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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调研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调研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为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县以农村生产经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立足四大支柱产业,依托市场建设和项目开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区域农业经济,建设特色产业基地,精心打造优势品牌,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全县农业比较效益和农民收入显著提高。截止目前,全县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协会组织79个(县级行业协会6个),会员人数达22985人。按所属专业划分,种植业26个,占32.91%;养殖业23个,占29.11%;购销流通业23个,占29.11%;加工业3个,占3.7%;其它4个,占5.08%。按所属层次划分,乡级38个,占48.1%;村级35个,占44.3%;县级6个,占7.6%。按兴办方式划分能人带头24个,占30.37%;乡村干部牵头36个,占45.56%;政府部门牵头11个,占13.92%;龙头企业牵头8个,占10.15%。这些农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购销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帮助会员销售农产品为主,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特别在近几年的订单农业工作中,协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协会作为中介服务组织,通过“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的形式,2004年与龙头企业签订订单合同76份,与农户签订合同67155份,面积共达308097亩。其中,蔬菜及牧草订单11244亩,药材订单面积42474亩,洋芋订单面积254379亩。农业协会在做好订单中介的同时,组织引进洋芋、药材、蔬菜等优良品种40个,赊销或投放各类农用物资360吨,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160期(次),培训会员及农户16395余人次。会员户人均纯收入达1833元,与非会员户相比,人均增收300至500元。农民协会的发展壮大,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有效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开辟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新途径。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近年来农村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改革中自己摸索、自愿创建的一种新型的群众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以对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销售、加工环节的合作为重点,以维护成员利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农业发达地区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介服务作用。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协会尚处于初始阶段,从组建和运行情况来看,没有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强力推进,仅靠民间很难组建起规范的农业协会。现有民间组建的协会,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强,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协会缺乏生机和活力。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把农业协会建设提到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加强引导,积极鼓励。为加快我县农业协会发展步伐,全区农业专业协会组织建设渭源现场会后,县上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牧、民政、财政、工商、地税、农经、金融等20个单位为成员的“*县农业协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营管理站,负责农业协会建设的日常工作。县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深入乡村调研全县协会的组建运营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借鉴兄弟县先进经验,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县政府于2004年底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见》,用于指导全县农业协会建设。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为农业协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政策和组织保障。为切实抓好农业协会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农业协会建设纳入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年初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并提出了“四有一注册”的考核标准(四有即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有实实在在的服务项目与内容;一注册即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为整体推进全县农业协会发展进程,使协会上台阶、上水平、上规模,县上于2003年5月份在柯寨乡召开了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农经员参加的农业协会建设现场会,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柯寨崖坪辣椒协会和柯寨正昌洋芋购销协会组建运行情况,听取了经验介绍。通过现场观摩,典型引路,增强了各乡镇发展农业协会的信心和决心。县农业协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统一起草了示范性的农业协会章程、管理服务制度、组织机构网络图、登记注册程序等材料,印发到各乡镇参照运用,并确定10名干部进行协会建设的规范指导。在协会建设中,各级领导、党政组织、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自始至终参与协会组建运营的协调指导,切实做到了政治上关心、技术上指导、经营上扶持,为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二)依托支柱产业,发展农业协会。我们在协会发展上,打破行政地域界限,以提高主导产业的产业化水平和整体效益为目的,依托中药材、洋芋、菌菜、畜牧四大支柱产业,组建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生产服务型协会。通过大力组建协会,把分散的农户组织成一个相对紧密的整体,变“单打独斗”为“合作竞争”,实现生产者之间的横向联合和生产内部各环节的纵向联合。全县79个协会,涉及四大支柱产业的就达59个。通过“依托产业建协会,依靠协会促产业”的运作机制,全面推行无公害和标准化农业生产,实现了技术、信息、资金、生产、销售等多方面的合作,为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提供了条件。*崖坪辣椒协会依托已形成的辣椒主导产业,大打“艳阳天”品牌,带动农户建立辣椒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基地2000亩,“艳阳天”牌辣椒畅销省内外,该协会会员仅从辣椒一项产业中获得纯收入1800元,占人均收入的80%。马河中药材发展协会依托该镇中药材(柴胡)种植的规模化发展,通过示范带动和订单落实,引导农民建立了2万亩的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会员户均种植中药材面积达5亩以上,户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占人均纯收入的60%。

(三)抢抓项目建设,发展农业协会。在我们贫困地区,普遍存在着协会资金短缺的问题,这是影响协会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制约因素。为此,我县在协会发展中,抢抓参与式扶贫项目实施的大好机遇,组建相关协会,利用项目资金给会员一次性投入无偿启动资金,有效地解决了会员发展种养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为协会的启动运营、滚动循环发展提供了保障。福星红岘养羊协会依托畜牧业,结合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的实施,种草养畜,走草畜一体化的路子,采用“投一还一”(协会向会员投放一只基础母羊,会员向协会返还一只4个月以上的羔羊)、滚动发展的办法,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配料、统一防疫、统一配种,统一销售,分户饲养管理、分户管理核算的“六统二分”标准化养殖,协会一次性给会员投放山东小尾寒羊461只,已育肥出栏117只,仅此会员人均年纯收入达423元。

(四)发动购销大户,发展农业协会。以购销大户能人为依托,以购销协会为载体,面向市场拓展销售空间,开辟销售渠道,构筑销售网络,使农户分享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利润。柯寨正昌洋芋购销协会在能人马正昌的带动下,采取春季给会员赊销化肥、种籽等农用物资,秋后会员交售洋芋抵账的办法,为会员提供农资供应、产品销售、市场信息和技术交流等“一条龙”服务。今年该协会同会员签订洋芋订单2098份,签单面积13659亩,并与清吉洋芋公司建立常年供销协议,实现年销售收入273.1万元。

