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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水泥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交通局水泥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服务农村经济,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要求,按照“依靠政府、发动群众,科学规划、严格监督,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节约资源,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降低造价,确保质量,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设新机制,努力开创农村公路建设新局面,为加快贵池公路建设,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交通、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林业、*、监察、环保、水务、供电等部门为成员的“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的具体工作。

三、目标任务

全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分五年实施,20*年至20*年完成*00公里,确保20*年底全区80%的村到村部的路面结构改造为水泥路,达到四级以上公路标准,力求公路等级配置合理,适度超前。

四、部门职责

(一)区交通局

1、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区采购中心等有关部门编制水泥路面每平方米造价,供招标时参考;确定混凝土理论配合比,供施工单位采用。

2、负责“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的计划安排和审批工作,指导施工放样和确定特殊路段的技术处理方案。

3、做好乡镇街道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4、负责对工程建设质量、建设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按月收集汇总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6、按照规定的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补助款。

7、负责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一路一档。

(二)乡镇街道

1、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路基工程建设(含征地、拆迁、砂砾石底基层)。经验收合格后,认真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各地应无偿供应“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砾石资源。

3、加大对“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修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严格执行建设投资计划,按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建设计划按期完成。

5、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采取社会和乡镇街道及群众“三结合”的办法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6、加强对“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杜绝违规使用“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

7、按月向区交通部门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档案。

(三)其它相关部门

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完成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五、实施标准

1、“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按四级公路及以上标准实施,尽量利用老路,避免大填大挖、大改大调、占用耕地。路基宽不低于4.5m(不含边沟),砂砾石(碎石)垫层面宽不少于4m,边沟按上口宽60cm、底宽40cm、深50cm的规格开挖,路面铺装原则上应达到次高级路面以上,路面宽度不少于3.5m。

2、路面结构由基层和面层组成。基层类型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根据预测的车辆荷载情况,砂砾石垫层不得少于20cm,基层的强度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水泥路面厚度不小于18cm,标准不低于C30混凝土。

3、小桥涵及附属设施应同时配套,有关技术标准应不低于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1、资金测算。全区25个乡镇街道建设里程约1*0公里,路面按每公里15万元测算,约需投入资金1.65亿元,其中,省补1.1亿元,地方自筹5500万元。

2、资金筹措。路基工程所需资金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各乡镇街道要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筹资筹劳。路面工程(宽3.5米、厚18厘米水泥路面)省里补助*万元/公里,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一筹集。路面工程超宽超厚部分由乡镇街道自筹解决。

3、资金管理。省补及市、区配套资金均纳入区交通局“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专户,由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视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资金筹集机制,落实好配套资金,设立专门帐户,按路段进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营业税一律实行先征后返,水泥、石子由区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一年一采购,资金统一支付。每条道路完成招投标后,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按每公里2万元,安排给各乡镇街道作为启动资金,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后兑现补助款的70%,审计决算后兑现补助款的90%,余下*%补助款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如遇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必要时领导小组可直接从补助款中给付。

(二)工程管理

1、工程招投标。招投标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区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招标时,成立由纪检、监察、检察、交通、乡镇街道、采购中心、监理、质检等单位组成的招标小组,制定统一样式的招标文件,按乡镇街道分阶段进行公开招标。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三级以上公路工程建设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以上资质。

2、施工现场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以农村公路管理站为基础,设立项目办,负责本辖区的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围绕责任目标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全面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做好施工环境保障、道路保畅等协调工作。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工期、造价、安全、廉政”五大目标的实现。

3、质量控制措施。“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实行社会监理、乡镇街道监理、路段附近群众质量监督和区交通局监督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一是社会监理由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聘请,成立监理组,负责全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质量监理。二是各乡镇街道成立监理组,负责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理。配备专职质量监督员,全天候现场控制好路面的强度、厚度、宽度、平整度等主要指标。三是工程所在村要选派1名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四是区交通局成立质量监督组,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包干,对全区所有“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三)养护管理

建立长效、稳定的养护管理机制,真正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农村公路养护承包责任制,通过统筹建养、民养公助、自建自养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区交通部门要对乡村公路养护予以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同时,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制定乡规民约,坚决制止侵占和损害农村公路的行为发生,特别要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保证农村公路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奖惩措施

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区“村村通公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大对“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的检查力度,对不能落实和履行责任书既定事项的责令停工整改。区财政按每公里*00元的标准设立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工程完工后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管理及道路养护等情况开展综合考评,对考评成绩优良的单位和个人及工程在每年全区交通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办法另定)。对在“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中积极性不高且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区政府将及时调整当年公路建设计划,同时取消下一年度计划安排,并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补助资金。对出现质量问题或贪污挪用资金、行贿受贿行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