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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胞工程 筑牢和谐基础

实施细胞工程 筑牢和谐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浙江省宁波市作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快速发展,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人均生产总值超过6000美元,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宁波工业化升级、城市化加速、市场化完善和国际化水平提升的关键期,又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社会管理任务加重的转型期。近年来,宁波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激活和谐“细胞”入手,扎实推进“四大创建”活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建和谐村落。围绕“村美”,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乡村康庄道路”、“百万农民饮水”等六大工程,着力重现村庄的田园风光和山水美景。目前已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136个,完成1160个村的环境整治。围绕“民富”,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积极培育“农家乐”等新的农村产业形态,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6年达到8847元。围绕“风正”,突出抓好“新农民、新生活、新家园”主题教育,全面推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广泛开展“万场电影千场戏”等农民文体活动,加快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扎实推进文明新风进农户。围绕“民主”,推行村级党组织“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建立重大村务公决制、村级事务听证制、村级财务公示制和村干部工作定期报告制,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目前已创建3个部级、3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和谐社区。一是打造“服务社区”。建立以市级服务中心、区级服务中心、街道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为支撑的四级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构建“十五分钟生活服务圈”、“十五分钟卫生服务圈”、“十五分钟文体活动圈”;建立“81890”社区服务平台,整合全市700多家服务企业、170多项服务项目,实现市民生活服务“一拨灵”、全天候。二是打造“平安社区”。实施治安防范工程,推行社区治安网格化管理,在所有社区设立警务室和综治室,平安社区创建达标率在95%以上。三是打造“爱心社区”。建立“爱心超市”、“爱心帮扶站”、“爱心职介窗”、“爱心康复室”等社区服务平台,广泛开展邻里互助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市注册登记的社区志愿者近13万名;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3以上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创建和谐企业。着眼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创建和谐企业,重点探索建立“两种新机制”。一种是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广企业工资工会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探索企业员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增长联系机制;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坚决纠正拖欠工资、不按月支付工资、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班不加薪等问题;抓好“责任、发展、和谐”主题教育,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另一种是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机制。一方面,大力推进外来人口集中居住、集中服务、集中管理,已建成各类集中居住点1725个,入住近85万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率达26%。另一方面,逐步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本地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双低”养老保障办法和住院医疗保险政策,妥善解决19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创建“和谐家庭”。着眼于提升城乡家庭的生活品质、幸福指数与和谐程度,提出了“四个力争做到”的要求:一是力争做到“劳有其岗”。认真落实用工补助、税费减免和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全面推行分级就业模式,着力解决城镇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失业职工、被征地农民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4年下降,2006年为3.31%。二是力争做到“居有其屋”。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深入实施“安居工程”,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力争做到“老有所保”。把每年新增财力的20%用于社会保障,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水平;率先推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面向企业低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障办法;建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参保率达79%。四是力争做到“困有所济”。积极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各类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9.6%和93.6%。与此同时,在全市家庭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学习兴家、平安保家、文明育家、廉洁持家、绿色美家”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努力以千家万户的“小和谐”推动全社会的“大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