时,已考虑在其中,也就是说a企业所应享有10%的b企业上半年所实现的利润即30000元已包含在长期投资中。然而1997年末又再次将a企业10%股权所拥有的30000元的投资收益通过“损益调整”再次计入长期投资。结果造成对上半年的30000的投资收益重复计入长期投资的账面,虚增了30000元的长期投资。  

2、上述第(5)笔分录计算1997年的投资收益时对上半年的投资收益按照权益法进行了确认也值得商榷,因为1997年1-6月的a企业的长期投资是按成本法核算的,其投资收益也需按成本法进行确认的,而第(5)笔分录实际上是对1-6月的投资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在我国现行已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只有在会计政策的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中涉及到追溯调整。但是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并非会计政策的变更,更不是会计差错的更正。因为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指对相同的交易和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特定类型的交易和事项的,投资企业因为追加投资使其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这时的股权投资行为与成本法下的投资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进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实际上只是企业为新的交易或事项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并不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同时准则的指南中规定“投资企业由于追加投资而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应自改按权益法时,计算股权投资差额”,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股权投资差额不能采用追溯调整,因此对投资收益按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而不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追溯调整,实际上是对同一经济业务中不同的会计科目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标准,这有违会计处理一致性的基础。  

依笔者所见可以采用上述的会计处理进行修正:  

由于我们已在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将上半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计入a企业的长期投资成本账户第(4)笔分录,因此年末我们只需确认下半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中投资单位所拥有的权益,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300000 ×35%)

10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105000  

这种方法十分简便,但是长期股权投资中10%股权拥有的上半年被投资单位所实现的利润却无法在企业当年或以后年度的利润表中获得体现,因为将来即使收到来源于这部分收益的股利时只能冲减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有可能削弱对企业长期投资绩效的评价。那么是否可以在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时,先对上半年10%股权所拥有的投资收益进行确认,再计算股权投资差额呢?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

30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30000  

股权投资差额=(522000+1809000-40000+30000)-(4500000+300000-400000)×35%=2321000-1540000=781000(元)  

结果我们发现由于投资收益的追溯调整实际上间接造成股权投资差额的追溯调整:  

权益法核算范文第3篇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一般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其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权益法的核心思想是从投资企业角度,将被投资单位经济活动及其影响与投资企业视同一体,因此要求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成本法、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是建立在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的基础上的。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投资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或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这两种情况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四种类型。实务中,区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关系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标准(如持股比例),主要依据投资企业所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来判断;另外一种是经济实质上的标准。持股比例并非是决定长期股权投资目的和采用相应会计处理方法的绝对标准。在判断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时,要求考虑多方面因素,从经济实质出发,依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来确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关系。即在判断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关系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则。由于减少投资或追加投资等各种原因,致使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权益法和成本法适用的范围(见图1),重新判断新的影响程度下原来的核算方法是否仍然适用。这样,就产生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问题。

图1我国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变化导致会计核算方法改变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从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到控制;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从控制到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三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从不具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到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四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从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到不具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新投资准则规定,从非控制变为控制,从而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并进行追溯调整;除此以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一律采用未来适用法。也就是说,对于以上四种情形,除第一种情形新准则要求采用追溯调整外,其他情形适用未来适用法,不再追溯调整。

(一)从非控制到控制,形成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首先要求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有差额的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首先要求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按照成本法进行法追溯调整,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例1]甲、乙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9年1月2日,甲公司出资4500万元再次购买乙公司的20%股权(不考虑相关税费),持股比例达到60%,并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再次购买乙公司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下:“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500万元,未提减值准备,投资期间乙公司未发放现金股利。该40%的股权在20×9年1月2日时的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无其他相关事项。则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追溯调整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80000000

盈余公积1000000

资本公积50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000000

(损益调整)10000000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5000000

(2)追加新的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5000000

贷:银行存款45000000

(3)调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8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8000000[例2]甲、乙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9年1月2日,甲公司出资4500万元再次购买乙公司的20%股权(不考虑相关税费),持股比例达到60%,并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再次购买乙公司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下:“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500万元,未提减值准备,投资期间乙公司未发放现金股利。追加投资时,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5000万元。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无其他相关事项。则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追溯调整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80000000

盈余公积1000000

资本公积50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0000000

(损益调整)10000000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5000000

(2)追加新的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5000000

贷:银行存款45000000

(3)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5000000

贷:资本公积{[25000×60%-(4500+8000)]万元}

25000000

(二)其他情况下,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除从非控制转为控制外,其他情况下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一律按转换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新的投资成本。

