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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方案

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方案

为切实履行“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气象服务理念,有效减少气象灾害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坚持把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以气象服务为重点,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服务工作流程,坚持“一年四季不放松、每一个过程不放过”,努力提高预报准确率。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气象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根据气象灾害的等级,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快速反应,及时高效

实行市、乡纵向一体化和相关单位横向一体化相结合的原则,密切配合,及时监测预报,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二、气象灾害分类

(一)一般气象灾害

1、暴雨、冰雹、台风、龙卷、大雪、寒潮和大风等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等交通网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的气象灾害。

(二)较大气象灾害

1、暴雨、冰雹、台风、龙卷、大雪、寒潮和大风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等交通网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的气象灾害。

(三)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冰雹、台风、龙卷、大雪、寒潮和大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等交通网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气象灾害。

(四)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特大暴雨、大雪、寒潮、台风、龙卷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本市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包括我市在内的我省或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三、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的预警,不同于其它灾害预警,本着客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精神,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分以下三级启动:

(一)一级预案

l、启动条件:当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气象灾害时,经市气象局主要领导或气象局分管业务领导批准后,启动一级预案。

2、工作重点:气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编写决策服务材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通过电台、影视天气预报、网络、手机短信、12121语音电话、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服务;灾害性天气过程结束后,进行灾情收集和评估,并报送相关部门。

(二)二级预案

1、启动条件:当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气象灾害时,启动二级预案。

2、工作重点:气象部门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种类、影响范围、强度、持续时间等方面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灾害性天气警报;市气象局适时成立应急气象服务小组,组织加密气象观测和省市天气会商,做好党政决策部门的现场气象保障工作;各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根据预报的灾害不同,由各相关单位分别制定),各相关责任人保持通信畅通。

(三)三级预案

1、启动条件:当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及其以上时,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三级预案。

2、指挥机构及职责:当出现或即将出现重大气象灾害时,由市政府组织成立临时指挥部。指挥部职责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部署全市各部门防灾抗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和灾后安置等善后工作。

3、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气象局:市气象局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成立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气象局业务平台;同时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组织气象保障应急分队,前往市指挥部进行现场气象保障服务、移动气象站前往灾区进行现场服务并做好灾情的收集工作;市气象局的预报、服务、测报、网络以及办公室和行政后勤人员应立即到岗,按职责开展工作;在应急状态下的业务、服务负责管理的应急任务,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和协调。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资料和未来天气趋势,确定是否需要启动《天长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市农委:及时利用气象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指导农业生产,减小损失;灾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导灾后生产自救以及参与灾情评估工作。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利用气象灾害的预警信息,做好预防地质灾害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灾后评估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相关天气预警信息;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防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救灾交通运输工具,并保证救灾通道运输畅通。

市*局:负责灾区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防灾、救灾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武警、消防和民兵预备役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4、工作机制

当三级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临时指挥部的安排,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装备,赶赴指定位置或灾区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防灾、救灾工作。

5、纪律要求

(1)各成员单位在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后,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直至预警解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移动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机,未经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开本市。

(2)各成员单位要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6、善后事宜

(1)当气象灾害预警解除后,各成员单位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

(2)灾害性天气影响结束后,临时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编写、上报突发事件报告和灾后评估报告。

(3)相关工作结束后,临时指挥部适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