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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安全的关系

环保与安全的关系

环保与安全的关系范文第1篇

生态安全也可称为环境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绿色安全等,1977 年莱斯特布朗在《重新定义国家安全》的报告中最早将环境问题纳入国家安全考虑。2000 年我国国务院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也首次提出了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但到目前,关于生态安全概念涵义仍是众说纷纭。笔者认为,生态安全应该主要指人类生态安全,即自然生态系统对于人类的安全,是人的生活、健康、安乐、基本权利、生活保障来源、必要资源、社会秩序和人类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危险的状态。可以说,生态系统健康是生态安全的前提,生态安全是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情况,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和健康等方面不受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影响的保障程度,包括饮用水与食物安全、空气质量与绿色环境等基本因素。生态安全概念区别于传统安全概念,具有许多鲜明的与传统安全概念不同的特征。

(1)整体性与全球性。传统安全概念主要是一种区域性概念。现实世界是一个人社会自然综合生态系统,这一系统是一种有机整体,只有一个地球,人和其它生命共同享用同一个地球,地球上所发生的一切,同所有的人和人以外的所有生命都戚戚相关,表现了生态安全的共同性。事实也表明,生态安全的挑战是全球性的,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避开生态危机的挑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能力单独地解决全球范围的生态安全挑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单边主义地保护自己的生态安全。生态安全的表现和性质、本质和产生的根源和后果、解决途径等都具有整体性和全球性的特点,所有生态安全问题的性质都这样。因此,生态安全已经是全球性事务。(2)自然性和社会性。传统安全主要是社会性概念。生态安全是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状态的好坏表示,具有自然性与社会性统一的特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表象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它的实质是人的问题,具有社会性。自然灾害成为安全问题,虽然它起源于自然因素,是自然规律的作用,表现为自然现象,是自然而然的。但是,由于它对人和社会的利益造成损害,需要从社会的角度进行评价,由人的利益来定义;人和社会的活动又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防和控制,以减轻它造成的损失,人和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变现了它的社会性,也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3)综合性和根本性。在国家安全网络中,其他安全多表现单一性特点,生态安全则具有综合性和根本性。生态安全是全部生态安全要素森林、海洋、草原和农田四大生命系统,大气、水源和能源等矿产资源三大环境系统安全性的综合,而不仅是指其单个要素的安全性。同时,生态安全是最深层次的安全,人类和其他生命必须依赖地球上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这种依赖具有根本性和绝对性。(4)滞后性和动态性。传统安全大多是立刻和明显地表现出来的,生态安全则常表现了滞后性和动态性。生态安全问题主要方面是由于人和社会活动引起的,与这种活动产生的经济价值相比较,它的不良的环境后果会在过了很久才表现出来。问题的滞后性是普遍的,大气和水源受到污染,土地受到侵蚀,沙漠化、荒漠化和土地退化慢慢地出现,森林慢慢地消失,其严重性一时难以发现,环境危害从开始到崩溃点出现有一个过程。生态安全问题的形成也是多因素的综合作用,有的因素是单独起作用,更多是叠加地起作用,任何层次或区域的生态安全及其程度都会随着自然生态环境本身的变化而变化,也会随着人类适应自然环境能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生态安全的法律保护状况

