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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干部内交流

监察干部内交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多次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做好工作的主动性,认真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增强“三性”的提出,是对反腐倡廉要求的全面提升,是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南,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

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是保持反腐倡廉建设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永葆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始终坚持“三个坚定不移”。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真正成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决执行者和坚定的捍卫者,必须做到政治坚定、党性坚强,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二是要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自己,并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力争学深一些、学透一些,尤其要认真学习、运用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始终保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针对阶段性特征,积极主动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努力实现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是从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谋划和部署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前提。为此,要自觉做到“三个相适应”。一是与推进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及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相适应。大力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改革服务,使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改革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二是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部署、工作重点的确定、相关措施的实施,都应放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来把握。自觉把以人为本体现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之中,体现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三是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要战胜各种风浪和诱惑的考验,基本的途径仍然是坚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一并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所做出的重大决策,拓展了党的建设的领域,丰富了党的建设的内涵,发展了党的建设的理论。

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是对我们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当前要着力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夯实反腐倡廉教育基础上狠下功夫。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总书记指出“不抓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领导,不仅是严重失职,而且也是对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副主席在中央党校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也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提出了“要把拒腐防变的关口前移,从一开始就严格要求和教育,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形势,丰富教育载体,突出教育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注重系统性。防止出现制度间不配套、不恰当和不周密、不全面的现象。加强针对性。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及公共权力运行中腐败的易发高发点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力求可执行性。防止出现重制定轻检查和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的现象,围绕执行有力推进制度建设。坚持创新性。研究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有力、有效的新制度、新规定。三是在加强廉政监督上狠下功夫。要提高并注意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效能,切实发挥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关键作用。要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想。要严肃查处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