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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商业贿赂治理整改方案

教育局商业贿赂治理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要求,从去年5月开始,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按照《*市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补课”工作的通知》,确定机关11个科室为重点部位和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及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摆,分析存在问题和漏洞。为防止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对治理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达到“五个目标”:一是使教育系统特别是本局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错误思想观念和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二是使行业管理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三是及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完善教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建立键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五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教育队伍健康成长。最终能够顺利通过省、市对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考核验收合格。

二、认真查找存在问题

按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行业及科室职能的实际情况,突出11个重点部位和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及环节开展自查自找。各科室要做到八个查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学校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进行查摆;在行政审批、教学评估、职称评聘、证件核发、各种评先评优、招生计划核准等活动中索贿的行为进行查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查摆;对工程建设、房屋设备物资等购买维修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进行查摆;对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中私下收受好处、折扣、回扣的行为进行了查摆;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案制定、合同签订实施及验收付款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进行查摆;对教材教辅图书资料选用、订购中收受折扣、回扣或其他利益的行为进行查摆;对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文件、规章制度等存在的缺陷或不足进行查摆。通过查摆,建立自查自纠查摆问题的基础台账。通过对上述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从*年以来进行自查,到目前为止,所有行政审批、考核评估、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发证、招生计划审核、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房屋设备维修、教材教辅图书资料选用订购、仪器、设备、物资政府采购订购等都能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目前尚未发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

但通过查摆分析,有些部位、环节可能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一是在办理办学许可环节中是否完全具备条件。二是考核评估是否严格执行标准。三是政务公开方面评先评优、职称评聘、招生录取是否公平公正。四是行政审批施印是否按程序审批。五是购买办公用品、车辆维修管理、公务活动接待等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六是办学、收费仍存在监管不力。

三、自查自纠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自纠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防止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一)继续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宣传相关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使所有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局机关管理者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都能基本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清什么是商业贿赂及其危害,认清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正确处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事项,提高对商业贿赂的警惕性。由纪检组负责。

(二)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预防商业贿赂。针对自查自纠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应对的措施,对现有制度中涉及防止商业贿赂的条款进行修改和细化,对需要增加防止商业贿赂内容的制度中增加相应规定。由办公室负责。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经费使用、票据报销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并对各种报销单据合法性严格审核,确保入帐手续合规合法。由计财科负责。

2、完善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的选用、征订管理办法,坚持教材教辅资料准入制度,教材教辅资料由新华书店统一发放,让利给学生。由办公室、教研室负责。

3、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校服采购等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市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由办公室、电教站、勤工办负责。

4、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和学校基建工程的监管,明确项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由计财科、监审室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基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审计。

(三)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规划。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由纪检组负责。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明确政务、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办事程序,如办学审批、考核评估、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招生录取、发证等标准及程序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

(五)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澄清是非标准,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思想上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增强预防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动性,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制度。由办公室负责。

以上整改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建立或修改完善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三阶段整改工作在8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