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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机动车清洗调研报告

交通局机动车清洗调研报告

机动车作为现代工业的产物,极大地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机动车的数量正在迅猛增长。机动车在给人们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也带动了一些新行业的产生与发展,如本文将要重点涉及的机动车清洗业。为更好地加强对机动车清洗业的管理,我们首先必须要全面了解该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制定机动车清洗业管理规定,促使其健康发展。

一、我区机动车清洗业概况

为了全面掌握我区机动车清洗业的发展概况,我委指定环境卫生管理监察科对全区范围内的机动车清洗站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调查按照干支道路逐一展开,调查人员对全区8个镇的所有机动车清洗站进行了走访,核实数据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目前,我区共有机动车清洗站47家,这些清洗站的位置大多位于道路两侧的可视范围内,如加油站旁、十字路口处、大型餐饮洗浴点周边、重要的村口等车流量相对较大的地区。我区的47家清洗站经营规模总体来说不是很大,每家清洗站从业人员多为4人左右,占地规模大都在30平米左右,全部作业人员共计146人。在这47家清洗站中,属于有照经营的29家,无照经营的18家。

二、当前我区机动车清洗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区清洗业发展水平一般

我区所有的正式清洗站均为私人企业性质,总体来说,注册资金、运营资本较少,因此在店面装修上都比较简单,清洗设备较为简易,具体的作业人员技术水平一般。尽管如此,这些清洗站基本上都能满足车辆清洗的要求。只有少数的几家清洗站具备一定的规模,清洗设备比较先进,再有,经营者文化知识水平不够高,在企业的运营管理上方式方法单一。

2.机动车清洗站作业中存在的影响市容环境、污染环境的问题

有一些机动车清洗站在运营过程中为了让店面更加显眼,招揽更多的洗车业务,在未经市容环境管理部门行政审批的前提下,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外檐装修或者私自设置广告牌匾、悬挂布标或者在路边随意摆放灯箱。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应条款,造成了立面景观的不统一,严重地破坏了我区的市容环境面貌。还有一些机动车清洗站虽然有正式的作业场地,但因场地较狭小,在清洗业务比较繁忙的时候,由于等待清洗的车辆较多,因而这些车辆会停放在道路边上,造成了短时的占路行为,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我市是缺水型城市,水资源紧缺,为了节约水资源,市节水办专门制定了严格的机动车清洗取水规范、节水政策,并大力推行中水洗车作业方式。但是利用中水洗车必须保证长时间接通电源打开中水处理设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水的水质达到无害化的要求,因而这造成了使用中水洗车成本过高,部分清洗站转而采用地下水、井水或者自来水冲车,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有一些洗车站使用浴池废水,这明显不符合机动车清洗业管理规定。尽管所有洗车站作业场所的地面都硬化了,避免了车轮粘上泥土,但是部分洗车站并没有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清洗车辆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了河沟里造成了环境污染。

3.存在一部分无照经营的洗车站

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在路边私搭乱建违章板房、甚至在露天场地从事机动车清洗,这些洗车点不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从事机动车清洗的必备条件,甚至没有正规的经营场所、清洗设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更无从谈起。这些无照经营的洗车点严重扰乱了机动车清洗业的行业秩序,影响了市容环境景观、污染了环境。

三、机动车清洗业存在问题的原因

目前我区机动车清洗行业存在一定的问题,经过仔细分析,我们总结出以下原因:

由于全区范围大,机动车清洗点呈零散分布,这在客观上给机动车清洗行业的管理工作造成了上的困难。镇级市容环境管理部门没有建立机动车清洗行业管理机制,单靠区级市容环境管理机构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对该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

我区尚未将机动车清洗行业的管理真正地纳入到日常管理中来,目前现有的市容环境管理资源主要都用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渣土排放管理、道路综合整修以及城管执法、道路秩序治理等工作。对机动车清洗行业的管理,关键是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于目前我区没有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没有足够的执法力量覆盖这一行业,导致了对机动车清洗行业的管理力度还不够强。

四、加强机动车清洗行业管理的若干建议

机动车清洗行业为车辆提供了清洁服务,但该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三创一建”总体目标的实现,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全面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

1.修订完善《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

目前的《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比较完备,从各方面都对机动车清洗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加强对机动车清洗业的管理,我们还需要在法规制定这一方面,要将属地管理原则写入《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镇级政府的职责,这样有利于增强管理力量,真正形成市区镇三级管理网络。

2.在法规中明确中水强制使用

为节约水资源,我们应当在《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中推行中水强制使用技术,并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凡是不使用中水洗车的一律予以取缔。

3.制定规划,优化清洗站布局

市相关部门要制定机动车清洗行业的详细规划,严格控制机动车清洗站的数量。在各入市口、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机动车清洗站。对于入市的所有的不清洁机动车,责令其到就近的机动车清洗站进行清洗。市容环境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优势,引导建立若干高标准、现代化的机动车清洗站,在机动车清洗行业树立一批典范。

4.取缔无照经营的机动车清洗站

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无照经营机动车清洗站专项清理工作。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无照经营机动车清洗的一律予以取缔。对拒不执行行政管理规定的,要采取司法手段予以强制关闭。

5.落实法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

对于申请建立机动车清洗站的,市容环境主管部门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认真核查其是否具备《天津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作业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一律不予以审批。对于营业中的机动车清洗站要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将此项工作与其他市容环境管理工作作为同等重要的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私设牌匾,场所外作业,随意排放污水、污泥,使用自来水等一切违章行为进行日常监管,一经发现,必须给予严厉的处罚,以维持该行业的正规化运作。

6.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严格要求清洗站执行财务、税收规定,市容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对于机动车清洗业的监督。建立清洗车辆回访制度,对于享受清洗服务的机动车进行跟踪调查,重点调查清洗站的服务质量、价格等,对于发现的违规经营问题给予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