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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政管治活动方案

公路路政管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方针,采取宣传与治理同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提高广大农牧民守法意识,从严治理危害公路畅通的行为,维护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积极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地区农村公路的整体服务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目标要求

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消除各类公路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公路违法行为,确保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规范;整治不合理限速标志,营造安全、畅通、舒适的公路通行环境,开展路容路貌专项整治,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着力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的公路“六乱”问题;加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严厉打击重点路段的短途超限运沙、运碎石等车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努力提高城乡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气象,使整治活动大见成效。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国道212线(路段)和乡村公路。

(二)治理内容

1、清除公路及公路用地内的违法堆积物、非公路设施、占道经营摊点和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严重危及公路设施完好或行车安全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清除。

2、对桥梁、涵洞等内的堆积物进行及时清理,对于一时难以清理的,可以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公路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检查,做到公路排水顺畅。

3、对于近年来建筑控制区内搭建的各类违法建筑,要下决心排除干扰,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及时发现制止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把违法建筑物遏制在萌芽状态。

4、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对不符合规范或者缺失的要及时整改修复;对于事故造成的交通安全设施损坏要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5、对未经审批的非公路标志牌一律拆除,违规审批的按期清理,破损、锈蚀、歪斜等影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的、要求设置者及时采取修复、加固等措施。

6、督促施工单位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对于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标志标牌,施工路面情况不符合的要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着反光背心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路面上的抛洒物和障碍物,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公路,施工单位安排专人维持施工作业现场秩序,确保该路段安全顺畅。

四、职责分工

(一)公安局:维护执法现场工作秩序,确保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行为,实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交警队:维护公路交通的正常通行,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引导、分流、疏导各类机动车辆,开展道路巡查,及时处理公路沿线各类交通事故。

(三)建设局:对村镇过境段、公路沿线规划区、开发区内的商铺、门面、临时建筑物进行有效管理,与乡镇政府、工商、路政部门联合执法,清理、拆除影响道路行车安全的违法建筑物。

(四)国土局:依法审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各类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会同乡镇政府、路政部门勘验公路沿线违法建筑,并依据《土地法》和《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拆除。

(五)交通局和运管局:协调处理各有关部门和公路沿线乡镇公路路政管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检查各路段整治进展情况。

(六)公路段:负责做好212线的整治工作,加强上路巡查,维护公路的正常通行,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施工路段道路巡查,协助引导、分流、疏导各类机动车辆通行,做好过往车辆运行,做好过往司助人员和乘客的解释、宣传工作。

(七)工商局、商务局和公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工商局和商务局结合马路市场整治,对公路沿线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审查,对未办理营业执照坚决取缔,有经营执照但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的,采取严管重罚的方式,督促业主在不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的前提下依法经营;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公路路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解释、劝导、宣传,同时对违法行为按照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善处的管理原则,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八)夏收季节各单位要严厉打击公路打场晒粮行为,分段管理。交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县乡道路;公路段负责212线城关以下路段;运管局负责212线城关至官亭路段;交警队负责212线官亭以下至沙湾路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

1、成立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考评办法,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2、按照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全面调查摸清本县区公路基础设施、公路行业综合管理、路域环境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公安局分别负责全面调查摸清公路用地范围以内的公路基础设施、公路行业综合管理、道路通行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治意见、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实施细则。

(二)综合整治阶段

1、公路段具体负责组织对国道212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公路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所经乡镇应全力配合。

2、公安局、交通局、公路段、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道路通行秩序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协调,密切搞好配合,确保通过综合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井然有序,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公路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国道212线公路用地外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并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工作。

(三)巩固完善、检查、验收阶段。

为推进全县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分别于年7月对全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为此,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在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协调、调度、检查考评,并结合市检查考评反馈情况,于年8月对全县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在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和年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大检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作出积极贡献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辖区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整治工作计划,对整治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整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向县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良好的整治成效。

六、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上成立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和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监督检查,并于每月25日定期向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开展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特别是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要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机制,提高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