(五)发挥市场优势,发展农业协会。采取“市场+协会+农户”的经营模式,以批发市场为依托,以销售农产品为目标,联合种植户组建产销协会,专门提供产销服务。服务前伸种植基地,后延流通销售,销售实行统一品牌,统一等级,统一价格,变以前相互压级压价的“恶性竞争”为一致对外的“合作竞争”,变小量零售为大量批发,有效地改变了过去“提篮小卖”、产销难以对接的问题。南安园艺蔬菜产销协会,依托南安农贸市场,已建成占地52亩的现代化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年集散交易蔬菜8.4万吨,年市场交易额达到2520万元,仅此一项协会会员户均纯收入达到4326元。

(六)提供技术服务,发展农业协会。目前,农民在生产中最需要的服务是信息和技术。一方面,在现行家庭分散经营体制下,乡村组织由于受技术、人才、资金的限制,无法满足农民应用现代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愿望;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服务部门虽有技术、有人才、有一定资金,但先进的技术成果却没有承担的截体,得不到推广。由县乡农技部门牵线搭桥组建的德兴农技推广协会、三台八盘西瓜种植协会、巩昌南河食用菌协会、渭河二十铺苗木繁育协会、十里铺奶牛协会等技术服务推广型协会,使双方的愿望和目的都得到了满足和实现。这类协会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优良品种、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特别是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协会会员在承担农技部门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任务的同时,既掌握了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又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农业协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发展起步晚,同周边地区和兄弟县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部分协会领导成员文化层次较低,缺乏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大部分协会经济实力不强,服务范围狭窄,辐射带动面小。

二是协会规模小,组织松散,规范化程度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与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多属松散型,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尚未形成“一赢俱赢,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

三是龙头企业发展缓慢,农产品精深加工不够,没有培育起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大户,农业协会缺乏生机和活力。

四是能人牵头组建的协会少,乡村组织牵头参与的协会多,还没有真正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经济原则,农民乐意接受的服务内容少,协会对农民缺乏吸引力。

五是部分乡村领导和干部思想守旧,对发展协会认识不够,支持不力,各种扶持优惠政策特别是资金帮扶难以落实,发展环境尚不宽松。

四、今后打算

(一)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一是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变。要立足农业、面向农村、服务农民,把为“三农”服务始终作为农民协会建设的行动指南,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带领农民致富作为协会的首要任务,始终以农民为主体,突出农业主导产业,在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加工增值上做文章,绝不能将协会游离于服务“三农”之外,使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坚持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经济路子不能变。在“民办”上,一定要坚持农民是协会的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使其独立自主地开展劳动合作、资本合作、技术合作和销售合作;在“民管”上,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必须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在“民受益”上,坚持协会对内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通过无偿服务、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办法,使会员享受真正的实惠。三是协会实体化的发展方向不能变。协会是龙头企业的雏形,是培养农民企业家的摇篮,协会实体化是协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民专业协会是为满足发展农业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只有向实体化方向过渡才能增强服务实力和能力,协会自身才会在带领农民致富的同时得到发展壮大。要按照“坚持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的发展思路,把协会不断培育成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市场销路宽的龙头企业,把协会会长培养成带领群众参与市场竞争的“领头雁”。

(二)培育强劲的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可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业附加值,有效地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提升。我们要进一步研究解决龙头企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发展一批真正有实力、有规模、带动幅射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要主动与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合作,努力把企业建成高科技示范基地;在关键技术和成果转让上有新突破,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要率先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把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引入农户,带动农户及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创造优质品牌农产品;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等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从而促进龙头企业有一个大的发展,走“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的路子,带动更多的农户进入市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健全互利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协会内部决策机制、经营机制、分配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协会在合作方式、组织管理、经营项目和办会宗旨上的引导和管理;正确处理对内服务与对外赢利的关系,切实把协会办成联结产业、创建品牌、善于经营、带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同时密切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通过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和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与会员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协会与会员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业专业协会是弱势产业、弱势群体组织,它的发展除了政府扶持引导和内在的动力外,还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保护,“扶上马,送一程”。在注册登记上,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在信贷服务上,增加农业信贷资金规模,减少审批环节,推行信用贷款,鼓励支持农产品购销协会相互提供担保,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在税费征缴上,对购销农产品实行“绿色通道”工程,实行减免优惠;在资金扶持上,调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向,逐步加大对专业协会的扶持力度,将支农资金重点转向扶持专业协会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市场营销上来;在信息服务上,依托政府信息网站,拓展农业信息网服务功能,建立农业信息网页和定期农产品信息制度,构建专业协会获取市场信息的快速通道。

(五)提供全面的指导服务。在协会发展上,必须注重实效,注重质量,发展组建一个,就要发挥它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决杜绝重数量和形式,不重视协会运行质量的作法,按照“四有一注册”的建设考核标准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发展原则,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协会的服务指导。县乡党政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及乡村组织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引导扶持和技术服务,如技术培训、订单落实、信贷物资供给,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种养加销信息等,让农民得到实惠,吸引农民加入协会,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和会员对协会的可信度。二是抓好协会的规范运营。要进一步指导协会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依法选举产生大家公认、可信的协会负责人,按章办事,避免或杜绝独断专行和乡村组织包办干预行为。要有意识地吸收办事公道、有技术、有经营才干的农民、贩运大户、经纪能人参加协会,逐步改变乡村组织牵头型的协会模式,增强协会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三是抓好协会的业务培训。县上业务部门要分年制定培训计划,在重点抓好协会负责人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全力指导好乡村组织、协会对会员的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及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等,提高协会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服务合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