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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体系党内监督探析

监督体系党内监督探析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是我们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党内监督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作为基层党委应该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全面反思、严格遵守,着力破解监督难题,自觉用好的制度抓好党内监督,着力解决好监督中的“六不”现象。

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地的“六不”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上级监督不力。这是因为上级与下级在时间上周期长,在空间上距离远,虽然站得高,看得远,但有时难看细看清。加之,参与对下级的日常监督不多,看表面翻材料的多,再则有时下级把自己隐藏深、捂盖严、外露少,只报喜不报忧,使得上级不知全情实情,导致上级对下级监督有时难免“雾里看花走了眼”,难一时看清“庐山真面目”。二是下级监督不了。主要源于“三个有限、二个反差、一个不畅”。即下级参与监督的资格、权力、范围有限,监督意识与监督的素质、监督的人数与监督的权力成反差,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三是平级监督不严。主要是“四多四少、一重一轻”的井水不犯河水思想作祟。即:工作上通气多、配合时招呼多、感情上联络多、移位时关注多,思想上关注少、行权时监督少、不正常投入制止少、不正常交友提醒少,重工作上的“责任田”,轻监督上的“责任地”。四是内部监督不畅。党内监督一方面同级纪委协助党委监督党委成员的难度大、方法少、障碍多,容易出现进不去、深不下、严不起的现象。另一方面党政机关内部成员之间,受“四怕”的影响而禁锢了思想,淡化了监督意识也束缚了手脚。即:怕伤同事和气、怕撕破对方脸皮、怕工作难于合作、怕上级讲班子不团结。因此,不知不觉地放弃了监督。五是自身监督不勤。有的身兼数职工作忙逃避监督,很少过“双重”组织生活,有的学历高、能力强而放弃学习和思想改造,缺乏经常反思主动检查的觉悟。六是经常性监督不及时。受“多一事不如少事”错误影响,监督上出现上级不下文不监督,领导不说不介入,监督滞后的现象。

“六不”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危害极大。尽管它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监督的意识不强,监督的体系不健全,监督的重点不突出。《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为我们解决“六不”现象提供了重要法规依据,为党内监督指明了前进方向。因此,贯彻落实《条例》必须紧紧抓住机制创新这个关键,重点在构建“六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垂直监督,以权力约束权力。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点加强对下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在集体决策、权力运行等七项重点内容的监督。把抓好“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工程”。可采取挂乡镇挂局企,定期督查,定时列席下级民主生活会,及时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程度,特别要注重发挥上级具有的一旦发现问题,就可以及时处理的权威优势。二是加强双向监督,以下级和群众约束权力。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时建立“便利、有效、可靠”的监督机制,要在畅通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法、实施有效保护等方面加以创新和完善。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教育,及时调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抓好“还权于民”的工作,真正使群众和下级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要开展好“四项”活动,即:下级评上级、群众评领导、百姓评政府、大家评述廉,从而进一步提升双向监督的质量。三是加强平级监督,以组织约束权力。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在党内开展好“三心”活动,即:班子成员交心、互相之间一帮一谈心、诫勉谈话收心。充分发挥同级之间在一个班子共事知根知底,知事知情知人,发现及时准确的优势,把违纪违规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舆论监督,以舆论约束权力。对舆论监督这块阵地,一方面要支持新闻媒体广泛介入。另一方面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发挥好作用,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舆论氛围。五是加强自身监督,以品德约束权力。注重品德修养,自觉刻苦改造世界观,把认真学习两个《条例》的过程变为强化监督意识和自觉监督的过程,在“四个经常”上下功夫,即:经常问一问入党为什么,经常看一看在位做什么,经常查一查用权干什么,经常想一想身后留什么,对组织负责,对上级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下属负责,对家庭负责。六是加强事前介入,以全程监督约束权力。就是要关口前移,由滞后监督向超前监督转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坚持经常,超前制定一些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确保其从政行为在法纪轨道风健康运行。由秋后算帐向超前防范转变。做到教育、防范、惩处三者并重,群众关注哪里的热点敏感问题,监督就渗透到哪里,延伸到哪里,始终确保监督及时有效不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