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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发展污染源普查管理方案

环保局发展污染源普查管理方案

各村委会、乡属企业部门单位:

根据《*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武政办[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搞好污染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我乡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本次全乡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为:

1、全面掌握全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各村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2、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乡、村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3、提高环保管理能力,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统计监督和执法体系。

4、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全乡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20*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我乡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16个重点行业,其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服装加工等一般污染源,规模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少,企业填报能力差。对这类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2、农业源

普查对象包括第一产业的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以乡村规模化农场(面积≥1000亩)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种植业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乡镇调查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抽样调查。本次普查抽样比例为0.8%。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水产养殖和专业户。达到一定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户:猪≥100头(存栏),奶牛≥20头(存栏),肉牛≥50头(存栏),蛋鸡≥5000羽(存栏),肉鸡≥30000(存栏)和水产养殖规模≥10亩的养殖单位和养殖户均属本次普查范围。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源排放的单位和农村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住宿的床位数大于30张以上住宿业、餐位数大于30个以上的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设备总容量≥20公斤的洗涤业,座位数≥3个的理发业,服务床位数≥3张的美容保健业,经营场所中衣柜数量≥20个洗浴业,有专业洗车设备或经营面积≥20平方米的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拥有病床总数≥20张(含20张)以上的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备的机关事业单位。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的情况;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烧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相结合,国家和省指导、地方调查与企业自报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65%的能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量与排放系数等方法,并按规定程序校定污染物排放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本乡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乡的农业面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校定污染物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试点阶段(2006.6-20*.12):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确定清查企业名单,开展普查前清查;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1-20*.6):对各污染源进行普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校录入,汇总上报县普查办审校等。

3、总结验收阶段(20*.7-20*.12):写好普查总结,通过县验收。

4、普查成果分析阶段(2009.1-2009.6):建立乡污染源数据库,对普查成果进行分析。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乡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乡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经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并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报导和培训;督促检查工作,向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