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气象局防御热带气旋及暴雨方案

气象局防御热带气旋及暴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御热带气旋和防暴雨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若干规定》、《*市防御台风、暴雨、寒冷办法》、《*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按热带气旋和暴雨的强度、变化趋势和影响程度分为两级。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启动《预案》的级别。

第一级预案

当热带气旋已进入南海并发展为强热带风暴,中心风力达到十级或以上,*市气象局预期将于48小时内影响我市,并将有暴雨或大暴雨袭击时,全市应迅速进入防风防暴雨戒备状态,各有关部门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及早做好防汛、防风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级三防部门要加强值班力量,密切注视强热带风暴动向和暴雨的情况,通知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早做好防风、防暴雨各种准备,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强热带风暴和暴雨的有关情况和建议。

二、气象部门要及时对强热带风暴动向和暴雨情况作出分析意见,每3小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报告一次强热带风暴的最新动向,并及时向社会强热带风暴、暴雨讯号。

三、水利部门要迅速通知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入防风防暴雨戒备状态,加强值班,并组织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蓄水工程应严格按防限水位蓄水运行。对已接近防限水位的水库,可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做好预排。对低洼易涝地区,要做好排涝准备。

四、交通、水产等部门要迅速通知出海或江河船只回港口或到就近港口避风。

五、市政部门必须迅速检查城市的排水及其它设施,确保运行正常,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就位,及时做好城市排水和其它维护工作。

六、农业部门要及时通知镇、村组织群众对已成熟的农作物进行抢收,对易倒伏的作物做好防护。

七、建设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建筑工地的吊架、棚架、临时工棚以及街道的招牌、广告牌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要迅速采取加固措施。

八、各级政府要视情况组织工作组到基层指挥防风抗灾工作,要及时通知辖区内居住在危房或低洼地方的群众及其它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人员,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

九、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要每隔3小时报道一次强热带风暴的最新动向和暴雨情况及防御措施,使之家喻户晓。

十、广大市民要密切注意气象部门以及电视、广播等媒体播发的强热带风暴或暴雨消息,按照《市民防风防暴雨须知》(附件),切实做好防风和防暴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级预案

当强热带风暴逐渐迫近台山至深圳沿海并发展为台风,强度达到十二级或以上,*气象局预期将于24小时内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将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袭击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进入紧急防风、防暴雨状态。

一、市防风救灾指挥部开展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全市防御台风、暴雨和抢险救灾工作。

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和宣传组。各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委办、市府办、市三防指挥部组成,负责协调各组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传达市领导的指示,信息,上报情况。

(二)抢险救灾组:由市政府牵头,水利、武警、*、消防、交通、建设、农业、供电、电信等部门组成。负责抢险救灾工作。

(三)物资供应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经贸、林业、财政、石油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

(四)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负责受灾遇险人员抢救、卫生防疫、对灾民的安置和救济等工作。

(五)治安保卫组:由市*局牵头,负责做好抢险救灾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宣传组:由*电视台、*电台、*信息网等新闻单位组成。负责报道台风暴雨的最新动向、宣传防风知识和各项防御措施,采访报道各地开展防风和抗洪救灾的现场情况。

二、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进入防风、防暴雨的紧急戒备状态,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情况并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落实相应的防御措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风抢险救灾工作。

(一)各镇政府要按照上级的指示,组织指挥好辖区的防风抗灾工作。各镇、村委会领导要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具体指导,靠前指挥,尤其是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组织辖区内居住在危房、靠山边或低洼地方的群众、简易工棚的民工等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群众以及重要物资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二)市、镇三防指挥机构要迅速进入紧急戒备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并由三防指挥机构领导带班,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灾情,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信息,上报情况,并根据险情,协调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其中,市三防指挥部必须掌握一支不少于100人的防汛抢险专业队,并配备相应的防汛抢险器械和物资集中待命,随时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三)水利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水库、堤防、水闸等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巡查防守,严阵以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水利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应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已接近防限水位的水库,要适当采取预泄预排等措施,尽量腾出库容。在暴雨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水库防限水位限制蓄水。对病险水库、堤围、水闸必须重点防守,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四)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及暴雨的监测,每隔1小时向当地防风救灾指挥部和三防部门的领导汇报一次台风的最新动态及暴雨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台风、暴雨信息。

(五)交通、水产等部门要迅速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各项防风工作。落实所有出海船舶或江河船只回港避风或到就近港口避风,加强对港口和回港避风船舶的管理。

(六)农业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群众,对已成熟的农作物进行抢收,对其他易倒伏的作物以及鱼塘、花卉等要迅速做好防护,尽量减少台风及暴雨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

(七)教育部门要组织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防风抗灾工作。要根据台风的动向和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级别及时研究确定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停课并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八)电视台、电台、信息网等新闻单位必须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收集、采访台风的有关情况,宣传防台风知识,报道我市灾情和抗灾事迹,电台、电视台每隔2小时报道一次台风的最新动向和暴雨、暴潮的情况。

(九)建设部门必须迅速对辖区内的广告招牌、外来民工居住的简易工棚、建筑工地的施工棚架、吊机等易倒物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危险的,必须立即进行加固,防止台风吹袭时倒塌伤人。

(十)市政部门必须迅速加固有倒塌危险的城市道路两旁的树木,组织力量上街巡查,及时清理被风吹倒的树木,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其中,市政局组织上街巡查、清理的应急抢险人数不少于30人,抢险车辆不少于3辆。

(十一)供电部门必须严密监测监视输变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做好输变电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确保正常供电。组织50人以上的线路应急抢修队和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

(十二)供水部门必须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集中待命,及时维护和抢修供水管道和设备,确保正常供水。

(十三)交通部门必须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道路巡查和维护,及时抢修被台风或暴雨损毁的公路、桥梁,及时清理公路两旁被风吹断的树木,确保交通畅通。其中,市交通局(含公路局)组织的应急抢险人数不少于50人,抢险应急车辆不少于7辆。

(十四)电信部门要严密监测监视通讯线路的运行情况,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做好通讯线路的维护抢修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十五)国土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对山区容易滑坡区域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危险情况,迅速协助当地政府组织附近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十六)武装部、武警、消防、边防和民兵迅速组织抢险应急分队集中待命,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时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其中,武装部、*武警中队分别组成50人的防风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前者应配备冲锋舟3艘,救生衣50件。

(十七)*部门要安排足够的警力,加强防汛、防风、抢险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社会治安良好。

(十八)民政部门要迅速开放社区庇护站,及时做好需临时安置及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十九)卫生部门要及时组织医疗队和应急药物随时准备赶赴灾区,开展受灾伤病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各市、区主要医院要做好收治受灾伤病员的准备工作。

(二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护药品及医疗器械,确保防风救灾的需要。

(二十一)其它部门、单位和厂企必须24小时值班,有重要情况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三防部门报告。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注意气象部门以及电视、广播等媒体播发的台风和暴雨消息,按照《市民防风防暴雨须知》,切实做好防台风和暴雨的各项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四、台风过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迅速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救灾复产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重建家园。

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