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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审计论文范文精选

环保审计论文

环保审计论文范文第1篇

1.1理论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日益增加,学者对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研究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期刊从2007年195篇上升至2013年391篇,但总量还是相当有限的;同时质量水平也有待提高,一方面,相关程度低,以2014年期刊数为例,与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直接相关的研究相当有限,大部分都是与财政绩效审计直接相关;另一方面,所发刊物级别不高,所发刊物大都集中于核心B类期刊,审计研究仅仅有81篇,并且相关程度也不高。

(1)制约绩效审计的原因探讨

该类研究是早期研究的重点,学者从绩效审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角度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①审计范围狭隘,房巧玲、王宜成(2013)、郭建平(2008)、张颖燕(2014)等人认为我国的环境审计仅仅局于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面临的一个突出“瓶颈”是审计范围通常局限于微观层次,即以特定的环保单位和项目为审计对象,集中于资金运用过程的绩效评价基本上不涉及宏观、中观层面环保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对资金的配置活动这一前置环节导致审计评价只局限在资金的“运行绩效”层面,忽视了资金的“配置绩效”。绩效审计相对而言很少,这与国际环境审计的发展是相脱节的;②财务管理不规范,胡晋湘(2011)、林琨(2008)、宁波市审计学会课题组(2014)等人认为在项目的立项上,有的项目申报单位采取编造虚假申报资料、多头重复申报等手段,以套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为目的虚报乱报项目;③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不完整,另一方面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难以设计通用的个性指标[廖上林(2009)、宁波市审计学会课题组(2014)、万寅婧、潘铁山、季成富、林业星、潘旻阳(2014)、刘良慧(2013)]。

(2)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探索

房巧玲、王宜成(2013)、贾卉(2013)、黄溶冰等(2012)、Reed,John(2014)、Huang,Rongbing、Li,Yuhui(2013)等人基于指标分类角度的基础上,采用线性规划模型、专家评判、调查问卷法、模糊综合评判法等方法,对模型的具体运用进行了探讨和阐述,以期为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从运行层面拓展到配置层面提供理论指导。

(3)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构建

学者基于评价方法的基础上,主要依据资金设立过程或者资金支持项目为分类建立定性、定量的评价指标。刘良慧(2013)结合逻辑框架法的逻辑层次来组合项目财政环保资金项目的绩效指标,使原本零散的指标之间产生逻辑上的联系,形成一套完整而明细的绩效指标体系;沈会山、潘南明、黄章富、杨琼花、李景杰、王淑君、卢创新、陈际帆(2012)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在将现行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成六大类的基础上,构建了适用于当前我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周丰(2010)采用“沃尔评分法”的基本原理对评价指标体系的路径进行了构建,围绕财政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四个环节分析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是对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研究往往与其他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类型的研究混在一起,针对性不强,专门针对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研究屈指可数。其次,大多文献都集中于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构建研究,但由于影响环境的因素多种多样,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研究的困难性,研究者所站的角度不同,使用的研究方法不同,选取的指标也是不一样的,目前尚没有一套科学统一的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即只有财务指标,没有非财务指标;只有历史指标,没有未来价值指标;综合性指标多,单项指标少,缺乏“预警”指标。再次,与有关学科融合较少。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主要站在会计、审计的角度展开研究,但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发展不光与审计的发展息息相关,海域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环境法学等学科的发展密切联系。最后,在我国现有研究多为规范研究,缺乏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尤其缺乏对我国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践现状和问题的调查以及深层次的案例分析。

1.2绩效审计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审计署基于审计流程展开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从审计署公开的2001年至2013年的审计公开结果来看,截至目前,环保专项资金局限于“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对“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涉及程度不够深入。同时早期的审计公告并没有专门一个板块阐述环境审计,大部分都与民生项目放在一起阐述,直至2008年才设立一个单独板块“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公开审计结果。从公开的具体内容来看,一方面公开数据不够完整,尤其是投入资金这一栏,只有五年公开了数据;另一方面从年数来看,2002年、2003年、2007年、2013年都没有相关数据,仅以文字的形式呈现。从审计结果来看,总结2001年至2013年审计公告中提出的问题,环保专项资金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审查审批不够严格;二是挤占挪用补助资金,这点主要从违规金额数体现;三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四是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效果,以2011年为例,投资建立的污水处理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对环境起到切实的改进作用;五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缺乏科学的界定和计算依据。

