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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管理

风险评估管理

风险评估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政治风险风险评估处理策略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度提高,国际企业间的竞争越演越烈,双边、多边和区域层次的国际协调进一步加强,全球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都在发生着新的深刻的变化。在这种进程中,跨国公司发挥了经济全球化的原动力和加速器的关键作用。

跨国公司为追逐最大利润,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源的最佳配置,通过国际投资建立起庞大的一体化国际生产网络,把一个国家的生产和众多国家的生产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一体化的国际生产也带动了贸易、资本、科技及其他领域的国际化。

跨国公司在跨越国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必然受到三方面的约束:既要迎合母国的需要,又要兼顾东道国的利益,还要遵照国际惯例。跨国公司是在这样的前提约束下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母国和东道国利益最大化。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和国家是两种不同的利益主体,由于追求目标的差异而导致两者之间利益上的矛盾,乃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此也引发了跨国公司的政治风险。

跨国公司的政治风险是指投资者因东道国政局结构与演变因素和政府控制与管理因素的影响,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当一国政府、政党、劳工团体或者激进团体的政策、行动,威胁到外国公司就会发生政治风险。跨国公司可能因当地国政府动荡、社会不安,造成公司营运上的威胁,更为严重时可能被东道国征收或者因东道国局势恶化而无法进行货币的汇兑等等。

政治风险主要分为国际政治环境、区域政治环境和国家政治环境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基本囊括了可能引发政治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这些可能引发政治风险的因素并不是孤立地发挥作用的,它们可以互相影响,甚至总是相互影响着发挥作用的,一国政治波动的产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合力的结果。比如国际压力的加大可以导致国内政局不稳,二者的联合作用可以使得政治风险迅速升高。

所以,在政治风险的处理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政治风险作出评估。

1政治风险评估

所谓评估就是针对政治变动可能性,对经济机会进行预测和评估。政治风险可能对于投资造成重大损害,跨国企业因海外投资金额与分布点遍及各地,在运作上对政治风险考量格外注重,经常由专家小组进行风险分析,并找出避险方案以为因应。国际上也有许多研究机构与顾问公司,针对政治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出售。目前,国际上的研究机构提出的对政治风险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1预警系统评估法

该方法是根据积累的历史资料,对其中易诱发政治风险激化的诸因素加以量化,测定风险程度。例如,用偿债比率、负债比率、债务对出口比率等指标来测定资源国所面临的外债危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该国经济的稳定性。

1.2定级评估法

该方法是将资源国政治因素、基本经济因素、对外金融因素、政治的安定性等可能对项目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的大小分别打分量化,然后,将各种风险因素得分汇总起来确定一国的风险等级,最后进行国家之间的风险比较。

对国际投资风险进行国别比较可参照国际上较有影响的国际投资风险指数。富兰德指数(FL),该指数是由英国“商业环境风险情报所”每年定期提供;国家风险国际指南综合指数(CPFER),该指数是由设在美国纽约的国际报告集团编制,每月发表一次;国家风险等级则是由日本“公司债研究所”、《欧洲货币》和《机构投资家》每年定期在“国家等级表”中公布对各国的国际投资风险程度分析的结果。

1.3分类评估法

根据伦敦的控制风险集团(CRG)的做法,政治风险按照规模有4种分类,即可忽略的风险、低风险、中等风险和高风险。

(1)可忽略的风险。适应于政局稳定的政府。

(2)低政治风险。往往孕育在那些政治制度完善、政府的任何变化通过宪法程序产生、缺乏政治持续性、政治分歧可能导致领导人的突然更迭的国家。

(3)中等政治风险。往往会发生在那些政府权威有保障、但政治机构仍然在演化的国家,或者存在军事干预风险的国家。

(4)高政治风险国家。则是那些政治机构极不稳定、政府有可能被驱逐出境的国家。

即使用了上面这些方法,对政治风险的评估仍然不能做到十分精确。政治风险之所以为风险,就是源于它的不确定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政治风险发生的时间不确定。例如,通过使用上面这些评估方法可以预计会有什么样类型的政治风险发生,却不知道具体会在什么时间发生,或者会不会发生。所以,在对政治风险进行评估之后,就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避免在未来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

2政治风险的处理策略

2.1防御性策略

(1)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企业遇到政治风险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风险防范措施。当遇到政治风险时,企业可以通过停止经营活动或者撤回投资来避免企业遭到人员和资产上的损失。