(一)我国生态安全的法律保护状况(限于立法方面)。我国已经颁布的关于生态安全的法律大致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水土保护法》、《防沙治沙法》、《森林法》、《气象法》、《进出境动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等。从现有这些法律看,我国的生态安全立法有着重污染防治,轻资源保护;重经济利益,轻环境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特点,具体存在这样一些缺陷:(1)生态安全立法缺乏预见性。从1989 年的《环境保护法》颁布至今,我国的生态安全立法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和拓展的过程。但是,在我国生态安全保护工作中起基本法作用的《环境保护法》主要围绕环境污染防治角度进行,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则留给了其他单行法规定,给人一种只是污染防治法的不完善印象。(2)生态安全立法的手段单一。生态安全法的涵盖综合性要求采用多种手段方法来实现生态保护目标,但目前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中央、地方、部门及个人的权利(权力)义务,导致开发者为争夺资源开发的利益而不顾自然资源持续利用的严峻局面,对生态安全造成客观威胁。从而生态立法应注重生态学、生态科学、生态伦理等多学科、多种方法的运用。从研究成果上来看,我们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对国外或者国际上生态安全理论的介绍,对生态安全的概念、价值、制度体系的研究,对生态安全的某一部分内容生物安全、环境安全、遗传资源、物种入侵、国际贸易中的生态安全、西部开发中的生态安全等等,没有深入的具体制度研究,尤其是能够对现行法律的解释、修改与完善直接发挥指导作用的研究成果基本上没有。客观而言,生态安全作为生态保护领域的一个新课题,对其进行的各种研究都是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的意义都不容否定。但从另一个角度观察,目前这种仅仅满足于从理论到理论、远离中国实际与司法实践现实的研究也是令人忧虑的,中国这些年来环境立法的理想化与执法环境、执法效果之间的距离,已经对理论研究的某些倾向敲响了警钟。

(二)可以借鉴的国外生态安全法律保护状态(限于俄罗斯)。(1)俄罗斯关于生态安全理论研究的现状。俄罗斯对生态安全理论研究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确立了生态安全法调整的对象及其在生态领域和生态法中的地位问题;②确立了生态安全法律保障的制度和方法;③确立了对生态安全保障进行法律调整的立法方法。在俄罗斯有关学者起草的《俄罗斯生态立法发展构想》中指出,现有的有关生态安全的立法不符合立法技术要求,过于抽象,多半是宣言式的,与俄罗斯联邦宪法以及其他领域的相关法律文件不一致,国内缺少生态安全法律实施的有效机制,并提出了生态安全法律关系应作为法律关系调整的优先方面加以考量。为此,学者们提出了关于创建俄罗斯生态法的特别法体系以及实现俄罗斯其他法律部门的生态化将是保障生态安全的主要任务和终极目标。有关生态安全法律调整的立法方法方面,有关学者提出应该制定并通过新的俄罗斯联邦国家生态安全学说,认为以先前已经通过的有关生态安全的法律规范为基础,然后再由各联邦主体制定各自的生态安全的法律规范作为补充的做法将会对生态安全造成损害,应该制定实用于全国的、直接生效的联邦生态安全法,可在一些领域中给各联邦主体留有一定的余地。(2)俄罗斯生态安全立法体系的构建。俄罗斯生态立法概括起来有四部分构成,即:宪政意义上的立法、经济意义上的立法、社会意义上的立法和国际意义上的立法。为了保障生态安全立法能够在联邦国家权力机关、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地方自治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协调,俄罗斯制定了《关于生态安全法律信息实用的分类方法》,作为推荐性的实用标准在立法实践中加以采用。宪政意义上的生态安全立法首先体现为生态安全保障被俄罗斯联邦宪法确定为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及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权利。经济意义上的俄罗斯生态立法主要表现在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中,对生态安全机制的广泛采用,通常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在立法的层面上将生态安全的保障确定为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将生态安全保障视为环境保护活动和环境利用行为的具体要求;在经济立法中确定了生态安全保护的客体、技术参数以及独立的追诉程序。社会意义上的俄罗斯生态安全立法体现在企业和员工社会生态责任的明确。国际意义上的生态安全立法可以理解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性生态灾难和技术灾难对各国生态安全威胁的不断增加,促使各国必须面对全人类面临的共性问题,俄罗斯生态安全的国际立法在更广泛意义上的开展是在独联体国家之间进行的。

三、生态安全法治化的初步设想

(一)关于生态安全法治理念的问题。从发展趋势来看,生态安全立法必须从法的规范主义占主导地位向自然权利至上传承与转换;从利用刑事惩罚手段与生态犯罪作斗争向预防生态犯罪这一首要的国家政治任务的法治理念转型。这样,我国的生态安全立法必须加大对可持续发展、代际公平、生态安全等问题的关注力度。理想和实际中,都应该将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再生利用作为生态安全保障的目标和基础,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再生和质量提高纳入生态安全范畴,以此促进将自然资源利用制度体系看作是保障生态安全的手段。

