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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山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畜牧局山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山羊以其饲养周期短、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特点,受到广大群众的热情关注。为进一步把*山羊产业发展成为支撑畜牧经济、保障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重点扶持和示范带动*山羊产业的发展,在“*”期间做大做强*山羊产业,现就*年*山羊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山羊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山羊产业发展全局,加强领导,坚持用工业的理念、产业化的思路、标准化的要求抓*山羊产业,优化养殖模式,落实配套技术,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村、示范户,推进*山羊产业发展的增长方式,努力提高*山羊产业发展的整体效益,做大做强*山羊产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二)*山羊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以项目带动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山羊产业发展为目标,实现*山羊产业规模化,提高*山羊养殖效益。一是抓好*山羊良繁体系建设。加大*山羊品种选育力度,不断提高*山羊的生产性能,进一步扩大核心群种羊的规模和质量,努力推广优秀*山羊种羊,较快速度地推进*山羊产业化发展进程;二是狠抓示范,典型引路。大力宣传*山羊养殖示范村、组、农户所取得的良好经济效益,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投入到种草圈养*山羊产业的行列中来;三是优化布局,突出重点。把种草圈养*山羊产业项目优先落实在交通方便、农户居住相对集中连片、*山羊养殖基础好、群众养殖积极性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难度不大的各乡(镇);四是狠抓草料基础,做到草畜配套。在示范村内,大面积推广粮草轮作和加大调粮种草力度,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圈养*山羊项目的草料需求;五是加大规范化羊舍的建设和改造力度,修建漏缝式羊圈并配套相应的露天运动场;六是加强山羊的疫病防治、驱虫和保健工作,以减少养殖农户的经济损失。逐步推广*山羊养殖业,推进*山羊的产业化进程,使*山羊这一具有区域资源优势,产品品牌优势和产业经济优势,同时又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的先进养殖业实现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

二、*山羊产业发展的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在全县36个乡(镇)全部推广实施“乡长工程”—种草圈养*山羊示范项目,鉴于种羊不够和有的乡(镇)农户没有种草圈养*山羊的经验,不宜一次性过多推广。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年只在发展*山羊条件较好的17个乡(镇)实施“乡长工程”—种草圈养*山羊示范项目,每个乡(镇)发展示范养殖村1个(见附表)。种草圈养*山羊示范项目的具体指标为:

1、户饲养*山羊能繁母羊5只以上,每户由县政府奖励补助1000元。

2、户修建标准漏缝式羊圈15平方米以上,每户由县政府户补助500元。

3、户利用自留地围栏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1亩以上,由县政府每亩补助100元,同时要求配套推广3亩以上的粮草轮作光叶紫花苕。

4、示范养殖户不能在饲养*山羊的同时饲养绵羊。

5、示范户对本地公羊或不合格*山羊公羊要做到100%的处理。

三、资金预算

本项目经预算共需投入资金28万元。

1、基础母羊补助:120户×5只/户×200元/只=12万元。

2、种公羊:17个村×6只/村×500元/只=5.1万元。

3、圈舍补助:120户×500元/户=6万元。

4、围栏种植多年生牧草补助:120户×200元/户=2.4万元。

5、多年生牧草种子:2.5万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用科学的发展观和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思路,加强领导,强化执行力,成立*山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进一步把*山羊产业发展项目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乡长亲自抓。要落实好*山羊生产目标责任制,奖惩逗硬。并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农户,责任到人。示范户的确定要科学、投入要及时、指导要到位,要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的“四定”责任制。

(二)每户示范户必须利用自留地配套围栏种植1亩以上的多年生优质牧草,同时配套3亩以上的光叶紫花苕。

(三)*山羊的养殖技术和方法一定要按照县畜牧局编制的《*山羊综合配套养殖技术规程》进行,县畜牧部门要大力培训和推广*山羊养殖技术,要做到每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或技术能手,使之成为畜牧科技最直接的应用者、受益者和传播者。

(四)示范户所有基础母羊逐户进行登记建卡,留种用的基础母羊的外貌特征必须符合*山羊的标准,种公羊全部由畜牧局负责协调供给。种羊(公、母羊)全部打耳标进行建卡管理。示范户的种羊及其后代羊,农户不能随意处理,必须由乡人民政府和示范村负责在本村内或本乡内推广,或由县畜牧局组织推广,如有种羊及其后代羊外流的,每发现一只由所在乡(镇)长负责补充够基数。

(五)考核奖惩要到位。

1、交纳责任金,县*山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每人交1000元,工委书记和乡(镇)长每人交500元(由县畜牧局代管)。

2、经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后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和三等奖6名,一等奖按每户(所在乡镇实施的户数)600元,二等奖按每户500元,三等奖按每户400元奖励工委、乡和村,其中20%奖励工委书记,40%奖励乡(镇)长,40%由乡人民政府自行安排奖励。同时在120户示范户中评出种羊最好、圈舍最规范、种草面积最大和质量最好的重点示范户12户,每户奖500元。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后由县政府奖励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工作责任奖3万元。以上各项奖金由县财政拨付。

3、验收考核后分数最低的2个乡(镇)除乡(镇)长及工委书记上交的责任金不予退还外,还要由县委、县政府集体研究后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适当的组织处理。

总之,各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山羊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山羊产业发展的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强化目标考核,切实做到培训、技术、资金、管理、督促“五到位”,保证服务高效运行。各乡(镇)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机制,真抓实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山羊产业真正成为我县广大农牧民致富的主导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