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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

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全县中小学校长会,研究部署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会议;

并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行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加强教育。

以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为重点,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法制教育第一课”等活动;

邀请交警做交通安全专题报告会80余场次,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1万份;交通安全信息400条。

三是加强管理。

由县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负责,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6次,填写检查记录单102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4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监督。

在各中小学校和交通管理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动员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对乱拉滥运、超载超速、乘坐农用车等现象进行监督举报,确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