(二)关于生态安全立法体系的设想。完善的生态立法体系可以包括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立法。相对而言,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两方面的法律规则较为全面,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两方面的立法需要引起重视,并尽快用生态安全的观念指导自然资源的相关立法。

(三)关于生态安全法律制度的设想。建立一个完整的生态安全法律制度,至少必须首先在宪政意义上明确立法保障,建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形式,在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生态权。建议在生态安全保障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中,对公民及生态保护的民间组织进行公共参与的权利及义务作出详尽规定,以此推动公众参与生态安全保护的实践。建议主动参与国际环境事务,积极开展国际生态安全的国际合作,通过参加多边协定等形式的国际法律规范,健全国际意义上的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四)关于相关配套制度的设想。必须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来实现对生态安全的保障。一是建立相应调节制度,规定生态审计、生态保险、生态认证、生态许可、生态税征收、生态警察制等经济的和行政的调节制度,进行一定的制度整合与创新。二是开展对经济决策的生态影响评价,从经济决策与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关系进行考虑。三是通过政府和市场对生态效益受损害的地区给予补偿,例如对林地的生态效益的补偿;江河上游地区环境保护与下游地区资源开发或减灾受益地区之间的生态补偿。四是进行生态安全教育,在生态安全基本法中明确生态教育的基本任务和形式,确立以普及生态知识和增强生态保护意识为目标、多层次的生态教育体系。

参考文献:

环保与安全的关系范文第2篇

Abstract: Water security matters, is not only the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security problem, but is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economy,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long period of stability of major strategic issues. China is a national shortage of water resources, at present, we are faced with more water, less water, dirty water, water muddy water problems, serious impact on China's social and economic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Therefore, protection of water security, have very important real significance and far-reaching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causes of water security and the harmonious society, the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water security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and water security problems, on this basis, put forward to protect water security, promote the main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 water security; harmonious society; study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水,生命之所系,它是地球万物的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极为重要而活跃的因素。是维系地球生态系统功能和支撑社会经济系统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水使人类生生不息,水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诞生与发展,水使世界充满生机和活力,没有水,就没有世界;没有水,就没有社会;没有水,也就没有人类。水安全问题事关重大,不仅是资源环境安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但现今全球人类缺乏安全的足够的水资源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水资源以及提供和支持水资源的相关的生态系统面临着来自污染、非可持续性使用、土地使用变换、气候变化及其他诸多方面的威胁。中国更是如此,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使水资源短缺与用水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形势堪忧,我们面临着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水问题,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应正视现实,直面水危机,从全局的、战略的、政治的高度,审视对待水安全问题,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尊重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各种关系,加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供定需,以水定发展,节约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障饮水安全、健康安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经济安全、国家安全。

一、水安全

水安全包括自然型水安全和人为型水安全。不仅涉及水资源短缺和洪水灾害的水量问题、而且涉及水体污染导致的水质问题等,涵盖了资源、环境、生态、社会、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在人类文明的早期,主要是干旱、洪水和河流改道等自然型的水安全问题。而进入现代社会,人类大量干预水文循环的自然过程,水安全就逐渐从自然型的转为人为型。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其外延是指由水安全引发的其它安全,如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等。从本质上看,水安全强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同时照顾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着眼于在一定时间内重构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状态。实现水安全的目的就是在现实情况下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基于水资源关系,这个关系具体体现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生态环境持续健康的关系上。水安全的核心主要是以公平、高效和统一的方法保护水资源,同时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以满足人类生存、农业发展和其他经济活动的需要,保护人类社会藉以生存发展的生态系统不受侵害。

二、水安全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水安全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命健康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如果水安全得不到保证,就不可能建设和谐社会。因此,建设和谐社会依赖于水安全,即水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支撑。同样,水安全也离不开和谐社会,试想一个矛盾重重,人与人争水、地区与地区争水,各方面都不和谐的社会,能保证水安全吗,显然是不可能。因此,建设和谐社会是实现水安全的战略举措和有力保障,由此可见,水安全与建设和谐社会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两者是统一的。