2存在问题原因探析

2.1监管主体独立性差

环保专项资金往往由财政部、环境总局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减排资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环保总局负责减排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其高层领导者之间的独立性有待考察,无第三方监管机构涉入,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从挪用和占有环保专项资金的现状来看,以2010年审计署公告为例,一些地方少征、挤占、挪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24.89亿元,滞留、闲置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等21.46亿元。可见资金监管存在漏洞,环保总局可能存在趋于“关系”的压力而对财政部门与企业挪用资金“视而不见”。同时审计单位的审计经费来源受制于本级政府的管制,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审计单位的经费来源,这种关系损害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降低了审计意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2绩效审计观念欠缺

从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现状来看,主要侧重中“合规性”、“合法性”审计,考察资金申请、使用是否合法;考察项目是否按时完成。对资金批复是否“经济”,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有效”,完成后对环境产生的实际效果如何缺乏衡量。而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最主要的就是考察其在合理成本下的效果性,对环境所做出的改善,只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将大大降低审计监督的效力。

2.3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从围绕环保专项资金出台的法律法规来看,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侧重于三个方面:①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②主要污染物的法律法规;③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总量上相当有限,以主要污染物的法律法规为例,国家围绕着“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与主要污染物环保专项资金监管直接有关的还是相当有限的,并且相关制度细则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侧重于资金申请的管理,缺乏对资金的使用和后续的绩效评价。国家围绕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如《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和《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财建便函〔2009〕17号)指出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应该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国家重点治理方面,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以及投资需求的合理性等要求。国家从资金申请环节力抓监管,但缺乏对资金使用和后续的绩效评价,例如2012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十二五”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从完善资金投入机制—资金管理机制—项目管理三个方面加强资金的监管,却缺乏如何对资金使用和后续的绩效评价,仅是提到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但细化程度却相当有限,缺乏指导意义。二是缺乏问责制度。从现有制度来看,缺乏环保专项资金问责制度,以2007年财政部、环保总局出台的《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减排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提出对于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要求,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财政部、环保总局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资金安排、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中提到了财政部和环保总局共同负责违规(法)事项,但却没有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只有各部门落实了自己的具体责任,才能提高监管的积极性;此外“视情况”太抽象,制度不够规范化,财政部和环保总局保留权利的范畴太宽泛,导致相关部门与人员钻法律空子的情况出现。三是验收标准滞后。以水环境标准为例,在审计过程中主要依赖的审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指标》(GB8979—199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国家标准。从时间上看,就可以发现我国水环境标准相当滞后,其中制定的不同污染物的最高排污量已经不适应如今水环境日益恶化的现状,而且投入与产出比也没有充分体现在标准之中,资金投入的多少势必影响到对环境的改善效果,如果标准不够完善,必然影响到对效果的判断。

3建议

3.1融入多学科,开展环保专项

资金绩效审计研究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是投入与产出之比的重要衡量指标,在研究其评价体系时,应融入“环境学”的相关课程,依据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借鉴统计学以及经济学的衡量方法,各学科通过更深层次的交流与融合展开研究;另外在开展审计的过程中,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审计人员,适时聘请环境专家,尤其是在“效果性”审计的过程中,环境专家通过取样、分析,判断环境的改善程度和资源的运用程度,能更好地帮助审计人员判断“效果性”。

3.2完善法律法规合法性是企业以及相关单位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因此制度具有强有力的约束效力,完善环保专项资金制度,能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1)细化制度,加强绩效评价。不仅要严抓申请立项,还要注重后期项目建设过程以及完成结果的评价,通过完善制度,使得资金的分配环节更具有效率性、科学性、公正性,考察财政及配套资金的到位率、拨付的及时性;在资金的使用环境,细化制度,发挥制度的约束力,是否合理地使用资金;后续的管理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判断资金的使用效果及效率。

(2)落实问责制度。根据单位和部门环保专项资金监管结果为依据,审计揭露的问题应进行相应整改和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而建立环保专项资金监管的长效问责机制,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以相关监管制度为准绳,对环保专项资金支出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合规、不合理以及效率低下等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及部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企业作为下次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的评价标准,对于行政负责人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完善审计公告制度。针对目前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告的内容所含信息量有限,缺乏法律的强制约束。完善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的公开制度,对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开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同时以单独形式公开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结果,不仅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更重要的是扩大社会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便于社会和舆论直接参与监督,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4)建立健全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制度。受目前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独立性差的影响,难以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比例日益增长的前提下,有必要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可以采用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或者结合型审计。在国家审计机关专项开展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前提下,上级审计机关对环保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在开展财政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等其他类型的审计过程中,融入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并在审计报告中专门说明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同时,环保专项资金的相关监管部门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的基础之上,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环保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和使用情况进行独立审计,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3.3完善监管主体

