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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城市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交通局城市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改善中心市区道路交通状况的决议》,巩固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创建*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市区道路交通*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在前两年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社会和谐,按照“着眼现状、科学规划,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更加有效作为,更加科学运作,更加主动服务,集中力量解决影响中心市区道路畅通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善中心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探索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发展,推动我市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走前列。

二、整治目标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各有关部门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形成管理合力;市民交通*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公交优先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交通结构得到优化,公交分担率明显提高;道路设施完好,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

三、组织领导

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市交通整治办具体组织协调,办公室下设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组、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组和道路交通环境整治组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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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务分解

(一)道路交通规划建设

此项工作由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组负总责。

责任人:*

主要任务:

1.交通规划项目

(1)抓好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结合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区的最新规划成果对《*市快速交通干线系统规划》和《*市轨道交通系统规划》进行优化、落实,进一步抓紧抓好城市快速干道系统、轨道交通系统、中心市区主干道人行天桥建设、中心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等各类与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相关等规划的控制预留工作。

(2)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停车泊位设置管理的通知》及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对停车泊位设置进行管理,对停车泊位设置指标进行严格规定,列入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并鼓励、支持社会停车场的建设。挖掘、盘活中心市区闲置暂未开发的土地以及其它可作为停车场所的空间,暂时改造成临时停车场,改善市区的停车场所供应。

(3)依托城市规划设计院的研究力量结合各专业部门的技术人员成立城市交通研究小组,开展城市交通问题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公交优先发展项目

(1)公交始末站建设:

抓紧落实清濛、见龙亭2个公交始末站的用地和建设审批工作,并尽快投入建设。2009年12月前完成。

(2)公交车辆更新:

购置51部用于更新到达使用年限的车辆。1月份购置13部、5月份购置13部,9月份购置25部。

(3)优化拓展线路:

①积极创建精品线路。推荐3路、7路、8路、15路、36路申报创建2009年精品线路。

②新增线路3条:43路“文化宫至仰恩大学”;46路“文化宫至交警支队南*霞美考试场”公交线路;55路“阳光花园城至麦德龙”。

③开辟快速公交线路2条,分别是陈埭至惠南工业区和陈埭至西湖公园。

④结合*市公交专项规划,从构建大*公交网络的战略角度出发,申请*中心城区通往各县(市)的特许经营公交线路,努力构建串联整个大*的大公交运营网络,促进中心城区与各县(市)的经济、文化交流。

⑤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努力使公交线路的线路长度、重复系数、非直线系数等各项指标更加科学合理化。

⑥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将公交线路开进“五区”:居民区、工业区、商业区、旅游区、校区,不断提高公交线网覆盖面,提升公交乘车的方便程度,引导市民由首选自备车出行逐渐转变为首选取公交车出行。

此项工作于2009年10月前完成;

(4)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①建设公交IC卡系统和公交GPS卫星定位运营调度系统。

②健全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企业绩效考核办法,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降本增效,促进企业经营发展。

③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根据公交规范化服务的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员工素质。

④严格落实运营稽查管理。积极探索扎实有效的稽查管理办法,加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⑤加强服务监督工作。聘请行风监督员、多渠道公布投诉监督电话,加强投诉受理工作,对乘客投诉做到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及时回复。

(5)落实公交优先政策:

①建立健全长效的财政补贴补偿机制,对公交企业因票价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并对公交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包括各类免费、半费、优惠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②落实公交路权优先政策:设置公交车专用道、专用通行信号灯等,保障公交路权优先。

3.路网建设项目

(1)丰盛假日城堡东侧支路项目: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道路主体、绿化及路灯工程。

(2)福厦铁路*火车站站前大道项目:上半年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及征地拆迁工作、工程动工建设,下半年进行下穿通道及东西大道工程施工。

(3)福厦铁路*火车站站前大桥项目:上半年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及征地拆迁工作、工程动工建设,下半年进行桩基、桥墩及预制构件施工。

(4)美桐街改造项目:抓紧办理道路规划建设审批及进行图纸设计等相关手续,待房屋拆除后开工建设道路。

(5)江滨北路道路改造项目:第一季度开工建设。

(6)市区坪山路妙云街至新农校段上跨高架桥项目:2009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4.道路维修维护项目

(1)温陵路非机动车道改造:将非机动车道石砖路面改造成混凝土路面。2009年12月前完成。

(2)文化宫(公交停车场)路面、排水改造,将石砖路面改造成沥青路面。2009年10月前完成。

(3)鲤城区对察仔街义全街南1幢、聚宝新城主干道、南环城河边濠沟乾、执节巷4条小街巷进行路面及内涝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对执节巷、金鱼巷、新门后街等15条小街巷进行路灯改造。2009年月10月份完成。

(4)丰泽区对北峰群石社区博东路破损路面进行修复。2009年5月份开工建设。

5.道路挖掘审批和批后监管项目

严格执行《*市中心市区道路挖掘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中心市区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和审批后监管的工作措施》,严格道路挖掘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后的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对能同期施工的项目合并审批,并加强批后监管。

