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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整治学校安全方案

教育局整治学校安全方案

各小学、民办幼儿园:

200*年是我县安全生产“攻坚年”,为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安教[200*]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上级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检查管理和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攻坚”目标:确保学校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四个不”,即:不发生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师生死亡责任事故;不发生校内火灾、食物中毒、校舍倒塌并导致师生死亡的重大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杀人、抢劫强*、纵火、爆炸和入室盗窃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师生各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零点六之内,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零点零五之内。

三、整治时间:200*年4月—12月底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整治要求:

各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排除隐患。具体要求是建立“一个机构”,编制“二个方案”,落实“三条措施”,完善“四项制度”,明确“五项要求”,使汛期灾害防治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汛期学校防灾抗灾工作制度的通知》安委教[200*]48号

(二)游泳安全

整治要求:

1、坚决禁止小学生私自到溪、河、圳、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本规定应作为学校对学生一项严肃的纪律要求,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2、各校要根据学校周边溪、河、圳、池、水库的分布情况,联系当地村(居)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

3、学校必须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与学生家长签定监管责任书等措施,制止学生私自游泳戏水,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4、各校要建立完善学生相互监督、提醒、举报、制止等制约制度。尤其是要根据学生的分布情况,按片区、角落指定责任心强、表现好的学生作为游泳安全协管员,学校定期不定期地给他们开会布置协管任务,充分发挥学生自管互管的积极性。

(三)校舍安全

整治要求:

1、各学校应在近期内组织一次校舍安全的彻底排查(需要邀请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鉴定的,要积极联系鉴定)。

2、燎海学校属D级危房的应无条件彻底拆除;岭东小学土木结构的校舍应封闭不能使用,并圈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鹤前小学、石示内小学土木结构的校舍应密切观察,恶劣天气师生不能进入;洪福小学后边坡较高恶劣天气要密切关注。

(四)消防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落实到位。

2、要切实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包括爱护学校消防设施的教育),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避险逃生、自救自护能力。

3、严禁组织师生从事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劳动,教育学生在家或节假日不得参与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劳动。

4、中心小学、龙居小学要切实加强寄宿生的管理。生管人员必须与寄宿生住在同一楼层,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生管人员要认真负责,加强管理,每天定时查铺清点人数,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蜡烛、蚊香等物品。

5、要加强消防通道的整治整改,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对一些不必要或妨碍应急逃生的铁门铁窗该拆除的要拆除;消防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灯要配备完善。

6、对可能引发火灾的电源线路尤其是一些老化的线路等应加强检修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7、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有计划地添置灭火器材。

(五)交通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要求详见安教[200*]99号文件通知),中心小学应创造条件,力争首批申报验收.

2、要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

3、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摩托车上学。

4、*近公路两侧的学校要继续实行“小黄帽路队制”,要组织值班值日老师护送学生安全上路。

5、有条件的学校对学生上学放学要建立路队制,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的活动,让学生途中互相关照、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路上安全。

(六)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组织对学生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教学楼、图书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学生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及各种活动设施设备,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检查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治。

2、要建立楼梯间管理和值勤制度,尤其是学校集会、课间操等重要时段,师生上下楼梯要严密组织,要有老师在场值勤指导,确保上下出入有序,避免拥挤,防止上下楼梯踩踏事故发生。

(七)饮食卫生安全

整治要求:

1、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采购关,做到定点、定人,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协议,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从事直接入口食物的加工工作。

3、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有关卫生法规、饮食安全、卫生防疫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随意吃零食、野果,不吃“三无”及过期、腐烂变质的各类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发生。

4、要主动联系、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餐饮业、食什店、小摊小贩等卫生检查整治。

(八)春、秋游及其它活动安全

整治要求:

1、学校组织全校性师生春、秋游或其他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报批制度。

2、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要严密组织,事先指定有经验的领导或老师勘察活动场所,凡安全系数低或安全措施无法保障的地方、场所,不得组织师生前往。

3、校外活动务必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对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都必须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需使用交通工具的,必须与合法、正规的营运公司联系,严禁使用无牌证交通工具,或非营运交通工具。

5、户外活动一般不在野外用餐,需在野外用餐的,食品应由师生自备,要特别强调注意饮食卫生。

6、组织到林区春秋游的,要教育师生不得携带火具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野炊,注意森林防火工作。

(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整治要求:

1、使用液化气的学校要定期检修检测,不使用过期没有年检的液化气瓶,要规范操作,保证使用安全。

2、学校的电路、电器设施要请专业人员定期检修检测维护,保证使用安全。

(十)节、假日安全

整治要求:

1、节假日师生离校前,学校必须开展一次有关节假日安全的专题教育。

2、学校应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节日放假时间,要求家长关注子女节假日生活,并加强监护工作,确保节假日安全。

3、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安全检查,检修维护设施设备,整改整治安全隐患。

4、要认真落实值班护校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

各校必须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做到“攻坚”目标清楚,整治要求明确,整治步骤具体,组织实施有效。县教育局将把十项整治工作列入“平安校园”考评内容。

(二)增强查危排险力度

各校要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查找学校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整治计划,指定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各校要把《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整治调查表》于5月15日前报中心学校。

(三)实行督促检查制度

各校对十项安全整治情况,每个季度结束后要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并在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整治情况书面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查,检查情况将给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