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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完善安全经营汇报

安监局完善安全经营汇报

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平安海盐”、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安全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为主线,以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重点,以消隐患、压事故、减伤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预防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一、20*年事故情况

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84起,同比-1.1%;死亡62人,同比-1.6%;伤173人,同比+8.1%;直接经济损失277.6万元,同比-9.8%。死亡人数占市控指标的82.7%、占国控指标的95.4%。其中:

工矿企业事故15起,同比持平;死亡10人,同比+11.1%;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同比-8.4%;重伤5人,同比-17%。死亡人数占市控指标的90.9%、与国控指标持平。

道路交通事故147起,同比-3.3%;死亡52人,同比-3.7%;受伤167人,同比+8.4%;经济损失18.6万元,同比-7.3%。死亡人数占市控指标的88.1%,与国控指标持平。

水上交通事故2起,同比-33%;无死亡事故,同比持平;重伤1人,同比上升;经济损失7.7万元,同比-49.2%。

火灾事故20起,同比+25%;无死亡和重伤事故,同比持平;经济损失16.2万元,同比+1.2%。

二、20*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监管责任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趋完善。坚持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元月6日即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分析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部署了20*年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与8镇、开发区、风景区和相关政府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区)、各部门逐层逐级与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社区)等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推行了重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备案制度,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制体系的完善,使责任制得到更全面的落实,力求不留空白点和盲区。

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县政府领导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研究部署,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开展半年度、年度考核,抓好日常监管。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得到建立和落实,向因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的一个部门发出了安全生产警示告知书,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日常督促力度。

安全责任奖惩更合理。层层分解落实*市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含国控指标)。完善20*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考核办法更科学,更具激励约束作用。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更加完善。坚持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十七大”期间及夏季高温、防台抗汛等重点时段,县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带队,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上下联动,结合季节性特点规律,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矿山、公共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在建工程和道路交通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监管重心下移

1、强化基层机构建设。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安全生产规范化镇(区)创建等工作,督促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机构建设,做到工作制度、职责、人员和专项经费“四落实”,基层安监机构的设施、装备水平、办公条件得到改善提高。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后,县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各镇(区)明确安监站机构设置,各镇(区)先后以党委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镇一级安监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保证了3-5名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县级各部门也下大力气推进基层队伍建设,缓解安全监管力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全县8个镇和开发区、风景区都成立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各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得到新加强,每支专职消防队配备8名专职队员、750平方米营房等,人员、基础设施、装备得到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建设有了新进展。县企管办安全生产合作组管理模式经验得到切实推广(省安监局的《安全生产导刊》20*年第4期、国家安监总局的《调查研究》20*年第10期已刊登了经验材料),武原镇已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由100多名企业安全监管员参加的10个安全生产合作组,部分镇(区)充分依托商会的行业管理职能,把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分解落实至商会和行业协会,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行政村也在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上逐步探索互助协作的形式。

2、加大安全投入。着力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的建设,把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保障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整治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20*年县财政共投入安全生产各项专项经费达2016.249万元。投入大量资金,广泛运用先进的交通管理技术,投入140万元完成了翁金线临水临崖路段安全设施整治工程;投入195万元完成了九条县乡公路的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全县每家矿山企业均投入300-500万元资金实行中深孔爆破作业,危化生产企业均按要求提取了相应安全生产费用。全县范围内所有拆房工程全面实行了机械化拆除作业,明显减少了拆房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

3、创新监管机制。安监部门继续深化了机关工作人员分片联镇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有重点地帮助联系对象整改隐患。继续组织开展好ABC分类管理工作,扩大分类管理覆盖面,逐步在规模以下企业中推广。同时矿山、危化、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去年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取得省级标准化和3家矿山企业标准化试点基础上,今年在全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20余家机械制造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市安监局于5月31日在海盐百步中达集团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了海盐机械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经验。此外,“六大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积极推进。

切实为招商引资工作把好企业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关。去年以来安监部门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审阅危险化学品项目意见书28份,出具安全生产参考书20份,既为招商部门甄别淘汰了一批安全保障程度低的项目,也为一批化工企业的成功入驻提供了参考依据。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设。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表、一个危险源(部位)分布图、一套安全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管理台账、一个企业基础情况数据库”等为内容,规范镇(区)、村、行业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各镇(区)、各部门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配足配强安全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11项规章制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同时履行好10项工作职责。