环保审计论文范文第2篇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来看,在本工程深基坑项目施工作业的实施过程当中,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技术性难题:第一,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作业区域处于两条城市交通干道以及地铁线路的交叉位置,与地铁9#线盾构边线距离较短,最近距离为24.36m,与北侧中山二路同样距离较短,最近距离在13.96m左右。换句话来说,若深基坑开挖施工过程当中产生过大的变形问题,则势必会对深基坑周边的地铁运营,城市交通运营,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再加上本开挖区域内分布有多种类型的城市管网,且协调复杂,若不对其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则将会对整个深基坑施工造成非常不利的干扰。第二,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作业开展期间,受到地铁建设运营的影响,在工期安排上比较紧张,大地板浇筑,土方开挖等工作环节的时间消耗受到了明显的控制。

二深基坑施工技术分析

考虑到本工程中深基坑施工作业实施期间所处的周边环境条件比较复杂,且工期紧张,施工过程当中存在大量的干扰性因素,由此给深基坑施工作业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以及比较不利的影响。在选择施工技术方案时,需要非常的仔细与谨慎。本工程中,最终选择套打连续墙、搅拌桩配合高压旋喷桩以及压密注浆处理的施工技术方案。选择该方案的主要优势在于:从技术上来说,传统的深基坑施工方案不同程度上存在围护体数量较多,占用面积较大,对土质要求较为严苛,基坑变形质量可控性差,施工难度大,工期长,基坑变形问题严重且潜在一定安全隐患的问题,而本工程中所选择的施工方案则能够确保深基坑结构受力的合理性,对变形有良好的控制效果,整体来说性能安全且可靠;从过程中安全性上来说,本方案开挖过程当中由于遵循了分层、分块的基本原则,同时对开挖区域进行了单元划分,对施工投入进行了科学有序安排,因而对本工程基坑围护的安全性提供了有效保证;从工期上来说,采用平行施工的方法,多台成桩机械同时施工,在土方开挖阶段应用盆式抽条挖土与盆边抽条挖土相结合的方案展开开挖作业,将混凝土浇筑试件控制在24h内完成,工序安排合理且紧凑,最大限度在满足质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快速施工以达到节约工期的目标。本方案实施期间的技术要点总结如下。

1)围护结构技术方案

围护结构施工期间遵循以下工作流程:首先套打连续墙两侧截面积为650.0mm的三轴搅拌桩,然后进行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作业,然后在施工截面积为850.0mm的钻孔灌注桩,再完成连续墙内侧截面积为850.0mm的三轴搅拌桩以及截面积为700.0的两轴搅拌桩,最后最高压旋喷桩以及压密注浆处理。

2)开挖技术方案

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作业实施期间遵循分层、分块、留土护壁、对称、同时限时开挖的基本工作原则。根据设计方以及周边工程施工方的要求,将靠近地铁8#线的一侧自基坑开挖至第二道混凝土浇筑作业的时间控制在16h内完成,其他部分的工程则在24h时间内完成。根据较为紧张的工程施工要求,开挖期间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可以概括为:将本项目中一期基坑划分为A、B两个独立的开挖工作区,A工作区应用盆式抽条挖土方案开挖,B工作区应用盆边抽条挖土方案开挖。开挖完成后及时进行混凝土支撑工作。根据分区标准对支撑浇筑时间进行合理控制。

3)混凝土浇筑技术方案

本工程中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用亚硝酸钠加氯化钠复合抗冻剂的抗冻混凝土作为浇筑混凝土,其目的是提高混凝土的抗冻性能。浇筑期间,首先用钢管在已经绑扎的钢筋间距内将顶板以及梁钢筋下存在的霜雪剁散,然后在地下室1层内按照250.0m2的间隔距离设置加温点,升高室内温度,使其达到8.0~10.0℃标准,然后应用二次振捣方法对表面泌水进行排除,提高混凝土整体抗拉强度。充分振捣后通过覆盖薄膜并加垫保温毯的方式进行养护。

