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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版权所有

(一)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五五”普法

1、召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启动大会。在已经完成全分局“四五”普法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大会,全面总结我分局“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同时安排部署我分局“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我局“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起草制定《××市工商局××分局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确立“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强化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普治并举,使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在“五五”普法期间,有更大的提高。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推动我局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尽快扭转我局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的局面,培养一批法律专业型、研究型、高层次的法制工作队伍,并通过这支队伍辐射、带动、指导作用的发挥,推动全局执法水平的整体升位。

1、抓好法制员教育培训

(1)继续搞好法学基本理论的系统学习。按照《法制员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继续实施法制员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研修班的教育培训。2006年安排学习的科目为:公司法、行政法、证据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和律师实务。

(2)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规学习培训。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颁布的与工商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及时对法制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执法技能训练,提高其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法制队伍管理

在我局已经实行法制员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开展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认定工作。在全分局建立起3个级别法制员梯次队伍,使一、二、三级法制员在2006年内分别达到法制员总数的10%、20%和50%。一级法制员具备依法监督处理本局重大、疑难行政执法业务的能力;二级法制员具备正确核审案件,依法监督、指导本局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能力;三级法制员具备正确初审基层工商所(分局)案件和依法监督本机构日常行政执法行为的能力。加强法制员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形成竞争和激励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全局执法水平提高提供先导。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制定《法制员等级资格认定实施方案》。明确初、中、高三个级别法制员认定的标准和条件,确定具体的认定方法和步骤,使认定工作有章可循。

(2)组织参加全系统首次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参加全系统法制员等级资格认定考试,根据考试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法制员等级资格评审。

(3)制定《法制员各等级工作权限和职责》。明确初、中、高三个级别法制员的工作权限和职责,强化法制员的规范、监督、制约作用,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在全系统形成竞争和激励的法制员工作机制。

(4)建立法制员等级资格档案。为法制员培训、考核、晋级、任免以及日常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三)总结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总结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适时总结交流各单位创新执法机制、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推进依法行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2、交流执法办案经验。在评选全分局执法办案能手的基础上,组织办案能手开展执法办案经验交流,推动办案水平的提高。

3、加强办案实践的学习交流。组织部分执法人员到本系统内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集中实习一段时间,使其亲身体验和感受执法办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局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均衡发展。

4、开展2006年行政处罚十佳案例、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法制员、十佳企业登记档案的评选活动,表彰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大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版权所有力。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结合市场巡查制开展季度执法检查。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为全方位开展监督,尤其是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中自查出的问题及规范改进情况、《行政处罚案件量罚暂行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将新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纳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当中,严格规范处罚行为。

(五)搞好调查研究,开展理论研讨

1、评选执法业务理论研究“学术带头人”。发挥工商行政法学分会理论研究阵地作用,在系统内评选一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业务理论研究“学术带头人”,并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论指导水平。

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烟草局,外汇局:

健全法制、强化执法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国务院领导同志一直给予高度关注。近期,总理对全国整规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关键在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温总理的批示切中要害,深刻指出了今后整规工作的努力方向。从整规工作形式看,当前市场上存在的无序现象,都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有直接的关系,需要着力加以解决。这项工作在今年全国整规工作要点中有明确要求,吴仪副总理也多次强调。为切实落实好温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几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联系实际,认真总结几年来整规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结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和打击传销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今年要重点提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法制的具体意见,提出完善法律制度和执法体制、堵塞监管漏洞的措施。

二、今年1月26日,高检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各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落实《意见》作为贯彻落实温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的突破口,在本地区、本系统转发《意见》,确保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逐级传达落实到基层执法人员,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全国整规办、高检院、公安部、监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学习交流。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今年四季度,全国整规办将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联合督察组,选择部分地区,对落实《意见》、推动衔接工作情况开展督察。有关督察情况将上报国务院。