[例3]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60%,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因此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9年10月28日,甲公司转让其持有乙公司的40%股权,转让股权后,甲公司不再能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但仍然能够对其产生重大影响,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余额为8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则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7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80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5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5000000

(40000×20%-7500=5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应该注意的是,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构成控制的,新投资准则中虽然并没有明确说明,但根据转换的相关规定,可仍按成本法核算。

参考文献:

权益法核算范文第4篇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 权益法 行动导向教学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一直是会计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在技工院校会计高级班里,大部分学生是中技毕业或者高中毕业就读本专业的,学完一些基础会计课程,接着学习初级会计实务课程。尽管有专业基础但较弱,而且教材内容专业、抽象,所以学生在学习长期股权投资时,由于不能从实质上理解知识点,容易混淆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下面笔者结合2014新修改的会计准则规定,采用以学生为中心、为主体的行动导向教学法,从三方面就如何上好“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这一课题,如何让学生轻松掌握“长投”两种核算方法,做一些教学探讨。

一、区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会区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让学生理解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及初级会计实务的考查层面,教师首先布置学生做好预习工作,利用网络资料查阅相关的投资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尽量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例子或者数学图表,去帮助学生理解。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所称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单看准则所指的概念和教材所给的解释,是高度概括的,学生难以理解。这时教师可以采用图表对比分析法,并结合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关系,从数字层面上来分析,学生易于把握,见表1。

学生弄明白长期股权投资概念之后,接下来就要区分后续计量的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即什么是成本法、什么是权益法,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成本法核算,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权益法核算。这是学生在学习具体账务处理之前必须搞清楚的知识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是指某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其持有期间内,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始终保持按其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对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理解,教师可以举例子引导学生分析,如图1所示。

假如持有期间,A公司对B公司实现盈利或出现亏损均视而不见,只有当B公司向A公司分红时,A公司才认为自己赚钱了,才确认投资收益,那么A采用的是成本法核算――见钱眼开;假如A公司认为B公司的盈利或亏损与自己息息相关(不管B公司有无分红),B盈利或亏损即A自己也盈利或亏损,都要进行账务处理,反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的变化,则A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是采用权益法――同甘共苦。以上是通过简单例子让学生初步了解成本法与权益法,但在实务操作中,什么时候该使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呢?2014年新会计准则第2号规定: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教师还可以结合数轴图示来表达,让学生直观形象地把握两种核算方法的核算范围,如图2所示。

由图可知,当持有比例为大于20%小于50%时,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大于50%小于100%时,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比较分析

学生搞清楚“长投”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核算范围之后,就要开始学习企业具体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了,这是学生最为头疼的地方。大部分学生由于没有从本质上理解概念,没有理清思路,经常混淆成本法与权益法,账务处理做得一塌糊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采用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小组讨论法等行动导向教学法,让学生充分参与课堂教学,有效提高教学效果。下面分四方面对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进行比较分析。

1.两种核算方法应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

会计核算正确与否,首先要会使用正确的会计科目,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要设置的科目可列表对比分析如下。

2.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核算主要关注初始投资成本与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是投资时点确定的,入账价值是最终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不同核算方法下,入账价值的确定不同,这要求学生能够熟练计算。

(1)成本法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未派发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教材内容陈述得不够直观,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总结出初始投资成本的计算公式,即“初始投资成本=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组织学生讨论案例1,并进一步总结出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 15 000

应收股利(价款中包含的部分) 1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6 000

根据会计分录,学生可讨论得出,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价值=(15900-1000)+100=15000(万元)。

【案例1】甲企业于2013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的30%的股份进行长期投资,假如采用成本法(实际上应采用权益法的)进行核算,购入时支付价款15 900万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 000万元,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00万元,购入时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 000万元。请问该项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多少?入账价值是多少?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算与成本法相同,但权益法核算还涉及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问题。什么时候该调整初始投资成本?根据教材陈述,教师可以这样跟学生探析: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等同于购买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等同于接受捐赠,在这种情况下,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下面还是用案例1来分析权益法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的会计核算:

①初始投资成本=(15900-1000)+100=15000(万元)

②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0 000×30%=18000(万元)

由于①

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5 000

应收股利 1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6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000

贷:营业外收入 3 000

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15000+3000=18000(万元)。

假设初始投资成本为20000万元,而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8000万元时,则不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下,经过调整后的初始投资成本不变,仅仅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的改变。以上结论可通过学生小组讨论得出。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

在初级会计实务中,“长投”持有期间的会计事项主要包括三大项: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和其他综合收益(2014年新准则增加);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被投资方存在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采用成本法时,重成本,轻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权益法下,重权益轻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是投资单位进行账务处理的信号。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采用案例教学法和对比分析法,利用同一个案例,分别假设在两种核算方法下的会计处理。见案例2。

