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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证券投资

期货证券投资

期货证券投资范文第1篇

中国证监会近日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制度建设,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证券期货交易具有特殊性、产品业务的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各种产品的功能、特点、复杂程度和风险收益特征又千差万别,而广大投资者在专业水平、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收益偏好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无论从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来看,还是从投资者保护角度来看,都需要投资者的专业化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相匹配,尽可能避免低风险承受能力的人群去购买具有较高风险的投资产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目标是使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投资知识和经验等相匹配,也就是说,要“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构筑的是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伞。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均高度重视适当性管理,经过长期实践经验的积累,建立起全面有效的投资者管理制度和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证券期货市场成立时间只有二十多年,投资者结构以自然人为主,且投资理念和投资心态均不够成熟。相对于经营机构来说,投资者通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相对弱势地位。

由于缺少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很多高风险产品被销售给对产品不够了解、风险承受力较低的中小投资者,一旦投资失败,往往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我国资本市场,尤其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由于缺少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约束,很多经营机构在设计金融产品时,并没有充分考虑不同投资者的差别性,忽略产品的内在价值的提升,而是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选择产品、如何吸引客户上。实践中,过度宣传、误导中小投资者等案例屡见不鲜,投资者对此十分反感,影响了行业的信誉。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有利于规范经营机构行为,引导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别在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交叉销售日益频繁的当今市场,经营机构与投资在信息和风险识别能力方面的差别往往更加明显。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是平衡双方利益诉求、约束经营机构短期利益冲动、增强经营机构长期竞争力,同时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一剂良方。

第三,促进资本市场的有效竞争和改进服务。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际上是通过投资产品的分级对投资者进行分层管理。由于不同层级的客户有着不同的投资习惯和特征,投资者分层有利于改变过去同质竞争的格局,使得同一层级中金融产品的提供者更加集中,金融产品的消费者更加均衡,从而促进市场的有效竞争。

国际经验证明,从以产品为中心,到以渠道为中心,再到以客户为中心,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客户为中心,前提是客户分层。因为只有在分层之后,才能准确把握客户真实需求,并根据不同层级客户的特性,提供个性化的产品,选择不同的营销方式。例如对于中小投资者,金融产品应注重安全性、流动性和便利性;对于风险承受力较高、具备一定投资专业知识的客户群,则应更多地提供一些创新类的金融产品。显然,对投资者分层以后,不仅有利于改进产品和服务,也有利于提高创新的针对性和效率。

第四,有利于资本市场风险管控。金融产品和投资者分层以后,不同层级产品的风险特征更加清晰,便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管理,同时分层也有利于阻断风险在不同产品之间的传递。

20xx年以来,证监会陆续在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产品或业务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也要看到,这些制度还比较零散,制度之间相互独立难以融合,未能覆盖部分高风险产品。此外,现有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往往侧重设置准入的门槛,对经营机构的义务规定不够系统和明确。因此,制定出台证券期货市场统一适用的适当性监管规则是非常有必要的。

期货证券投资范文第2篇

有人欢喜便会有人忧。与中信建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相比,由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分别新入主的长城伟业期货、南都期货、浦发期货,及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分别间接控股的广发期货、长江期货,就显得没有那么幸运,虽然它们也均早已有增加注册资本和券商控股比例增加甚至券商全资控股的计划,但还未收到证监会的“喜讯”,多少有点“门庭冷落”的意味。

联姻

据了解,中信建投期货也只是一个月前才向证监会正式申请变更股权,由中信证券( 54.80,0.14,0.26%)及其旗下证券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分别持有中信建投期货41%、49%、10%的股权结构改为中信建投证券全资所有,及同时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由现有的3488万元增至1.5亿元,其注册资本已超过现有最高者即格林期货的1.4亿元。

据悉,之前按要求证券公司在期货公司的控股比例不能超过50%。借助此次股指期货推出之际,证监会放宽政策,允许证券公司100%控股期货公司。对此,联合金银首席经济学家张卫星分析,一方面,期货市场由于风险高,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低迷现状。而股指期货的推出,原有的期货公司未必能够担起重任。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在其业务等方面发展迅速,实力不断增强,证券公司100%控股实际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说到底,由证券公司全面控股股指期货公司,还是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自助选择的结果。”张卫星说。