三环境保护技术分析

1对既有建筑的保护技术分析

针对本深基坑西侧与地铁9#盾构边线间隔距离过短的问题,在本项目施工过程当中使用水泥土搅拌桩墙法进行加固处理,原维护桩体结构与桩基之间则通过压密注浆的方式进行土体固结处理,以达到稳固建筑结构的效果考虑到本工程中,商业裙楼部分与既有居民楼相邻,采用条形基础施工,埋深深度按照0.8m标准进行控制,共设置6根框架柱,测定其与基坑边线的最小距离不足2.5m。针对这一问题,在本次深基坑施工作业实施期间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采取两个加固方案:一是在条形基础下打设压密注浆孔,共布置15个孔位,打孔深度按照18.0m进行控制,做压密注浆加固处理;二是在每根框架柱下打设低压旋喷钢管桩,共打设10根(2~4根为一组),打入长度按照18.0m标准进行控制,每根低压旋喷钢管桩内喷入2.7m3单位浆液,然后将每一节6.0m长度的钢管压入地基内,借助于扩头装置将截面积为50.0mm2的小孔扩大至400.0~600.0mm,至上而下达到预定深度,最后在原基础与钢管结构之间做封端处理,发挥此类桩体结构较大的承载力优势,同时兼顾环保经济方面的优势。

2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技术分析

环保理念的提出是现代建筑施工的新准则,也是保证建筑项目工程收益最大化的基础。考虑到大型深基坑项目施工的各项投资较多,竣工后的处理工作不当将会给现场环境带来较大的破坏。因此,在施工期间就需要关注对周边环境的保护,以实现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期间应当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深基坑开挖中常见土堆过多的现象,对周边环境有不良影响。因此,针对深基坑开挖期间产生的土壤,施工方需要尽快组织安排车辆将其运到施工场地外,尽量避免现场形成过多的土堆。同时,也需要做好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管理工作,杜绝因漏油等问题造成土壤环境被污染。第二,分部或分项工程作业完成后,施工方需要安排专业人员对现场材料进行回收处理,对施工期间所产生包括塑料品,以及化学剂在内的各种废弃物,需要回收并对有价值的部分做二次回收处理。通过二次回收的方式达到降低成本消耗,更高利用资源的目的。第三,要求施工作业人员根据深基坑开挖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基坑内部力度较小的位置进行支护稳定,对监护范围选择基础托换、结构补强、地基加固等加固处理。

四结语

环保审计论文范文第3篇

一、研究背景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面临社会对环境信息的需求,也出于竞争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开始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从最初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管理层分析和讨论”的组成部分,转化为独立的环境年度报告,披露的行业也由环境敏感性行业扩展到其它类型,披露的内容由环境映像信息扩展到环境绩效和环境会计信息。环境信息已成为企业持续经营、业绩评价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但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资源或环境压力。在众多的环境污染事件中,企业难辞其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环境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也是环境本论文出自污染的主要制造者。据环保部门统计,目前自然界遭受的污染物中80%来自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披露环境信息,揭示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及污染的治理情况,履行环境受托责任,是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我国众多的企业中,上市公司具有规模化、公开化、筹资渠道多元化等特征,备受公众、市场和政府的关注,其在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更加规范、透明和全面。人们也希望从上市公司对外报送的报告中了解其对公司环境问题的立场、态度和行动。基于此,我们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分析,以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本文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选取研究样本。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中,对重污染行业进行了初步划分,造纸行业名列其中。造纸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但也是我国污染比较严重的主要行业之一,2004年国家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造纸行业废水排放总量仅次于化工制造业,高居第二位。因此,我们选取造纸行业上市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根据证监会2001年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造纸、印刷行业属于制造业的下次类,登陆中国上市公司咨讯网查询后,共获得截至2006年底在沪、深上市的造纸、印刷行业A股上市公司共32家,经过鉴别和分析,剔除造纸行业的下游行业印刷、包装及体育用品制造业上市公司9家,共得到A股市场造纸行业上市公司23家,为本文的有效样本,其股票简称和上市时间见(表1)。(二)研究方法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本文主要采取统计分析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分析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及2003~200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这些信息披露文件着手,揭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情况。本研究中样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主要来自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讯》和金融研究数据库。