【案例2】续案例1,乙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2014年5月1日宣告派发现金股利2000万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可分派到600万元。20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2014年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了4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请分别按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账务处理。

甲公司应针对上述经济事项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成本法下.。

被投资单位乙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甲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②2014年5月1日乙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可分派到6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600

贷:投资收益 600

③20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600

贷:应收股利 600

④2014年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了400万元。

甲公司不做账务处理。

(2)权益法下。

被投资单位乙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甲公司应按持股比例确认从乙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3000×30%=900(万元),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了):(如果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00

贷:投资收益 900

②2014年5月1日乙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可分派到600万元。

当乙公司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减少,所以投资单位甲公司要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

③20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600

贷:应收股利 600

④2014年乙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了400万元。

即被投资单位乙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所有者权益)增加了,所以投资单位甲公司应按持股比例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增加相应的其他综合收益。

400×30%=12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12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20

教师回顾案例分析过程,引导学生归纳总结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下的区别,利用表格来对比分析更加直观。

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的核算

“长投”处置的思路较简单,即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权益法下,还应结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的金额至投资收益账户,这一点是学生在做题目时最容易遗忘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从利润方面跟学生分析:当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账户而不是直接计入投资收益账户,主要是为了防止投资企业操纵利润;当投资企业在处置全部长期股权投资时,其所持有股权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也应转出,而这项收益又是因为投资产生的,所以应计入投资收益中。结合案例3进行分析。

【案例3】续案例1、2,2015年1月9日,甲公司出售持有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收到款项19000万元(假设不存在减值准备)。

(1)成本法下。

三、小结

以上运用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数轴图表演示法等方法,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了如何让学生轻松地理解和运用成本法与权益法。教无定法,如何让学生理解和运用才是关键。会计学习,关键在于掌握会计处理的思维,思路通了,则可举一反三。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多联系日常生活和企业实际案例,尽量将会计专业术语讲解得通俗易懂,并让学生充分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发挥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那么看起来枯燥抽象的会计课也可以上得丰富多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权益法核算范文第5篇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一般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其后,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收回投资等情形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其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权益法的核心思想是从投资企业角度,将被投资单位经济活动及其影响与投资企业视同一体,因此要求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动。成本法、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是建立在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的基础上的。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投资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或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这两种情况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四种类型。实务中,区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关系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标准(如持股比例),主要依据投资企业所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来判断;另一种是经济实质上的标准。持股比例并非是决定长期股权投资目的和采用相应会计处理方法的绝对标准。在判断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关系时,要求考虑多方面因素,从经济实质出发,依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来确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关系。即在判断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关系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则。由于减少投资或追加投资等各种原因,致使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权益法和成本法适用的范围,重新判断新的影响程度下原来的核算方法是否仍然适用。这样,就产生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问题。

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变化导致会计核算方法改变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从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到控制;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从控制到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三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从不具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到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四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从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到不具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新投资准则规定,从非控制变为控制,从而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并进行追溯调整;除此以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一律采用未来适用法。也就是说,对于以上四种情形,除第一种情形新准则要求采用追溯调整外,其他情形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再追溯调整。

(一)从非控制到控制,形成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首先要求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有差额的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首先要求对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例1]甲、乙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x9年1月2日,甲公司出资4500万元再次购买乙公司20%股权(不考虑相关税费),持股比例达到60%,并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再次购买乙公司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下:“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500万元,未提减值准备,投资期间乙公司未发放现金股利。该40%的股权在20x9年1月2日时的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无其他相关事项。则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追溯调整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0000

盈余公积 1000000

资本公积 50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80000000

(损益调整) 10000000

(其他权益变动) 5000000

(2)追加新的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450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0

(3)调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8000000

[例2]甲、乙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x9年1月2日,甲公司出资4500万元再次购买乙公司20%股权(不考虑相关税费),持股比例达到60%,并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再次购买乙公司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下:“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500万元,未提减值准备,投资期间乙公司未发放现金股利。追加投资时,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5000万元。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无其他相关事项。则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追溯调整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0000

盈余公积 1000000

资本公积 50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80000000

(损益调整) 10000000

(其他权益变动) 5000000

(2)追加新的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450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0

(3)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25000000

贷:资本公积{[25000×60%-(4500+8000)]万元}

25000000

(二)其他情况下,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除从非控制转为控制外,其他情况下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一律按转换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新的投资成本。

[例3]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60%,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因此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x9年10月28日,甲公司转让其持有乙公司的40%股权,转让股权后,甲公司不再能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但仍然能够对其产生重大影响,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余额为8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则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7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5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