共赢

另外也有专家认为,证监会给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双方送了一个顺水人情。此次证券公司“下水”,实际上是利好期货公司,有可能改变期货公司不景气现状。作为股指期货推出的直接受益者,期货公司在未来几年将迎来爆发性的利润增长阶段。在成熟市场上,股指期货历来是所有期货市场中交易量最大的品种,成交量占到80%左右。因此,股指期货一旦推出,将彻底改变期货公司“僧多粥少”的不景气局面,使期货公司迎来爆发性的利润增长期。

同时,由于投资者对股指期货热情的急剧增长,也将带动其他期货交易品种的活跃,最终为期货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

据了解,自“股指期货”这一概念踏入中国金融市场的第一天开始,市场以及投资者对其的呼声就在不断高涨,目前已进入白炽化阶段。街头巷尾,上班下班,无论是年轻还是年老,专家还是门外汉,讨论最多的就是投资,当然也离不开新的赚钱途径――股指期货。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于日前正式后,中金所的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已经基本建立,金融期货的法规体系已基本构建完备,金融期货的诞生已经具备了坚实的法规基础。一年多的心理准备、市场调整以及政策法规的完善,再加上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先行和各大媒体的投资指导和知识普育,都为股指期货的破茧而出并良性成长打造了适宜的环境,但也吊足了投资者的胃口。

另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将直接刺激参股期货公司的上市公司股票走强。在最近两年的股市上涨中,证券行业快速复苏,证券公司的利润大幅增长,从而为参股券商的上市公司带来可观的投资收益,并充分反映到这些上市公司本身的利润和股价上。

按照证监会10日签署的《关于核准中信建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中信建投期货应有幸成为“首家”券商全资控股期货公司,。不过,一些业内人士判断,正加快培育未来金融期货市场上主力军的证监会,首批不应仅批准中信建投期货这一家期货公司改由券商全资控股及大幅增资至1亿元以上。

证监会期货部有关负责人昨日也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近期确有一批期货公司在申报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等行政许可事项时获批,但他未披露准确的获批家数,及首批获准期货公司的批准文号是否一次性发放,还是陆续发放。

在2006年7月28日的金融期货政策通报会上,证监会期货部副主任黄运成宣布了鼓励证券公司收购期货公司股权的如下措施:证券公司可以突破以前50%以下的控股比例限制,少数治理健全、风险控制严格到位、资本实力特别强大的也可以全资拥有期货公司;简化股权变更和股东资格的审核程序,这两方面审核将合二为一;允许证券公司提前适度参与期货公司的管理,前提是双方达成实质性收购协议之后。

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后修订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者5%以上的股权审批》,均未对证券公司直接控股期货公司超过50%甚至全资控股期货公司进行明文限制。

事实上,由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分别新入主的长城伟业期货、南都期货、浦发期货,及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分别间接控股的广发期货、长江期货,早已有增加注册资本和券商控股比例增加甚至券商全资控股的计划。

期货证券投资范文第3篇

(一)银行体系信用规模过度扩张,增加金融风险发生概率。

融资融券交易是电子化证券的重要制造平台,这将同时引致资金需求。同时,信贷规模将在银行信贷融资的推动下规模进一步扩展。由于融资融券虚拟化程度高,会带来高增长的虚拟化资本,对央行、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评估社会信用总量造成偏差。

(二)能加剧股价上涨下跌幅度,股价波动现象严重。

当股价短线发生大起大落时,有可能会造成部分融资融券者无法补足维持保证金,证券公司等将大量买进证券或处理担保证券,这将在短期内突然在试探形成较强的买压或卖压,或许会加剧个股或整体股市的波动。但是,融资融券交易不会对股市带来价格波动,相反会因其特有的交易模式平抑股市波动。

(三)股票市场投机气氛将进一步加强,监管错位将导致内幕操纵行为。

融资融券机制具有较高杠杆率,这为投机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加上在利益条件的驱使下,有一些投机者会通过融资融券机制的杠杆作用操纵股价,甚至与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联手进行内幕交易。如果这时候国家不能进行有效监管的话,那么犯罪现象由于得不到打击而迅速增多,将会导致违规操作泛滥的后果。