(三)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摸整改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为切实加强事故防范,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全县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在各镇、各部门上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50家(处)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了9个20*年度县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单位(场所)名单,实行县政府领导联系督促整改制度,截止目前大部分整改单位已经按期按要求整改完毕。对上报未列入县级以上重大隐患单位(场所),也已由镇、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此外,全县2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已经完成1处治理,另1处已经进入施工阶段,3处省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全面治理完毕;13家市、县、镇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经按要求在期限前完成整改;对在建及投用桥梁以“一桥一表”的形式开展“六查”活动,为每一座桥梁建立档案,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安全措施。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会议要求,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召开会议对全县开展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成立了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半年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有近二千家单位开展了隐患自查自改,排摸出隐患1200余条,已完成整改1178条,完成整改率98.2%,累计投入整改治理资金6*万元。第四季度继续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并着手部署20*年度县级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排摸,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回头看”等一系列工作进一步巩固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成果。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时出台了全县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救援工作要求的文件,并在11月15日成功组织了全县城市燃气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全县应急救援能力。

重新调整公布了全县65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录,统一制作并悬挂了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和安全周知牌,修订了全县20*年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各镇(区)、各部门也加强重点监控单位的排摸和管理,相应推动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整治消灭事故隐患上取得了新成效。

(四)继续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改善安全环境

全县各职能部门也始终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结合本部门实际,确保全县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在坚持日常监管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其中:

道路交通监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为载体,全面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整治、酒后驾驶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和全面部署开展了“蓝盾-南湖攻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水上交通监管:深入开展船舶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区内船舶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加强客船和危险品船舶适航检查;加强水上安全巡航,开展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的检查;开展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

消防安全监管:认真部署开展春季、清明、冬季防火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消防措施。继续抓好以“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项工作;部署开展以“打开生命通道”为主题的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努力抓好新农村消防工作。

建筑施工监管:针对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列出专项整治项目,持续开展工作,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坚持工程巡查制度,继续开展建筑安全巡查、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工程中验前安全检查,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有4个工程因检查结果差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被责令停工整顿。

特种设备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现场标识管理及在家庭作坊式企业推行代管制的试点工作,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设备未检验和超期未检使用,及无证作业人员上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的行为。

矿山及危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对所有矿山企业开展安全巡查,专门安排在夜间对矿山企业的夜间行政值班人员、重点库房值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矿区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今年以来,县、镇二级安监部门共督查、检查矿山企业128次,查处事故隐患104条,完成整改104条。危化企业隐患整改“20*行动”全面启动,县镇两级安监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42家。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还在*年春节前夕组织近百人次,联合开展了针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1号、2号行动,行动共检查经营户600多家次,依法取缔了无证零售商店10家,查获假冒伪劣烟花爆竹465箱,价值17万余元。

其他领域也都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组织了各类专项整治,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全方位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防护能力

一是突出重点继续抓好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逐层分解落实*市下达的8.5万名培训任务,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培训格局,截止目前已累计培训从业人员97316人,完成率达114.49%。

二是组织开展好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今年县财政专门安排15万元经费,共免费培训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441名;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培训特殊工种人员3000余人,安全管理人员400余人,并加大日常监察力度,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

三是日常性和集中性宣传教育相结合,提高社会大众安全意识。精心组织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送法下乡镇、进社企,设立大型广告牌、广告横幅,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十一项活动,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继续办好《安全导报》、《港航在线》等赠刊,编发道路交通、校园安全、家居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一书一卡一委”等活动,努力扩大社会受教育面。

(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切实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各镇、各部门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依托基层安监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加大执法力量,提高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对死亡事故单位实行暂时停产停业强制措施,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通过“执法年”活动,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明显得到加强。

今年以来县安监部门共出动检查组154个、检查人员680人次、检查企业数631家次、查出事故隐患2671条、整改隐患2671条,共立案25起,完成行政处罚20起,罚款145.6万元,行政处分8人,发出整改指令书7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2份,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此外,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质监等部门也采取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其中:公安交警共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吊扣驾驶证131本,拘留199人,追究交通肇事驾驶员刑事责任48人;公安消防发整改指令书174份,行政处罚73起;特种设备监察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9份、行政处罚36起;交通路政查处案件400余起,处罚案件300余起;港航部门查处违法船舶882艘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道路交通及一些其他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造纸行业、建筑领域已经发生多起伤亡事故,此外由特种车辆引发的事故也不断发生,个别镇、部门死亡人数已突破县下达指标。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仍较差,在处理生产与安全关系的问题上,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同时,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遍不高,“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仍然薄弱,镇(区)安监人员兼职过多,行政村安全协管员兼职更多,已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以“安全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创建安全生产规范化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为载体,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和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坚决杜绝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考核要求,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工作,进一步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结合实施“五五”普法教育,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消防、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抓好日常宣传和“安全生产月”等各类集中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曝光违法案件,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支持配合大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反映倾向性问题。