三、实证分析

(一)招股说明书中环境信息的披露拓股说明书中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一是整体情况。从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来看,除了生产特种纸的冠豪高新和凯恩股份外,其余21家上市企业都对环境问题给与了一定的关注,披露比例达90%,这与造纸行业的污染比较严重,国家对其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有关。二是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从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来看,企业环保信息披露的方式呈现越来越多样的趋势,由在风险因素与对策中披露扩展到募集资金的运用、业务与技术等部分。1997年以前上市的企业主要在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及对策”的“环保风险”中披露,1998年以后扩展到“募集资金运用”、“发行人情况”。2004年以后开始在招股说明书的“业务和技术”部分披露环境信息,如2004年上市的博汇纸业在“业务与技术”部分详细披露了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情况、污染物的处理情况、污染物处理工艺流程以及环保达标情况等信息。2006年上市的太阳纸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方式更加全面,其在招股说明书的各个方面都披露了环境信息,并且在“业务发展目标”中独立披露了企业未来的环境保护计划。一个显而易见的趋势是,随着法规的日益完善,环境信息的披露日益受到企业的重视。三是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整体上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最初是有关企业面临的环保风险及对策,有关此项目的披露比例达到了100%,这和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是一致的。随着法规的日益严格,信息披露的内容逐步扩展到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保投资、三废排放量、污染物处理情况等,具体情况见(表2)。除了环保风险外,有关环保投资的披露也是较多的,有11家公司进行了此项披露,其中有9家公司的披露较为详尽,分别是银鸽投资、美利纸业、福建南纸、民丰特纸、华泰股份、恒丰纸业、博汇纸业、景兴纸业、太阳纸业。披露的内容主要是环保费用支出、未来的环保投入本论文出自金额,以及环保项目投入使用后污染物的减少量,对环保投资所带来的收益以及公司进行环保投资对提高公司竞争力的影响等没有进行过披露。有关上市公司污染物情况的披露也逐渐增加,1998年上市的美利纸业披露了企业三废的处理情况;2000年上市的华泰股份披露了企业的"三废"排放量。2001年上市的恒丰纸业还对新项目投入使用后企业污染物的减少量进行了披露。2003年以后,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政策的推进,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更加丰富。如2004年上市的博汇纸业、2006年上市的景兴纸业和太阳纸业都将环境信息的披露提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博汇纸业在招股说明书的“业务和技术”中指出:造纸行业对环境的影响将由破坏生态环境走向清洁生产并改善生态环境,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其将“发行人的环保情况”独立出来,详细披露了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情况、污染物处理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情况、中介机构有关环保的核查意见等。太阳纸业的披露更加详细,其在“业务与技术”中披露了“与发行人经营有关的高危险、重污染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环保处罚情况、近三年环保费用支出及未来支出情况、环境保护核查的情况等。并且其将企业未来的环保计划纳入了“业务发展计划”中进行了披露,这也是史无前例的。值得关注的是,有关中介机构对上市企业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披露是从2004年开始的,这是因为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颁布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对此做出了明确要求。

(二)年度报告中的环境信息披露年度报告中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一是整体情况。通过阅读分析23家样本公司连续三年共65份年度报告,发现除*ST东泰、恒丰纸业、*ST天宏在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中从未进行过环境信息披露外,其余20家企业都曾在不同年度不同程度地披露了环境信息,披露比例达87%,其中9家公司在连续三年年报、5家公司在连续两年年报中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二是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上市公司主要选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环境信息,其次是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个别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强调企业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当发生重大的与环境相关的事项时,企业会选择在重大事项中披露。除此之外,企业几乎很少采用其他的方式。没有一家企业选择在财务会计报表中进行披露,更没有一家企业独立的环境报告书。值得关注的是,ST长控在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中披露了由于控股公司环保治污未达标停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这也是造纸行业唯一由于环境问题而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例子。年度报告中环境信息的披露方式见(表3)。从(表4)可知,除了环保投资的披露比例最高外,有关排污费的披露也是较多的,共有10家企业进行了此项披露,披露比例达56%,其中5家企业在年度报告中连续披露了企业支付的排污费,而有关环保补贴和借款的披露相对较少。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非货币性信息一般在企业的董事会报告或公司治理结构中进行披露,而有关环保拨款、环保投资、环保补贴、排污费等货币性信息一般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三是环境信息披露的表述形式。通过对65份年报的分析,发现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中,货币性的内容仍占主要部分,这部分内容尤其是排污费、资源税、环保投资、环保拨款等内容,几乎都是在报表附注的某一科目中出现。如排污费的信息一般都是在预提费用账户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附注中出现。而环保拨款的信息一般出现在专项应付款或资本公积的报表附注中。而非货币性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环境政策的影响。货币和非货币相结合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税收减免和环保投资等。这些内容一般出现在董事会报告中提到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等。四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从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来看,与企业会计处理相关的环境事项主要涉及排污费、资源税、环保拨款、环保补贴,涉及的账户主要有资本公积、专项应付款、补贴收入、预提费用、管理费用等。但由于没有统一会计准则的强制性约束,企业在发生与环境相关的会计事项时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并不规范。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对缴纳的排污费进行预提或待摊,计入“预提费用”或“待摊费用”账户,实际缴纳时计入“管理费用”账户,但实际上只有ST佳纸、ST长控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预提的排污费,也只有ST佳纸在2003年报表附注中披露了管理费用中的排污费,其它企业均未披露预提的和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排污费金额。共有6家企业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披露了支付的排污费,其他企业均未披露。另外,晨鸣纸业将收到的环保专项基金计入了“专项应付款”,并在报表附注的收到的与筹资情况有关的现金中进行了披露,而华泰股份和山鹰纸业只在专项应付款中披露了收到的环保拨款,并没有披露收到的环保资金的现金流入。另外,还未发现一家企业设立有关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会计科目进行披露。超级秘书网

