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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学习经验交流会

安监局学习经验交流会

2009年2月6日,*区安监局中层以上干部在局长刘岩的带领下,到新北区安监局学习交流,借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副书记、新北区政府副区长范寿柏接见并讲话。

新北区安监局处室以上领导参加了经验交流。新北区安监局局长蒋新耀、副局长房峰分别介绍了新北区安监局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所采取的措施和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

领导重视程度较高。新北区领导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独立召开,规模较大,会议开到村级、重点企业负责人,区四套班子领导能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区长到会讲话,副区长全部参加会议。考核奖惩力度较大。区政府与各地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对行政一把手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年度考核获优秀的,返回行政领导的保证金,并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同时,对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没收行政领导的保证金,并扣除单位的一定比例的集体奖,同时,不合格单位的行政一把手领导在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述职。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有力。除每年年正常划拨的办公经费、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外,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投入、长效管理、预案演练等专项经费,区政府都给予有力支持,同时,区政府对安监局的罚没款给予全额返回,划至区安委会专门帐户,用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镇级安监机构独立设置。全区各镇(街道)均独立设置安监站,安监站作为镇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机构、人员、经费都是独立的。安全监管措施手段得力。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对化工企业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狠抓危化领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好项目行政许可关,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定点监控。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后,区政府专门配备人员设立长效管理办公室。近几年来,由于监管得力,生产安全事故较少发生。执法处罚力度较大。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企业,最低处罚限度为10万元,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对危化企业到期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一次性处较5万元;对一般违法行为,由区安监局委托镇执法大队进行执法,执法大队经常组织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中队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副书记、新北区政府副区长范寿柏在接见*安监局一行时谈到,安全生产工作很重要,安监工作者承担特殊使命、肩负特殊职责,安全生产的成绩只代表过去,安全生产工作任何时候都是从零开始,做好工作的关键是用心、认真、重视;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很有必要,也非常有好处,可以通过交流,取长补短,起到一定的启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