(2)第三方合作。选择东道国以外的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由于涉及来自多个不同国家的合作伙伴,东道国政府可能不愿因为干涉某个具体企业而去冒犯多国政府。

(3)建立灵活的生产系统。为了防范风险,便于海外分支机构能根据组织的演变而调整区域业务整合,也为了灵活迎合市场需求周期变化。为此,企业在海外各地工厂设计中,可合理配置和组合最低单位成本工厂,灵活的多产品工厂,季节性工厂以及囤储工厂。通过对不同工厂确定不同的任务目标与生产安排,来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维持稳定生产和抗风险的能力。

(4)控制市场销售。企业要严格控制产品在非东道国市场的销售。如果东道国征用投资,必然会因此失去广阔的世界市场。事实已证明,这对于从事开采业的跨国公司尤为有效。

(5)购买保险。把被保险人的政治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从而减小损失。随着产品市场和单个国家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要求提供减少政治风险机制的需求日益增强,一些国际组织,单个国家政府以及私营保险公司现在都可以提供政治风险的承保业务。例如,“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就是具备在其成员国间达成协议和实现风险分散化的国际组织。

2.2一体化策略

(1)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将风险转移到企业外部或将风险外部化,企业可以通过合营,许可贸易,分包,租赁等方法,让更多的本土企业参与到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来,不仅可以在发生政治风险时将风险转移,而且有助于减小来自于经济民族主义方面的风险。

(2)公关。公关即公共关系的简称。公关包含了政府公关,媒体公关和危机公关这三点。政府公关的目的是尽可能的获得东道国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政府扮演角色的不同可能表现为简化批准手续、获得准入资格、赢得政府采购、影响法规制定等等;而媒体公关除了在营销方面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外,在防范政治风险上也可以起不小的作用,它可以影响政治和左右民意,获得民意的广泛认同而减小政治风险。

(3)本地融资。在东道国内寻求股票和债务融资渠道。这样做既可以使东道国的相关部门受益,又使东道国政府不情愿作出对公司不利的行为,因为东道国对外国公司的干预将会使东道国政府或其金融机构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4)员工本土化。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文化特性,善用当地的员工并提升当地员工为管理人员可以更好的使公司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而当企业遭到政治风险时,很有可能造成当地的员工失去工作机会,这会迫使当地的劳工组织同政府交涉,让当地政府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政策。

虽然中国政府目前倡导“走出去”战略,但企业在具体实践中,忽视了政治风险这样一个重要问题。显然,世界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但在和平贸易环境中,政治风险仍然是当今中国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联想的并购和中海油的收购失败已经证实了这一风险仍然存在。采取何种措施尽量减少政治风险对企业跨国经营活动的影响,仍然是想走出国门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琦伟.公司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张建.国际投资政治风险评估方法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2004(8)

风险评估管理范文第2篇

一、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不是负债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这似乎毋庸质疑。资产,从理论上来讲是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还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特点,是用来作为生产经营和价值交换的资本。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估算出被评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也就是说,将资产的历史成本估算为现实成本。作为国有企业来说,资产的形成,有多方面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投入的,有借入的,有从收益中提留的,有按规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占有其他经济实体和个人权益的,等等。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金平衡表》中右方的资金来源等于左方的资金运用,也就是资产形成的资金来源。会计制度改革之后,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表现的形式为:一是负债,二是所有者权益。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改革,并不改变资产的性质,更不影响评估的性质。评估的对象仍然是资产,不需追究形成资产的资金来源。弄清楚资金来自哪些渠道不是评估人员的责任,也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其实评估人员所评估的资产并不限于《资产负债表》中左方所列的资产项目。所评资产是为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经济资源。如《资产负债表》中虽列有无形资产,但并不是所有无形资产的价值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有的商品的商标和商誉,可以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但《资产负债表》中并不反映其资产价值,尤其是商誉,是企业综合素质所创造的效应。

但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工作涉及的对象,已超出了“资产”的范围。

1.国务院91号令明确规定资产评估的范围。1991年11月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第六条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现在看来,这种表述作为评估的理论不够准确,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资产评估,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资产类别,选择不同的价格标准,不同的价格标准还要与不同的评估方法相匹配。但91号令提出的资产评估范围没有超出“资产”这个特定的主体。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就是要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通过一定的操作程序,以科学的方法,实事求是地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评定估算出现实市场价值。至于对资产拥有或占有的委托方的资产是由哪些资产来源形成的,尤其是负债状况,评估师不需要逐项过问追究。这既不是评估师的责任,也无实际意义,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应担负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2.关于评估负债。1996年5月7日颁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百一拾条规定:“整体企业的评估范围一般应为该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第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四条专门列述了负债的评估。这不但改变了91号令确定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而且模糊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评估负债缺乏理论依据。