三、水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支撑水与空气、食物是人类生命和健康的三大要素。水是一切生命和环境的血液,既是人类生命之源、又是自然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通过水在生态系统中的循环,能有效的维系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平衡。水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无论在游牧部落时代,还是在农耕社会,无论是今天,还是在未来社会中,水总是不可缺少的、不可替代的资源,人类傍水而居,依水而发展,水使人类生生不息,水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诞生与发展,而文明的演进又赋予水更多的光彩和灵气。人不能没有水,生态环境更离不开水,没有水,就没有人类社会的今天,更不可能建设和谐社会。纵观我国的历史,历朝历代的盛衰,无不与水、治水活动密切相关,正如古人所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试想一个洪水泛滥的地区,怎么可能有持续稳定的经济发展秩序,甚至会出现社会不稳。如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直处在洪涝灾害的威胁之中,经济建设就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稳定就难以保障,人民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同样,如果人的饮水问题解决不了,或者喝不上安全洁净的水,连当代人的生存、健康都受到威胁,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保护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只有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之路,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水安全问题从形成和发展阶段就深深的打上了国家或区域的烙印,是国家或区域安全的基础条件之一,是战略资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以水资源匮乏、水污染严重、水土流失加剧、洪涝灾害为特征的水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因此,保护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只有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之路,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建设和谐社会是实现水安全的战略举施和有力保障和谐则发展,不和谐则变异,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及其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而实现水安全的目的就是在现实情况下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基于水资源关系。水安全不仅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而且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人类活动不断加剧,使水安全问题更加突出,我们当前所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等水安全问题,不仅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而是由人类自身活动造成的。应该说,水安全的威胁更多来自人们自身的行为,无节制的水需求、污染水和浪费水都给水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这些问题多是人类自己造成的,要解决水安全的问题,人类需要严格自律,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严格按自然经济社会规律办事,建设好和谐社会,规范人类活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能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从而为实现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因此,要从掠夺型、征服型和污染型的工业文明走向协调型、恢复型和建设型的生态文明,节约保护水资源,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人类社会全面发展。五、水安全面临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安全问题古亦有之。我国大禹治水的传说,西方圣经中的“诺亚方舟”神话,足以说明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以洪水灾害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水安全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在人类文明的早期,水安全表现形式是自然型的,如洪水、干旱、河流改道等。进入现代社会,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对水文循环的大量干预,对水资源的大肆索取,出现了人为的水安全问题,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等问题。进而危及人类对水的需求,引发一系列社会、经济和生态等不能持续发展的问题。新。

六、结束语

通过这篇文章我想向广大的读者传递一个信息就是我们不能毫无节制的向大自然进行索取掠夺,不能再出现人与人争水、地区与地区争水、人与生态环境争水、污染物与生态环境争水、污水与径流争河道、人与水争地等不良现象,而应该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推进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障饮水安全,食物安全、经济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社会安全,从而实现水安全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于

参考文献:

1、洪阳:中国21世纪的水安全

2、高而坤:保障水安全需要严格自律

3、宋建军 张庆杰刘颖秋:确保水资源永续利用的制度体系

4、朱西周:和谐社会的内涵与特征

5、李坤刚:我国防洪减灾对策探讨

环保与安全的关系范文第3篇

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从现实意义上讲人才竞争是人才环境的竞争,铁路运输企业要想增强核心竞争力,应着力优化人才环境。铁路运输企业持续改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更好地确保职工情绪、队伍稳定,是人才环境的重要议题。当前,我国仍处于劳动关系的矛盾多发期和利益调整期,铁路运输企业建成劳动关系和谐型企业并非轻而易举。劳动关系出现不和谐态势,于劳动者、企业、社会均无一利。此外,铁路运输企业缺乏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创新人才储备不足。

