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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师编制核实方案

教育局教师编制核实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县教师队伍现状和在校学生人数情况,规范教师编制管理,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机编办〔*〕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全面核实教育系统教师编制,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努力实现教师核编工作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核实全县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人数,摸清全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现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数,实现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核实内容

一是在校学生人数;二是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含离退休);三是代课教师情况;四是遗属补助情况;五是有无吃财政空额情况;六是长期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他。

四、核实方法

(一)成立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教师编制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

成员:由县编委成员单位及县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抽调若干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另行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具体负责核实和协调相关工作,由赖协灵兼任办公室主任,叶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分组核实

将抽调人员分成四个工作组,于*年10月上旬开始分赴全县各中小学校进行核实。第一组负责*;第二组负责*;第三组负责*;第四组负责*

各工作组组长和组成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核实方式

采取详查的方式,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含面上小学)一一进行核实。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支持核查核实工作;各中学、中心小学要严肃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工作,做到严密组织,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把核实教职工编制工作做好。

(二)要做好自查。各学校应按核实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特别是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如实反映学校真实情况,并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设立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制度,举报查实有奖。举报电话为:*,奖金1000元。

(四)实行承诺制度。届时各中学、中心小学要分别与核查核实工作组签订承诺书,保证本校教职工全部在编在岗,无变相吃空额的现象。

(五)要严肃纪律。抽调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政策,在核实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以权谋私、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真实准确地反映学校相关情况,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举报,经查实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报或以其他形式吃“空饷”的违规行为,实行校长先停职,后再追究责任人的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