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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发展油路建设方案县

交通局发展油路建设方案县

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确保完成“*”期间通村油路建设任务,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凡进入省交通厅通村油路建设GPS定位范围的通往村委会或一部分村与村连接的村道,一律纳入通村油路建设范围。全县通村油路建设总里程1367.3公里。

二、建设标准

按平原微丘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不少于5米,路面宽不少于3.5—4米,石灰稳定土基层,压实厚度20厘米(含灰量10%),沥青表处路面,厚3厘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三、资金筹及管理

(一)资金筹措。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立足县情、用活政策”的原则,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每公里油路造价14—16万元,省补助资金每公里10万元,县补助资金(财政预算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捆绑使用)每公里2—3万元;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和群众自愿捐资等方式筹资,每公里2—3万元。

(二)资金管理。省补助资金、县补助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由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在财政局开设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确保资金用于通村公路建设。

(三)资金拨付。省、县补助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实行报帐制,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签证,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四)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制。通村油路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金额低于50万元的项目,可采取打捆的方式进行招标。工程招标工作由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择优选定具有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凡不具备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得参加通村油路工程建设投标。

(五)实行建设合同制。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法人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施工单位要向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缴纳工程总造价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经交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复查无质量问题的,如数退还施工单位。

(六)工程质量控制。通村油路建设,要建立五级质量控制体系,即企业自检、社会监理(县公路建设质量检测站)、政府监督(各乡镇政府)、项目法人监督(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群众代表监督。凡实施通村油路建设的村民委员会,工程建设期间抽调1—2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公路建设经验的村民代表作为农民监督员跟班作业,全程监督工程质量。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要派出专人对通村油路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通报。

(七)工程验收。通村公路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配套资金不全额到位不批准开工建设。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项、分部工程未经质检中心检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交、竣工验收按有关规定由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验收。

(八)奖惩。通村油路计划分年实施,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对乡镇通村油路建设群众自筹资金筹措、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程建设成绩显著的前6名乡镇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通村油路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全县综合考评内容。对通村油路实施进度快、工程质量高、任务完成好的乡镇,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建设项目;对完不成年度通村油路建设任务的乡镇,下一年度不安排通村油路建设项目。

(九)组织领导。县成立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县六大班子有关负责人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资金调度、工作协调、工程验收和奖惩兑现。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通村油路工程资金筹措、宣传发动、督促进度、质量监管。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村村通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县财政安排专项办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