负债是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占有单位所承担的、能以价值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它是以法律、有关制度、法规或合同契约的承诺为依据的。债务的种类性质和额度既有相关的法规契约合同为依据,也有承诺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改变这种法律承诺的事实。资产占有单位对于应该偿付的债务要按照既定合同、契约法规条文在法定的限期内如数偿付给债权人。资产占有单位不履行偿付债务的义务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负债的评估结果是什么?意义何在?理论上难以成立。

第二,评估负债方法上行不通。

资产评估,有一整套完整的国际通行的理论、方法、标准,但没有评估负债的方法。因为评估负债没有科学的依据,再评,也改变不了债务的性质和价值量。有的评估项目需要计算其净资产,提出对负债进行核实,既是法律承诺的事实,就无需评估人员进行核实,评估人员既无责任,也无义务对负债评估(或称核实)。整体企业产权变动,如需要计算净资产,一种办法是按账面负债值扣减,另一种办法也可按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扣减。

负债评估不但没有理论方法依据,还模糊了资产评估的性质,即使由评估人员核实负债,也超出了评估工作的职责范围。

当然,如果客户要求对其负债进行核查,评估师又有能力承担此项任务时,经双方协议,可以作为评估项目以外的任务,另行计费。

二、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性质、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和审计虽然同属于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但从实质上说评估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性质、对象、依据、操作方法都是不同的。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审计工作是受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经济法规,对各种所有制和各类企业以及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一切企业和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委托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是政府征税和进行经济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依据。所以,审计工作的性质是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起“经济警察”的作用,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带有强制性。

资产评估则不同,虽然也属于中介服务性质,但并没有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咨询。西方发达国家,除有些国家企业上市前要进行资产评估,资产增值税纳税的税基规定评估外,在其他情况下的产权变动是否评估,由所有者自己决定,政府没有强制性要求。

我国由于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清产核资前账面资产价值又与实际价值有较大背离,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权益,所以国务院91号令规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都要进行评估。这种规定带强制性。但对于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权在50%以下的企业产权变动,则没有强制要求评估,个别部门颁发文件对非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没有经国务院同意。

其实,资产评估对资产权利主体(占有单位)来说,是对其权利的维护。我国在资产评估兴起之前,以账面价值与外商合资,不知吃了多少亏。资产评估正是从这些教训中发展起来的。所以资产评估应该成为资产占有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的自觉行为,自我需要,而无须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二:审计工作是按照政府规定,定期或者是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如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就要在报出前定期审计;企业经营性质变更(企业上市)、结业、领导人员更换要进行审计;还有属于特定情况下的审计。被审计的单位,对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可以是常年客户。审计的范围,按照政府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则是在产权变动时才需要进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产权不可能经常发生变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是一次。资产评估的目的、范围完全由委托方(资产占有单位)决定。评估人员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资产范围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人员无权强行要求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价值,评估人员也不负责任评估。委托方应该提供而没有提供评估的资产,或有意隐匿而造成资产价值不实,影响委托方或相关单位的权益,应由委托方负责,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应负任何责任。当然,为了委托方的利益,评估人员可以就评估目的、评估资产的范围提供咨询性建议。但建议采纳与否由委托方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委托方负责。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三:是工作对象不同、方法不同。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经营管理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账册凭证)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对其违反国家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提出审计和处理意见。如果审计工作有误或者有意违反审计准则,造成审计结果不实,注册会计师要负经济法律责任。

注册评估师则是按照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估算出合理的现实市场价值,作为产权变动或交易双方作价的参考依据。如果评估师工作失误或有意抬高或压低被评资产价值,同样要负经济法律责任,但对企业每项资产、负债的来历,评估师没有检查监督的责任,也不需要逐笔追查清楚。

三、规范资产评估执业必须突出资产评估工作的重点

资产评估人员的责任,是评定估算出资产现实价值。无论委托方委托评估资产是何种目的,评估人员工作的结果只有这一个目的。这也是资产评估工作的核心。评估人员在执业中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和核心。