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驾驶员、建筑施工、危化品从业等高危行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安全诚信和安全道德实践活动;依法开展对企业培训教育工作的监察执法,进一步推广建筑业民工学校,确保全县从业人员得到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2、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推进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坚持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一岗双责”领导体系;坚持通报、例会等日常督查制度,加强动态指导管理,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探索实行村级安全协管员工作量化考核,确保县、镇区和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要在三方面下功夫:一是推动责任制全覆盖,突出抓好中小企业和村以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改变这一层面安全生产薄弱状况。二是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责任制落实要与建立实施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相结合,保证安全责任落到每个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3、完善分级治理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年”活动

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年”活动,增强“治理一个隐患,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的信心。健全政府和企业两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长效机制,完善县、镇区两级重大隐患评估建档、社会公示、挂牌督办和考核等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确保安全运行。持续开展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心下移,扩大检查面,提高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和报送基层重大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和制度化,加强整改情况跟踪。

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推进“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工作”:

道路交通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目标,落实“五整顿”(即整顿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危险路段)“三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整治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中小学生接送车等安全隐患,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

消防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核心,重点抓好小服装、小化工、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治,杜绝“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

工矿商贸安全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等为重点,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严密事故易发生产、经营、储存环节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试生产备案制度,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加强矿山开采作业的监督,进一步建立高新技术支撑的开采系统;深化机械、厂内机动车、造纸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实现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境”的有机协调。

建筑施工安全以全面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为抓手,加强对机械设备、支模架搭设、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管理到岗到位等情况的督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等各类事故发生。全面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活动。

水上交通和渔业捕捞要继续开展制止船舶超载运输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三客一危”(客船、客渡、违法搭客和危险品运输)和危险品装卸码头的监督管理。深化“平安渔业”建设,加大沿海捕捞渔船的登船检验率,查处“三无”渔船,加强对渔船适航性和安全设备配备检查,防止非法载客和超载等引发事故。

特种设备以提高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监控工作,严厉打击安装、修理和使用等环节的非法行为。

其他各行各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集中开展不少于二个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本行业和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发展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大力发展社会化监管网络。加强村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规范化和管理能力提升。依托安全生产合作组和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宣传教育等活动,年内在所有镇(区)推行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同时发展建筑安全协管员队伍,强化农村义务消防队和志愿者消防队伍建设,完善事故防范体系。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一线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充实安监机构专职人员,加大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开展交警中队和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坚持作风建设,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战斗力和服务基层的水平,增强小企业和农村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

5、改善安全基础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加大安全投入。建立资金多方筹集机制,加快全县危桥、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危险部位的整治,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布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保障安全投入,依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抵押金,完善安全设施,引进安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推进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安全生产规范化镇区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高危行业、建筑行业达到全覆盖,完善基层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基层基础工作面貌;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基础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严格行政审批和许可,从源头上控制新事故隐患产生。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等在人、机、物、环境方面的安全资质审核认定,加大行政审批前的审查力度,对已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取消许可等措施。加大审核发证责任倒查和追究力度,遏制新的事故隐患产生。

6、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围绕“隐患整治年”活动,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推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扩大监察执法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部门执法职能,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检查频率,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推进执法工作;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研究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死亡和重伤生产安全事故。

全面开展镇(区)委托执法。通过对镇(区)安监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安全生产执法委托工作。加强对镇区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上下紧密配合的执法新格局。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7、强化大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机制

进一步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完善部门间通报、会商等工作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基层监管网络的指导监督,确保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真正得到落实、见到成效。

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化“一书一卡一委”活动,更好地推进“平安企业”和“安全生产青年示范岗”创建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创新载体加强联动,动员更多的企业和职工投身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中。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在安全论证、咨询服务、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各层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风险预警预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指导督促镇(区)按照相关编制导则,完成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工作,实现预案全覆盖。提高应急资源装备水平,开展应急教育和演练,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