二、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影响分析

融资融券及股指期货均具有持有时间短、交易时间短、两者持有周期相互对应的特点。其中,融资融券供应总量确定,具有一定利息成本。而股指期货合约受益的不确定性现象明显,期货合约是不确定的、虚拟的不需要支付利息,但是需要维持保证金比例,这就存在隐性利息,它的成本比于融券利息成本要低一些。两者之间存在诸多关联以及紧密的相互影响。

(一)融资融券交易与股指期货在流动性方面的关联分析。

首先,融资融券交易量的变化,将对股指期货短期市场价格造成影响,由于融资融券对流动性的改善作用,因此融资融券对股指期货市场短期波动具有乘数效应,能使其在短期内更快的到达涨跌上限。同时,融资融券交易情况与股指期货波动性没有必然相关性,对股指期货长期流动性影响不大。融资融券余额增加不会对股指期货市场价格造成影响,后者即使出现异常,也并非由融资融券交易而起。

(二)融资融券余额与股指期货市场当日持仓量产生关联影响。

持有时间方面,利用股指期货进行投机交易的期限较短,投资者可利用交易日转合约,进而有效锁定期限,该种操作的弊端是将产生额外的交易费用。交易频率方面,股指期货交易次数更加频繁,投资者可利用卖空机制在期货与现货两个市场进行双边套利而锁定利润。但是融资融券实行T+1交易机制,当天只能进行单项交易,而股指期货实施T+0交易机制,限制了融资融券由于交易频率,降低了股指期货市场当日成交总量,同时增加了股指期货市场当日持单量。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期指市场当日成交额呈负相关,与当日持仓量呈正相关,

(三)各自制约不同导致难以通过融资融券及股指期货引导市场。

首先,影响因素不同。股指期货合约紧盯沪深300指数,其价格变动主要与整个市场趋势有紧密关系,而融资融券的关注对象是各行业股票,通过影响个股交易以改变市场指数。因此,利用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投机交易渠道并不通畅,更加适合于具备强大的量化模型分析能力的大型机构,而非一般中小型投机者可以掌握。其次,市场缺乏正确规范导致难以真正形成对冲作用。利用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进行投机交易的过程中,由于市场深度不足,导致投资者难以准确配置合适的套期保值组合,其市场风险对冲作用难以显现出来。因此可以说,通过融资融券市场以引导、影响股指期货市场具有较高难度。同时,融资融券对股指期货的长期影响是有限度的,通常情况下投机者多数是通过影响股指期货空单持仓量、融资融券空方头寸等方式向市场发放做空信号,进而间接影响市场趋势。当前,我国融资融券仅处于辅助地位,而卖空机制是市场主导力量,股指期货的卖空机制具有主导市场卖空力量优势。股指期货市场波动将对相关信用交易的融券市场余额产生直接影响。市场机制不畅导致我国监管机构难以利用宏观调控手段影响促进两个市场有效发展,这也是为何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仍以中小投机者为主的,容易产生市场波动的散户市场的原因,市场机制与市场多元化转型步伐仍需加快。

(四)对策建议

期货证券投资范文第4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07)(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基金持有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的10%,假定保证金比例为10%的话,那么基金能够动用的投资期货多头合约的保证金仅为1%;衍生品的一个最大作用就是能够放大杆杠交易,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从理论上来说,按照上述规定基金持有的现货市值和期货多头合约市值能够达到净值的104%。但《通知》还规定,开放式基金(不含ETF)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价值(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式基金、ETF持有上述资产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很显然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了基金的“杆杠”交易,控制基金风险,保持一定流动性。

《通知》规定基金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该股指期货标的的指数成份股,以及其他具有高度相关性股票的总市值,假定基金持有的股票均为沪深300及其相关股票的话,按10%的保证金比例来看,基金做空期指金额不超过基金净值约10%。很显然,《通知》对空头合约相对宽松,如果基金的空头合约价值完全等于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市值,那么相当于把基金的股票仓位降至为0。由于基金一般持有大量的现货资产,买入多头期货合约就相当投机,而买入空头期货合约就相当于套期保值。这体现出监管层鼓励套保限制投机的意图。

监管层目前尚未出台基金参与融资融券的相关法规,但指导思想应该与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一致,即限制基金进行融资交易,而允许基金进行适当的融券。

