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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汇报

市环境保护汇报

我市的环保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的关心、支持和指导,这次汪副局长在出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之际,专程莅临玉溪检查指导工作,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和支持,并将鞭策我们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下面,我就玉溪市的环保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近几年来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玉溪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市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区距省会昆明市88公里。全市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辖一区八县,206万人口。玉溪历史文化悠久,享有“聂耳故乡、云烟之乡、花灯之乡”之美誉。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阳宗海4个高原湖泊连片成群,如一串璀璨明珠镶嵌在滇中大地上。“三湖一海”总蓄水量198.91亿立方米,约占全省九大高原湖泊蓄水量的69.04%。其中,抚仙湖189.3亿立方米,占65.7%;星云湖2.09亿立方米,杞麓湖1.486亿立方米,阳宗海6.04亿立方米。“三湖一海”不仅为玉溪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水资源,而且以其靓丽迷人的风采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省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度假。

改革开放以来,玉溪市委市政府(地委、行暑)带领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创建了以“红塔山”、“阿诗玛”、“瑞彪皮革服装”等为代表的一批名牌产品,全市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新一届市委确定走“烟草兴市、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的发展路子,把实现经济止跌回升和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作为玉溪当前最大的政治,并着力培植烟草、矿电、旅游三大产业和县域特色经济。*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286亿元,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加大环保投入,落实各项措施,遏制环境污染。突出抓好以保护抚仙湖为重点的“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两项重点工作,并以此带动和推进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市编制了《“三湖一海”流域环境规划》、《玉溪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玉溪市曲江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等十多项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防治方案;针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围绕“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实施及计划实施的治理工程达61项;开展了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8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对176家工业污染源进行了限期治理;大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从而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良好水平。全省14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我市连续4年名列第一。

二、抚仙湖水污染防治情况

1、抚仙湖自然概况及其治理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抚仙湖位于玉溪市澄江、江川、华宁三县境内,属南盘江水系,是我国第二深淡水湖泊,湖面海拔高程1721米,湖面面积21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674.69平方公里,最大水深157.3米,平均水深87.0米,蓄水量为189.30亿立方米,占云南省湖泊总蓄水量的65%。主要入湖河道有54条,每年出湖湖水约1亿m3,经海口河流入南盘江。

抚仙湖是我省九大高原湖泊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是玉溪市得天独厚的宝贵资源,是径流区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水源,也是玉溪市乃至云南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保障。长期以来,抚仙湖丰富的水资源养育着沿湖20余万各族人民,被誉为“母亲湖”、“生命湖”。且因湖水清澈透明,湖岸景色秀丽而成为名闻遐迩的旅游休闲地。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多,污染物的长期积累,以及生态脆弱,导致抚仙湖环境问题日趋突出,总氮、总磷浓度上升,藻类增加,近十年透明度年均下降20cm,富营养化进程加快,湖泊水质呈下降趋势。2002年抚仙湖水质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综合评价,已下降为Ⅱ类,特别是在星云湖出水口—隔河段,水质已下降到Ⅲ类。

曾培炎副总理到抚仙湖视察工作的时候,对抚仙湖给予了较高评价,指出“抚仙湖比日内瓦湖更美,要倍加保护”。并提出应将抚仙湖建成“一流的生态,一流的水质,一流的旅游”的目标。曾副总理还对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给予了较大关注。抚仙湖换水周期长达170年,湖水一旦被污染,极难恢复。失去了抚仙湖水资源,玉溪市的生态就难以维持,多种灾害将会发生,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乃至云南省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就会受到影响。为此,治理保护抚仙湖的任务十分艰巨,形势极为严峻。加快抚仙湖的的抢救性保护、治理,有效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确保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之事。

2、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情况

“九五”以来,玉溪市委、市政府倍加重视抚仙湖的治理与保护工作。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下,累计投资3.44亿元,全面开展了抚仙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1)成立机构,编制规划。玉溪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玉溪市人民政府‘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治理与保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经省人大批准实施《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编制完成了《抚仙湖流域环境规划》、《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澄江县县城环境规划》及《抚仙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2)对污染点源和面源进行了治理。在点源治理上,一是对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理。建成了澄江县100吨/日垃圾填埋场和小马沟、海口镇各20吨/日垃圾填埋场;二是积极治理城镇及沿岸的生活污水。完成了澄江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网配套工程。完成了禄充(2000吨/日)、小马沟(1000吨/日)风景区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的建设。在面源治理上,一是在抚仙湖径流区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1999—2002年,共完成工程造林6.7万亩、封山育林28万亩、低效林改造3.55万亩;二是在抚仙湖径流区3个自然村开展了沼气、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三结合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建设“三位一体”沼气池16949口、生物净化公厕6座、垃圾收集坑24个、污水处理系统4套;三是加强对入湖污染物治理。在抚仙湖北岸窑泥沟、马料河、西岸火焰山实施了人工湿地、湖滨带净化工程,处理规模达3万吨/日;四是积极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完成了抚仙湖尖山河、东大河小流域治理工程。

(3)开展了湖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331户农户和渔海湾度假村、金沙滩度假村等8个度假村(饭店)及综合楼的拆迁和小马沟片区的亮化、绿化、美化工程;拆除了抚仙湖沿岸违规违章建筑59户、88个工棚;拆除和关闭了零星分散,不能将污水汇集到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的23家小饭店。其余124家宾馆、饭店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用于农灌;关闭了小造纸、小泥磷等污染严重的企业42家。