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执政经验;研究聚焦

[中图分类号]D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8-0013-03

2007年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国内外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总结党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认真总结党的执政经验,努力认识和准确把握党的执政规律,是不断创新党的执政理论和治国方式、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共产党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再创辉煌的必然要求,是党日趋成熟和稳健的具体表现。本文就相关重要研究成果从几个方面进行扼要梳理与粗略概述,以期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有一总体认识和基本把握,借此引起学界的高度关注与深层思考,并为进一步深入探究该问题提供理论参考与有益借鉴。

一、研究概况

政党政治是当代世界的普遍现象和有效政治运作模式,政党执政有它的基本经验和客观规律。深入探索、准确把握、自觉实践党的执政经验是一个政党不断降低执政成本、增强执政能力和提升执政水平的必然选择,也是一个政党巩固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科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国内学界有关执政经验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多,已经陆续发表和出版了不少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理论专著。据笔者粗略统计,截至2008年5月28日,以“执政经验”为关键词进行精确匹配检索,从中国期刊网上搜索的文章共有163篇,而全文中涉及“执政经验”一词、与其相关的文章有4219篇。此外,国内学术界研究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著作颇丰,据不完全统计共有8部。在这些研究成果的作者中,有不少是在我国学界有相当影响的著名学者,如王家瑞、张全景、朱佳木、虞云耀、沈宝祥、叶笃初、赵曜、李忠杰、王长江、柳建辉、姚桓、赵存生、黄宗良、余源培、丁俊萍等等。

有的研究生还撰写了有关“执政经验”的学位论文,如首都师范大学郑文涛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1949年-1978年)》(2007年)、中共中央党校何强的博士学位论文《欧洲社会党执政经验研究》(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何云峰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2003年)、中共中央党校张荣臣的博士学位论文《论20世纪共产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2002年)、华东师范大学刘发国的硕士学位论文《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苏区执政实践的经验研究》(2007年)、山东师范大学刘文彬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共执政经验研究》(2007年)、新疆师范大学徐宁的硕士学位论文《论党在革命根据地执政的历史经验》(2006年)、华中师范大学梅俊的硕士学位论文《新时期党执政的根本经验:基本路线的制定与实施》(2002年)。

二、研究内容及基本成果

中国共产党八十七年的奋斗历史,是一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光辉实践史,也是一部不断总结概括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走上科学执政轨道的历史。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是一个既具理论性又具现实性的重大战略课题,直接关涉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据笔者视野所及,比较有代表性和启发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有学者指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兴国的过程中积累了极其丰富的执政经验,主要包括:(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行理论创新;(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3)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5)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6)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7)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8)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9)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10)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1]

有学者认为,世纪之交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经受重大挫折、面临种种考验的历史阵痛时期。在艰难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前,中国共产党人沉着应对,艰辛开拓,与时俱进,不仅表现出很高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而且表现出富有时代特征的理论创新精神。他们根据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积累了许多宝贵的执政经验。主要包括:(1)正确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牢牢把握前进方向;(2)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牢牢把握全党工作大局;(3)正确把握社会发展目标,坚持推进社会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4)推进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2]

有学者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的历史过程中,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积累了极其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是:(1)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2)必须清醒地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3)必须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不失时机地进行改革;(4)必须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5)必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相互关系;(6)必须有正确的理论、路线和纲领;(7)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不断加强党的建设。[3]

有学者认为,20世纪末期,苏联东欧国家断送了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顶住了巨大的压力,保持和巩固了无产阶级政权,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就。沿着历史的脉络探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其成功的原因就在于她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改革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对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科学把握中致力于发展,在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的基础上,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4]

另有学者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主要包括:(1)始终把理论创新作为执政的精神动力;(2)始终把执政为民作为执政的价值取向;(3)明确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4)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执政的基本方略;(5)始终把保持稳定团结作为执政的根本保证。[5]

2004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全面回顾党的执政历程,把55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总结概括为6条,也就是“六个必须”:(1)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2)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3)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4)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5)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6)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6]

进入新世纪,在广大理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关于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基本经验的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成绩,取得了许多颇具价值的阶段性成果,但由于研究周期还不够长,因而不可避免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或缺憾。譬如,重复研究成果较多,深入挖掘程度不够,比较研究严重不足等等,期待学界作进一步地深入探讨与理性发掘。