(三)结论首先,上市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与环境法规的时间具有相关性。无论从招股说明书,还是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都可以看出,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与环境法规的时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如2003年以后上市的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更加全面丰富,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环保总局于2003年下发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及《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等文件,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有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其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披露情况要好于持续经营过程中的披露。我国目前仅有的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做出要求的法规,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等都是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规定,如对于定期报告很少有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对于临时报告等其他形式的规定几乎没有,这就导致年度报告中的环境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招股说明书中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明显要好于持续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信息披露。第三,环境信息的披露是压力导向型,而非市场导向型。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中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可以印证,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主要动机来源于环保政策的限制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不是企业文化的发展和环境意识的提高引发的自主、自觉行动,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的需求不高。第四,披露方式不规范,披露的信息主要为历史性信息,信息的可比性、实用性较低。环境信息披露具有随意性,缺乏固定、规范的格式,信息的可比性较差;披露的方法主要采用文字叙述,披露形式单一;披露的内容绝大多数是对过去发生的事项的反映,如排污费、环保认证等,降低了环境信息对于决策的有用性。最后,披露目的是为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而非履行社会责任。大多数的环境信息披露只是对公司如何支持环境项目、在环境方面从事了哪些社会义务等的一般说明。披露的主要目的是树立和强化公司在股东、顾客、潜在的投资者以及环境主义者们眼中的良好形象,而不是真正履行社会报告责任或公共会计责任。

四、政策建议

(一)逐步完善与环境信息披露有关的法规由于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与环保法规的有一定相关性,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加快出台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法规,强制企业重视环境保护,披露环境信息,逐步提高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水平。特别是由于年度报告对决策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要加强年报中环境信息披露的分量,促使企业重视持续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信息披露。

(二)建立规范环境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统一标准近几年环境会计在我国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瓶颈”在于法规及准则的缺失。建议政府部门逐步建立环境会计准则、环境会计制度、环境资产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具体准则,形成完整的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促使上市公司将有关环境的会计事项与有的会计制度相对独立地加以列示,以外部要求的形式促使公司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在全面推行环境会计准则之前,政府部门可选取一些资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行业,如钢铁、本论文出自煤炭、电力、化工等,开展环境会计规范化的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进。

(三)建立和完善环境审计,重视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我国环境审计信息的披露已初见端倪,如ST长控在2004、2005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由于环境问题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但就总体情况而言,环境审计信息的披露还是严重不足。环境审计是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已颁布实施的审计规范和准则中,均没有对环境审计的具体规定。应尽快制定我国环境审计规范,及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审计工作细则,使环境审计的实务操作规范化,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项目(2005KR65):西安外国语大学青年专项科研基金

参考文献:

[1]印丹榕:《江苏省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生态经济》2006年第5期。

[2]周一虹:《公司环境报告:压力、鉴定和双重性影响》,《生态经济》2006年第10期。

[3]房巧玲:《西方国家环境信息披露的起因》,《世界环境》2006年第3期。

[4]周一虹:《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探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6第3期。

[5]范永太:《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财会通讯》(学术版)2005年第10期。

[6]肖淑芳、胡伟:《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设》,《会计研究》2005年第3期。

[7]王立彦、冯子敏:《国际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及管理启示》,《经济研究参考》2001年第29期。

[8]孟凡利:《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及其相关的理论问题》,《会计研究》1999年第4期。

[9]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环保审计论文范文第4篇

1.1995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福清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长,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8次,主要有:

(1)负责编制1995年度、199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总方案,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可增加财政收入3031万元。福清市委宋书记作了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市政府做出审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

