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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小金库治理工作整改阶段工作措施

教育局小金库治理工作整改阶段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市教育局积极行动,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一、全市教育系统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现有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及事业单位共215家,其中幼儿园49所,小学69所,中学72所,中等职业学校6所,教育事业单位19家。由市教育局直接负责的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共有24家。按照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月日,市直属各单位全部完成自检工作。市教育局对直属各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将自查和清查情况上报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自查和清查发现,市直属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中收取的补课费没有及时入账。高中补课费主要用于教师超课时加班补助。市高中、一中、二高中和四高中4所学校自查资金共计248.8万元。通过清查发现问题后,市高中及时将28万元进行入账处理,其他学校实行随收随支,账面无余额。其他学校和事业单位均没有任何形式的“小金库”问题存在。

二、财政抽查的现象

前些日子,市财政大检办到各学校进行抽查,抽查问题如下:1、高中违规收取补课费;2、个别单位虚列支出,如购买消费卡开出的确是办公用品发票;3、个别单位违规发放补贴;4、个别单位的会议费支出是由旅行社开出的考察费、住宿费、餐费发票;5、个别单位的房屋出租收入未进账;6、个别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水费、报考费、校徽、保险、看护等费用。

三、整改措施

根据本纪发5号文件精神,我局的“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已结束,即日转入整改落实阶段,下一步,教育局将在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市财政大检办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整改落实工作。重点解决违规收费、隐匿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虚列支出等在重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的单位“小金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进行处理。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制定有关制度,建立相关机制,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明确和规范办事程序。现就上述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明确校长责任。对市财政大检办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教育局高度重视,我局“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共同与局直属各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了工作谈话,再次宣讲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求各单位、学校“一把手”亲自抓,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教育局“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市教育局与各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禁设“小金库”承诺书,今后以任何理由动议、批准、同意、授意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校长,根据本纪发5号文件精神,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宣传设立“小金库”的危害性,宣传校长、宣传教师、宣传可能私设“小金库”的部门处室人员,宣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对设立“小金库”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集中对学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四是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制度约束私设“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小金库”治理,“治”是手段,“理”才是目的。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剖析检查发现的问题,从行政、人事、业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方式等多个方面,认真研究现行制度与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制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务管理的措施。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秩序,确保教育经费收支规范,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教育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所属学校的督促检查,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起“小金库”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各单位、学校工作中严守四项财务纪律:一是严格执行《教育厅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教育厅事业单位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项收支全部纳入财务预算统一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实行收缴分离,取得的收入要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储存;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直属各单位、学校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原始凭证,入账凭证必须是省市财政印制的正式收据或税务部门核定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对单位收支情况要实行定期公开,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不按规定自行采购。

五是认真落实整改。要在整改落实阶段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着重看列入治理范围的单位是否都进行了自查,达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的要求。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应本着“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并坚决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小金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查自纠“回头看”两条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整改。主要是:是否将“小金库”资金或资产纳入国家规定的账薄内,统一登记和核算;违规开设的账户或公款私存私放的账号是否撤销;对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小金库”,是否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四不放过”:群众举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治理工作整改到位。做到“三个归位”,即所有被清理的“小金库”资金归还财政、统一津补贴后仍发放的津补贴清理归还财政和所有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没有上缴财政的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是落实整改重点。市教育局将协同市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共同解决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的行为,坚决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对违规补课的,将研究制定《严禁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明确学校领导、年级组和教师个人三方面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和当事人负责制两项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有偿补课事情的再次发生,学校校长要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检查;对违规收费的,将积极协调财政、物价等部门做好教育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收费立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所有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七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和春、秋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教育局把学校私设“小金库”行为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评的内容,严格考评,落实责任追究。

在“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才能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同时,继续做好举报的处理工作,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努力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小金库”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教育局及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将切实增强政治、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