2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建议

2.1舆论环境方面

2.1.1齐抓共建企业文化

企业党政工团应齐抓企业文化建设,共建企业文化格局,共造企业文化环境,为舆论环境大树的成长提供肥沃的土壤。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中的积极作用,确保舆论主流的正方向。

2.1.2力促路内路外和谐

企业对内要解惑答疑,解决诉求;对外要梳理情绪,化解矛盾,力促铁路和谐稳定。要及时妥善处理矛盾,避免事态恶化、矛盾激化,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或,避免将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2.1.3争做地方社区公民

置身于地方的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辖各车站,要争做社区公民,积极融入社区,尊重地方风俗人情、生活习惯;要倾情服务社区,积极履行社区公民义务,通过开展或参与地方的文体、公益、扶贫济困、环保宣传等活动,与地方形成良好互动。

2.1.4处理好公共关系

要建设和处理好与政府、公众、媒体、利益相关方等的关系,形成运转顺畅的公共关系闭合圈。与政府处好关系,赢得支持;与民众处好关系,赢得民心;与媒体处好关系;赢得声音;与利益相关方处好关系,以利共赢,特别是与地方形成良好的企地关系,极利于聚集舆论环境的正能量。

2.1.5增强危机处理能力

要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如今,网络谣言滋生、泛起,铁路运输企业切勿掉以轻心,针对谣言,要第一时间辟谣,澄清事实和真相,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话语主导权。

2.2安全环境方面

2.2.1加大宣传力度加大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不断强化全路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举办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大堤。

2.2.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力度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负责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责、权、利”明晰,确保有章可循。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加大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和考核力度。

2.2.3推进安全绩效管理

严格落实事故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推行企业安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等的综合考核评价评议体系。把安全生产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干部考核体系,形成促进安全生产的“政绩观”。

2.2.4加强铁路治安防范

铁路公安要加大车站安检、安保力度,加大防范措施,保障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加大沿线巡检巡察力度,加强人防、技防,严厉依法打击破坏铁路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驾护航。

2.2.5加强与地方公安的合作力度

铁路公安要加强与地方公安的合作力度,深入做好铁路沿线居民平安出行、爱路护路的思想宣传工作,引导沿线居民自觉遵守铁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居民爱路、护路意识。

2.3生态环境方面

2.3.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

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增强全员的生态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在全路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增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效益意识,营造爱护和优化生态环境的良好作风、路风。

2.3.2加大节能力度

站区和非行车系统要大力推行太阳能、地热等再生能源的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节能,加快清洁发展。严格制定和落实节能管理制度和节能责任制。加强检修材料、物资消耗的管理,坚决杜绝浪费。

2.3.3加大减排力度

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实行收集—清运—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实行垃圾资源化,对废旧物品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减少污染物质的排放,对不能回收利用的最终废物进入环境之前,进行无害化或“零污染”处理。

2.3.4注重绿色通道建设

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同时,要筑好绿色通道,筑牢安全屏障,坚持环保与生产、经营同步建设,坚决杜绝“重生产、轻环保”。环保建设,要注重与周围的景观、环境协调,力争建成环境友好型企业,走生态文明的行业发展之路。2.3.5破解沿线环境困局破解垃圾围路、私搭乱建等的棘手问题,不是只凭铁路运输企业单打独斗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牵扯到地方等多个关系方,探索建立铁路运输企业、地方政府、沿线居委会和村委会、环卫环保部门等多位一体的环境综合治理新型模式。

2.4人才环境方面

2.4.1完善人才机制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完善人才制度。要紧紧围绕本行业经济发展目标,准确把握人才需求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和不断完善人才工作规划,特别是优化人才环境,努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要完善人才培养、任用、评价、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企业人才环境。

2.4.2提升员工幸福生活指数

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员工意愿,注重人性化制度设计。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建设,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开展环境激励,持续优化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人际环境等,不断提升员工幸福指数,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2.4.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职工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与职工利益的“无缝对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制度化管理,做到依法治企,减少、预防企业劳资纠纷。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和劳动关系的协调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4.4重视创新人才的培养