(2)1995年度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审计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信息专报》作出批示,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市政府下发了《加强财政周转金回收工作的意见》文件。

(3)1995年度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调查报告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奖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

(4)1996年预算外资金管理审计调查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出台了《福清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份文件。

(5)1995年农行、中行、人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6万元,受到福州市审计局表扬。

2.除担任主审大中型审计项目外,还组织实施并参加乡镇财政决算和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等大中型审计项目17次,查出违纪金额1068万元,处理上缴市财政470万元。

3.1997年5月至年12月任福清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福清审计师事务所,1997—1999年组织承办委托业务3534项,实现业务收782万元,跃进全省20大审计事务所行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和经贸社保审计科,主持并组织实施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28次,审计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153个,提出审计建议107条,均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对全市经济和财政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其中:

(1)组织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11次,主要有:

1999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成果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市政府下发了《调整机关事业养老统筹金比例的通知》。

年度、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市政府十三届第4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计意见,作出提取代管业务费的决定。

年农网改造项目审计在福州市农网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供电公司书面反馈整改审计意见13条。

1998—199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务收支、年度普教经费、年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资金、年度世行贷款—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项目和公安系统财务收支、年度世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单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为宏观决策提供了服务,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2)组织实施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清展花园工程竣工决算、1998年度排污费收支、1999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农村社保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1999—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度环保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为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3)组织实施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度环保行业审计、1998年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开工前审计,被福州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处评为优秀奖。

1997年海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融侨管委会道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度水利建设基金、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土地出让金、年度农村教育附加费、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4.承担重大专案审计11次,主要有:

1996年海口镇财政所会计贪污案,1999年市绿化队会计撕毁“小金库”凭证案,年市城镇开发公司私设“小金库”案,年市林业公安分局滥发“红贴”,私设“小金库”案,年市进修学校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案,市华侨中学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案,年市外贸公司私设“小金库”案,年市体委违规担保案,年渔溪粮站国有资产流失案,年市进修学校违规支付工程款造成市园林绿化队干部贪污案。上述案件审计定性准确,结论正确,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后,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被立案审查8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政纪处分4人。

5.审计方法创新与经验总结主要有:

(1)年,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审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实施细则20条。该项审计创新办法和经验总结材料被《中国审计报》采用。

(2)1997—年,组织投资审计科实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55个,审核造价11.22亿元,核减造价1.01亿元,核减率为9.01%。该项采取深入施工现场审计和强化交叉审核等新方法和经验材料在年全省投资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市政府年发出了《关于对我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意见》,年省政府《今日要讯》和年省电视台《昂首阔步一路歌》专题片中也有报道。

(3)年6月,为适应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由分散改为集中统一核算的需要,组织行政事业审计科采取改变审计方向和改进审计操作方法等新办法。该项审计经验材料在年全省行政事业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环保审计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经济核算制度

论文摘要:本文从分析经济社会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入手,借鉴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为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度提供参考。

我国正处于传统产业经济向新型循环经济转变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只有始终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协同进化,才能推进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尽管我国已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还存在诸多与循环经济理念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对循环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设置了障碍。

一、体制障碍

1.税收制度上存在的障碍。我国现行税制不仅缺少以环境保护为目的、针对环境污染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税种而且还存在某些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税种。

(1)增值税。企业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税收来源,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的比例。虽然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对利用三废产品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也实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我国涉及环境保护的增值税税种过少,征收范围也过小,很多企业均享受不到国家的这些优惠政策。

(2)资源税。现行资源税是针对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资源税规定对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生产盐的7种矿藏品征税,并按资源自身条件和开采条件的差异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就目前而言:一是资源税征收范围过小,仅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导致大量非征税资源价格偏低;二是已开征的资源税税率太低,导致资源的价格严重背离其价值。这些不但造成了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而且加大了初次资源和经过循环生产的再生利用资源之间的价格差,使得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的经济效益难以实现,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3)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流转税。目前,我国消费税包括的11个税目所涉产品的消费大多直接影响环境状况,消费税的征收起到了限制污染的作用。其中,对汽油、柴油和小汽车、摩托车征收的消费税对环境污染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但总的来说,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程度非常有限,许多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尚未被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一次性用品、煤炭、化肥、农药等。我国的消费税还没有起到引导公众绿色消费的作用,还不能适应循环经济对消费环节的绿色要求。

