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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内新闻舆论监督的通知

加强区内新闻舆论监督的通知

关于加强区内新闻舆论监督的通知

新闻舆论监督是我区人民群众通过新闻传媒,对社会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了使新闻舆论监督有章可循,在全区形成重视和支持新闻舆论监督的氛围,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建立起我区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以向全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反映民意、倾听民声、大力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就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闻舆论监督的指导思想

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观点,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为人民服务,让人民评议,让人民满意,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区委和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目的意义

新闻舆论监督,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加强党和人民的联系,强化以法治国的重要手段,也是宪法赋予人民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权利的体现,是一种最直接、最群众性的监督方式。通过新闻舆论监督,披露工作中的失误,鞭笞一切丑恶腐败现象,体现觉和政府的意图,维护大局利益,反映人民群众酗心声和愿望,坚持正义,弘扬正气,促进问题得到解决,错误及时纠正。对于改善和加强党政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教育和帮助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党和人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新闻舆论监督的总体目标

(一)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三)鼓舞和激励全区人民为建设经济强区,早日实现小康目标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

(四)引导全区人民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社会正气。

(五)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促进人民心情舒畅,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新闻舆论监督的对象、重点和范围

新闻舆论监督的对象是指公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党务、政务和一切公共事务的公开,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施政活动及社会公众人物的监督。监督的内容是领导重视,群众关注,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其监督范围为:

(一)各乡镇、各部门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各项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全区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发生的官僚主义和玩忽职守的行为,以及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损害全局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三)全区各类企业违法行为,损害国家集体企业、社会公众利益和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四)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五)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社会上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败坏社会风气的不良行为,社会上不正确不健康的伪科学反科学的行为。

五、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

(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及全县工作大局出发,坚持真理、出以公心。

(二)用事实说话,让当事人说话,让人民评议,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不偏颇、不偏激、不偏袒、不当裁判员、不妄下结论。

(三)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以党和政府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四)着眼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维护稳定,批评和监督要与人为善、帮忙而不添乱。

(五)时机适宜,分寸适度,掌握好批评报道的数量和时机,把握好力度和密度。

六、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和方法

区电视台、广播电台、《××××》是我区的主要新闻媒体,是行使新闻舆论监督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宣传报道的作用,通过批评、披露、呼吁、建议等手段,使各种不良现象在镜头下予以披露,给被监督者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促成问题的妥善解决或状态的基本改善。

区电视台要办好(<×××))栏目中的“”版块节目,让普通百姓就自己关心的熟点问题发表.看法,听取他们的呼声和建议,电视台还要主动的寻找新闻线索,以向全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地政治责任感,办好“热线”,要固定专人接听、编辑播出,并采取追踪报道和反馈报道的形式,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使节目发挥应有的社会效果。

广播电台

《××××》

同时,在专题节目中开设《》栏目,使之关注社会焦点,评述热门话题,透视新闻背景,追踪重点时事,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原则,把人民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基本标准,进行深层次报道。在舆论监督中,既要敢于揭露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又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注意新闻效果,又要注意社会效果;既要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又要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既要敢于反映民声,又要宣传好党的政策。要加强舆论监督反馈力度。在重大事件曝光后,注意报道被曝光部门和单位所做的工作,报道他们如何去整改和解决问题,报道问题处理的结果。通过反馈报道,稳定干部群众的情绪,雄进改进工作。对于批评报道播发后麻木不仁,既不理睬,又不改正的乡镇和部门,电视台将跟踪报道,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七、新闻舆论监督的要求

(一)全区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公务活动,除涉及到国家安全、机要和保密工作外,都必须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

(二)区电视台的记者在履行新闻监督职能进行调查采访时,任何单位、部门、个人都应该密切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抵制、隐瞒。各级领导都要支持,积极配合并接受有关采访。

(三)新闻舆论监督涉及的部门对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积极整改,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并将结果留复新闻媒体,不能使舆论监督放空炮。

(四)企业行为影响社会时,除商业秘密外,都必须自觉地接受新闻舆论监督。

(五)批评报道播发前,区电视台要确保稿件实事求是,事实确凿,但任何被批评对象不得要求审稿。

(六)被批评单位和本人认为舆论监督的新闻与事实有出入的,可通过正当渠道进行反映,及时沟通,说明情况,取得理解,但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新闻舆论监督工作。

八、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领导

(一)全区的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仃,成立“×××新闻舆论监督协调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挂帅,抽调宣传、区委、区政府两办、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和电视台共同参与,负责全县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区县长、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县长同志担任,成员有区委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纪检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监察局局长、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局长、广电局局长等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

(二)新闻单位把握不准的问题须事前报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协调领导小组对不宜公开报道的问题编印“新闻内参”件,提交有关部门和领导阅处。

(三)区电视台、广播电台、《×××》也要成立负责新阐舆论监督王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实施。

(四)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新闻媒体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进行检查、指导,并严格把关,确保道客观公正。