按照我国现行评估法规要求,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担子太重,压力太大。评估机构每接受一个评估项目,从签订业务约定书到制定评估工作计划、组织评估队伍,协助指导委托方进行资产负债清查,核查委托方所报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按现行法规要求,对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逐项核查。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短期投资等资产负债逐笔检查,对存货的抽查要占到数量的40%、账面值的60%以上。对积压的、报废的、残次的要逐笔核实,逐项验证属实可信程度。然后进入到对资产的评定估算,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还要求按会计科目分类撰写,对流动资产的评估要逐一说明,甚至现金的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及过程,银行存款要查阅银行对账单,对评估的每项资产还要选择典型作出评估案例,详细叙述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来源或依据等等。

资产占有单位在评估前对其家底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是必要的。清查的目的是为向委托方提供一份待评估资产的清册。评估机构对待评估资产进行核查也是必要的。但核查的范围应有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起主导作用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必须认真核查,对于流动资产应视其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流动资产种类繁多,流动性大,形态变化快,要求按会计科目对往来款项逐项、逐笔清查、核对,试想评估机构要组织多少人力,耗费多少时间,尤其资产评估是在一定时点上的价值,而流动资产的价值和研究形态随时发生变化,花费如此多的人力和时间实在不必要。西方国家和地区对流动资产评估坚持稳健原则,多以账面价值为准,这种做法是有道理的。

资产评估不是财务审计,要求评估人员做注册会计师应该做的工作和应当完成的审计任务,既超出了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又是越位行为,还会给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带来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资产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业务。企业的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占有的资产类型以及特点不同,影响企业受益的因素也不同。对资产价值评估除了科学的方法和可信的参数外,还有很多变化的因素,需要评估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去分析判断。因此评估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主要资产价值的形成上面,那些程序性的工作、非重点资产及不影响大局的工作应尽量简化,不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四、资产评估风险的界定与防范

脱钩改制后,业内人士普遍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认识提高了,风险意识也加强了,也感到原有的技能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了。

我国资产评估业兴起的初期,评估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资产评估有什么风险。尽管91号令第三章有五条阐述了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但这种责任严重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亲身经历,在我国还没有先例。没有一家机构因为评估价值不实导致经济赔偿或受到法律追究。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风险,来自各个方面,有各种原因。有的是可以防范的,有的是难以预测的。

1.违反职业道德造成的风险。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任由委托单位摆布,投其所好,无原则地高评或低评资产价值,一旦败露,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负经济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评估人员不坚持原则,听命行政干预,造成资产价值失真,损害国家或有关各方权益。虽说有政府或某领导人作主,一旦出现问题,仍要追究评估人员责任,届时评估人员有口难辩,自食其果。

3.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能力、水平所限,承担无力承担的评估项目,导致评估的资产价值不实造成的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负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4.评估人员工作马虎,资产价值评定估算工作不到位,致使评估的资产价值扭曲,给委托方造成损失,风险难以估量。

以上种种,只要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执业中坚持职业道德,提高执业水平和能力,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风险是可以防范的。但是目前,由于评估人员的职责范围不明确,评估工作越位,带来的风险隐患难以预测和避免。

如“负债评估”,理论上没有根据,方法上行不通。即使是负债核查,也不属于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前面说过是契约、合同、有关法规、条例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的依据。负债应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完全责任。发生纠纷和争议应依法处理,无论负债在会计上列出的是什么科目,如长短期借款、应付预收款,还是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税金等,都是有契约、合同和法规为依据的,不能任人变更其性质和数值,变更了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负债评估”对资产评估工作是一种误导。

风险评估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风险控制理论;风险评估;电力安全管理;电力风险;电网运行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M71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35-0180-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5.35.089

随着国内外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民经济与人民生活愈加依赖于电力系统,当今社会,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与可靠性直接关系着经济发展与社会正常运行,在电力产业规模不断增加、电网结构日趋复杂的形势下,对电力系统自身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具体涉及到电网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与员工及其他人员人身安全三方面,从事电力系统研究的学者专家与实际生产中的一线工作管理人员也多从以上三个角度来优化管理工作。在当今电力企业中,建立更为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新技术的引入、更加规范企业内部人员操作技能与规程、员工定期培训等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安全性,保证电网更加安全稳定运行。而随着信息化与智能化时代的来临,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电网运行环境,深入了解与掌握当前电网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对风险的概率进行评估,并针对潜在风险提前采取一些有效防控与管理措施,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对提高电力系统安全性与降低人身事故概率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当今国内电网安全风险原因及识别、电网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及风险评估引入等方面,探究风险管理在电力安全管理中日趋重要的作用,对相关领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 电力系统风险成因分析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特点鲜明,故不同地域下电网表现出的风险隐患可能不尽相同,而通过对我国南网及国网某些重要区域电网安全运行的分析,认识到其中一些共通的潜在问题,具体有:

1.1 电网结构问题

由于地市传统建设及规划并不均衡,且没有考虑到城市发展与电力负荷分布及增长特点的关联性,使许多地区电网结构布局及负荷分布不科学,在某些情况下,一些地区极易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

1.2 电力设备自身风险

电力设备在设计、制造、原材料或生产安装等环节都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而受负荷、外部环境及器件老化的影响,设备都可能出现问题,进而影响电网整体运行。

1.3 外部环境风险

外部的环境问题现已成为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的重要侧重点,其防控与治理难度都相对更大。近年来全国极端天气增多,暴雪、暴雨、雷击、大风、雾霾等严重影响着输电线路的可靠运行。而类似于电缆隧道等基础性电力设施,由于部分建设年代较为久远、标准较低等问题,造成现在结构产生了保护层脱落、钢筋漏出甚至部分坍塌等现象,都严重影响了线路安全。

1.4 电力系统体制机制建立不完善

从系统整体看,首先,有些职能的划分并不清晰,尤其是一些行业管理机构与监管部门在一些领域存在交叉监管问题与遗漏管理问题;各部门间往往仅落实自己单方面的职能,虽然使其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但缺少了内部联动机制,使需要协调配合的区域有一定的发展限值,从而构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其次,随着电网结构的扩张,使电力企业的巡线护线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困难,全范围、全时段的不间断巡视机制并没有执行到位,间断性的巡视工作加重了部分地区的安全隐患。最后,电力企业的职能效力有限,对某些运行隐患只能进行提醒与告诫,并没有真正的执法权,从而并不能有效保证电力安全。故电网企业与市区政府的联动机制应继续加强,使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与高效。

1.5 外力破坏电网设施问题

电力系统遭到人为等原因破坏的现象至今仍十分普遍。首先,类似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施工作业、占地建房置物、汽车撞杆、偷窃电缆等电力设施及进行其他活动等现象屡见不鲜,其是引发电力运行故障及引发停电等问题的主因。其次,类似老鼠等动物啃咬及攻击电缆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针对此类问题的防控是电网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

1.6 电力应急预案操作性有待提高

我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整体处于起步阶段,且近年来的大规模停电现象发生次数较少,电网运行也较为稳定。故电力应急等预案仍处于常态的应急处置模式,操作性过于简单与理想化,并无较强的针对性,使在真正发生问题时的风险性增强。类似于2008年冰灾导致的大停电,海南大停电及近年的深圳市发生的较为严重的停电之后的处理办法,都不同程度地说明电力企业对应急预案的规划有待提高。

2 电力企业风险管理的工作重点

加强供电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对电力企业及社会整体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针对风险管理工作,电网已经开展并逐步深入多项工作,并在实施中已突显成效,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

2.1 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风险评估

电力系统风险评估在近年的电网安全管理工作中占有愈加重要的地位。其对电网的运行状态进行判断、分析与评估,并借此掌握电网运行的安全隐患,进而给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其主要围绕电力系统设备运行状态、电网外部环境及内部员工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给出风险级别,并结合保电范围及特点给出相应的治理保障措施。其对消除电网隐患、保证电力系统正常可靠运行都有着重要价值。

2.2 优化电力系统运行方式

电力系统负荷不断变化,当负荷超载时,需要更加做好电力调度工作,合理分配疏解负荷,尽量防止因电网过载超载而造成的电网解裂甚至更大规模的垮网现象。故随着各地区负荷特性及电网运行状态,合理优化调度方式,仍是电网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2.3 对运行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针对运行隐患的排查,其一,在调度侧利用高新技术,对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在线动态监测,通过对实时数据的分析判断安全隐患;其二,通过视频监控、电子脉冲围栏等技防监控装置对电力设施进行全天候远程安全防护监控;其三,加强电网运行外部排查力度,利用专业巡线及执法人员对运行外部环境进行监督,重点排查违章机械作业及施工等现象;其四,利用互联服务联系广大电力用户及群众,对其反映的电网问题及隐患引起重视并及时处理;其五,加强与地市政府之间的联动关系,借助其行政与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隐患的快速治理。