6.住宅小区停车管理项目

按照《*市住宅小区停车场设置方案》及《*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合理规划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泊位和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建立健全小区车辆管理长效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规范小区停车专项服务收费。

7.人行天桥建设项目

抓好坪山路农校门口段人行天桥的规划建设和津淮街第九中学门口段人行天桥建设的规划论证工作。

8.长短途汽车站外迁项目

做好*旧车站、新车站、*中心客运站外迁的规划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

(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此项工作由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组负总责。

责任人:谢永强(市公*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责任单位:市公*局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市政公用事业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统计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教育局、*军分区、武警*支队

主要任务:

1.加强交警队伍建设项目

(1)深化民警和协勤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日常岗位训练和集中强化队列、体能、指挥手势训练相结合的培训制度,通过加强教育培训,锤炼队伍纪律、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对民警和协勤人员的道路交通*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民警依法办案的水平,杜绝违法办案的行为发生。

(2)开展示范岗勤点活动,促使路面执勤民警、协勤人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得到加强,执法形象更加良好,执法效果明显提高,岗勤点管辖范围内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路面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督促路面执勤民警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民警、协勤人员的在岗率、管事率。

2.完善道路交通*全设施项目

(1)完善道路交通*全设施,建立集设施损坏报修、反馈、审核、责任追究等程序于一体的交通设施日常管护、维修工作制度。

(2)加强电子监控和“电子警察”管理,发挥好监控和“电子警察”的非现场执法功能,形成违法行为实施抓拍的有效证据链,形成违法现场录入、信息、违法处罚等一条龙工作机制,将更多的科技管理装备和手段应用到交通*全管理。

(3)严格按照“重点建设,突出应用”的原则,充分发挥现代化科技管理装备的管理效能,加快中心城区进出城口智能卡口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以提高打击盗抢机动车、侦破交通肇事逃逸等与机动车有关的犯罪行为的能力。

(4)加快*市区道路交通质量动态评估及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改善现有路网运行状况,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提高道路有效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减少道路交通拥挤程度和交通事故发生,最终实现交通管理智能化。

3.路段通行能力提高项目

完善中心市区交通组织方案,优化道路交通网,盘活微循环交通体系、科学设置、合理分流、优化配时,着力解决道路交叉路口人、机、非冲突问题,通过封堵开口、设置护栏、对主次干道、支路交叉路口实施“禁左”等措施,不断减少交通节点,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率。加大对市区道路单向行驶的调研、统筹分析和分段实施工作;在中心市区条件具备的路口继续探讨实施停车线前移、后置、左转弯待行等举措。

4.路面交通秩序管理项目

(1)加大对农用车、三轮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2)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整治。重点整治行人、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行人随意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3)加大对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交通违法的整治。重点整治无牌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拼装三轮摩托车,外籍牌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纠“人、车、证”不符上路行驶的人力三轮车。

(4)加大对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的整治。重点整治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和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路行驶,闯红灯、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5)加大对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的整治。重点整治外县(市、区,包括外地市、外省籍)摩托车闯入中心市区,摩托车闯红灯、超载、不戴*全头盔、无牌、套牌、假牌上路行驶,达到报废年限上路行驶、乱停乱放、不按道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6)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按照停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多措并举,加大对中心市区违法停车的整治,营造良好的停车秩序。

(7)加大对乱鸣喇叭、机动车尾气不达标的整治。严格机动车检测认证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尾气不达标机动车通过年检,减少汽车废气污染;开展市区机动车鸣喇叭专项整治,减少城市噪声。

(8)加大对运钞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型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5.市区道路改造期间的交通管理项目

制定江滨北路改造期间过境车辆通行和市区交通管制方案,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市区道路畅通。此项工作于2009年5月1日前完成。

制定坪山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高架桥建设期间过境车辆分流方案以及市区相配套的交通管理方案。此项工作于2009年5月1日前完成。

6.党政机关、执法部门、驻军部队车辆的管理项目

党政机关、执法部门、驻军部队要切实加强对驾乘人员的教育管理,模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政法、公*部门要率先垂范,严格依照《警车管理规定》,加大对警用车辆和公*专段号牌车辆的管理力度以及违法驾驶人员的查处力度。凡公务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的,由公*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予以处罚。军警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驻泉部队干部、战士的交通法规教育,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的驾驶员要严肃处理。继续推行机关单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驻军部队、政法部门通报交通违法行为。

7.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门口及周边路段的交通改善项目加强对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门口及周边路段的交通管理,尤其是*第一医院、福建医大附属二院、儿童医院、中医院、人民医院,实验小学、师范附小、晋光小学、第九中学、现代中学、鲤城区实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新车站、中心客运站等医院、学校、车站门口及周边路段的管理,做好上述单位门口及周边路段交通状况改善工作。

