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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监督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监督主任述职述廉报告范文第1篇

一、党务监督:

1、监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2、应邀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监督党务的决策过程;

3、代表党员群众监督党组织事务管理和执行过程,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

二、公开监督:

1、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2、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公开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后听取答复;

3、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三、事务监督:

1、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

2、参与村务决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3、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

4、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处理并反馈;

5、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责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表决。

四、民主理财:

1、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2、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3、按期审查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当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4、可以参与本村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

监督主任述职述廉报告范文第2篇

党的十六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现按照*市纪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就本人一年来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了同志在建党八十周年及今年**月**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毕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

,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

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

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

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

监督主任述职述廉报告范文第3篇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地把握与评价处级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进一步规范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的双重作用,增强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市委、市纪委的有关确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述职述廉的对象

担任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对象。

第二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4.存在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情况;

3.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4.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情况。

第三条述职述廉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民主,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述职述廉的程序

(一)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初,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二)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在本处室中进行,由主管领导主持,处级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而后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三)述职述廉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由人事教育处和纪检组监察处组织实施;

第五条述职述廉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述职述廉的评定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处级领导干部,由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进行整改;限期不改的,视其情况调整领导职务。对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处级领导干部,由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其进行谈话,并按照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经查实确有违纪问题的,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例规定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六条述职述廉工作的要求

(一)各处室要提高对述职述廉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述职述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述职述廉工作,如实客观地按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汇报,不得有任何隐瞒;

监督主任述职述廉报告范文第4篇

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明确要求,要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按照这一要求,市委研究决定将平罗县作为试点,组织开展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县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述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推开。今天,平罗县专题召开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委会,组织县党政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公开述廉述责,接受全委会监督。刚才,6名同志公开进行了述廉述责,与会纪委委员对几名同志进行了质询和测评。总的感觉,会议开得很好,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县委重视,支持有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级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这在全区尚属首创,在全国也是走在前列的。长期以来,由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影响,纪委监督的重点是下级单位和党员干部,对同级党政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成为“软肋”,成为薄弱环节,甚至几乎成为盲区,“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直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认为纪委无权监督同级党政班子。这次选择在平罗县先行试点开展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述责,是经过市委和市纪委研究决定的,自治区纪委也非常重视和支持。平罗县委对开展试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主要领导态度鲜明,积极领导和支持县纪委抓好试点工作,为公开述廉述责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是组织得力,规范有序。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级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是一项创新举措,无经验可循。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取得实效,市纪委专门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述廉述责对象的确定、报告的撰写,以及公开述廉述责、询问评议、结果运用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按照方案要求,平罗县认真研究,积极谋划,加强沟通,严格程序,把好关口,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述廉对象的确定、述廉程序等环节,县纪委多次与市纪委沟通协调,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认识到位,尽职尽责。这次,根据县党政班子成员任职情况,县委、县纪委确定了6名同志在全委会上公开述廉述责。6名同志均实事求是地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改进的思路和措施,对委员的质询不回避、不遮掩,实事求是给予答复。说明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是清醒的,对本次述廉述责的态度也是端正的。各位委员能够认真履职尽责,对6名同志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现场质询,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充分体现了全委会的监督职能,也更能说明,纪委委员不仅仅是一项荣誉,一种身份,更是一份责任。

应该说,这次公开述廉述责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述廉不是最终目的,促廉才是根本。县纪委要跟踪督促述廉述责对象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充分运用好这次测评结果,这次述廉述责测评情况将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测评结果为“一般”或“差”的,市纪委将对其进行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将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建议市委进行组织调整。述廉述责对象要正确对待,不能“一述了之”,而要“以述促廉”,进一步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要对这次述廉述责工作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及时完善,为明年在全市推行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职能

纪律检查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监督同级党委是党内法规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中国共产程》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中央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地方(部门)各级党的委员会成员及同级担负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工作,由同级纪委(纪检组)负责进行。”这就赋予了纪委开展同级监督的重要职责,也是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必须履行的神圣使命。

党委要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而是权力失去监督制约的直接后果。与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比,同级监督具有自身的优势。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同级之间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其效果比下级监督大得多。纪委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情况最了解、最清楚,通过同级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加强对 “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事前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和腐败发生;有利于及早发现党委班子及成员在用人、用权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制止纠正,防止出现更大的问题。所以,同级党委要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班子成员要时刻认识到自己不是特殊党员,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来自同级纪委的监督,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觉悟和意识,支持纪委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纪委要大胆行使监督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这为纪委进一步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指明了方向。为了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水平,中央正在加快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明确“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为纪委行使监督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纪检机关要牢记神圣职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创新方式,大胆履行监督职责。在座的各位纪委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发挥主体作用。书记指出:“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必须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作为纪委委员一定要有角色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积极履职尽责。纪委常委会要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调动委员参与纪律检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和活力。