2.4 对相关管理制度与规范的进一步完善

电力企业需要结合自己的地域特点及功能性质,以专业化管理的角度,依据国家与地区的政策法规,不断探索,完善、规范与细化适用于自身的管理规定与管理方法。类似于风险评估规范、技防安防规范、安全生产规范、工作操作规范、隐患排查规范等制度,需要在专业的研究与实际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与落实,并不断加强执行力,杜绝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发生。

2.5 进一步落实及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需要对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进一步落实,加大资金与人力的投入,构造更为严密的安防体系,进一步预防电网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大型的突发事故,继续从专业角度及地区特点完善应急预案,并在企业及系统内部进行针对性的模拟实操,提升应急队伍的事故反应及处置能力。

2.6 加强对电力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及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对电力用户,尤其是对大型重要电力用户的内部安全教育与安全隐患检查,是新一阶段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对其进行电气设施定期检查、安全试验及编制预案等工作,将电力用户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以报告形式进行反馈,并督促其整改工作,对电力系统的整体安全都有着重要作用。

4 结语

电力系统的风险理论对深入了解与掌握当前电网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针对潜在风险提前采取措施有着重要作用,结合当今风险评估工作,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都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也需要今后电力企业不断加大投资与研究力度。

参考文献

[1] 罗凌霄.浅谈电网安全风险管理[J].电源技术应用,2013,(8).

[2] 张勇.完善电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2).

[3] 万有胜.新形势下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思考[J].通讯世界,2015,(9).

[4] 高萍,于克栋.电网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的构筑

[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月报,2012,(1).

[5] 曹云,徐卫亚.系统工程风险评估方法的研究进展

[J].中国工程科学,2005,(6).

[6] 侯慧,尹项根,游大海.基于风险分析矩阵的电力系统风险评估[A].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电气工程论文集[C].2008.

[7] 陈永进,任霞,黄雯莹.考虑天气变化的可靠性评估模型与分析[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4,28(21).

[8] 陈曦.基于风险理论的电力系统静态安全性评估方法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

[9] 张丽英.基于风险管理理念的电网安全管理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04.

风险评估管理范文第4篇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1月~2019年1月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患者资料50例,50例患者中男38例,女12例,年龄22~40岁,平均(25.4±2.3)岁,其中属于本科学历护理人员26例,属于大专学历护理人员13例,属于中专学历护理人员11例。

1.2方法

患者接受血液透析治疗之前,护理人员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其治疗期间各项注意事项,当患者确认无误之后进行签字;患者接受血液透析治疗之前,首诊护理人员评估血液透析期间会产生的事项,由护理组长施行评估,按时检测有关指标,最后由护士长根据有关规定对血液透析每个环节中的风险进行控制;护理人员在全面掌握患者基本情况之后,依照血液透析治疗期间各类注意事项,如实进行编制并且填写风险评估表,评估表主要包含患者一般资料、病情、透析治疗方案、护理问题以及护理操作等[2-3]。

1.3观察指标

记录血液透析患者应用风险评估表前后出现并发症情况及护理人员对于药物使用、饮食知识、水分摄入量、并发症、日常注意点知识掌握率。

1.4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2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50例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患者在应用风险评估表之后出现并发症发生率与开展风险评估表之前对比差异明显(P<0.05)。应用风险评估表之前护理人员对于药物使用知识掌握率为80.00%,对于饮食知识掌握率为82.00%,对于水分摄入量知识掌握率为86.00%,对并发症知识掌握率为82.00%,对日常注意点知识掌握率为80.00%;应用风险评估表之后护理人员对于药物使用知识掌握率为94.00%,对于饮食知识掌握率为94.00%,对于水分摄入量知识掌握率为96.00%,对并发症知识掌握率为96.00%,对日常注意点知识掌握率为92.00%,应用风险评估表前后护理人员对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对比差异明显(P<0.05)。