(4)排污费。排污收费制度建立十多年来,为污染控制筹集了大量资金,对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该制度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收费标准偏低,使得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积极治理污染;二是收费方法不合理,总体上实行的是单项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即只对超过浓度标准的排污者征收,且当排放的污染物在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时按最高一种计算排污费,导致排污者仅注重被收费的污染物的治理;三是排污费的使用不合理。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用排污费补偿治污资金的不足,因此排污费的80%要返还排污者治理污染,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返还的资金只有少数被用于污染治理。可见,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不利于企业自觉采纳循环生产模式,不利于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

2.经济核算制度上存在的障碍。以往的预算、统计、会计和审计等经济法律制度在进行国民经济资本与成本评估时都未将环境的价值因素纳入社会成本中,这就在无形之中助长了人们以破坏环境和掠夺资源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去谋求暂时的、局部的经济利益。

(1)会计制度。我国传统会计只反映了企业主体与企业主体内部的经济关系,只承认那些能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用价格确认和交换的东西,未将资源和环境的消耗计入成本,仅计算了微观的经济成本,而没有计算宏观的社会成本,变相鼓励了以牺牲环境、透支未来而取得短期利益的做法。

(2)审计制度。传统审计制度重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情况、轻企业的经济绩效审计,对于环境绩效审计更是一片空白。根据环境审计具体内容的不同,还可以将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细分为以下四类分项目标:①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政策与制度;②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影响其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③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有关部门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④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而当前我国的审计制度设计上,无论是国家审计还是独立审计或者内部审计,这一方面都很欠缺。

(3)GDP核算。传统GDP核算没有扣除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因而社会成本和效益并不清晰,既不能准确反映一个国家财富的变化,也不能反映某些重要的非市场经济活动及社会公众的福利状况,特别是不能反映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完善对策

1.税收制度上。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生态税收,这就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难以起到环保作用。

以德国为例,为了更好地贯彻循环经济法,德国于1998年制定了“绿色规划”,在国内工业经济界和进入投资中将生态税引进产品税制改革中。德国生产排除或减少环境危害产品的企业只需缴纳所得税即可。此外,企业还可享受折旧优惠,环保设施可在购置或建造的财政年度内折1360%,以后每年按成本的10%折旧。

以日本为例,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日本政府一直积极支持循环利用项目,制定了各种资金投入和税金制度来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税收上,日本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政府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②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剔除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除实行特别退税外,还可获得3年的固定资产税退还。③对公害防治设施可减免固定资产税,根据设施的差异,减免税率分别为原税金的40%~70%。④对各类环保设施,加大设备折旧率,在其原有折旧率的基础上再增N14%~20%的特别折旧率。

美国亚利桑纳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税(销售税)10%。美国康奈狄克州对前来落户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除可提供低息风险资本小额商业贷款以外,州级企业所得税、设备销售税及财产税也可相应减免。美国对公共事业建设和公共投资项目,包括城市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市政污水处理厂等,给予免税的优惠待遇;而企业单一的污染控制设施难以享受这一优惠待遇。

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①增值税。扩大涉及环境保护的增值税税种,让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享受到国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也可以参照日本采取退税政策。②消费税。树立绿色消费税的立法理念,将有关措施进一步改进和细化。特别是在实行差别税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差别税率的差距。③资源税。扩大征收范围,对某些虽可再生但速度缓慢及对国计民生有较大影响的资源也征收资源税;完善计税依据,只要自然资源被开采,无论资源是否销售或自用,开采企业都要纳税。④排污费。可以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开征污染税。污染税的课征对象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

2.经济核算制度上。

(1)会计制度设计。应逐步构建和完善绿色会计理论体系。绿色会计把视野扩大到主体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将整个社会生产消费和相应的生态循环都反映到会计模式上,来计算和揭示会计主体的活动给社会环境带来的经济后果。它或表现为社会资源的增加,产生“社会利益”,或表现为社会资源的减少,形成“社会成本”,并将社会利益与社会成本加以比较来评价企业的社会贡献。

绿色会计应克服传统会计的缺陷,其基本目标就是在促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物质循环规律,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努力提高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具体目标是充分披露有关的环境信息,为决策者实施经济和环境决策提供信息帮助。

(2)审计制度设计。对应于绿色会计,我国还应该进一步健全发展绿色审计。绿色会计提供企业在履行环保责任方面的会计信息,此信息是否真实有待于绿色审计的监督、评价与鉴证。绿色审计是一种控制活动,通过检查企业的环境报告,对其受托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从而实现对企业受托环境责任履行过程的控制。其目的是促进环境管理系统的积极有效运行,控制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我国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环保法规,这为绿色审计工作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