很显然,股指期货出台之后,对于基金的最大好处是拥有了避险工具。在缺乏做空机制的市场中,如果现货市场出现暴跌,流动性往往会存在一定问题,导致基金卖出股票困难的局面,而拥有了股指期货后,可以通过卖空合约来避险。此外,融资融券将会为基金增加新的赢利模式,在现货不能做空的市场,基金只能通过买入优质股票获利,而融券业务的开展可以使得基金可以通过卖出差股票获利。当然,虽然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都可以保证金交易,但相关法规限制使得基金很难放大“杠杆”,进行投机交易。

丰富基金产品

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出台之后,将大大丰富基金的产品线,一些含有股指期货和可以进行融资融券模式的基金产品将会出台。

运用股指期货可以设计阿尔法策略基金或者可转移阿尔法策略基金,它们在国外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产品。即在现货市场买入某证券组合,在期货市场做空股指期货获取阿尔法收益。当然也可以运用“可转移阿尔法”策略,将阿尔法收益转移到其他大类资产中,即在获取某类资产阿尔法收益的同时,买入其他大类资产的指数产品,构造贝塔组合来获取基准收益,在不改变原有资产配置的情况下,获取更高的收益。

运用融资融券可以设计130/30基金,这也是一个在国外较为成熟的产品。该类基金的资产由两部分的投资组合构成,即多头和空头。大部分投资者都理解多头的含义。当一个基金买入一只股票并期望这只股票的价格在未来能够有所增长时,则称为“做多”。相反,当基金期望通过股票价格的下跌获利,则为“做空”。投资者如果要卖空股票,他就会先借贷一定的股份,将它们在市场上出售,然后预期(至少是希望)能够在股价下跌时买回这些股票,并偿还借贷。这类基金名称中的数字代表多头和空头在基金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也就是说,130/30基金将资产的30%投资于空头组合,130%投资于多头组合。举例来说,如果一只130/30基金具有100万美元的资产,那么它会用100万美元买入一个股票的投资组合,并且建立一个价值30万美元的空头组合。之后它会用卖出空头组合的所得,即30万美元再投资到多头中。于是基金的投资就完成了130%的多头和30%的空头的组合。

此外,还有一些套利基金和算法交易基金等也可能产生。由于交易型基金,如封闭式基金、LOF和ETF可以作为融资融券业务的抵押标的物之一,而且交易型基金也可以成为股指期货的配套现货交易产品,这些都会推动交易所体系基金迅速增长。

对于现有的指数基金、保本基金来说,拥有股指期货之后可以进行大大的改进。对于指数基金来说,特别是沪深300指数基金,将大部分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产品,用少量的资金投资股指期货,利用股指期货的保证金交易制度来复制指数,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又可以获得固定收益产品带来的增强收益。

对于保本基金来说,《通知》规定保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不受部分条款限制,但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且每日所持期货合约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目前国内的保本基金都是用股票现货来获取向上的收益,为了确保保本,契约上一般都规定投资股票的上限不能超过20%-30%,这样虽然能做到保本,但是向上的收益有限。而利用股指期货能够真正做到“下有保底,上不封顶”。实际上,在国外保本基金多数都是通过衍生品放大防守垫的收益,其原理与上面的用股指期货做指数基金一样,也是利用了股指期货的保证金交易模式,其多头合约价值的仓位将会高于目前的保本基金。

加剧基金的业绩分化

由于公募基金的规模较大,在缺乏股指期货的情况下,很难进行择时操作,而股指期货出台后,基金就有了良好的择时武器,通过多头或者空头期货合约来改变基金的资产配置。

然而股指期货是一把双刃剑,运用不得当也会造成负面影响。目前优秀的基金经理都是因为选股能力较强,而股指期货则需要基金经理较强的择时能力,这对基金经理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基金经理淡化择时,强化选股并非因为择时不重要,事实上,择时(资产配置)对基金来说非常重要,但择时难以把握,如果失误对基金业绩的负面影响非常大。由于基金经理或者投资委员会择时能力差异较大,会对基金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导致基金业绩分化会更加严重。由于混合型基金的策略之一是灵活资产配置策略,即根据市场的变化将资产在股票和债券上转换,因此,我们认为混合型基金运用股指期货的力度会相对较大,业绩的分化会更加大。