风险评估管理范文第5篇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作为独立、专业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已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完善市场机制、国有企业改革、维护各种产权主体的利益等方面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自1988年我国第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在大连成立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已达4000多家、注册资产评估师4万多名、从业人员达10多万人。业务领域涵盖动产、不动产、企业价值、无形资产等所有资产评估类型,资产评估机构规模迅速扩张的趋势与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快速发展的态势相一致。虽然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是竞争激烈、多而不强、分布不均、收入普遍低,总体上并没有改变机构规模“倒金字塔”的态势,即大、中、小型资产评估机构并存且大型评估机构数量极少、中小型评估机构数量众多的格局。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拥有证券业资格的大型资产评估机构仅为70多家,占整个行业总数不足2%。在当期我国经济发展变缓的情况下,作为市场经济中为资本流动和产权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行业,资产评估业这种不合理的格局必然受到经济波动的严重影响,从而使评估机构尤其是中小型评估机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二、资产评估风险涵义及特点

(一)资产评估风险涵义关于资产评估风险的涵义,我国资产评估理论界和执业界对此有多重解释,主要有:因资产评估人员执业达不到专业标准而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从而影响使用者经济利益而造成评估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应负的赔偿;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由于评估价值区间与客观价值的偏离,以及评估主体行为的失误(非舞弊或违法行为)产生危害评估报告使用者利益及评估者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资产评估机构对委估资产的评估值严重偏离现行市场价格,而给客户、第三者及其它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引起的法律诉讼带给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责任。通过以上涵义可知,尽管对于资产评估风险的理解不同,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资产评估风险是资产评估机构所从事的评估行为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才导致资产评估主体未来发生损失的可能性,给利益相关者造成经济损失,由此引起了法律诉讼,并由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资产评估风险特征具体如下:

(1)资产评估风险的客观存在性。资产评估风险是由资产评估行为本身的内部多种因素所决定的,是一种不以评估主体的意志而发生转移,独立于主体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从总体上来说,只要有资产评估行为的发生,资产评估风险就一定会存在,但是评估主体可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降低其发生的概率。

(2)资产评估风险的不确定性。众所周知,资产评估的实质是在某一时点对特定资产本身进行的估价。在评估实践中,资产评估活动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在资产评估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都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如评估资产信息质量、计价、评估项目后果的不确定性,都有可能导致评估风险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类型以及发生结果的不确定性。

(3)资产评估风险的社会性。资产评估在现代社会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资产评估风险产生的后果与评估主体的社会相关性决定了资产评估风险具有极强的社会性,风险对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会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

三、资产评估风险分类

(一)可控风险可控风险又称企业特有风险,是资产评估师或评估机构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在执业过程中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并通过一定的手段来控制、防范或化解以减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它主要取决于资产评估人员执业素质和评估机构内控评估质量,主要表现在:

(1)评估人员执业素质不齐所带来的风险。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其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受利益动机的驱使,为谋求眼前利益,而置国家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执业道德于不顾,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就一定会诱发资产评估风险。与此同时,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是一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服务型的行业,它不仅要求评估师熟悉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操作技能,还需要懂得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机器设备知识、工程项目知识以及其他法律知识。而中小型评估机构除了少数执业注册评估师能胜任评估工作外,还有一些不胜任评估工作的资产评估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从业人员,他们的知识水平、评估技能良莠不齐,直接影响评估质量。如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评估人员对不同评估对象还不能正确地使用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资产评估方法。实践经验证明,一个评估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如果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不仅很难胜任评估工作,而且还会诱发资产评估风险。

(2)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管理不完善引起的风险。资产评估机构自身要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包括资产评估服务工作流程的制定、评估价格标准和评估方法的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审核、注册评估师与助理人员的工作分工、重要评估结果的多级审核、评估师的后续教育与培训、各种评估资料档案的管理等。一般而言,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控制体系越完备,其引发的评估风险就会越小;反之,评估风险就会越大。

(二)不可控风险不可分散风险又称市场风险,它是指资产评估机构自身不能直接控制,但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的风险。这种风险是评估机构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它属于资产评估机构的外部风险,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我国资产评估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较大成绩,但是,资产评估行业法规特别是评估执业准则的制定明显落后于其他中介行业,这与我国资产评估业社会实践和行业发展极不相称。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而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成为资产评估业的标志性文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业法规体系的缺失,才导致资产评估监督体系尚未真正形成,评估人员缺乏充足的执业法律依据,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才很难得到有效检验。例如,评判评估师是否有执业过错、谁来鉴定、如何鉴定,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评估师难以利用完善的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自己,而在实际操作中,各种做法五花八门,给评估师带来了很多不确定的风险。