8.重点路段交通改善项目

做好市区东街、涂门街、义全街、泉秀街、南俊路、百源路、田*路等重要路段的交通状况改善工作。

(三)道路交通环境整治

此项工作由道路交通环境整治组负总责。

责任人:柯仲秋(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公*局、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局、贸易发展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旅游局、物价局,鲤城区、丰泽区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

1.占道经营整治项目

进一步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力度,在完善长效机制管理上下功夫,形成以市为督导,以区为主导、街道为重点、社区和物业为基础的市、区、街道、社区各四级联动的管理网络。

(1)认真落实市容市貌整治节点专人守点责任制。

(2)加大对占道经营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鲤城区对东街、中山街等街道的骑楼店外店经营、流动摊点的治理,对医院、学校、集贸市场周边的整治。丰泽区重点抓好泉秀街等街、路及车站、医院周边的整治。

(3)开展夜市大排档专项整顿活动。重点抓好饮食流动摊点、串串香、烧烤摊、臭豆腐摊等影响交通畅通环境卫生、扰民的夜市摊点整治。

(4)抓好便民摊点疏堵结合点的管理。调整和增加设置摊位,推动流动摊贩入市经营。

2.立面景观治理项目

(1)巩固路牌的整治成果,对新出现的违规广告牌、路牌依法依规、及时组织拆除。

(2)总结推广市容市貌管理示范街、达标街创建经验。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逐步把创建活动覆盖到城区重要的次干道,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3)加强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监管,加大对制“癣”窝点打击力度,督促承包方对城市“牛皮癣”及时清洗到位。

3.文明工地监管项目

(1)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落实各项保洁设备和土方运载车辆封闭式运输,加强土方车运输“滴洒漏”的源头防治。

(2)开展建材运输车辆“滴、洒、漏”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土方车“滴、洒、漏”现象的夜间盘查和行政处罚力度。着力推进土方车运输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建立建材运输路线登记备案制度,形成治理“滴、洒、漏”的长效机制。

4.早餐工程、集贸市场管理项目

(1)加强规范早餐工程管理,取缔无证照早餐经营摊点。

(2)开展集贸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工作。重点清理集贸市场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场外交易现象以及场内乱停乱放行为。

5.旅游景点周边管理项目

加强各旅游景点(宗教寺庙)周边交通环境整治。重点对景区(宗教寺庙)区域车辆停放管理、商店经营行为规范情况实行定人定点督促检查,确保旅游景点(宗教寺庙)周边交通环境文明*全畅通有序。

(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宣传教育

此项工作由道路交通整治宣传组负总责。

责任人:林建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委文明办、市直党工委、市公*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警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晚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军分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市、惠*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任务:

1.营造整治宣传氛围项目:

营造浓厚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氛围。社会宣传要扩大覆盖面,继续印发宣传教育材料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地开展道路交通*全宣传教育。

新闻宣传要在巩固前2年工作成效、积累成功经验基础上,寻找薄弱环节,大胆创新宣传报道内容和形式,发挥市直媒体自身优势,形成合力,打造宣传强势,营造浓厚氛围。要继续办好专栏、专访、互动讨论等专题报道,组织文明交通专题讨论,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跟踪报道热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适时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广泛发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不断增强市民的道路交通*全意识,提高市民的道路交通文明素质。

2.主题创建项目:

深化“道路交通*全文明学校”、“道路交通*全文明社区”、“道路交通*全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将创建“交通*全文明学校”、“交通*全文明社区”、“交通*全文明企业”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在创建工作中同步推进,努力做到巩固一批、创建一批、普及一批。把交通*全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全教育。建立、健全单位道路交通*全制度,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与社会团体成员的交通*全教育培训。实施外来务工者交通*全教育培训制度。

3.农村宣传教育项目:

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全宣传教育。加大在农村开展《道路交通*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连片创建整体推进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及农村赶集日等形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全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农民遵守交通法规,推进“文明交通进家庭”。把文明交通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农户、文明家庭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

4.文明交通志愿者项目:

以制定实施《*市志愿服务活动意见》为契机,组建志愿者队伍,加强培训,把志愿者队伍建设成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倡导者和先行者。

五、工作要求

(一)持续以恒,深化整治。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是市委的决定,是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它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德政工程。经过两年来的综合整治,中心市区的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克服厌倦心理和松懈情绪,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整治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积极作为,提高成效。综合整治工作已经进入第3个年头,今年的综合整治工作时间紧,项目多,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好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治,确保畅通。要在前两年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找出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排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立说立行,狠抓治理,迅速掀起新一轮的整治高潮。要把握重点,攻坚克难,持续推进,逐步深化,不断提高综合整治工作成效。

(三)落实责任,增强合力。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眼于不断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要抓好责任落实,凡是本实施方案中涉及到的,无论是责任单位,还是成员单位,都应当把它作为一项“法定作业”来抓,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有效作为。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开展不力、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市交通整治办公室及其各个专项工作组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