环保与安全的关系范文第4篇

在各主流IT或信息安全评价体系中,都或多或少对软件生命周期中的信息安全控制进行了要求和规定,本文综合了流行的ISO27000,Cobit5,PCI-DSS等评价体系,结合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及审计咨询公司常用的SOX,SAS70等第三方评价标准,就如何设计与实施软件生命周期中信息安全的相关控制点归纳总结如下

1.1软件生命周期中信息安全的整体要求

(1)制定并正式的软件生命周期控制文件:明确说明开发过程的控制方法和人员的行为准则,并应充分考虑对信息安全方面的要求,确保开发出来的系统可以满足公司整体信息安全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安全要求,以及特殊部门或流程的信息安全需要。(2)软件生命周期中对信息安全的总体要求:虽然由于系统所对应企业、部门、业务或流程的差异,每个系统的安全要求有所不同,例如通常来讲,金融行业对安全的要求较高,金融行业里,涉及客户信息、财务信息的系统安全要求较高等等。每个企业、部门必须根据自己的流程评估风险,确定对数据完整性、安全性、可用性的要求,从而进一步确定信息安全要求。

1.2对环境的要求

(1)确保开发环境与实际运行环境物理相分离,开发环境应该由一系列足以支持开发工作且尽量与生产环境接近的设备搭建而成,所有的开发和测试工作均应该在此开发环境中进行。在实际工作中,也可以实行开发环境、测试环境及生产环境的分离控制,或开发环境、测试环境、用户验收测试环境及生产环境的分离控制。在上述环境中,开发环境可以相对较弱,以可以支持代码开发、进行模块测试及基本的集成测试为标准;测试环境,特别是用户验收测试的测试环境,则要求较高,应与实际环境保持一致或尽可能接近。(2)对开发环境(及测试环境)实施安全控制:例如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访问开发环境(测试环境),对开发(测试)中的软件实施严格的版本控制,开发(测试)环境的机器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并及时对操作系统及相关应用软件进行补丁修正和升级。

1.3对人员的要求

(1)软件生命周期中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足以从事相关工作。(2)对开发人员和测试人员实施职责分离,开发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访问或修改生产环境的程序或数据。1.4业务需求阶段在业务需求制定阶段,应注重对信息安全方面的需求制定。在业务需求书中,应明确对系统安全的详细要求,并在系统设计阶段开始之前,由各利益相关方(含信息安全的负责人)书面确认。业务需求阶段完成后,任何对系统安全需求的修改,也应视为对业务需求书的修改,需经过正式的系统变更流程。

1.5系统设计阶段

(1)对系统进行整体设计和详细设计,通过分析系统的数据流,包括数据录入、系统内部模块间的数据传输、信息存储、数据库访问及管理、系统间数据传输,、数据输出等,确保实现所有过程中对数据的全面保护,特别是对特定业务的特定数据进行保护,例如密码,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对重要数据的存储和传输设置权限和校验,并进行加密。(2)在软件的应用层面应至少包含如下的控制设计:i)输入检查:对系统的输入数据进行验证,比如设置强制输入完成才可进一步处理的字段;对输入数据的类型或范围进行检查,例如日期;对输入数据的长度进行检查,例如手机号码位数;对数据进行正确性校验,例如利用身份证校验码策略检查身份证号码,对比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ii)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检查:对系统处理过程中的数据进行检查,比如在自动化转换或传输过程中,比对数据记录的总条数和数据总和;设置流程,提醒将系统数据与纸质数据进行比对验证。iii)输出检查:对输出结果的合理性进行系统检测,以及设置流程提示将系统输出数据与手工证据进行核对等。

1.6系统实施阶段

制定代码编写安全规范,要求开发人员参照规范编写代码;严格禁止不安全的实施方法,例如将用户名或密码编写在程序中,使用未经审核过的代码包,使用未授权的网络工具等。对源代码的访问和修改必须严格控制,例如通过配置管理工具进行代码访问及代码版本控制。

