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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社会治安治理思考

司法行政社会治安治理思考

政法工作自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地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重大的措施,它贯穿在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治标与治本两个方面。治标是从重从快地打击各种破坏经济建设、破坏社会和谐、破坏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分子;治本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大走群众路线,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两个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从治标方面讲,司法行政部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管理监狱和劳教工作,教育、挽救、改造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打击反改造分子,在这一条特殊战线上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顺利进行。律师工作也和公、检、法一道准狠地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清障碍。公证工作、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也是从自己的业务活动中,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鸣锣开道、摇旗呐喊,震慑犯罪。

从治本方面讲,司法行政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第一,从民主与法制建设上讲,通过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和法学研究,教育公民知法守法,培养社会主义法律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等等,做了大量的工作。可以看到通过全民“四五”普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大提高。这几年民告官案件的增多,主动请求法律援助的群众增多,积极学法的群众增多,依法自律的群众增多。从而起着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程的作用。

第二,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上讲,通过执法调查、检查,为各级党委、政府担当法律顾问,为执法队伍进行法律培训,为青少年讲授法制课,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律规章,为部分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从而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

第三,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上讲,通过律师、公证、、咨询,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通过人民调解,减少矛盾纠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过基层法律服务,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经济建设创造安定团结的局面。这一切都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服务作用。

总之,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治标与治本两个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对稳定政局,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