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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人民银行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县支行按照《条例》要求,结合自身履职特点,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综合办公室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评议等制度,完善了信息专题会议、联络员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是拓宽平台,积极政务公开信息。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积极政务公开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职责和设置

及时完善了县支行的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

(二)行政许可事项信息更新

更新了县支行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信息2条。

(三)政务公开信息更新

更新了县支行的政务公开办公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政务公开规定等信息。

2、信息公开方式

(一)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县支行以县政府信息网站作为公开平台。

(二)其他形式

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在办公场所更新了公告栏、公开栏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行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我行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力度和创新能力上较为不足,公开条目和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2015年,我行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公开程序,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