二、敢于担当,勇于担责,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

要坚决当好主角。当前,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提档增速”的新常态,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十以来,反腐败的力度前所未有,一大批腐败分子被严肃查处。中央先后查处了58名中管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今年1-10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54.43%、63.73%、55.07%、36.8%;今年以来,我市先后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共查处各类腐败案件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社会震动之大、群众反映之强烈,我想大家都深有体会,一次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平罗县的情况我就不多谈了,大家很清楚,也不是一片世外桃园、一块净土!曾经的好同志腐化堕落,固然咎由自取,但是也与我们“两个责任”的落实不力有着重要的关系,党组织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体现在哪里?党委的主体责任体现在哪里?纪委的监督责任体现在哪里?我们必须明白: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而不是事务责任;是分内责任,而不是额外负担,是直接责任,而不是间接责任。现在许多领导干部往往很看重自己的行政职务,忘了自己是一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党组成员,党的观念淡薄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弱化了。恰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应该履行好党员的职责,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在座的大家都是主角。如何当好主角?我认为就是要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其他组织不丢手”。党委不松手,就是各级党委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党委各项工作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了党委的5项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又进一步细化了内容,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定落实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主要领导不甩手,就是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不缩手,就是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其他组织不丢手,就是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群团组织的党组织,都要群策群力,履行好各自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都要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切实建立起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被棚架、虚悬。严格责任追究,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一道防线。自治区已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市委也正在研究制定我市的问责办法。我们将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适时开展巡查,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案件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不彻底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全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6月24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在湖南衡阳发生的严重贿选案件中涉嫌犯罪,被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这是“一把手”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而受到追究的典型案例。8月21日,大学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且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曝光。这就是信号,有责必问、有责必查、有责必纠,目的是告诫大家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牢记宗旨,依法依纪行使权力

借此机会,送给在座的各位五句话,与大家共勉。

第一句话:理想信念不能动摇。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根本、 最危险的动摇。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不论职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一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就会身不由己滑向腐败的深渊。对领导干部来说,理想信念既是追求事业的力量之源,也是道德操守的根本防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和崇高使命,不忘根本,自觉恪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第二句话:手中权力不能滥用。权力是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赞誉,用权为私必然导致身败名裂。大量的案例警示我们,腐败分子之所以落得可悲下场,就是因为权力观发生了扭曲,个人主义泛滥,私欲恶性膨胀。对领导干部来说,要对权力始终怀有敬畏之心,慎独慎微,自重自警。要按照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带头执行纪律、执行法律,以上率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让法治成为执政自觉。当前,在全市开展的“访贫思廉”教育活动,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迈开双腿,深入到贫困群众中去,亲眼目睹贫困群众的生活窘况,通过访贫,净化自己的灵魂,珍惜自己的岗位,做到知足惜福、节俭朴素,思廉守廉、勤政为民。

第三句话:子女亲朋不能放纵。每个人都有亲属、都有朋友,共产党人也不例外。从全国来看,查处的一系列重大案件,很多都是配偶或其他亲友直接参与其中,教训十分深刻。我们一定要弄懂,什么

监督主任述职述廉报告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纪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规范约束、纠正惩处为主要手段,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督促开展自查自纠。配合组织部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区“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六大发展战略及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等行为,防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解剖典型,公开曝光。

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逐步推行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制度。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乡镇干部管理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村级组织的民主监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积极推行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服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并解剖典型,公开曝光。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禁止收送礼金礼品的规定,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事前预防和督促纠正的工作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依据省市区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解剖典型,公开曝光。

2、深入治理“跑官要官”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解剖典型,予以通报。

3、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与问题。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赌工作的意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禁赌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党员干部参与案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制度,巩固禁赌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开展赌赙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或为活动提供保护、干扰阻挠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

4、深入治理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和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分管工作或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需要作出报告的,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认真执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不准个人从事或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规定。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5、继续治理奢侈浪费行为。

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餐饮革命的若干规定》,治理和查处一些单位和部门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对各种名目研讨会、论坛、节日庆典活动的审批,防止铺张浪费。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区直驻外地办事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驻外地办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解决驻外地办事机构存在的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和压缩公费出国(境)团组及费用开支。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行为,注意纠正借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之机组织公款旅游的行为。及时纠正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等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津贴补贴清理核查的后续工作。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保障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7、推进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深入调查研究,逐步推进乡镇和区级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改革配套制度。鼓励和支持公务接待制度改革,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在面上逐步推开。

五、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工作

1、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市委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有关规定,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切实抓好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述职述廉、勤廉公示、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具体配套制度和措施办法。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体系。

建立全区上下联动、覆盖各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实行长效监督。在科级领导干部中实行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在村级干部中逐步推行勤廉双述制度。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开展述职述廉,注重述职述廉成果的运用。

3、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建立并实行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察标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4、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按照省委《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开展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抓好责任分解。根据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纪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对*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区里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同时结合实际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2、严格责任考核。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面上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干部考核等工作,组织对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单位要搞好自查,同时加强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抓好整改、完善和提高。

3、落实责任追究。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重点工作纳入责任制,对领导不力、案件频发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案件垂直报告制度,各乡镇、各部门每半年上报一次党员干部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案件和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件。

4、完善制度建设。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和责任制工作年度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一案双查”、责任考核成果运用等项制度。

七、围绕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上报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同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