1.7系统测试阶段

(1)系统测试整体要求:对系统测试验收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应进行书面规定,确保系统在开发期间直至验收需对软件、硬件、服务等元素进行一系列的测试,确保系统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对源于生产环境的测试数据去敏感化,如客户身份证信息等,在传输过程中进行加密,并确保在测试后被完全清除。(2)测试通常应覆盖业务需求书中的所有要求,包括系统功能、软硬件性能、平台兼容性、系统容量、系统恢复等,也应特别保护对信息安全的测试,如防攻击测试、穿透性测试等。(3)用户接受测试:接收测试的测试人员应由非开发人员担当,且必须包含业务人员。测试范围应涉及系统所有的功能,包括数据库及操作系统。接收测试也应特别注意对系统安全方面的测试,例如审查关键代码,查找后门程序及穿透性测试等。(4)测试结果:测试结果需书面记载,与用户期望结果进行比对和确认。此记录及确认中需包含对信息安全方面的测试结果,确认测试结果符合系统设计及公司整体的信息安全需要,或已经授权采取了充分、恰当的补偿性措施。

1.8系统上线

(1)系统上线前需进行如下确认,信息安全评估已充分进行,安全方面的缺陷已被充分确认及记录,系统的性能和容量可以满足要求,所有与系统相关的补丁或更新已经实施,所有开发中遇到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建立了充分恢复措施,测试数据已被擦除,服务水平协议已经建立,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已经对系统上线做了批准等。(2)系统上线时需进行的操作:对初始数据迁移或输入的确认,对技术人员及用户进行培训,设置恰当的上线窗口期并对可能产生的业务中断进行准备,明确新旧系统交接程序,制定详细的系统交付清单,提供软件的使用指南,确保上线后对系统提供持续性支持(例如IT服务台)。另外,对旧系统信息,包括系统配置、操作手册、支持软件、系统数据等进行归档。(3)上线后审核: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对系统进行评估,评价系统对业务的满足情况,其中包含信息安全的符合情况、信息安全控制措施的运行效果和效率,发生的信息安全事故以及潜在的需要改进的信息安全措施。

1.9质量控制

在整个软件生命周期中实施质量控制以确保信息安全策略的有效实施,包括评价系统风险(例如与业务需求、技术、效果、成本、时间相关的风险),评估及定义系统的安全需求,且在整个软件生命周期的节点上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需求在开发的系统中进行了充分实施。

2结论

环保与安全的关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旅游地 生态安全 保障体系

近年来,由于旅游业的发展所引发的旅游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并已成为制约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旅游地生态安全则是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旅游地生态安全是指用以表征旅游可持续发展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于一种不受威胁、没有风险的健康、平衡的状态和趋势。反过来说,旅游地旅游业的发展不会造成旅游生态系统不可逆的变化而导致其质量的降低,不存在退化和崩溃的危险。

一、 我国旅游生态环境受到的威胁

目前出现的旅游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退化。

1.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问题集中表现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音污染、视觉污染和固体垃圾的堆积等。旅游地内游客大量集中以及旅游设施燃烧煤炭,释放有害气体,造成局部污染严重,大气污染还引来酸雨对旅游地文物建筑造成损害;固体垃圾污染也是目前我国旅游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旅游服务行业所产生的大量固体废弃物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便堆积、散布于景区之中,长此以往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2.生态破坏。旅游业的发展对生态的破坏体现在旅游活动对生态旅游资源质量的负面影响,总体上表现为对生态资源四大功能即调节功能、载体功能、信息功能和生产功能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例如,人类在生态系统内活动频繁,包括机动车辆的大量使用、景区燃煤、垃圾的堆积等引起大气、水源质量的改变,破坏了非生物环境。

3.资源退化。

目前由于旅游开发及其它原因所引起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使得我国旅游资源总体恶化,大量已开发旅游地的旅游资源呈现出退化的趋势。其表现为:天然林减少、生物多样性锐减和旅游地的城市化倾向。