(4)实施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项目。星云湖是抚仙湖上游湖泊,两湖之间由一条2.2公里的河道相连,星云湖每年有4000万m3Ⅴ类并带有大量蓝藻的水排入抚仙湖,对抚仙湖造成了较大污染,是抚仙湖主要污染来源之一。为使抚仙湖免受星云湖水的连带污染,并促进星云湖的生态恢复,合理调配玉溪水资源,市政府在国家、云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实施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项目。该工程全长23.044公里,其中主体工程全长12.757公里,隧洞长6.9156公里,旁通道泄水工程全长10.287公里,建人工湿地400亩。投资3.77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可行性研究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为在工程竣工之前遏制星云湖水的污染,市政府又积极实施星云湖隔河泄水蓝藻祛除应急工程。

(5)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保护环境、保护母亲湖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径流区启动了“1助1”、“1帮5”的“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活动”。

(6)开展基础调研工作。完成了抚仙湖降尘降雨污染负荷调查研究、抚仙湖流域环境地质灾害调查等两项调研工作;正在开展抚仙湖湖底数字化地形测量,抚仙湖环境容量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编制抚仙湖北岸径流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总体方案,抚仙湖东岸、南岸治污可行性研究报告。

(7)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综合治理步伐。为加强抚仙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玉溪市政府提出了利用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抚仙湖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该工程包括抚仙湖和星云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网配套、入湖河流河口净化、湖滨带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垃圾处理及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七个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拟向日本协力银行申请贷款5.5亿元人民币。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已经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下一步将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情况

为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营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建设滇中现代经济强市和率先在云南省创建生态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玉溪市政府于*年1月以玉政发(*)5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十五’期间将我市建成云南省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为切实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模”工作落在实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创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创模”实施方案,将“创模”各项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每年年初签定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检查和总结,做到了目标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三年来,各有关部门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多方筹资,共同努力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了“创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创模”27项指标已有22项达到了要求。

1、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将中心城区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所有燃煤生活锅炉、炉灶改造为使用清洁燃料,并在各乡镇实施禁止焚烧秸杆举措;二是切实抓好重点工业企业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管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情况的现场监管;四是完成了烟尘控制区的创建工作;五是建设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自*年6月5日起,在媒体上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2、实施“碧水工程”,着力治理保护饮用水源东风水库。一是实施了一、二号拦污闸和净化坝工程;二是采用A3/O工艺,实施了河口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三是实施径流区近面山林业生态工程。共完成工程造林17000亩,低效林改造11000亩,封山育林76000亩;四是由政府拨出补助资金,搬迁了径流区内27家饮食餐馆、取沙场及养殖场;五是对原颁布实施的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从而使东风水库保持Ⅲ类水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的饮用水源。

3、实施“宁静工程”,为广大市民营造宁静的生活环境。完成了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文化娱乐噪声扰民情况的监督管理;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举措;认真解决市民噪声污染投诉。

4、实施“美化、绿化工程”,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拓宽改造了玉带路、杯湖路等多条城市道路,拆建改造小庙街片区;二是对南北大街聂耳路等主干街道两侧的房屋楼宇进行装饰美化,在城区增建了多处景观;三是见缝插绿,大力种树植草栽花,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四是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和交通的整治和管理。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并促进了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5、采取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市民环境保护手册,召开环境保护通报会,举行长卷签名、“创模”知识竞赛,开展问卷调查,推出“创模”专栏、专版,设置宣传牌,拍摄专题片播映等多种措施,大张旗鼓地开展“创模”宣传工作,使“创模”工作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所知,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创模”、参与“创模”良好社会氛围。

6、开展了“创模”规划的编制工作;实施5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和扩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启动了近山面山生态恢复工程。

下一阶段,我市将继续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坚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抓紧做好未达标的几项工作,加快工程进度;抓紧做好“创建卫生城市”的申报、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大“创模”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申报考核的准备工作。

四、请国家环保总局给予帮助解决的几个问题

1、鉴于抚仙湖在云南和全国的地位和作用,为避免重蹈滇池覆辙,请国家环保总局帮助协调将抚仙湖治理与保护列入全国重点保护湖泊,并在政策、资金和项目上给予支持帮助。

2、抚仙湖北岸人工湿地工程,曾受到总局解局长的首肯,并给予了较高评价。请国家环保总局主持并帮助协调相关部门在年内召开全国人工湿地现场会,邀请国内外湖泊治理专家参会。

3、抚仙湖北岸径流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总体方案已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云南省发改委已主持召开了评审会,请国家环保总局在该方案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中给予技术及经费的支持,把该项目做成全国人工湿地建设的示范工程。

4、“出流改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经编制完成,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将于2月17—18日在北京召开评审会。请国家环保总局尽快对环评报告书进行审查批复,以保证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的顺利进行。

5、请国家环保总局就我市的“创模”工作及生态市的建设,从政策、工作协调、资金及技术方面给予帮助、支持和指导,促进我市实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生态市的目标。

尊敬的汪副局长、各位领导:*年12月召开的云南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在确立将玉溪建成滇中现代经济强市这一战略目标的同时,提出要将玉溪建成生态城市。为此,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在着力做好以抢救抚仙湖为重点的“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创模”工作力度的同时,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制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生态市建设,为玉溪人民营造一个蓝天碧水的美好家园,为将我市创建成云南省第一家生态城市,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