三、研究展望

第一,总结经验,是人类进步的重要阶梯,是理论生成的基本前提。[7]“一个不懂得总结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民族。一个不善于吸取经验和教训的政党,不能说是一个成熟的政党。”[8]客观、全面、科学地总结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在理论上,有利于加深对党的执政本质、党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规律等重大问题的真理性认识;在实践中,有利于全党增强正确的执政意识,努力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执政问题,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保证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决不动摇。这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完成新世纪的三大历史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9]

第二,党的执政经验十分丰富,需要总结的经验有很多,但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总结把握国家发展方向,维护国家统一、安全和安定的经验;(2)要总结领导国家各项建设的经验;(3)要总结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经验;(4)要总结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打交道的经验。[10]从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党的执政经验,就要正确理解它们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对以下问题的认识和研究:(1)如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2)如何通过全党共同努力,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11]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不仅仅是单纯的党建研究,需要涉足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社会科学领域,必须将各个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有机融合起来,开展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另外,必须正确处理好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与党史研究、国史研究的关系,必须全面认识和把握党的执政经验与执政理论、执政规律的关系[12],避免论文泛于历史陈述,在纷繁的历史现象中提炼出对党在新时期有现实借鉴意义的一些有价值的理论成果。[13]另外,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学界同仁必须始终牢记和恪守最基本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深刻洞悉学术进展,准确把握薄弱环节,尽量避免重复劳动、低效劳动甚至无效劳动。

第三,总结经验和理论建设是永无止境的。总结党的执政经验、完善党的执政理论体系,首先要有科学的态度,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其次,总结经验要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最后,要研究世界上其他政党执政的一些做法和措施。[14]只要全党深刻领会、始终坚持和自觉实践党执政的主要经验,认真吸取党执政的历史教训,就一定能够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推向前进,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复兴,为人类和平发展的伟大事业贡献我们应有的智慧和力量。[15]我们期待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断走向深化、细化和系统化。

参考文献:

[1]叶斌.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经验[J].新东方,2002,(6):30-33.

[2]谭运宏.世纪之交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管见[J].科学社会主义,2005,(1):61-64.

[3]赵曜.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经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1,(3):4-12.

[4]李玉峰.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科学认识党的执政经验[J].学术界(双月刊),2005,(4):51-56.

[5]张玉芬,王.关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几点思考[J].湖湘论坛,2006,(3):24-25.

[6]亓慧亭.党执政的主要经验与启示[J].决策探索,2004,(12):11-12.

[7]本刊编辑部.总结党的执政经验 把握行政管理规律[J].中国行政管理,2004,(9):卷首文.

[8]郎平.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思考[J].探索,2005,(1):39-41.

[9]杨春生.总结执政经验 探索执政规律――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J].求实,2004,(11):105-106.

[10]朱佳木.认真总结执政经验 努力提高执政水平[J].党建研究,2001,(7):42-44.

[11]柳建辉.从执政理论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党的执政经验[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5,(3):15-17.

[12]王金池.执政经验・执政理论・执政规律[J].领导之友,2005,(4):4.

[13]郑文涛.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1949年-1978年)[D].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县政府法制办决定于2007年6月16日~6月17日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验培训,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1、培训时间:2007年6月15-16日第一批,6月17-18日第二批。

2、培训地点:黟县中城山庄二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

4、报名方法:由各行政执法单位统一到县政府法制办报名,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分成两期参加培训,各单位在6月10日前将分批名单分别以纸制和电子文档报送备份(WZM100@)。

5、报名时间:2007年6月15日前。

6、培训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7、培训学习方式: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二、2007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一)审验时间和范围

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对管辖区域内的安徽省行政执法证、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证进行审验。

(二)审验步骤

以行政执法机关、法律和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为单位,填报《安徽省行政执法证2007年度审验表》、《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证2007年度审验表》(见附表),于6月30日前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送县政府法制办审验,通过后贴年检注册标签。

(三)具体要求

l、各部门要对一年来本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资格认证及持证情况、培训教育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等),并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同审验表一起报县政府法制办。

