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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环境安全汇报

放射环境安全汇报

这次全市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专项清查工作会是在全市深入贯彻党的*、*、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七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市各项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分析当前我市放射源监管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对放射源安全监管和这次专项清查工作的认识,熟悉清查工作方案、程序和方法,保证清查工作的质量,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监管体制和机制、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开创我市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如何搞好此次专项清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对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的认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核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放射源是一种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危害极大的物质,一旦管理和使用不当,极易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若被恐怖分子利用,甚至会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总书记在去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要求:“环境保护工作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所以,此次开展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专项清查,就是要查清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上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放射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这次专项清查工作是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各县区政府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按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放射源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各涉源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措施,切实做好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

去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对我国核设施运营、核技术应用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问题作出了科学、严格、有效的法律规范,对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在放射源安全监管的职责重新进行了界定。结束了多年来我国开展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使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对强化放射性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们进行专项清查工作,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涉源单位依法生产、销售、使用,达到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监管的法制化、有序化和规范化。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通过学习和培训,使所有参加清查工作的人员及涉源单位的有关人员明确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技能,掌握好清查工作的方法、步骤、检查标准、操作技术,为清查工作打好基础。

各县区要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安全基本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放射性的基本常识,增强维护自身权益免受放射性危害的自觉性,对违法行为积极进行检举控告。同时,要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此次专项清查工作,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三、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共同搞好此次专项清查工作。

1995年、*年、*年开展了三次放射源调查工作,初步掌握了我市放射源的分布、种类、活度等情况。但是,目前我市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和管理等环节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由于职责不清,对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没有实行统一监督管理,部门之间有效沟通和协调不够,不能进行很好的信息共享;二是对加强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够,执法不严;三是部分使用、贮存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对有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不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申领许可证和申报登记,在历次专项检查中还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在自身对放射源的管理上,帐目不清、管理不严、制度不全、措施不力、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不按规定送贮和擅自贮存、转让、掩埋放射源等现象还依然存在;四是以前的放射源检查,面比较窄,没有对所有放射性同位素及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开放型同位素应用,尤其核医学领域中放免、诊疗的应用进行系统检查。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我市究竟有多少家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用户,多少个在用和闲置(废)放射源(物)、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总活度为多少居里都没有准确数据。甚至发生了因使用、保管不善丢失放射源的事故。

这次专项清查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市政府已责成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认真搞好此次专项清查工作。各县区环保部门要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尽快理顺机制,建立健全职能完整、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放射源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人员和专项清查工作经费,按照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清查范围和内容,严格工作标准,认真进行清查,不漏过任何一个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及涉及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认真梳理和排查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销售、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检查中一定要做到帐物相符。各涉源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自觉接受检查。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以各县区自查,市联合检查组复查,省联合检查组抽查的方式进行。对复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无许可证、登记证的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要限期补办许可、登记手续,要严格执行废弃放射源回收处置制度,对退役的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要办理注销手续,并送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所属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对不按规定送贮的,将强制收贮。请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申报、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许可证、登记证和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等的审核、审批。对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卫生部门对放射源的管理有丰富的经验,监管机构和人员比较健全、技术力量和技术设备较强,虽然部分职能要进行移交,还请继续发挥优势,多支持环保部门的工作,按照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要求,共同完成此次清查工作,并对已办的放射源许可证进行认真清理,为下一步的移交做好准备。请公安部门在进行放射源安全保卫检查的基础上,多加强对涉源单位安全工作的指导,帮助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和防盗报警装置建设,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发生。也请其他部门按照市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支持和协助环保部门,搞好专项清查工作。

各县区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协调,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保证清查工作的有序进行,按时完成清查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由市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环保局具体办理的,在此我代表市环保局,对为这次会议的召开给予指导和大力支持的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监察局及各位与会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虽然我们为此次会议的召开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但由于时间紧,加上我局的同志对放射源这项工作也是刚接触,在组织形式、讲课内容、会务安排上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谅解。最后,预祝此次会议和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