封闭式基金或有炒作

很多投资者认为股指期货出台后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会大幅缩小。主要理由是因为封闭式基金存在较大折价率,股指期货出台之后,可以利用做空工具来实现封闭式基金的套利,即买入封闭式基金,卖空股指期货或者类似的开放式基金,获得套利收益,这种套利行为会大大降低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但我们认为这种认识存在很大的误区。

一方面,股指期货合约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好的通常是近月合约,而很多封闭式基金存续期很长,目前平均剩余期限大概为4年左右,在技术上不断对股指期货合约展仓有难度。另一方面,任何套利交易都需要一定的收益空间,目前老的封闭式基金平均年化折价回归收益只有5%左右,与企业债收益相近,这个收益率对于这么复杂的套利行为来说缺乏吸引力。当然,我们也看到这种套利收益除了折价回归收益之外,还有基金净值增长带来的超额收益,对于创造超额收益能力强的基金,套利资金的收益会更高,但超额收益的持续性是不稳定的,而且超额收益比较高的基金折价率也通常比较小,这也为套利交易锁定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但是由于投资者此外对封闭式基金的误解,可能会导致二级市场出现炒作。

股指期货出台后,对到期日较近的封闭式基金来说,由于其折价回归的收益相对较高,这会吸引套利资金的涌入。目前较好的品种是大成优选和同庆B等。大成优选基金的折价率为-19.34%,剩余年限约为2.6年,年化折价收益为8.27%。同庆B折价率为-18.9%,,剩余年限约为2.4年,年化折价收益为9.1%。虽然基金裕泽离到期日最近,只有1.4年,但折价率已经降至-8.07%,年化折价回归收益只有6.省略

相关链接

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法规

早在2007年,证监会出台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思想是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采用近月或者交易活跃合约(可以展期)进行套期保值,非股票型基金不得投资股指期货。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买入期货合约(多头头寸)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空头头寸)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该股指期货标的指数成份股,以及其他具有高度相关性股票的总市值。(按目前保证金比例规定计算,做空期指金额不超过持有市值约10%。此外,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的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各类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还应当遵循的规定包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开放式基金(不含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价值(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式基金、ETF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此外,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并计算,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预定。开放式基金(不含ETF)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封闭式基金、ETF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保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不受部分条款限制,但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且每日所持期货合约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融资融券中有关基金的相关法规

监管层关于融资融券相关方面的法规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等。

期货证券投资范文第5篇

今日投资个股诊断安全星级:

事件:

中信证券6月2日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公司为中证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6月3日公告,中信证券关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时,截至5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中信证券国际的全资收购和部分增资。

评析:

随着股指期货渐行渐近,目前已经有17家券商获得IB业务资格。中证期货已于2007年底获得其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会核准中信证券为中证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至此中信证券已经获得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的各项资格,客户能在证券业务和期货业务之间自由流动。此前,中信证券董事会通过了对中证期货增资5000万元的议案,将其注册资本由1亿元提高到1.5亿元,增强期货公司的资本实力,股指期货备战进展顺利。

中信证券组建的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信证券以货币形式出资6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7%,主要经营范围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发起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等其他业务。虽然5月12日发生汶川特大地震,但60亿元绵阳基金的募集及后续运作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中信证券加强买方业务实力,逐渐布局基金、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构架日益清晰。在各项业务的申请和组建中,中信证券均走在行业前列,以投资银行业务为基础的多样化趋势得到明确和加强,产业链不断向上游扩展。2008年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为中信证券贡献的收益还需要看公司组建和资金募集的进程。

中信证券目前已经以0.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信证券国际11.61%的股份,中信证券国际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采取了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增资,其中,第一期增资规模为1.6亿美元,中信证券国际的实收资本目前达到19.155亿港元。公司还将陆续完成对中信证券国际2.65亿追加资金的投入。虽然中信证券和贝尔斯登的合作宣告结束,进军国际金融市场折戟暂时延缓了其业务扩展的步伐,但中信证券开始着手香港市场,继续推进国际化进程。中信证券国际将成为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一个平台。2006年中信证券国际作为副主承销已经顺利担任了中信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H股的发行工作,并签约了多家国内的QDII。通过增资之后,子公司的业务实力将进一步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