2、各部门要对本区域、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执法人员不得参加审验。

3、对离退休、调离执法岗位及变动行政执法岗位的,要及时将所持行政执法证件上交所属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并按原申领程序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4、未经审验或审验未通过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对外公布执法人员名单。

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期限到期或过期的,如行政执法资格证仍在有效期内,请按程序申领行政执法证,如资格证已到期或过期的,则需重新进行资格认证。

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XX年,全体同志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形成了共识,党员的党性意识得到增强。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两提高。全司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总局中心工作的大局,以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主线,以修订《商检法实施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重点,认真做好立法、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对台工作和报刊出版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立法工作成果显著

   (一)积极开展法律修订工作。

   会同计量司开展了《计量法》修订工作,进行了地方调研,形成了报局务会的送审稿。目前已提交国务院审议。

   会同标准委开展了《标准化法》修订工作,进行了国外调研,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后,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目前已准备提交局务会议审议。

   完成了《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启动工作。

   (二)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

   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商检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同时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商检法实施条例》英文译审工作。 起草完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正案)。起草完成了《设备工程监理条例》、《缺陷汽车召回条例》征求意见稿。

   (三)规章制修订工作。

   根据XX年总局立法计划,严格规章立法程序、认真完成规章的立法审查、提请局务会议审议以及规章工作。本年度主要出台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地理标识产品保护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复验管理办法》和《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办法》等13项规章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并已通过局务会审议。

   (四)积极协调,扎实有效,做好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一年来,法规司认真完成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有关部门转来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草案的书面协调。对涉及质检职能以及关系国民经济重大问题和涉及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等200多件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了协调,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协调,代表总局提出了回复意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五)一丝不苟,按照规定,认真完成质检系统涉台工作。

   随着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质检系统对台交流活动日益增多,今年以来法规司一方面进一步规范质检系统对台交流工作,对赴台湾地区的对台交流活动,严格执行立项、审批、行前教育、归后总结规定,总共完成十几个团组的赴台工作;另一方面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宣传赴台各项政策,帮助赴台团组解决困难,积极稳妥地推进两岸检验检疫技术交流。

   (六)办理了人大议案、政协议案。

   承办了全国人大、政协有关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议案、提案,圆满完成了答复意见。

   (七)加强对地方的法制工作的指导,对地方局的请示及时做出法律解释。

   二、法制监督扎实有效

   (一)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重点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加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抓好两个典型和一个办法。

   一是抓江苏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案件审理委员会公开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典型。9月份,法规司约请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法制处长共同对江苏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案件公开审理进行了实地观摩,并进行了专门座谈研讨。该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加行政处罚的透明度,确保自由裁量权的正确使用,坚持公开监督、民主监督,于XX年5月开始对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各行业专家的建议,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这种做法得到了较好社会反映,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对此多次做了正面报道。考虑到这项制度实施时间较短,有待于进一步总结完善,法规司已经督促江苏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推广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力争为全系统的法制监督工作提供较成熟的做法。

   二是抓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层级监督制度方面新做法典型。新疆地域广阔,区局与各下属机构之间往来时间较长、经济成本较高,一些在内地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办法在新疆就不一定适应。在此情况下,该局对下属机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除常规办法之外,主要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开发了一套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软件,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控制案件办理的进度,所有案件办理均在内部局域网上实施,不仅案件办理可以做到内部公开,而且上级领导机构也可以实时监控,该软件有效地抵制了系统外对案件处理的说情等干扰,对于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案件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底行政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法规司正在总结经验,条件成熟后,上升为指导全局的意见,在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推广。 共3页,当前第1页1

   三是重点抓了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行政处罚程序建设。根据近年来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行政处罚案件业务量上升较快的趋势,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后对行政处罚案件也有新的要求,原有的行政处罚程序管理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司组织系统有关专家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是进一步完善了方案、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工作程序和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根据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配合人事司在检验检疫机构设置稽查处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专门的案件调查机构和案件审理机构,提高行政案件办理效率,确保案件办理流程科学规范。

   (二)继续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一是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在质检系统的贯彻实施,总局党组把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作为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

