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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方案

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部署及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管理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并为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奠定扎实基础,支队决定建立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长效机制的确定,严厉查处影响我市交通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群众反响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守法意识,有效规范、考核城市和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全年交通管理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并为今后的各项交通工作奠定扎实基础,逐步建立起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全市交警系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任,支队各处级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长效机制的检查和领导。

领导小组在支队秩序处设立整治办公室。支队其他处室各确定1名固定人员作为工作联系人,根据“整治办”的分工做好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各大队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大队与支队“整治办”的工作联系和沟通。

三、集中整治时间安排

今后全市交警系统集中整治,确定为每月进行,每次整治连续三天,遇上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专项整治的,合并安排整治。遇上级机关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时间超过三天的,取前三天的分数作为考核成绩。专项整治要求在本长效机制方案基础上套用和调整。

集中整治具体时间提前15天安排,遇有其他工作冲突需调整的,以通知为准,但必须保证全市每月一次的集中整治行动。除此之外,各交警大队要根据本大队辖区安全和秩序管理情况,自行组织好本辖区的集中整治行动。

四、整治重点

(一)省厅整治重点

1、机动车超速;

2、非法改装机动车上路行驶;

3、酒后驾车;

4、公路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5.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

(二)支队整治重点

1、超载行驶;

2、机动车逆向行驶;

3、摩托车违法行为;

4、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5、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搅拌车、自卸车等)、学生接送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6、非机动车或行人闯红灯;

7、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城区大队、城镇中队还应重点整治如下涉及交通秩序的相关内容:

1、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

2、驾驶机动车违法变道、不按规定避让车辆、违反禁令标志和交通信号,以及驾驶人累计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超过5次等。

3、电动自行车骑快车道、带人、冲红灯等违法行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人不走人行过街设施或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行走、在车行道路上兜售物品等。

公路中队还应重点整治如下涉及交通安全的内容:

1、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乘坐等交通违法行为;

2、7座以上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源头管理数量;

3、辖区交通事故多发点、隐患点和临水临崖路段排查治理数量;

五、考核的办法

1、考核评比的范围

(1)考核评比范围为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下属的,除事故中队、直属中队、机动治安中队外的所有执勤中队。考核和排行直接到中队,跨过大队这一项,大队进行的工作绑定给相应中队。

(2)考核评比分支队各直属大队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两类进行。

2.考核的原则

每月考核评比实行“统一标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巩固成果”的原则进行,评比标准微调的,提前公布。

3、考核的截止日

支队以整治的结束日作为当月考核的截止日。当月考核分,以整治结束隔日录入电脑的分数为准。

4、考核的内容

支队考核内容包括二方面,分别是日常工作考核、集中整治考核。日常工作考核,是支队根据各中队每日在日常工作中《各中队考核评比表》中的人均累计得分进行考核。集中整治考核,是支队根据各中队每日在集中整治三天内《各中队考核评比表》中整治的人均累计得分进行考核,每次整治都相当于一次考试,设合格分为90分,分高不限。

根据这两项考核成绩,在支队网页上设立日常工作实绩考核与集中整治考核总分排行榜。

5、考核的方法

在《各中队考核评比表》中,省厅制定的整治重点和支队制定的考核项目都有固定代码,支队科研所依据固定代码由电脑自动统计得分。

表中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是由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支队秩序处每五天汇总一次,并入录电脑。整治结束后隔日,由秩序处牵头,政治处、科研所、宣传处、清障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召开会议对各中队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中的月内得分进行汇总,秩序处当日入录电脑。分数由电脑自动统计。

6、各项违法行为的分值标准

考核基于具体违法行为查处和工作实绩,按查处数量和实绩表现进行评分,同时还对落实情况及整治结果进行考核。详见附表。

六、各相关部门在考核中的职责:

政治处:统计各中队在好人好事方面的得分。

科研所:统计各中队有固定代码违法行为及月内有无查获机动车超速超过50%以上的违法行为方面的得分。

宣传处:统计各中队在交管服务站信息上报方面得分。

秩序处:统计各中队在抓住犯罪嫌疑、移交案件至派出所,以及各中队处理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擅自挖掘影响交通安全活动的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方面的得分。

指挥室:统计由执法局派发到各大队数字城管方面的得分。

清障服务中心:统计各中队暂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方面的得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零容忍”精神,高度重视集中整治,牢固树立主动警务理念和严格管理的观念,通过集中整治,有效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精心组织,讲究方法。各大队要按照支队的总体要求,结合属地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具体执行方案和计划。同时,要对全体民警进行深入动员,发挥全体民警的积极性,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管理方法的研究,提高整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尤其是宣传处要发挥职能作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并策划好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专题、深入报道等多种形式,重点强化对社会面的宣传教育,并充分展示公安交警连续作战、奋发有为、勤政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在全市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氛围。

(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单位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始终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以有效遏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执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越来越严。我们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理性、平和、规范执法;要立足本职,不断创新便民、利民和惠民的措施;要提高执法艺术和讲究执法方式,绝对不能简单粗暴,不能耍特权和乱罚款。绝对不能因执法态度不文明,简单粗暴,方法不当而引起群体性事件或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

(五)各司其职,及时总结。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分析每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推进整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各大队要按照支队规定将整治执法数据及时登录违法管理系统。每月的25日,支队相关处室要将指导、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将本月的评分情况上报“整治办进行排行”。遇重大情况及有特色成效做法的,请及时上报“整治办”和支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