二、旅游地生态安全系统构建的意义

旅游地生态安全是衡量旅游生态环境与旅游经济发展是否协调的重要依据,也是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条件,而旅游地生态安全的保障体系的构建则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这一终极目标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及保障机制的研究,可以了解旅游业发展与旅游生态环境可持续之间的关系,以便在进行重大旅游地发展决策时对生态安全问题给予充分考虑,确保旅游地生态环境健康,最终实现旅游地资源、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构建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机制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旅游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旅游地生态安全的保障机制的构建,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威胁旅游地生态环境健康状态的隐患,使旅游地生态环境处于无风险的健康、平衡状态。同时,要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关键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毋庸置疑,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应始终贯穿于生态安全问题的研究,也就是说,确保旅游地生态安全的过程也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的构成

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根据旅游景区生态安全评价结果制定的计划和策略,保障旅游地生态系统健康、持续地发展。当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的结果显示生态安全程度降低或未按预定目标发展时,分析影响旅游地生态安全的关键因素,若其并非完全不可抗力(如自然力),而是人为能够改善的,则旅游地相关部门必须通过调整、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向良性、健康方向发展,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机制应包括: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管理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资金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和旅游地生态安全教育保障。

1.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管理保障

旅游地生态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可以借鉴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建立全面式旅游地生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其最高管理者是景区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受其委托,管理者代表是景区生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承担者和环境工作与其它部门工作的总协调者,便于全面管理;管理者代表负责设立景区生态安全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机构及其职能分配;而且生态安全管理部门担负景区环境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及综合的责任;环境保护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合作处理景区环境问题,有利于把环境管理和业务管理有机协调起来;另外还需设立环境咨询机构,专门对生态安全及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全面式生态安全组织机构的结构如下图所示:

全面式的生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示意图

2.旅游地生态安全资金保障

对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的投入资金,可以借鉴国外与国内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实行国家和地方财政相统筹,部门和社会相结合,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保障机制。针对我国目前旅游地的经费来源现状,保障旅游地生态安全的资金可通过征收生态补偿费和建立生态安全专项基金获得。一是对旅游资源的所有者或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付出代价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其目的是支持与鼓励旅游地更多承担保护旅游生态环境责任。旅游者活动分散,进行监测的可能性很低,而且旅游者与生态破坏并不存在固定的关系,也无法准确衡量旅游者带来的污染,因此,征收的重点应是旅游企业。二是建立生态安全专项基金,初期可用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植被、地貌、水源和生物的多样性保护等。

3.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

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保障是旅游地生态安全保障的必然条件。能够从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的角度来规范和控制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业行为和旅游者的行为,有效地遏制生态不安全因素。其应包括宏观性的政策法规(全国性政策法规) 和微观性政策法规(地方、行业性法规条例和企业、部门规章制度) 两部分内容。具体到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的制定,应该包括制定旅游地旅游产品生产经营者产品绿色环保的监管制度,主要包括:旅游产品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EIA),旅游产品生产经营者信誉评估制度,旅游区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旅游区排污权力法,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法规与实施规则等;制定违规惩罚制度也是旅游地生态安全政策法规制定的重要考虑部分,主要是对旅游地旅游生产经营实体在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中造成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超过了环境质量标准加以制裁,包括排污超标罚款、景区物种多样性损害的补偿与罚款、景区地质地貌破坏的补偿与罚款、景观维护不当及损害的补偿与罚款等。

4.旅游地生态安全教育保障

防止破坏旅游生态环境不能仅依赖经济和法律手段,还必须诉诸伦理信念,即从根本上改变游客、当地居民、旅游从业者传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其具体途径是生态伦理为指导,对所有与旅游有关的人员进行生态伦理道德教育与行为准则教育,普及环境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念。一是对旅游者的生态伦理教育。对旅游者进行教育的核心是倡导旅游消费文明化,其主要涵义是尊重当地文明和文化。二是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生态伦理教育。对旅游活动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环境教育与培训,使他们具备旅游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是非常必要的。三是对当地居民的生态伦理教育。要让当地居民知道当地的环境和资源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从而激发他们自觉自愿地参加环境保护。其次,要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发令,使当地居民具有初步的环境法律、法规知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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