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总局先后下(转)发了《关于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国质检法函〔XX〕178号)、《关于转发<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质检办法〔XX〕111号)和《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抽查方案的通知》(质检办法函〔XX〕158号)等三个文件,按照部署,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总局组织6个检查组分赴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和12个直属检验检疫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这次检查,了解了全系统的总体情况,摸清了底数,发现了问题和不足,为总局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思路,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发现了各地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这次执法检查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是法规司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后续管理的措施,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配合新修订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调整部门行政审批依据;及时对卫生司、认监委的7个许可项目公示的审批程序进行了修改,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总结动植物检疫审批等项目电子审批的实施经验,加快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

   三是随时掌握国务院的最新改革动态的同时,密切关注系统的相关情况,对系统进行了专项调研,起草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意见》。

   (三)抓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分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几年来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经验,几乎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通过开展对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分析,特别是将败诉案件作为重点分析对象,查找出系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这些案件所在的问题,指导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法规司整理了全国上报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从中选取了有代表性的、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进行了分析、汇总,针对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业务工作的不足,及时向业务管理部门提出工作改进建议,从源头上解决发生问题的因素。同时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下发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其行政执法工作;选取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突出案例,在《国门时报》上开辟以案说法专栏,加强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通过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总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逐年较少。截止到目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正在审结过程中。协调处理直接总局行政诉讼案件3件,均未立案。对总局下属单位诉讼案件进行业务指导。指导业务司(局)、地方局案件调查及行政处罚22件。处理投诉、申诉等非行政复议案件40余件。

   三、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认真作好法规宣贯培训工作。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商检法实施条例》后总局及时召开条例宣贯工作会议,会上总局领导作出了重要的动员讲话。分别于10月27日至10月31、11月8日至12日,分两期在北京和广州对系统南北两片的业务骨干进行了《商检法实施条例》培训,对条例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制度进行了概括性的叙述,并对条例逐章逐条进行了讲解。

   组织召开了一期新规章培训研讨会,向省局法规、执法人员宣贯了近期颁发的新规章6件。

   (二)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XX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法规司一是制定了总局“四五”普法验收方案,对江苏、江西、广西进行了检查验收。二是对全系统“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向全国普法办递交了书面报告。三是对“四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三)开展了纪念普法二十周年系列活动。

   为配合纪念普法二十周年,总结质检法制工作,法规司一是设计制作了质检法制宣传画发放全国质检系统、大力宣传质检工作;二是举办了质检依法行政成果展;三是开展了质检法制工作论文征集活动。 共3页,当前第2页2

   四、宣传和报刊出版管理工作成效突出

   XX年,质检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结合总局党组对XX年质检系统工作总体部署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大力宣传质检工作在提升我国总体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实际效果,宣传质检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好315、质量月系列宣传等重大宣传活动、坚持不懈地结合业务工作宣传质检严格把关、促进外贸进出口发展、从源头抓质量打假扶优的工作业绩,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对树立质检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开创质检工作新局面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宣传。

   (二)按照全国整规办的统一安排,对质检系统“食品质量安全周”工作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四)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做好《工业生产许可证条例》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的系列宣传活动。

   (五)认真策划,立意创新,做好XX年“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

   (六)对总局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全面推进以质取胜战略,从源头抓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进行了宣传和报道。

   (七)积极宣传了质检部门以促进出口为重点,积极为扩大开放服务的新措施和新实效。

   (八)集中力量,做好质检部门按国务院分工和要求做好防治禽流感的宣传工作。

   (九)突出重点,着力宣传了质检部门严格把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的措施、做法和取得的效果。

   (十)大力宣传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和标准化工作进展和成效。

   (十一)继续巩固和扩大宣传阵地,灵活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努力扩大质检工作宣传效果。

   (十二)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积极做好台湾输入大陆的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宣传工作。

   (十三)做好新闻热点的捕捉和应对工作。

   (十四)进一步加强报刊监管。

   1. 认真开展报刊出版单位自查整顿工作,严格执行报刊出版的有关规定.

   2. 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报刊监管的措施,规范报刊出版行为。

   3. 完成了“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