(2)评估理论和方法研究滞后产生的风险。众所周知,一个成熟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有相关理论学科来支撑,即使在实践中会产生新的运行模式、新的思维方式,理论的研究也会迅速跟上,并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重新指导实践。我国资产评估业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产生的,在引进国外评估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国情不同,我国资产评估业所经历的各种评估案例、遇到的评估难题也非常多、非常复杂,经过努力虽然现已成功解决了许多评估实践操作上的问题,但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如评估理论参数推算、资产的价值类型、价值构成以及估价思路等领域还缺乏研究。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评估理论和评估方法薄弱这一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甚至会动摇评估机构的地位,严重制约评估机构作用的发挥。

(3)信息不完善引起的风险。资产评估风险控制开始于评估项目委托之前,终止于评估报告撰写的最终完成。在评估实践中,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很难找到公平的估价标准。如在决定是否承接资产评估项目时,就需要评估主体对资产拥有方的评估目的、所有者性质、资产的产权是否清晰、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对评估风险进行综合判断。在评估实施阶段,需要详尽了解资产基本情况、计价、数量、权属、质量等重要内容。而评估行为面临的现实情况是由于监管不到位、法制不完善、市场不成熟等众多原因,导致企业行为不规范的情况普遍存在,委托方经常存在各种作假现象,信息失真严重,再加上评估市场交易信息、评估对象相关价格、技术参数不充分,一些有用信息的可靠性较差,极大地增大了评估主体的评估风险。

(4)政府干预造成的风险。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尚处于不完善阶段,有些地方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不规范,在资产评估执业过程中有部分政府部门的干预,如部分政府部门拥有对产权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管理权,强行干预评估业务的委托,干预评估收费,干预评估报告的撰写等,这些必然影响评估的质量,所造成的风险也只能由资产评估机构来承担。

四、资产评估机构风险管理政策选择

(一)转移风险政策转移风险政策是指在资产评估中,对某些可能发生评估风险损失的评估项目,采取转移的方式将风险转出资产评估机构,以避免评估损失。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有些评估风险是无力抗拒或不可预测的,其风险也是无法有效规避的,因此,转移风险政策就成为评估机构的最佳选择。当前,西方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中介机构大部分都采用强制性措施规定事务所购买执业责任保险,并将其作为事务所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例如德国明确规定每个独立执业的事务所的执业责任保险起点为200万马克,上不封顶。为了降低评估风险,保护各种产权主体的利益,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制度,将部分评估风险有效地转移给保险公司,并建立起相关的配套措施,从客观上降低评估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二)规避风险政策规避风险政策是一种保守的风险管理政策,它是当资产评估行为产生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由该评估项目所带来的收益予以抵消,且评估机构无能力消除或承担、转移风险,或承担该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而最终放弃该项目的评估。如前所述,资产评估风险始于资产评估项目委托之前,终止于评估报告的最终完成。因此,评估机构决定是否承受评估项目时,就要对涉及到资产所有者或控制者、相关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委托方向评估者提供伪造的产权证明、虚假的资料,评估过程中委托方的无理要求,给相关利益人权益造成极大损失而难以承担等风险较大的评估项目,应坚决拒绝以规避评估风险。

(三)控制风险政策控制风险政策是一种冒险的风险管理政策,采用这种政策,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实践过程中,要正视各种评估风险,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来控制风险,以减少因发生评估风险可能给机构带来的各种损失。

五、结论

资产评估风险的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资产评估机构的方方面面。多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和评估机构一直进行资产评估风险控制。从政府层面上来看,先后出台了多项准则、制度和管理办法以促进评估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如2009年2月,财政部印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前,以本年度评估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从评估机构层面看,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实施控制风险政策一直贯穿于整个资产评估项目阶段。如在评估项目承接正式签约之前,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及其提供的需要评估资产进行认真、详细了解和审查;在评估实施阶段,要注意对评估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进行风险控制;在报告撰写阶段,评估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独立、专业的原则反映评估实施阶段的工作过程和评估结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标准格式将评估基准目、评估内容、评估方法等核心内容都写入评估报告,力求避免评估报告内容发生遗漏,规避评估风险。

参考文献:

[1]赵宇:《浅析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价值操纵与评估误差》,《中国资产评估》2003年第1期。

[2]王景升:《资产评估机构的责任与资产评估风险的规避》,《财经问题研究》2000年第5期。

[3]陈蕾、韩迎春:《资产评估执业风险问题探讨》,《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